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接者52人!驻马店1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公布】8月6日,遂平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称,8月4日以来,遂平县对出现的第二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刘某璐,开展了进一步流调。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刘某璐和母亲曾某玲二人,于7月23日13:10乘坐郑州至遂平大巴车(车牌号豫QE7931,车上共37人,除刘某璐外同乘人员36人),15:50到达遂平,回家后至7月29日二人均未外出。7月24日14:00,杨某项(15号密切接触者,简称15号,下同)、朱某义(16号)二人到刘某璐家中安装空调。7月27日17时许,香港智行基金会志愿者李某丽(17号)、刘某琴(18号)二人到刘某璐家中家访;同一时间段,曾某玲好友潘某姣(19号)带儿子杨某博(20号)到刘某璐家中串门。7月30日18:03,刘某璐在中英街中段雪龙冷食批发部购买冰淇淋,接触女店主张某峰及其丈夫李某中(21号)、儿子李某(22号);7月31日之后行程及1—14号密切接触者已于8月4日公布。
截至目前,该病例共排查出密切接触者52人(含大巴车同乘人员36人),在遂平县境内的32人已全部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余密切接触者已向属地疾控部门发协查函。密切接触者名单附后。
遂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提醒,凡与上述人员存在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或疾控机构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到当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以及疫情防控大局,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
遂平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5日
附密切接触者名单
15、杨某项,男,现住遂平县泰安路九巷。
16、朱某义,男,现住遂平县泰安路与金山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南。
17、李某丽,女,21岁,现住遂平县常庄村杜赵二组。已接种疫苗。
18、刘某琴,女,21岁,现住驻马店市驿城区朱古洞乡秦庄村大常庄。已接种疫苗。
19、潘某姣,女,45岁,现住遂平县民安路西段路北。
20、杨某博,男,14岁,现住遂平县民安路西段路北。
21、李某中,男,56岁,现住遂平县纪念碑鸽子宴附近汉景苑小区自建房。已接种疫苗。
22、李某,男,现住遂平县纪念碑鸽子宴附近汉景苑小区自建房。
23、大巴车乘客刘某龙,男,现住遂平县和兴镇张店村大刘庄村9组。
24、大巴车乘客王某龙,男,20岁,现住遂平县常庄镇圈子王村三组。
25、大巴车乘客王某亮,男,52岁,现住郑州市郑东商业中心物业员工宿舍。
26、大巴车乘客陈某钊,男,34岁,现住遂平县温泉花园小区。
27、大巴车乘客张某,女,现住遂平县温泉花园小区。
28、大巴车乘客刘某成,男,57岁,现住遂平县沈寨镇沈寨街。
29、大巴车乘客魏某群,男,59岁,现住遂平县玉带路芳菲苑小区后。
30、大巴车乘客余某晶,女,24岁,现住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东院。
31、大巴车乘客王某晧,男,19岁,现住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35号院。
32、大巴车乘客刘某磊,男,23岁,现住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35号院。
33、大巴车乘客左某招,男,35岁,现住新乡市平原区新区原武镇神龙山路。
34、大巴车乘客沈某转,女,25岁,现住遂平县玉山镇高竹园村沈庄。
35、大巴车乘客李某林,男,28岁,现住安阳市。
36、大巴车乘客赵某玲,女,现住遂平县南关老运管所家属院。
37、大巴车乘客王某,男,28岁,现住遂平县玉山镇苏庄村水牛张。
38、大巴车乘客王某,女,现住遂平县灈阳街道南大街25号。
39、大巴车乘客张某,女,27岁,现住遂平县八里铺郭庄南组。
40、大巴车乘客崔某冬,男,31岁,现住遂平县八里铺郭庄南组。
41、大巴车乘客王某成,男,现住遂平县嵖岈山风景区嵖岈山村上阳。
42、大巴车乘客刘某,男,35岁,现住遂平县花庄镇皮楼村。
43、大巴车乘客赵某芹,女,55岁,现住郑州市中原区76号院。
44、大巴车乘客韩某,男,现住郑州市中原区76号院。
45、大巴车乘客韩某昱,男,现住郑州市中原区76号院。
46、大巴车乘客魏某梅,女,54岁,现住遂平县鼎城国际小区。
47、大巴车乘客韩某,女,36岁,现住常德市汉寿县。
48、大巴车乘客丁某琴,女,现住新蔡县。
49、大巴车乘客刘某富,男,现住淮滨县王店乡刘桥村刘营组。
50、大巴车乘客万某红,女,现住驻马店市驿城区。
51、大巴车乘客胡某防,男,现住开封市杞县裴村店。
52、大巴车乘客吴某花,女,56岁,现住西平县焦庄乡王老庄11队。(大河财立方)#疫情互助信息汇总##直击河南疫情防控#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刘某璐和母亲曾某玲二人,于7月23日13:10乘坐郑州至遂平大巴车(车牌号豫QE7931,车上共37人,除刘某璐外同乘人员36人),15:50到达遂平,回家后至7月29日二人均未外出。7月24日14:00,杨某项(15号密切接触者,简称15号,下同)、朱某义(16号)二人到刘某璐家中安装空调。7月27日17时许,香港智行基金会志愿者李某丽(17号)、刘某琴(18号)二人到刘某璐家中家访;同一时间段,曾某玲好友潘某姣(19号)带儿子杨某博(20号)到刘某璐家中串门。7月30日18:03,刘某璐在中英街中段雪龙冷食批发部购买冰淇淋,接触女店主张某峰及其丈夫李某中(21号)、儿子李某(22号);7月31日之后行程及1—14号密切接触者已于8月4日公布。
截至目前,该病例共排查出密切接触者52人(含大巴车同乘人员36人),在遂平县境内的32人已全部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余密切接触者已向属地疾控部门发协查函。密切接触者名单附后。
遂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提醒,凡与上述人员存在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或疾控机构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到当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以及疫情防控大局,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
遂平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5日
附密切接触者名单
15、杨某项,男,现住遂平县泰安路九巷。
16、朱某义,男,现住遂平县泰安路与金山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南。
17、李某丽,女,21岁,现住遂平县常庄村杜赵二组。已接种疫苗。
18、刘某琴,女,21岁,现住驻马店市驿城区朱古洞乡秦庄村大常庄。已接种疫苗。
19、潘某姣,女,45岁,现住遂平县民安路西段路北。
20、杨某博,男,14岁,现住遂平县民安路西段路北。
21、李某中,男,56岁,现住遂平县纪念碑鸽子宴附近汉景苑小区自建房。已接种疫苗。
22、李某,男,现住遂平县纪念碑鸽子宴附近汉景苑小区自建房。
23、大巴车乘客刘某龙,男,现住遂平县和兴镇张店村大刘庄村9组。
24、大巴车乘客王某龙,男,20岁,现住遂平县常庄镇圈子王村三组。
25、大巴车乘客王某亮,男,52岁,现住郑州市郑东商业中心物业员工宿舍。
26、大巴车乘客陈某钊,男,34岁,现住遂平县温泉花园小区。
27、大巴车乘客张某,女,现住遂平县温泉花园小区。
28、大巴车乘客刘某成,男,57岁,现住遂平县沈寨镇沈寨街。
29、大巴车乘客魏某群,男,59岁,现住遂平县玉带路芳菲苑小区后。
30、大巴车乘客余某晶,女,24岁,现住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东院。
31、大巴车乘客王某晧,男,19岁,现住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35号院。
32、大巴车乘客刘某磊,男,23岁,现住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35号院。
33、大巴车乘客左某招,男,35岁,现住新乡市平原区新区原武镇神龙山路。
34、大巴车乘客沈某转,女,25岁,现住遂平县玉山镇高竹园村沈庄。
35、大巴车乘客李某林,男,28岁,现住安阳市。
36、大巴车乘客赵某玲,女,现住遂平县南关老运管所家属院。
37、大巴车乘客王某,男,28岁,现住遂平县玉山镇苏庄村水牛张。
38、大巴车乘客王某,女,现住遂平县灈阳街道南大街25号。
39、大巴车乘客张某,女,27岁,现住遂平县八里铺郭庄南组。
40、大巴车乘客崔某冬,男,31岁,现住遂平县八里铺郭庄南组。
41、大巴车乘客王某成,男,现住遂平县嵖岈山风景区嵖岈山村上阳。
42、大巴车乘客刘某,男,35岁,现住遂平县花庄镇皮楼村。
43、大巴车乘客赵某芹,女,55岁,现住郑州市中原区76号院。
44、大巴车乘客韩某,男,现住郑州市中原区76号院。
45、大巴车乘客韩某昱,男,现住郑州市中原区76号院。
46、大巴车乘客魏某梅,女,54岁,现住遂平县鼎城国际小区。
47、大巴车乘客韩某,女,36岁,现住常德市汉寿县。
48、大巴车乘客丁某琴,女,现住新蔡县。
49、大巴车乘客刘某富,男,现住淮滨县王店乡刘桥村刘营组。
50、大巴车乘客万某红,女,现住驻马店市驿城区。
51、大巴车乘客胡某防,男,现住开封市杞县裴村店。
52、大巴车乘客吴某花,女,56岁,现住西平县焦庄乡王老庄11队。(大河财立方)#疫情互助信息汇总##直击河南疫情防控#
#河南灾后重建情况汇总#【河南大部分地区灾情有效缓解,工作重心由防汛救灾转向灾后重建】今年7月中旬以来,河南省遭遇历史罕见的极端特大暴雨天气,强度大、历时长、范围广,郑州、安阳、鹤壁、新乡等多地受灾严重。8月4日,正观新闻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河南省大部分地区的灾情得到有效缓解,工作重心正由防汛救灾转向灾后重建。
为更好统筹防汛救灾、恢复重建和疫情防控工作,尽可能减少灾情、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冲击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河南省委、省政府对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加快推进灾后重建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从快抢险、建设施、保主体、稳大局、强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了22个具体政策举措,努力覆盖灾后恢复重建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形成相互支撑的工作闭环。
一是扎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这是开展灾后重建的大前提。主要包括除险排涝、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消杀防疫、严防次生灾害、确保汛期安全等6项政策措施。其中,在快速完成除险排涝方面,提出把城市排涝作为重中之重,指导卫辉、浚县等灾情严重地区科学合理确定抽排泄洪方案,尽最大努力推动内涝情况明显改善、尽早解除。在全力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方面,提出要完善集中安置场所服务功能,确保已转移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安全的地方住、有干净水喝、有伤病得到及时医治。在消杀防疫方面,目前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如果不能迅速遏制疫情蔓延,其他工作都无从谈起。为此,对灾后全面消毒消杀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一方面,全方位无死角开展防疫消杀,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另一方面,坚决守住防止疫情蔓延扩散的底线。
二是推进重大基础设施修复建设。当前,第一位的工作就是做好重大基础设施除险加固,尽快修复各类水毁工程,备战可能出现的新一轮强降雨过程。主要包括水利和农业生产设施、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城镇基础设施、住房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前期工作等6个方面。其中,在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修复建设方面,提出按照先通后固、逐步提速原则,力争京广线、陇海线、太(原)焦(作)、侯(马)月(山)等普速铁路和郑(州)太(原)高铁8月中下旬恢复正常运输。在加快城镇基础设施修复建设方面,提出开展城市窨井盖、电线杆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
三是帮助市场主体和农业恢复生产经营。中小微企业和农业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最易受到冲击,在灾情、疫情叠加这一特殊时期需要采取一些特殊政策帮其渡过难关。为此,河南省从加大信贷纾困力度、减轻企业负担、恢复农业生产等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支持政策。其中,在加大信贷纾困力度方面,推行信用修复承诺制,梳理申报防汛救灾“信易贷”重点企业白名单,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质增信。在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灾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并在税收、社保等领域明确了相应的缓缴政策。在全力抓好农业恢复生产方面,河南省财政对受灾农田补种改种给予适当补助,由各县统一采购种子发放到实际种植户,对于自行补种的农户,将由各县对其购种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四是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在灾情、疫情叠加冲击下,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至关重要。为此,河南省在重要物品保供稳价、安全生产、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强化舆论引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其中,在重要物品保供稳价方面,提出尽快恢复省内煤矿生产,加大外省电煤采购力度,扩大储煤基地建设规模,多措并举确保电煤稳定供应。在安全生产方面,提出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压实责任、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在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方面,加大对灾区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食品抽样检测,坚决防止浸泡、霉变、过期及回收的食品流入市场。
五是强化保障措施。再好的政策也要靠抓落实。为此,河南省从3个方面明确了具体工作办法。其中,在加强组织调度方面,提出各受灾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抓紧编制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实行挂图作战、台账管理、责任到人。在强化政策保障方面,提出各级政府在困难时期要坚持“过紧日子”,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用于灾后恢复重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在狠抓督办落实方面,提出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开展相关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严把工程质量关、资金使用关、廉洁安全关。(正观新闻记者 张香梅)
为更好统筹防汛救灾、恢复重建和疫情防控工作,尽可能减少灾情、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冲击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河南省委、省政府对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加快推进灾后重建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从快抢险、建设施、保主体、稳大局、强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了22个具体政策举措,努力覆盖灾后恢复重建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形成相互支撑的工作闭环。
一是扎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这是开展灾后重建的大前提。主要包括除险排涝、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消杀防疫、严防次生灾害、确保汛期安全等6项政策措施。其中,在快速完成除险排涝方面,提出把城市排涝作为重中之重,指导卫辉、浚县等灾情严重地区科学合理确定抽排泄洪方案,尽最大努力推动内涝情况明显改善、尽早解除。在全力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方面,提出要完善集中安置场所服务功能,确保已转移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安全的地方住、有干净水喝、有伤病得到及时医治。在消杀防疫方面,目前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如果不能迅速遏制疫情蔓延,其他工作都无从谈起。为此,对灾后全面消毒消杀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一方面,全方位无死角开展防疫消杀,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另一方面,坚决守住防止疫情蔓延扩散的底线。
二是推进重大基础设施修复建设。当前,第一位的工作就是做好重大基础设施除险加固,尽快修复各类水毁工程,备战可能出现的新一轮强降雨过程。主要包括水利和农业生产设施、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城镇基础设施、住房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前期工作等6个方面。其中,在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修复建设方面,提出按照先通后固、逐步提速原则,力争京广线、陇海线、太(原)焦(作)、侯(马)月(山)等普速铁路和郑(州)太(原)高铁8月中下旬恢复正常运输。在加快城镇基础设施修复建设方面,提出开展城市窨井盖、电线杆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
三是帮助市场主体和农业恢复生产经营。中小微企业和农业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最易受到冲击,在灾情、疫情叠加这一特殊时期需要采取一些特殊政策帮其渡过难关。为此,河南省从加大信贷纾困力度、减轻企业负担、恢复农业生产等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支持政策。其中,在加大信贷纾困力度方面,推行信用修复承诺制,梳理申报防汛救灾“信易贷”重点企业白名单,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质增信。在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灾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并在税收、社保等领域明确了相应的缓缴政策。在全力抓好农业恢复生产方面,河南省财政对受灾农田补种改种给予适当补助,由各县统一采购种子发放到实际种植户,对于自行补种的农户,将由各县对其购种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四是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在灾情、疫情叠加冲击下,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至关重要。为此,河南省在重要物品保供稳价、安全生产、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强化舆论引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其中,在重要物品保供稳价方面,提出尽快恢复省内煤矿生产,加大外省电煤采购力度,扩大储煤基地建设规模,多措并举确保电煤稳定供应。在安全生产方面,提出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压实责任、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在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方面,加大对灾区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食品抽样检测,坚决防止浸泡、霉变、过期及回收的食品流入市场。
五是强化保障措施。再好的政策也要靠抓落实。为此,河南省从3个方面明确了具体工作办法。其中,在加强组织调度方面,提出各受灾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抓紧编制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实行挂图作战、台账管理、责任到人。在强化政策保障方面,提出各级政府在困难时期要坚持“过紧日子”,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用于灾后恢复重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在狠抓督办落实方面,提出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开展相关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严把工程质量关、资金使用关、廉洁安全关。(正观新闻记者 张香梅)
7月9日《政风行风热线》
上线单位 市科技局
上线嘉宾 张 虎市科技局副局长
胡明飞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科长
淮南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皖发〔2021〕1号)、《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皖发〔2021〕2号)、《安徽省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皖科农〔2020〕3号),规范农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加速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引领和农村创新创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淮南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作为乡村科技振兴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旨在引导高校院所、农业骨干企业科技资源和人才资源向农业农村聚焦,发挥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优势,集聚创新资源、突破关键技术、培养农村技术人才,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第三条 示范基地按照“特派员带动、突出特色、注重实效、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示范为主要内容,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中心,重点围绕淮南市农业特色产业,以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业为主,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积极探索科技支撑乡村产业振兴的新业态。
第四条 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基地建设要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生产发展优势,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请组建示范基地的基本条件:
(一)在淮南市地域注册、经营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种植、养殖及其与之配套的农产品深加工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在基地建设中的作用和业绩明显。
(二)申报基地建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比较强;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经济效益良好;对促进当地种植、养殖业发展效益明显;基地功能设计合理,且有较强的防灾、抗灾能力。
(三)申报基地由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合办或服务,具有鲜明的科技特色,科技含量高,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农业技术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水平;有1名以上大学本科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科技人才依托;能组织实施多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或农业高新技术应用、开发;农产品加工企业具有1-2项相关专利;创新产值明显高于同行业企业。
(四)申报基地围绕区域农业特色产业制定基地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推动特色产业发展成效显著的基地优先申报。
第三章 申报和评审
第六条 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建设单位按照申报通知的有关要求申报 。
(二)申报淮南市科技创新示范基地须提交《淮南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以及《淮南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
第七条 示范基地的评审。
(一)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
(二)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包括现有资源和基础条件、产业情况、科技特派员和技术人员情况、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培养人才,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当地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四)根据评估结果,择优确定示范基地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示范基地发文予以确认。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八条 市科技局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全市示范基地的建设,做好有关政策制定及服务工作;
(二)负责示范基地的申报、评估、认定等管理工作;
(三)对示范基地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价并落实相关奖励兑现。
第九条 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本地区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考察推荐;
(二)调度示范基地日常运转情况,积极帮助示范基地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协助做好绩效评价等管理工作。
第十条 示范基地建设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基地的日常运行和管理保障工作;
(二)制定保障示范基地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编报绩效目标,报送绩效自查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 绩效评价
(一)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和绩效评价。示范基地每建设运营两年后应对其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由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实施,评价方式包括自评申报、组织评价、实地考察等。
(二)根据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由各县、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示范基地开展总结自评,完成评价申请材料并书面提交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
(三)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示范基地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数据,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签署书面意见后汇总报市科技主管部门。
(四)市科技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绩效评价等级建议。绩效评价等级建议经市科技局党组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布。
(五)绩效评价按各指标权重,采取百分制对示范基地进行评价打分,按总分值划分评价等级。评价等级:85分及以上为优秀、70分-84分为良好、60分-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对绩效评价获得“优秀”等次的示范基地,按照淮南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评价结果不合格的示范基地,责成限期整改;对连续两次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或未参加评价的示范基地,取消其示范基地资格。
上线单位 市科技局
上线嘉宾 张 虎市科技局副局长
胡明飞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科长
淮南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皖发〔2021〕1号)、《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皖发〔2021〕2号)、《安徽省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皖科农〔2020〕3号),规范农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加速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引领和农村创新创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淮南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作为乡村科技振兴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旨在引导高校院所、农业骨干企业科技资源和人才资源向农业农村聚焦,发挥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优势,集聚创新资源、突破关键技术、培养农村技术人才,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第三条 示范基地按照“特派员带动、突出特色、注重实效、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示范为主要内容,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中心,重点围绕淮南市农业特色产业,以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业为主,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积极探索科技支撑乡村产业振兴的新业态。
第四条 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基地建设要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生产发展优势,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请组建示范基地的基本条件:
(一)在淮南市地域注册、经营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种植、养殖及其与之配套的农产品深加工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在基地建设中的作用和业绩明显。
(二)申报基地建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比较强;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经济效益良好;对促进当地种植、养殖业发展效益明显;基地功能设计合理,且有较强的防灾、抗灾能力。
(三)申报基地由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合办或服务,具有鲜明的科技特色,科技含量高,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农业技术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水平;有1名以上大学本科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科技人才依托;能组织实施多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或农业高新技术应用、开发;农产品加工企业具有1-2项相关专利;创新产值明显高于同行业企业。
(四)申报基地围绕区域农业特色产业制定基地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推动特色产业发展成效显著的基地优先申报。
第三章 申报和评审
第六条 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建设单位按照申报通知的有关要求申报 。
(二)申报淮南市科技创新示范基地须提交《淮南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以及《淮南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
第七条 示范基地的评审。
(一)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
(二)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包括现有资源和基础条件、产业情况、科技特派员和技术人员情况、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培养人才,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当地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四)根据评估结果,择优确定示范基地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示范基地发文予以确认。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八条 市科技局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全市示范基地的建设,做好有关政策制定及服务工作;
(二)负责示范基地的申报、评估、认定等管理工作;
(三)对示范基地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价并落实相关奖励兑现。
第九条 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本地区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考察推荐;
(二)调度示范基地日常运转情况,积极帮助示范基地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协助做好绩效评价等管理工作。
第十条 示范基地建设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基地的日常运行和管理保障工作;
(二)制定保障示范基地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编报绩效目标,报送绩效自查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 绩效评价
(一)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和绩效评价。示范基地每建设运营两年后应对其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由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实施,评价方式包括自评申报、组织评价、实地考察等。
(二)根据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由各县、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示范基地开展总结自评,完成评价申请材料并书面提交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
(三)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示范基地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数据,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签署书面意见后汇总报市科技主管部门。
(四)市科技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绩效评价等级建议。绩效评价等级建议经市科技局党组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布。
(五)绩效评价按各指标权重,采取百分制对示范基地进行评价打分,按总分值划分评价等级。评价等级:85分及以上为优秀、70分-84分为良好、60分-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对绩效评价获得“优秀”等次的示范基地,按照淮南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评价结果不合格的示范基地,责成限期整改;对连续两次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或未参加评价的示范基地,取消其示范基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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