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纷促发展 服务“双区”共前行 ——深圳法庭与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开展座谈交流活动 】
2022年4月29日下午,深圳法庭负责人罗春同志率全庭法官和法官助理前往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进行座谈交流。座谈会以线上线下方式同步进行,协会秘书长林艳璐和部分特邀调解员在现场参加了座谈,部分会员企业通过网络参会。
深圳法庭负责人罗春同志首先对2021年度深圳法庭与协会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对协会和特邀调解员的工作表示感谢。自2020年9月深圳法庭与协会签订多元解纷框架协议以来,双方共同打造的货运代理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实现了良好运行,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服务跨境电商物流新业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培育法律共同体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并已被列入全省“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改革培育项目。罗春同志同时指出,当前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平台建设运行在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宣传工作等方面尚需双方继续加强合作,加大双向培训力度,打造多元解纷典型案例,不断扩大平台优势,形成多元共治、各方参与、协同推进、相互融合的体系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深圳“双区”建设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保障。协会林秘书长和现场参会的特邀调解员对深圳法庭参加此次座谈交流活动表示欢迎和感谢,并表示多元解纷平台的建设运行对于货代企业和货代行业的良性发展也是一个极好的促进和推动。
根据座谈活动安排,深圳法庭副庭长平阳丹柯同志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中关于货物运输合同方面的内容,罗春同志和谭学文同志就近年来深圳法庭审理的部分典型案件中出现的审判方式创新、法律关系识别、举证责任分配等重点法律问题等向与会者进行了讲解和介绍。与会人员还就货运货代领域的一些法律和实务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交流。
协会方面参会人员均表示此次座谈交流非常成功,不仅解决了以前的疑惑,也为今后发展深圳货代行业提供了法律规范,希望今后能加强联系,进一步开展交流合作,共同促进深圳货代行业发展,更好地服务深圳“双区”建设。
2022年4月29日下午,深圳法庭负责人罗春同志率全庭法官和法官助理前往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进行座谈交流。座谈会以线上线下方式同步进行,协会秘书长林艳璐和部分特邀调解员在现场参加了座谈,部分会员企业通过网络参会。
深圳法庭负责人罗春同志首先对2021年度深圳法庭与协会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对协会和特邀调解员的工作表示感谢。自2020年9月深圳法庭与协会签订多元解纷框架协议以来,双方共同打造的货运代理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实现了良好运行,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服务跨境电商物流新业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培育法律共同体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并已被列入全省“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改革培育项目。罗春同志同时指出,当前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平台建设运行在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宣传工作等方面尚需双方继续加强合作,加大双向培训力度,打造多元解纷典型案例,不断扩大平台优势,形成多元共治、各方参与、协同推进、相互融合的体系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深圳“双区”建设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保障。协会林秘书长和现场参会的特邀调解员对深圳法庭参加此次座谈交流活动表示欢迎和感谢,并表示多元解纷平台的建设运行对于货代企业和货代行业的良性发展也是一个极好的促进和推动。
根据座谈活动安排,深圳法庭副庭长平阳丹柯同志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中关于货物运输合同方面的内容,罗春同志和谭学文同志就近年来深圳法庭审理的部分典型案件中出现的审判方式创新、法律关系识别、举证责任分配等重点法律问题等向与会者进行了讲解和介绍。与会人员还就货运货代领域的一些法律和实务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交流。
协会方面参会人员均表示此次座谈交流非常成功,不仅解决了以前的疑惑,也为今后发展深圳货代行业提供了法律规范,希望今后能加强联系,进一步开展交流合作,共同促进深圳货代行业发展,更好地服务深圳“双区”建设。
【深圳发布营商环境改革最新政策 今年落地首批200项具体任务】5月7日,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据了解,《实施方案》从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政务环境4个方面提出了12个领域的任务内容,并明确了要在今年落地实施的首批200项具体改革事项。
在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方面,聚焦服务市场主体由生到退的全生命周期,打通“准入”“准营”“运行”“退出”全链条,为企业“松绑”“解绊”。例如试点在先进技术、金融投资、医疗健康、教育文化、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有序放宽准入限制等等。
在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方面,充分运用特区立法权和新型监管手段,营造尊重企业、尊重创业者和劳动者的良好氛围,让企业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例如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建立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研究制定企业合法权益受损评估与补偿救济协商办法等等。
在构建国际接轨的开放环境方面,坚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引进来”“走出去”保驾护航,让企业能够更好分享开放成果和发展机遇。例如,推动沿珠江港口启动更多“大湾区组合港”,建立深圳市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等等。
在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方面,真正解决企业关注的“关键小事”,以更精准、更主动的服务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例如,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建立健全一站式市场主体培育和服务平台“深i企”等等。
据了解,《实施方案》从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政务环境4个方面提出了12个领域的任务内容,并明确了要在今年落地实施的首批200项具体改革事项。
在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方面,聚焦服务市场主体由生到退的全生命周期,打通“准入”“准营”“运行”“退出”全链条,为企业“松绑”“解绊”。例如试点在先进技术、金融投资、医疗健康、教育文化、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有序放宽准入限制等等。
在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方面,充分运用特区立法权和新型监管手段,营造尊重企业、尊重创业者和劳动者的良好氛围,让企业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例如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建立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研究制定企业合法权益受损评估与补偿救济协商办法等等。
在构建国际接轨的开放环境方面,坚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引进来”“走出去”保驾护航,让企业能够更好分享开放成果和发展机遇。例如,推动沿珠江港口启动更多“大湾区组合港”,建立深圳市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等等。
在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方面,真正解决企业关注的“关键小事”,以更精准、更主动的服务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例如,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建立健全一站式市场主体培育和服务平台“深i企”等等。
多元解纷促发展 服务“双区”共前行 ——深圳法庭与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开展座谈交流活动
2022年4月29日下午,深圳法庭负责人罗春同志率全庭法官和法官助理前往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进行座谈交流。座谈会以线上线下方式同步进行,协会秘书长林艳璐和部分特邀调解员在现场参加了座谈,部分会员企业通过网络参会。
深圳法庭负责人罗春同志首先对2021年度深圳法庭与协会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对协会和特邀调解员的工作表示感谢。自2020年9月深圳法庭与协会签订多元解纷框架协议以来,双方共同打造的货运代理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实现了良好运行,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服务跨境电商物流新业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培育法律共同体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并已被列入全省“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改革培育项目。罗春同志同时指出,当前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平台建设运行在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宣传工作等方面尚需双方继续加强合作,加大双向培训力度,打造多元解纷典型案例,不断扩大平台优势,形成多元共治、各方参与、协同推进、相互融合的体系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深圳“双区”建设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保障。协会林秘书长和现场参会的特邀调解员对深圳法庭参加此次座谈交流活动表示欢迎和感谢,并表示多元解纷平台的建设运行对于货代企业和货代行业的良性发展也是一个极好的促进和推动。
根据座谈活动安排,深圳法庭副庭长平阳丹柯同志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中关于货物运输合同方面的内容,罗春同志和谭学文同志就近年来深圳法庭审理的部分典型案件中出现的审判方式创新、法律关系识别、举证责任分配等重点法律问题等向与会者进行了讲解和介绍。与会人员还就货运货代领域的一些法律和实务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交流。
协会方面参会人员均表示此次座谈交流非常成功,不仅解决了以前的疑惑,也为今后发展深圳货代行业提供了法律规范,希望今后能加强联系,进一步开展交流合作,共同促进深圳货代行业发展,更好地服务深圳“双区”建设。
2022年4月29日下午,深圳法庭负责人罗春同志率全庭法官和法官助理前往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进行座谈交流。座谈会以线上线下方式同步进行,协会秘书长林艳璐和部分特邀调解员在现场参加了座谈,部分会员企业通过网络参会。
深圳法庭负责人罗春同志首先对2021年度深圳法庭与协会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对协会和特邀调解员的工作表示感谢。自2020年9月深圳法庭与协会签订多元解纷框架协议以来,双方共同打造的货运代理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实现了良好运行,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服务跨境电商物流新业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培育法律共同体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并已被列入全省“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改革培育项目。罗春同志同时指出,当前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平台建设运行在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宣传工作等方面尚需双方继续加强合作,加大双向培训力度,打造多元解纷典型案例,不断扩大平台优势,形成多元共治、各方参与、协同推进、相互融合的体系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深圳“双区”建设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保障。协会林秘书长和现场参会的特邀调解员对深圳法庭参加此次座谈交流活动表示欢迎和感谢,并表示多元解纷平台的建设运行对于货代企业和货代行业的良性发展也是一个极好的促进和推动。
根据座谈活动安排,深圳法庭副庭长平阳丹柯同志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中关于货物运输合同方面的内容,罗春同志和谭学文同志就近年来深圳法庭审理的部分典型案件中出现的审判方式创新、法律关系识别、举证责任分配等重点法律问题等向与会者进行了讲解和介绍。与会人员还就货运货代领域的一些法律和实务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交流。
协会方面参会人员均表示此次座谈交流非常成功,不仅解决了以前的疑惑,也为今后发展深圳货代行业提供了法律规范,希望今后能加强联系,进一步开展交流合作,共同促进深圳货代行业发展,更好地服务深圳“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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