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万买基金亏9成,单位净值跌至0.1元,法院驳回赔偿诉求
最近,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
讲的是,2016年底投资者欧阳某向上海长典资产支付410万元,认购长典恒润壹号私募基金,但是两年以后,该基金亏了将近一半,单位净值仅为0.5716元;后来这只私募基金延期了一年,没想到,不但没有挽回损失,反而亏损幅度更大了,到期单位净值跌至0.1142元,对应约46.8万左右!
后来,投资者将上海长典资产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本金和利息,但是一审、二审法院都驳回了其赔偿的诉讼请求,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一起来看看。
事情经过:
2016年12月8日,投资者欧阳某通过上海长典资产提供的《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调查问卷》进行了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测试,并进行了签字确认。当日,他作为投资人,与管理人上海长典资产,托管人恒丰银行,三方签订了《基金合同》。
合同约定,长典恒润壹号私募基金存续期限为自基金成立之日起2年。该基金主要用于实缴横琴汇腾长征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七号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该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1.2亿元。上海长典资产为该基金的募集机构,并由其自行销售。
2016年12月13日,欧阳某向上海长典资产支付了长典恒润壹号私募基金认购款410万元;随后12月18日,他向上海长典资产出具了其签署的《回访确认书》。该基金在2016年12月28日成立。
据了解,七号合伙企业系有限合伙企业,上海长典资产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12000万元;广州汇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50万元,担任七号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但是,2年到期后,这只私募基金却亏损严重。相关数据显示,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这只私募基金单位净值为0.5716元。
2018年12月26日,上海长典资产发布《关于长典恒润壹号私募基金延期的公告》,载明:该基金于2016年10月与汇腾投资签署《横琴汇腾长征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基于该协议的相关约定,基金已向七号合伙企业实缴出资161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到期日为2018年12月28日。近日,汇腾投资向长典资产发出了《横琴汇腾长征七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公告》,要求将该基金期限延长一年至2019年12月28日。
然而1年时间又过去了,该基金不仅没有能挽回损失,反而亏损幅度更大了,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该私募基金单位净值为0.1142元。
就在2019年10月14日,上海长典资产向广州汇腾投资发出《关于横琴汇腾长征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权益到期清算的告知函》,主要内容是:长典资产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汇腾投资签署了《横琴汇腾长征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基于该协议的相关约定,长典资产已向七号合伙企业实缴出资1610万元,七号合伙企业成立日为2016年12月28日,存续期限2年,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经营需要可延长一次,每次延长一年。2018年10月,汇腾投资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向长典资产发出了《横琴汇腾长征七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公告》,决定延长七号合伙企业期限一年。根据工商登记,七号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延长至2019年11月18日。长典资产决定于七号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届满日(即2019年11月18日)退出七号合伙企业,请汇腾投资依照合伙协议的有关约定进行清算。
2020年7月13日,上海长典资产通过EMS邮政快递向广州汇腾投资寄送《关于再次要求横琴汇腾长征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的告知函》,因七号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已到期,要求其在收到告知函后7日内启动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
2020年9月18日,长典资产向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七号合伙企业的申请。案件经审理,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解散横琴汇腾长征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院为何驳回了投资者赔偿诉求?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上海长典资产是否应向欧阳某支付投资本金及利息。本案中,长典资产系具有合法资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案涉基金合法成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欧阳某作为委托人与长典资产作为受托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基金合同后,双方即形成了针对案涉私募投资基金的委托理财合同关系。“在案涉基金合同履行过程中,长典资产系依据投资人的委托而对其合法所有的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在约定的投资期限届满后,长典资产仅负有依据合同约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向投资人分配的义务,并不负有以自有财产向投资人承担支付投资本金及收益的义务。”
一审法院表示,关于该争议焦点,欧阳某主张案涉基金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过程中,长典资产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履行管理人的适当性义务,没有对欧阳某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测试,也没有在冷静期结束后对欧阳某进行回访;基金存续期间没有向欧阳某报告基金的份额净值,披露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到期后,欧阳某并未与投资人、托管人签订延期协议,长典资产擅自延长私募基金1年期限,给投资造成了损失,依法应予以赔偿。
但是,关于合格投资者身份及投资冷静期问题,长典资产提交了《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调查问卷》《回访确认书》以及案涉基金合同所附《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承诺书》,上述证据均载有欧阳某的签字,欧阳某对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具有相应风险承受能力,并接受了回访等事项进行了确认。上述适当性义务的履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及第十八条的规定,可以认定长典资产在案涉基金合同订立前后,履行了相应的适当性义务。因此,对欧阳某的该项主张,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关于案涉基金存续期限问题,法院也表示,欧阳某主张长典资产未与投资人、托管人签订延期协议,擅自延长基金期限,与合同约定不符,依法不予支持。
还有,关于长典资产披露案涉基金相关信息问题,法院表示,案涉基金运作过程中存在信息披露瑕疵,但该瑕疵与欧阳某现有损失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故他以长典资产未向其披露相关信息为由要求其赔偿损失的主张,不能成立。
一审法院称,根据案涉基金的履行情况看,长典资产已将募集资金依照约定的投资方向,通过恒丰银行用于实缴七号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财产份额,在长典资产完成约定的投资行为,而投资款项尚未返还基金时,欧阳某要求长典资产以其自身财产承担支付投资本金及利息的请求,与本案事实及合同约定不符,不应得到支持。
就案涉基金实际情况看,长典资产已经两次发函要求汇腾投资对七号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权益进行到期清算,因汇腾投资怠于履行该义务,长典资产后就该权益向汇腾投资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权利,但该诉讼尚未形成生效裁判,相关权利并未实际确定。长典资产代表案涉基金向相关主体主张权利的事实,无法认定其存在不履行勤勉尽责管理义务的情形。同时,欧阳某就案涉基金投资所导致的实际损失数额,在基金财产尚未获得清偿时亦不能确定。本案欧阳某尚不具备要求长典资产以自身财产支付投资本金及利息的前提。
最终,一审法院对欧阳某要求长典资产支付410万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依据不足,依法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也表示,本案二审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为:欧阳某在案涉基金中所受损失是否确定,长典资产是否应对此承担赔付责任。
法院认为,案涉基金合同合法有效。根据案涉基金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设定,在基金合同出现终止事由后,应先依照约定,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后,再行分配。在获得清算分配后,如投资人尚有其他权利未获清偿,可就其因基金管理人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再行主张权利。基金合同对因交易对手违约而导致延期风险也进行了风险揭示。“目前,长典资产已就投资款项向汇腾投资等主体主张了利权,在基金财产未清算完毕前,欧阳某因案涉基金所导致的损失数额尚不能确定。欧阳某可待损失确定以后,另行主张。欧阳某关于根据长典资产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可以确定其损失的主张,因长典资产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是基金财产所投资的七号合伙企业对基金份额所作的估值,与七号合伙企业合伙权益清算后所能收回的投资款项不具有对等性,所以欧阳某的该项主张没有依据,不能成立。”
最终,二审法院表示,欧阳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龙腾world##投资[超话]##财经[超话]##股票[超话]##基金[超话]#
最近,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
讲的是,2016年底投资者欧阳某向上海长典资产支付410万元,认购长典恒润壹号私募基金,但是两年以后,该基金亏了将近一半,单位净值仅为0.5716元;后来这只私募基金延期了一年,没想到,不但没有挽回损失,反而亏损幅度更大了,到期单位净值跌至0.1142元,对应约46.8万左右!
后来,投资者将上海长典资产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本金和利息,但是一审、二审法院都驳回了其赔偿的诉讼请求,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一起来看看。
事情经过:
2016年12月8日,投资者欧阳某通过上海长典资产提供的《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调查问卷》进行了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测试,并进行了签字确认。当日,他作为投资人,与管理人上海长典资产,托管人恒丰银行,三方签订了《基金合同》。
合同约定,长典恒润壹号私募基金存续期限为自基金成立之日起2年。该基金主要用于实缴横琴汇腾长征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七号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该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1.2亿元。上海长典资产为该基金的募集机构,并由其自行销售。
2016年12月13日,欧阳某向上海长典资产支付了长典恒润壹号私募基金认购款410万元;随后12月18日,他向上海长典资产出具了其签署的《回访确认书》。该基金在2016年12月28日成立。
据了解,七号合伙企业系有限合伙企业,上海长典资产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12000万元;广州汇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50万元,担任七号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但是,2年到期后,这只私募基金却亏损严重。相关数据显示,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这只私募基金单位净值为0.5716元。
2018年12月26日,上海长典资产发布《关于长典恒润壹号私募基金延期的公告》,载明:该基金于2016年10月与汇腾投资签署《横琴汇腾长征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基于该协议的相关约定,基金已向七号合伙企业实缴出资161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到期日为2018年12月28日。近日,汇腾投资向长典资产发出了《横琴汇腾长征七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公告》,要求将该基金期限延长一年至2019年12月28日。
然而1年时间又过去了,该基金不仅没有能挽回损失,反而亏损幅度更大了,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该私募基金单位净值为0.1142元。
就在2019年10月14日,上海长典资产向广州汇腾投资发出《关于横琴汇腾长征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权益到期清算的告知函》,主要内容是:长典资产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汇腾投资签署了《横琴汇腾长征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基于该协议的相关约定,长典资产已向七号合伙企业实缴出资1610万元,七号合伙企业成立日为2016年12月28日,存续期限2年,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经营需要可延长一次,每次延长一年。2018年10月,汇腾投资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向长典资产发出了《横琴汇腾长征七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公告》,决定延长七号合伙企业期限一年。根据工商登记,七号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延长至2019年11月18日。长典资产决定于七号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届满日(即2019年11月18日)退出七号合伙企业,请汇腾投资依照合伙协议的有关约定进行清算。
2020年7月13日,上海长典资产通过EMS邮政快递向广州汇腾投资寄送《关于再次要求横琴汇腾长征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的告知函》,因七号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已到期,要求其在收到告知函后7日内启动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
2020年9月18日,长典资产向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七号合伙企业的申请。案件经审理,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解散横琴汇腾长征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院为何驳回了投资者赔偿诉求?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上海长典资产是否应向欧阳某支付投资本金及利息。本案中,长典资产系具有合法资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案涉基金合法成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欧阳某作为委托人与长典资产作为受托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基金合同后,双方即形成了针对案涉私募投资基金的委托理财合同关系。“在案涉基金合同履行过程中,长典资产系依据投资人的委托而对其合法所有的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在约定的投资期限届满后,长典资产仅负有依据合同约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向投资人分配的义务,并不负有以自有财产向投资人承担支付投资本金及收益的义务。”
一审法院表示,关于该争议焦点,欧阳某主张案涉基金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过程中,长典资产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履行管理人的适当性义务,没有对欧阳某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测试,也没有在冷静期结束后对欧阳某进行回访;基金存续期间没有向欧阳某报告基金的份额净值,披露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到期后,欧阳某并未与投资人、托管人签订延期协议,长典资产擅自延长私募基金1年期限,给投资造成了损失,依法应予以赔偿。
但是,关于合格投资者身份及投资冷静期问题,长典资产提交了《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调查问卷》《回访确认书》以及案涉基金合同所附《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承诺书》,上述证据均载有欧阳某的签字,欧阳某对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具有相应风险承受能力,并接受了回访等事项进行了确认。上述适当性义务的履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及第十八条的规定,可以认定长典资产在案涉基金合同订立前后,履行了相应的适当性义务。因此,对欧阳某的该项主张,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关于案涉基金存续期限问题,法院也表示,欧阳某主张长典资产未与投资人、托管人签订延期协议,擅自延长基金期限,与合同约定不符,依法不予支持。
还有,关于长典资产披露案涉基金相关信息问题,法院表示,案涉基金运作过程中存在信息披露瑕疵,但该瑕疵与欧阳某现有损失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故他以长典资产未向其披露相关信息为由要求其赔偿损失的主张,不能成立。
一审法院称,根据案涉基金的履行情况看,长典资产已将募集资金依照约定的投资方向,通过恒丰银行用于实缴七号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财产份额,在长典资产完成约定的投资行为,而投资款项尚未返还基金时,欧阳某要求长典资产以其自身财产承担支付投资本金及利息的请求,与本案事实及合同约定不符,不应得到支持。
就案涉基金实际情况看,长典资产已经两次发函要求汇腾投资对七号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权益进行到期清算,因汇腾投资怠于履行该义务,长典资产后就该权益向汇腾投资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权利,但该诉讼尚未形成生效裁判,相关权利并未实际确定。长典资产代表案涉基金向相关主体主张权利的事实,无法认定其存在不履行勤勉尽责管理义务的情形。同时,欧阳某就案涉基金投资所导致的实际损失数额,在基金财产尚未获得清偿时亦不能确定。本案欧阳某尚不具备要求长典资产以自身财产支付投资本金及利息的前提。
最终,一审法院对欧阳某要求长典资产支付410万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依据不足,依法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也表示,本案二审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为:欧阳某在案涉基金中所受损失是否确定,长典资产是否应对此承担赔付责任。
法院认为,案涉基金合同合法有效。根据案涉基金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设定,在基金合同出现终止事由后,应先依照约定,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后,再行分配。在获得清算分配后,如投资人尚有其他权利未获清偿,可就其因基金管理人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再行主张权利。基金合同对因交易对手违约而导致延期风险也进行了风险揭示。“目前,长典资产已就投资款项向汇腾投资等主体主张了利权,在基金财产未清算完毕前,欧阳某因案涉基金所导致的损失数额尚不能确定。欧阳某可待损失确定以后,另行主张。欧阳某关于根据长典资产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可以确定其损失的主张,因长典资产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是基金财产所投资的七号合伙企业对基金份额所作的估值,与七号合伙企业合伙权益清算后所能收回的投资款项不具有对等性,所以欧阳某的该项主张没有依据,不能成立。”
最终,二审法院表示,欧阳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龙腾world##投资[超话]##财经[超话]##股票[超话]##基金[超话]#
法华严。“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寂灭相是智悲任运状态,范围是十方界遍法界众生)这是诸佛常住寂灭之本。又“是法住法位,世界相常住。”从善恶意根、福德、因缘之业力召感的众相是客观、无是无非的,只要尊重即可返闻成圣,凡俗偏偏认实有,分别,执着,自作束缚,追逐事相之迹。
晚安,同学们。中峯国师开示:洗除业垢,增长善根,捨此报缘,往生净土。
文殊菩萨:见欢乐人,当愿众生,常得安乐,乐供养佛。见苦恼人,当愿众生,获根本智,灭除众苦。
按时寝息,当愿众生,身得安稳,心无动乱。睡眠始寤,当愿众生,一切智觉,周顾十方。
心经讲对因缘、境界、妄想的究竟态度,是耐心培养观照。一但观照见之,生存实质,核心,方向便有了依止。为此深入经藏,持续纠正心念,积福累德。
时时处处不落对待对立,不在是非知见圈子里舍此认彼,认此舍彼;或者围绕我能见我所见。这是在攀缘意识心里造作业障。
平常起念不应该,微弱秘密观照中起各种知见贴标签也不应该,魔心境由此而来。
晚安,同学们。中峯国师讲本圆真心:心心即佛,醍醐酥酪,咸自乳生,佛佛唯心,钗釧瓶盘,尽从金出,十万亿程,东西不隔,二六时内,凡圣同途。…
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六度法门,侧重共体,动者全体;但是明白事理、谦卑忍辱尤为重要,是共心修行的契约。看古德行持典范。
觉悟越彻底,利生益广大。我与法已经虚融了//如果不利他,即使眼前有暂时的快乐,也很快会失去。因为这是往昔善业招感的,如果不用继续储蓄,很快会消耗殆尽。
造作分别,但根本无明是一,若不破解消尽,则妙明心不能遍照法界。//《楞严经》:阿难!一切众生轮回世间,由二颠倒分别见妄,当处发生,当业轮转。
文殊菩萨方便智。出家人乞食时如何发心愿:“入里乞食,当愿众生,入深法界,心无障碍;到人门户,当愿众生,入于一切,佛法之门;入其家已,当愿众生,得入佛乘,三世平等;见不舍人,当愿众生,常不舍离,胜功德法;见能舍人,当愿众生,永得舍离,三恶道苦。”
文殊菩萨开示:有疾病的人,若他能通达身心空寂,就会远离是非争斗烦恼,得大自在。所以古德们说罗汉们无有病恼因缘,真实不虚。
文殊菩萨短偈:“若在恶难,当愿众生,随意自在,所行无碍。”注意这个意字不是想法,是性意,不生灭性,当然无畏有依啦。所以我们要把定慧修行出来。
戒定慧三无漏学,针对迷惑造作业障,这是佛法的宗旨,心经讲照见五蕴皆空,是认识真实自己,认识世界众生业果,从而圆融自他,确立做事核心方向。
执着粘贴情染是是非烦恼根本。
如果不以佛法思维为什么短促地活着,寻找依赖涅槃性活着,那一定是世世生儿育女,以狭劣家眷为正性。
楞严经讲解凡俗人由昏蒙到觉悟的过程,通过阿难经历再现一个凡俗人内心除染趋净、三观引导下,微密觉受渐渐厚积深湛广大,完全是行进在菩提路上参照的宝贵借鉴。只有放下心绪情识,用心于佛教诲,定心止观自己与法界实相,逐渐领悟佛菩萨的正觉世界。
学会假设,领悟慈悲。当定慧不到具足时,常住妙明心之周圆还不能起用。可以用心意训练平和,常在因缘境况里遇到不顺时,见是某人某事所做,怒火中烧,马上假设是自己心爱人所做,孩子所做,亲戚所做,外人所做德高望重人所为,更不喜欢人做的,你内心开解平和多了,各种都可以遇到,皆训练心。
告诉大家,楞严经七番证心,十番显见,别业妄见与同分妄见,都是揭示带妄的八识心王即阿赖耶识,与真性心的。精明心王离灯明有、离见有,独立的,于憎爱因缘受生的根本。精明心王的确从真性流出一大相,心目清净人可见,实在是无好无坏,无是非是,循业如此。唯一通宿归根,反闻闻自性,性成无上道。
古德云,堕落无依众生飞来飞去,到处找依,岂知可依不在执着名相中,就在来去生灭相的不生灭心性里。只差一个点拨,滞误千万劫。人身难得,耗了已半辈子的你知道快快闻法,去把握吗?
2022.05.16-05.20
晚安,同学们。中峯国师开示:洗除业垢,增长善根,捨此报缘,往生净土。
文殊菩萨:见欢乐人,当愿众生,常得安乐,乐供养佛。见苦恼人,当愿众生,获根本智,灭除众苦。
按时寝息,当愿众生,身得安稳,心无动乱。睡眠始寤,当愿众生,一切智觉,周顾十方。
心经讲对因缘、境界、妄想的究竟态度,是耐心培养观照。一但观照见之,生存实质,核心,方向便有了依止。为此深入经藏,持续纠正心念,积福累德。
时时处处不落对待对立,不在是非知见圈子里舍此认彼,认此舍彼;或者围绕我能见我所见。这是在攀缘意识心里造作业障。
平常起念不应该,微弱秘密观照中起各种知见贴标签也不应该,魔心境由此而来。
晚安,同学们。中峯国师讲本圆真心:心心即佛,醍醐酥酪,咸自乳生,佛佛唯心,钗釧瓶盘,尽从金出,十万亿程,东西不隔,二六时内,凡圣同途。…
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六度法门,侧重共体,动者全体;但是明白事理、谦卑忍辱尤为重要,是共心修行的契约。看古德行持典范。
觉悟越彻底,利生益广大。我与法已经虚融了//如果不利他,即使眼前有暂时的快乐,也很快会失去。因为这是往昔善业招感的,如果不用继续储蓄,很快会消耗殆尽。
造作分别,但根本无明是一,若不破解消尽,则妙明心不能遍照法界。//《楞严经》:阿难!一切众生轮回世间,由二颠倒分别见妄,当处发生,当业轮转。
文殊菩萨方便智。出家人乞食时如何发心愿:“入里乞食,当愿众生,入深法界,心无障碍;到人门户,当愿众生,入于一切,佛法之门;入其家已,当愿众生,得入佛乘,三世平等;见不舍人,当愿众生,常不舍离,胜功德法;见能舍人,当愿众生,永得舍离,三恶道苦。”
文殊菩萨开示:有疾病的人,若他能通达身心空寂,就会远离是非争斗烦恼,得大自在。所以古德们说罗汉们无有病恼因缘,真实不虚。
文殊菩萨短偈:“若在恶难,当愿众生,随意自在,所行无碍。”注意这个意字不是想法,是性意,不生灭性,当然无畏有依啦。所以我们要把定慧修行出来。
戒定慧三无漏学,针对迷惑造作业障,这是佛法的宗旨,心经讲照见五蕴皆空,是认识真实自己,认识世界众生业果,从而圆融自他,确立做事核心方向。
执着粘贴情染是是非烦恼根本。
如果不以佛法思维为什么短促地活着,寻找依赖涅槃性活着,那一定是世世生儿育女,以狭劣家眷为正性。
楞严经讲解凡俗人由昏蒙到觉悟的过程,通过阿难经历再现一个凡俗人内心除染趋净、三观引导下,微密觉受渐渐厚积深湛广大,完全是行进在菩提路上参照的宝贵借鉴。只有放下心绪情识,用心于佛教诲,定心止观自己与法界实相,逐渐领悟佛菩萨的正觉世界。
学会假设,领悟慈悲。当定慧不到具足时,常住妙明心之周圆还不能起用。可以用心意训练平和,常在因缘境况里遇到不顺时,见是某人某事所做,怒火中烧,马上假设是自己心爱人所做,孩子所做,亲戚所做,外人所做德高望重人所为,更不喜欢人做的,你内心开解平和多了,各种都可以遇到,皆训练心。
告诉大家,楞严经七番证心,十番显见,别业妄见与同分妄见,都是揭示带妄的八识心王即阿赖耶识,与真性心的。精明心王离灯明有、离见有,独立的,于憎爱因缘受生的根本。精明心王的确从真性流出一大相,心目清净人可见,实在是无好无坏,无是非是,循业如此。唯一通宿归根,反闻闻自性,性成无上道。
古德云,堕落无依众生飞来飞去,到处找依,岂知可依不在执着名相中,就在来去生灭相的不生灭心性里。只差一个点拨,滞误千万劫。人身难得,耗了已半辈子的你知道快快闻法,去把握吗?
2022.05.1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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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报道了多位车主在汉中市长庆油田油气经销站加油后,行驶没几公里车辆就发生故障一事,引发广泛关注。华商报记者了解到,该加油站2013年一般年检结果为未审核,之后再无年检信息,目前汉中市政府已成立专班调查处理此次事件。
2013年至今加油站无年检记录仍正常经营
对于该加油站的相关登记信息,华商报记者通过汉台区市场监管局查阅到,汉中市长庆油田油气经销站法定代表人为李某某,股东情况中显示由汉中经开区招商服务局认缴100万元100%持股,年检情况1993年至2012年均是复核通过,而2013年一般年检结果为未审核,之后再无年检信息。
5月17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该法定代表人李先生,他称该加油站确实是他于2010年为陕西一家石油化工公司负责人时代表公司收购的,但他于2013年就离开公司了,“这个加油站我已经很多年都没管过了,(加油站)现在应该好像是承包给别人了,具体情况我都不太清楚,因为这都是我走了以后的事,跟我们没有啥关系。”
李先生说,当时收购的时候股权在汉中市经开区招商服务局代管,当时做的是股权转让收过来的,出资是他所在的公司,自己当时离开公司时要求变更但没有变,所以一直挂在他名下,因为牵扯一些遗留问题,有经济纠纷便一直在那搁着。
那么,汉中经开区招商服务局为什么是汉中市长庆油田油气经销站出资人?对此,汉中经开区招商服务局(投资促进中心)局长(主任)陈炳良表示,加油站这事跟局里没有关系,具体情况可通过经开区管委会了解。
随后,汉中经开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回复说:“目前这个问题还没办法回答,但我们经开区财政上从来没有向这个加油站出具过任何手续,也没有出过钱。”
此外,这名负责人表示:“在2018年的时候,加油站工作人员要求招商服务局为其企业年检、变更法人的相关资料上盖章,但是我们对于之前的情况不了解,并且对方也没有说明相关情况,从那之后,我们招商服务局从未给该企业的年检、变更法人的资料上盖章。”
汉中市长庆油田油气经销站近9年时间无年检记录,为何能正常经营至今?为何汉中市长庆油田油气经销站近9年时间在无年检记录的情况下,依然能在2021年12月份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汉中市政府已成立专班调查处理
17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汉中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根据该加油站提供的最近一次提货单是铁路运销公司销售组织公路提货单,日期为今年4月21日,仓库是中油延长汉中油库,货物名称为92号车用汽油(VIA),实提数量为33吨,提货单所盖公章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销公司汉中采购站二库。
事发后,调查人员在加油站调取相关资料
汉中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表示,这只是加油站提供的提货单,但提货单的真伪以及每天实际销售量等情况正在核实中。而对于很多网友质疑明明叫长庆油田油气经销站,为何挂的却是“延长石油”牌子,该负责人回应称这是以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信息为准,“叫长庆油气经销站卖延长的油,这个是正常的,只要它是国家达标、合格的都可以。”
在之前调查时加油站的工作人员称近期大雨,储油罐密封失效导致雨水渗入。而该负责人表示,17日上午,该局邀请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的专家现场查看该加油站的储油罐等设施,经过专家及其他部门查看后,认为雨水渗入储油罐可能性不大。同时专家初步分析产生原因:一是运油罐车往储油罐里灌油时可能把水带进去,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储油罐罐底长期形成沉淀物,积累水汽未及时清理,这次储油罐里油加的太少后给车辆加进去。
目前,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已委托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对所抽检的样品进行检验,样品也已送达。
此外,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汉中市政府已成立包括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商务等多部门在内的工作专班,针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发布于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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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报道了多位车主在汉中市长庆油田油气经销站加油后,行驶没几公里车辆就发生故障一事,引发广泛关注。华商报记者了解到,该加油站2013年一般年检结果为未审核,之后再无年检信息,目前汉中市政府已成立专班调查处理此次事件。
2013年至今加油站无年检记录仍正常经营
对于该加油站的相关登记信息,华商报记者通过汉台区市场监管局查阅到,汉中市长庆油田油气经销站法定代表人为李某某,股东情况中显示由汉中经开区招商服务局认缴100万元100%持股,年检情况1993年至2012年均是复核通过,而2013年一般年检结果为未审核,之后再无年检信息。
5月17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该法定代表人李先生,他称该加油站确实是他于2010年为陕西一家石油化工公司负责人时代表公司收购的,但他于2013年就离开公司了,“这个加油站我已经很多年都没管过了,(加油站)现在应该好像是承包给别人了,具体情况我都不太清楚,因为这都是我走了以后的事,跟我们没有啥关系。”
李先生说,当时收购的时候股权在汉中市经开区招商服务局代管,当时做的是股权转让收过来的,出资是他所在的公司,自己当时离开公司时要求变更但没有变,所以一直挂在他名下,因为牵扯一些遗留问题,有经济纠纷便一直在那搁着。
那么,汉中经开区招商服务局为什么是汉中市长庆油田油气经销站出资人?对此,汉中经开区招商服务局(投资促进中心)局长(主任)陈炳良表示,加油站这事跟局里没有关系,具体情况可通过经开区管委会了解。
随后,汉中经开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回复说:“目前这个问题还没办法回答,但我们经开区财政上从来没有向这个加油站出具过任何手续,也没有出过钱。”
此外,这名负责人表示:“在2018年的时候,加油站工作人员要求招商服务局为其企业年检、变更法人的相关资料上盖章,但是我们对于之前的情况不了解,并且对方也没有说明相关情况,从那之后,我们招商服务局从未给该企业的年检、变更法人的资料上盖章。”
汉中市长庆油田油气经销站近9年时间无年检记录,为何能正常经营至今?为何汉中市长庆油田油气经销站近9年时间在无年检记录的情况下,依然能在2021年12月份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汉中市政府已成立专班调查处理
17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汉中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根据该加油站提供的最近一次提货单是铁路运销公司销售组织公路提货单,日期为今年4月21日,仓库是中油延长汉中油库,货物名称为92号车用汽油(VIA),实提数量为33吨,提货单所盖公章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销公司汉中采购站二库。
事发后,调查人员在加油站调取相关资料
汉中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表示,这只是加油站提供的提货单,但提货单的真伪以及每天实际销售量等情况正在核实中。而对于很多网友质疑明明叫长庆油田油气经销站,为何挂的却是“延长石油”牌子,该负责人回应称这是以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信息为准,“叫长庆油气经销站卖延长的油,这个是正常的,只要它是国家达标、合格的都可以。”
在之前调查时加油站的工作人员称近期大雨,储油罐密封失效导致雨水渗入。而该负责人表示,17日上午,该局邀请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的专家现场查看该加油站的储油罐等设施,经过专家及其他部门查看后,认为雨水渗入储油罐可能性不大。同时专家初步分析产生原因:一是运油罐车往储油罐里灌油时可能把水带进去,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储油罐罐底长期形成沉淀物,积累水汽未及时清理,这次储油罐里油加的太少后给车辆加进去。
目前,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已委托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对所抽检的样品进行检验,样品也已送达。
此外,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汉中市政府已成立包括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商务等多部门在内的工作专班,针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发布于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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