#驻马店身边事#【市25小举办消防安全演练】
11月9日是全国消防日,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驻马店市第二十五小学开展了消防安全演练活动。演练前,召开了教职工演练工作培训会和学生动员班会,讲清了逃生演练注意事项,让老师们明确任务,让学生们熟悉疏散线路,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做到万无一失。(记者高琳琳)
11月9日是全国消防日,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驻马店市第二十五小学开展了消防安全演练活动。演练前,召开了教职工演练工作培训会和学生动员班会,讲清了逃生演练注意事项,让老师们明确任务,让学生们熟悉疏散线路,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做到万无一失。(记者高琳琳)
#驻马店身边事#【买分卖分!驻马店交警重拳打击“非法中介” 行拘2人 训诫1人】 为有效净化交管部门办公秩序和办事环境,彻底整治车驾管和交通违法办理业务中不法代理代办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管所和违法处理中心按照省总队和支队的相关部署要求,与辖区派出所密切配合,着力开展打击非法中介专项整治活动,并于近日成功查处一起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行政拘留2人,训诫1人,进一步净化了车驾管业务办公环境。
2021年10月14日,违法行为人罗某某为获取经济利益受刘某指使,冒充豫QZ09**车辆的实际驾驶人员处理该车的交通违章业务。10月21日,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罗某某以提供虚假证言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
2021年10月20日,违法行为人刘某在驻马店市车管所内,伙同他人买卖机动车驾驶证分,并安排卖驾驶证分人员冒充实际驾驶人员处理交通业务。10月21日,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刘某以提供虚假证言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
2021年10月10日,于某某在办理其豫QZ09**小型汽车违法业务时,找“黄牛”买分,涉嫌“买分卖分”,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10月21日,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顺河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提出警示和训诫。
驻马店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办理任何业务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流程进行,不要轻信陌生人各类承诺,积极抵制和举报非法中介行为,以防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记者 刘金霞)
2021年10月14日,违法行为人罗某某为获取经济利益受刘某指使,冒充豫QZ09**车辆的实际驾驶人员处理该车的交通违章业务。10月21日,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罗某某以提供虚假证言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
2021年10月20日,违法行为人刘某在驻马店市车管所内,伙同他人买卖机动车驾驶证分,并安排卖驾驶证分人员冒充实际驾驶人员处理交通业务。10月21日,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刘某以提供虚假证言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
2021年10月10日,于某某在办理其豫QZ09**小型汽车违法业务时,找“黄牛”买分,涉嫌“买分卖分”,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10月21日,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顺河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提出警示和训诫。
驻马店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办理任何业务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流程进行,不要轻信陌生人各类承诺,积极抵制和举报非法中介行为,以防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记者 刘金霞)
【驻马店交警重拳打击“非法中介” 行政拘留2人,训诫1人】
为有效净化交管部门办公秩序和办事环境,彻底整治车驾管和交通违法办理业务中不法代理代办行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管所和违法处理中心按照省总队和支队的相关部署要求,与辖区派出所密切配合,着力开展打击非法中介专项整治活动,并于近日成功查处一起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行政拘留2人,训诫1人,进一步净化了车驾管业务办公环境。
2021年10月14日,违法行为人罗某某为获取经济利益受刘某指使,冒充豫QZ09**车辆的实际驾驶人员处理该车的交通违章业务。10月21日,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罗某某以提供虚假证言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
2021年10月20日,违法行为人刘某在驻马店市车管所内,伙同他人买卖机动车驾驶证分,并安排卖驾驶证分人员冒充实际驾驶人员处理交通业务。10月21日,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刘某以提供虚假证言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
2021年10月10日,于某某在办理其豫QZ09**小型汽车违法业务时,找“黄牛”买分,涉嫌“买分卖分”,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10月21日,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顺河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提出警示和训诫。
驻马店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办理任何业务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流程进行,不要轻信陌生人各类承诺,积极抵制和举报非法中介行为,以防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河南交警
为有效净化交管部门办公秩序和办事环境,彻底整治车驾管和交通违法办理业务中不法代理代办行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管所和违法处理中心按照省总队和支队的相关部署要求,与辖区派出所密切配合,着力开展打击非法中介专项整治活动,并于近日成功查处一起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行政拘留2人,训诫1人,进一步净化了车驾管业务办公环境。
2021年10月14日,违法行为人罗某某为获取经济利益受刘某指使,冒充豫QZ09**车辆的实际驾驶人员处理该车的交通违章业务。10月21日,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罗某某以提供虚假证言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
2021年10月20日,违法行为人刘某在驻马店市车管所内,伙同他人买卖机动车驾驶证分,并安排卖驾驶证分人员冒充实际驾驶人员处理交通业务。10月21日,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刘某以提供虚假证言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
2021年10月10日,于某某在办理其豫QZ09**小型汽车违法业务时,找“黄牛”买分,涉嫌“买分卖分”,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10月21日,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顺河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提出警示和训诫。
驻马店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办理任何业务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流程进行,不要轻信陌生人各类承诺,积极抵制和举报非法中介行为,以防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河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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