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2021)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处罚决定可能存在违法或者不当情况的;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
(三)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
(四)海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根据前款第一项情形中止执行的,应当经海关负责人批准。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海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海关不再执行。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处罚决定可能存在违法或者不当情况的;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
(三)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
(四)海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根据前款第一项情形中止执行的,应当经海关负责人批准。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海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海关不再执行。
【车辆抵押/质押期间,可以办理过户吗?】
5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64号),对机动车转让登记做了调整,车辆在抵押/质押期间,可以申请转让登记了!
所需材料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属于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的,还应当提交原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抵押权人身份证明、现机动车所有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
8.属于在机动车质押期间的,还应当提交原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质权人身份证明。
5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64号),对机动车转让登记做了调整,车辆在抵押/质押期间,可以申请转让登记了!
所需材料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属于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的,还应当提交原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抵押权人身份证明、现机动车所有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
8.属于在机动车质押期间的,还应当提交原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质权人身份证明。
四川蒲江“三湖春”杂柑品种通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现场评审
5月24至25日,根据企业申请,经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批准,成都海关技术中心组成专家组对蒲江县三湖丑柑专业合作社申请的蒲江“三湖春”杂柑(春见、不知火、爱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进行了现场评审。此次评审工作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特聘专家刘育禾担任评审组长,成都海关技术中心植物检疫学博士,高级农艺师刘露希,成都海关技术中心环境工程专家、高级工程师蒋小葵,成都海关技术中心植物检疫学农学学士,高级农艺师王成华担任评审员,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
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深入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大力发展蒲江特色产品,实现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通过生态标准引领柑橘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经济振兴,打破国际绿色贸易壁垒,为全球提供生态健康安全的食品。
四川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会员部张倩供稿
5月24至25日,根据企业申请,经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批准,成都海关技术中心组成专家组对蒲江县三湖丑柑专业合作社申请的蒲江“三湖春”杂柑(春见、不知火、爱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进行了现场评审。此次评审工作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特聘专家刘育禾担任评审组长,成都海关技术中心植物检疫学博士,高级农艺师刘露希,成都海关技术中心环境工程专家、高级工程师蒋小葵,成都海关技术中心植物检疫学农学学士,高级农艺师王成华担任评审员,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
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深入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大力发展蒲江特色产品,实现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通过生态标准引领柑橘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经济振兴,打破国际绿色贸易壁垒,为全球提供生态健康安全的食品。
四川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会员部张倩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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