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原局长李学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案一审宣判
2016年12月30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原局长、党委书记书记李学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芜湖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学文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马坤玲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6.08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属共同犯罪;李学文作为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遭受特别重大损失6713.284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李学文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在受贿共同犯罪中,李学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李学文收受的部分款项是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对受贿罪酌情从重处罚。李学文的近亲属代为退赃2.1万元,对受贿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李学文虽在侦查阶段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但在庭审中拒不交代主要犯罪事实,对李学文不予从轻处罚。
综上,芜湖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学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40万元;犯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0万元。宣判后,李学文当庭表示上诉。
2016年12月30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原局长、党委书记书记李学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芜湖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学文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马坤玲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6.08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属共同犯罪;李学文作为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遭受特别重大损失6713.284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李学文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在受贿共同犯罪中,李学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李学文收受的部分款项是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对受贿罪酌情从重处罚。李学文的近亲属代为退赃2.1万元,对受贿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李学文虽在侦查阶段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但在庭审中拒不交代主要犯罪事实,对李学文不予从轻处罚。
综上,芜湖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学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40万元;犯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0万元。宣判后,李学文当庭表示上诉。
12月30日下午,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原局长、党委书记李学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案,在芜湖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法院认为:
被告人李学文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6.087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李学文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由于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遭受特别重大损失6713.2845万元,其行为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李学文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李学文虽在侦查阶段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但在庭审中拒不交代主要犯罪事实,对李学文不予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学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犯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二、违法所得六十六万零八百七十元(含赃物)予以追缴。
李学文当庭表示上诉。
法院认为:
被告人李学文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6.087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李学文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由于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遭受特别重大损失6713.2845万元,其行为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李学文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李学文虽在侦查阶段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但在庭审中拒不交代主要犯罪事实,对李学文不予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学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犯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二、违法所得六十六万零八百七十元(含赃物)予以追缴。
李学文当庭表示上诉。
安徽省天长市考察团来洪考察旅游工作
8月11日,由安徽省天长市市委副书记贺家平,天长市市委常委、铜城镇党委书记王长华,天长市副市长董学文率队的考察团来洪考察旅游工作。县委副书记程国民,副县长王兆龙,县政府党组成员、洪泽湖古堰景区管委会主任陈洪标等参加考察。
考察团实地走访了渔人湾风景区、洪泽湖碑、周桥大塘、蒋坝观沧海、快活岭、武状元广场、三河闸、天鹅湾温泉综合体等地。考察团认为我县旅游工作特色鲜明,旅游产业布局合理、品种多样、投资多元。同时表示,回去后将与我县多加强沟通联系,促进两地旅游工作共同发展。
8月11日,由安徽省天长市市委副书记贺家平,天长市市委常委、铜城镇党委书记王长华,天长市副市长董学文率队的考察团来洪考察旅游工作。县委副书记程国民,副县长王兆龙,县政府党组成员、洪泽湖古堰景区管委会主任陈洪标等参加考察。
考察团实地走访了渔人湾风景区、洪泽湖碑、周桥大塘、蒋坝观沧海、快活岭、武状元广场、三河闸、天鹅湾温泉综合体等地。考察团认为我县旅游工作特色鲜明,旅游产业布局合理、品种多样、投资多元。同时表示,回去后将与我县多加强沟通联系,促进两地旅游工作共同发展。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