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点法的老实人# #加班用餐时猝死不认定工伤#【山西一教师加班用餐时猝死,当地人社部门4次认定不属工伤】一名90后小学教师,寒假期间被学校叫去加班,学校安排中午用餐时,突发疾病猝死。事后,家属4次向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人社局认为,该教师是在中午吃饭的时间突发疾病的,所以不属于工作时间,而且突发疾病的地点为饭店,并非工作岗位。因此,不能认定其为工伤。法院3次判决外加一次政府行政复议,均撤销了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并明确要求重新认定。然而,事发至今,已经两年半了,家属收到的依然是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然而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vista看天下)
【转发了解!#这些情况算工伤#】#加班用餐时间猝死不算工伤#引发关注,都有哪些算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③患职业病;④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男子凌晨上班遇车祸 公司:提前上班违反制度,不算工伤】江苏南通,男子王某是一家公司的保洁员,他的工作时间为早6点至11点。为做好本职工作,他每天5点就到公司上班。今年6月14日,王某上班途中发生车祸,交警部门认定他在事故中不承担责任。伤逾后,他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而公司却认为其违反公司制度提前上班,不应认定为工伤。对此,人社部门表示,提前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一般应认定为工伤。但职工因早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不认定为工伤。(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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