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将依法追缴明星P2P代言费# 【拿钱就走?代言P2P的明星们,银保监会追缴代言费了】近日,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梁涛在发布会上指出,截至3月末,存量业务#尚未清零的停业网贷机构1387家#,未兑付借贷余额7161亿元,比去年末减少79家、1046亿元。其中,对已立案的999家机构,依法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快审理进度。加快追赃挽损,依法追缴高管奖金和明星代言费、广告费。引入征信系统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提高追偿专业化水平。
那些代言P2P的明星们
众所周知,在P2P野蛮生长时期,花重金邀请明星为其站台代言,是网贷机构推广营销的重要手段之一。
曾有业内人士表示,P2P机构开出的代言费价码远超市场价,最高甚至可达10倍。面对巨额代言费的诱惑,尽管P2P问题频出,明星也很难拒绝。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14年以来,就有范冰冰、黄晓明、汪峰、那英、张铁林、张涵予、王宝强、汪涵、刘国梁、杜海涛、唐国强、李湘、唐嫣、胡歌等超过20位明星为P2P代言或宣传过。
但随着P2P爆雷潮的到来,越来越多的明星因其代言的网贷机构陷入舆论风波。就在2020年,有多位明星因此被推上微博热搜。
比如湖南电视台著名主持人汪涵,因曾为“爱钱进”代言被网友声讨。去年9月份,北京市东城区政府官网显示,网贷平台爱钱进已被东城区公安分局立案侦办。而在此之前的7月份,爱钱进传出兑付困难的消息后,众多投资者表示自己是通过汪涵等明星的代言广告,出于信任才选择了该平台,要求汪涵等明星为此负责。彼时,汪涵选择向公众道歉,并表示将督促爱钱进“解决问题”。
无独有偶,湖南电视台的另一位主持人杜海涛也因其代言的P2P平台网利宝遭到投资者的声讨。
值得注意的是,每当曝出此类事件时,大众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诉求:要求明星退还代言费。但大多时候都不了了之。
比如早在2016年,著名演员张铁林代言的鑫琦资产因涉嫌非法集资被立案调查,张铁林也成为第一个因代言互金平台被投资者声讨的明星代言人。彼时,就有投资者表示“代言虚假广告的明星必须负有连带清偿责任”。但事发后,张铁林从未对此事做过公开回应。
同样,曾轰动一时的e租宝邀请唐嫣、李湘、瞿颖、钟丽缇、胡静等明星为其站台宣传,但当e租宝危机全面爆发后,上述明星均沉默应对,缄口不言此事。
当然,也有例外。2016年,“九球天后”潘晓婷代言的中晋系投资理财产品爆雷后,潘晓婷主动配合公安机关退还了所有代言费。
明星代言人要承担哪些责任?
在公众看来,明星收取巨额代言费为P2P平台站台,出现问题自然要承担责任。
多位分析人士也向记者表示,明星等公众人物的代言行为属于商业行为,受到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同时,代言金融产品也应受到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的约束。但具体要承担哪些责任,判定起来比较复杂。
根据梁涛透露,目前相关部门正依法追缴明星代言费、广告费。“这应该是把代言费收入作为犯罪行为的违法所得,但前提是P2P平台被认定为有刑事责任。”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婷婷对记者表示。
她同时还向记者指出,广告法针对的主要是虚假代言,即便涉及到罚款也是特定情形下由监管部门处罚。
根据《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第五十六条规定,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代言人违反上述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对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但“代言人明知或应知”这个条件并不好界定,故而很难判定其是否存在虚假代言,更难以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比如上文提到的潘晓婷代言事件,就有投资者起诉她,要求其赔偿损失20万元。但法院难以判断潘晓婷“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最终没有支持投资者的诉讼请求。
不过,也有律师表示,P2P交易在金融监管领域是高风险领域,如果广告代言人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相关政府部门为尽可能完成追赃工作,为广大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要求其说明问题、配合调查,且视情况追缴代言费,合法合理合情。(@中国新闻网 、21世纪经济报道)#银保监会依法追缴明星p2p代言费#
那些代言P2P的明星们
众所周知,在P2P野蛮生长时期,花重金邀请明星为其站台代言,是网贷机构推广营销的重要手段之一。
曾有业内人士表示,P2P机构开出的代言费价码远超市场价,最高甚至可达10倍。面对巨额代言费的诱惑,尽管P2P问题频出,明星也很难拒绝。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14年以来,就有范冰冰、黄晓明、汪峰、那英、张铁林、张涵予、王宝强、汪涵、刘国梁、杜海涛、唐国强、李湘、唐嫣、胡歌等超过20位明星为P2P代言或宣传过。
但随着P2P爆雷潮的到来,越来越多的明星因其代言的网贷机构陷入舆论风波。就在2020年,有多位明星因此被推上微博热搜。
比如湖南电视台著名主持人汪涵,因曾为“爱钱进”代言被网友声讨。去年9月份,北京市东城区政府官网显示,网贷平台爱钱进已被东城区公安分局立案侦办。而在此之前的7月份,爱钱进传出兑付困难的消息后,众多投资者表示自己是通过汪涵等明星的代言广告,出于信任才选择了该平台,要求汪涵等明星为此负责。彼时,汪涵选择向公众道歉,并表示将督促爱钱进“解决问题”。
无独有偶,湖南电视台的另一位主持人杜海涛也因其代言的P2P平台网利宝遭到投资者的声讨。
值得注意的是,每当曝出此类事件时,大众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诉求:要求明星退还代言费。但大多时候都不了了之。
比如早在2016年,著名演员张铁林代言的鑫琦资产因涉嫌非法集资被立案调查,张铁林也成为第一个因代言互金平台被投资者声讨的明星代言人。彼时,就有投资者表示“代言虚假广告的明星必须负有连带清偿责任”。但事发后,张铁林从未对此事做过公开回应。
同样,曾轰动一时的e租宝邀请唐嫣、李湘、瞿颖、钟丽缇、胡静等明星为其站台宣传,但当e租宝危机全面爆发后,上述明星均沉默应对,缄口不言此事。
当然,也有例外。2016年,“九球天后”潘晓婷代言的中晋系投资理财产品爆雷后,潘晓婷主动配合公安机关退还了所有代言费。
明星代言人要承担哪些责任?
在公众看来,明星收取巨额代言费为P2P平台站台,出现问题自然要承担责任。
多位分析人士也向记者表示,明星等公众人物的代言行为属于商业行为,受到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同时,代言金融产品也应受到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的约束。但具体要承担哪些责任,判定起来比较复杂。
根据梁涛透露,目前相关部门正依法追缴明星代言费、广告费。“这应该是把代言费收入作为犯罪行为的违法所得,但前提是P2P平台被认定为有刑事责任。”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婷婷对记者表示。
她同时还向记者指出,广告法针对的主要是虚假代言,即便涉及到罚款也是特定情形下由监管部门处罚。
根据《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第五十六条规定,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代言人违反上述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对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但“代言人明知或应知”这个条件并不好界定,故而很难判定其是否存在虚假代言,更难以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比如上文提到的潘晓婷代言事件,就有投资者起诉她,要求其赔偿损失20万元。但法院难以判断潘晓婷“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最终没有支持投资者的诉讼请求。
不过,也有律师表示,P2P交易在金融监管领域是高风险领域,如果广告代言人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相关政府部门为尽可能完成追赃工作,为广大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要求其说明问题、配合调查,且视情况追缴代言费,合法合理合情。(@中国新闻网 、21世纪经济报道)#银保监会依法追缴明星p2p代言费#
骗子专家郎咸平:曾被誉为中国良心经济学家,为骗局站台跌下神坛 因为涉案的专家也实在是太多了——除了郎咸平之外,还有《货币战争》的作者宋鸿兵、知名的经济学家茅于轼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吴法天等人 2月份,陕西鑫琦资产突然之间爆发了高达二十亿元的兑付危机,牵扯人数高达五千人之多;4月份,望州财富的董事长飞速跑路,整个公司“群龙无首”;连郎咸平之子创办的金融公司以及和其有着秘密股权关系的快鹿集团也都陷入了《叶问3》的票房造假危机。
最后陕西鑫其资产倒闭,望州财富董事长跑路潜逃,郎咸平儿子郎世玮公司旗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总经理同样携款潜逃 https://t.cn/A6yaTOV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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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梁回应爱钱进事件#
有一阵儿,互金网贷平台扎堆请明星代言,而且也经常出现在各大网剧的小剧场广告中。但这类明星带来的曝光和流量,和最终爆不爆雷实际上没什么关系,投资还需谨慎。
皇阿玛张铁林代言的鑫琦资产,“钢琴王子”朗朗为绿能宝代言,以及黄晓明代言的东虹桥,哪个不是这样呢?
有一阵儿,互金网贷平台扎堆请明星代言,而且也经常出现在各大网剧的小剧场广告中。但这类明星带来的曝光和流量,和最终爆不爆雷实际上没什么关系,投资还需谨慎。
皇阿玛张铁林代言的鑫琦资产,“钢琴王子”朗朗为绿能宝代言,以及黄晓明代言的东虹桥,哪个不是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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