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沒有所谓的天才,也没有不劳而获的回报,你的潜力远沒有爆发出来,切勿给自己的人生设限,你自以为的极限,只是别人的起点。
做人要有自信,相信自己,我能行!
你受的苦,吃的亏,担的责,扛的罪,忍的痛,到最后都会变成光,照亮你的路。跌倒了,就重新站起来,继续向前走;傻坐在地上是没用的。
#薅羊毛##薅羊毛群##撸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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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报多人因违反防控政策被立案侦查#【北京通报,多人被立案侦查!】当前,首都疫情防控正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同心抗疫,但仍有一些单位、个人落实“四方责任”不力,甚至故意违反防控政策、突破法律底线,加剧了病毒传播扩散风险。
5月14日,中国铁建纪委通报了中铁十一局三公司聚集性疫情问责处理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进行了立案侦查。现已初步查明,中铁十一局三公司某项目乙方施工负责人员刘某某(男,64岁)等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主要违法犯罪事实:
一是明知属于封控地区风险人员,隐瞒行程前往他处居住。2021年9月以来,刘某某带领所辖工人共同租住在房山区阎村镇吴庄村。5月4日6时,刘某某组织24名工人前往海淀区某工地施工。9时许,刘某某得知吴庄村被封控,与其上级负责人邹某(男,30岁)商议后,带领工人前往海淀区金泰之家酒店西直门店,隐瞒封控地区行程、并作出虚假承诺,于18时入住该酒店。
二是蓄意编造虚假行程,违规解除健康宝弹窗。5月5日起,刘某某等人陆续出现健康宝弹窗3。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规定,出现弹窗3是指可能与京内外风险地区、点位、人员等有时空关联,如人员在京,应立即向居住社区、村报告,填写核验行程申请表,并视情采取集中或居家隔离等措施。刘某某明知房山租住地已被封控,先后安排8名工人前往金泰之家酒店所在社区,隐瞒行程、编造虚假居住史,并签署承诺书申请解除弹窗。6日、7日,刘某某又通过租住在大兴区的朋友许某某(男,49岁),请托房东孙某某(男,60岁)出面,向村委会谎称租户身份,为刘某某等15人申请解除弹窗。因社区、村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规范、不到位,致使上述人员弹窗被违规解除。
三是多次跨区活动,造成疫情扩散传播重大风险。刘某某等人在明知自己来自封控地区、健康宝弹窗、存在感染风险的情况下,6日、7日,多次在大兴区枣林村及周边购物、加油;7日,刘某某又前往丰台区岳各庄批发市场附近租房,未果后,带领工人于12时入住海淀区福华鸿源酒店;8日,刘某某再次前往岳各庄批发市场多个摊位购物。9日,刘某某等人核酸检测阳性,后被转至定点医院治疗。
纵观刘某某等人的行为,使本应被隔离管控的风险人员,在社会面长时间、大范围跨区活动。目前,刘某某等25人中,20人确诊,造成至少21处点位被封控、900余人被隔离。刘某某、邹某、许某某、孙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同时,对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单位和人员疫情防控履责不到位问题,纪检监察部门正依纪依规开展问责调查。
此类隐瞒行程、不配合流调、不遵守隔离规定的行为,屡屡在疫情防护网上“开口子”,严重干扰疫情防控。如:
西城区居民彭某(男,63岁),在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后,仍对流调人员隐瞒曾多次前往丰台某小区的行程信息,导致相关风险人员、点位未及时纳入管控,后续163名关联风险人员被集中隔离。
丰台区居民邵某某(男,21岁)及女友戴某某(22岁),在岳各庄批发市场从事蔬菜售卖配送工作,5月14日市场封控后,作为风险人员接受流调时,故意隐瞒行程轨迹,2人及同住人员感染后未被及时发现管控,仍在社会面活动,形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
海淀区居民耿某某(男,52岁),因曾前往岳各庄批发市场风险地区,5月17日被居家隔离,5月19日确诊前,还擅自违规外出活动,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
目前,上述人员均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此外,媒体报道、市民关注的“朴石医学检验实验室”问题,卫健部门已吊销该实验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查处。根据卫健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对实验室实际控制人周某某(男,38岁)、法定代表人武某某(男,37岁)等6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疫情当前,没有局外人、没有旁观者。只有人人参与、担当尽责,才能拧成最牢固的防控链;只有责任落实、环环相扣,才能织成最严密的防护网。希望大家进一步坚定必胜信心,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平安北京)
5月14日,中国铁建纪委通报了中铁十一局三公司聚集性疫情问责处理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进行了立案侦查。现已初步查明,中铁十一局三公司某项目乙方施工负责人员刘某某(男,64岁)等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主要违法犯罪事实:
一是明知属于封控地区风险人员,隐瞒行程前往他处居住。2021年9月以来,刘某某带领所辖工人共同租住在房山区阎村镇吴庄村。5月4日6时,刘某某组织24名工人前往海淀区某工地施工。9时许,刘某某得知吴庄村被封控,与其上级负责人邹某(男,30岁)商议后,带领工人前往海淀区金泰之家酒店西直门店,隐瞒封控地区行程、并作出虚假承诺,于18时入住该酒店。
二是蓄意编造虚假行程,违规解除健康宝弹窗。5月5日起,刘某某等人陆续出现健康宝弹窗3。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规定,出现弹窗3是指可能与京内外风险地区、点位、人员等有时空关联,如人员在京,应立即向居住社区、村报告,填写核验行程申请表,并视情采取集中或居家隔离等措施。刘某某明知房山租住地已被封控,先后安排8名工人前往金泰之家酒店所在社区,隐瞒行程、编造虚假居住史,并签署承诺书申请解除弹窗。6日、7日,刘某某又通过租住在大兴区的朋友许某某(男,49岁),请托房东孙某某(男,60岁)出面,向村委会谎称租户身份,为刘某某等15人申请解除弹窗。因社区、村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规范、不到位,致使上述人员弹窗被违规解除。
三是多次跨区活动,造成疫情扩散传播重大风险。刘某某等人在明知自己来自封控地区、健康宝弹窗、存在感染风险的情况下,6日、7日,多次在大兴区枣林村及周边购物、加油;7日,刘某某又前往丰台区岳各庄批发市场附近租房,未果后,带领工人于12时入住海淀区福华鸿源酒店;8日,刘某某再次前往岳各庄批发市场多个摊位购物。9日,刘某某等人核酸检测阳性,后被转至定点医院治疗。
纵观刘某某等人的行为,使本应被隔离管控的风险人员,在社会面长时间、大范围跨区活动。目前,刘某某等25人中,20人确诊,造成至少21处点位被封控、900余人被隔离。刘某某、邹某、许某某、孙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同时,对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单位和人员疫情防控履责不到位问题,纪检监察部门正依纪依规开展问责调查。
此类隐瞒行程、不配合流调、不遵守隔离规定的行为,屡屡在疫情防护网上“开口子”,严重干扰疫情防控。如:
西城区居民彭某(男,63岁),在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后,仍对流调人员隐瞒曾多次前往丰台某小区的行程信息,导致相关风险人员、点位未及时纳入管控,后续163名关联风险人员被集中隔离。
丰台区居民邵某某(男,21岁)及女友戴某某(22岁),在岳各庄批发市场从事蔬菜售卖配送工作,5月14日市场封控后,作为风险人员接受流调时,故意隐瞒行程轨迹,2人及同住人员感染后未被及时发现管控,仍在社会面活动,形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
海淀区居民耿某某(男,52岁),因曾前往岳各庄批发市场风险地区,5月17日被居家隔离,5月19日确诊前,还擅自违规外出活动,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
目前,上述人员均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此外,媒体报道、市民关注的“朴石医学检验实验室”问题,卫健部门已吊销该实验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查处。根据卫健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对实验室实际控制人周某某(男,38岁)、法定代表人武某某(男,37岁)等6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疫情当前,没有局外人、没有旁观者。只有人人参与、担当尽责,才能拧成最牢固的防控链;只有责任落实、环环相扣,才能织成最严密的防护网。希望大家进一步坚定必胜信心,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平安北京)
【河南#安阳县通报四起涉疫违法典型案例# 】 关于对4起涉疫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2年1号)
当前,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抗击疫情,有力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但仍有个别人不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不执行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通告,严重干扰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进行。对此,我县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坚决予以打击。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2022年4月12日至4月17日,安阳县吕村镇耿某某等15人,外出到有疫情风险的地区务工,期间往返未按规定及时向所在村委(社区)报备和进行核酸检测。4月19日,耿某某核酸检测为阳性,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耿某某不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引起疫情严重传播风险,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4月20日依法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2022年4月12日,李某某驾车通过安阳县永和镇豫冀界G515疫情健康监测点时,在卡点工作人员例行检查时强行闯卡离开。李某某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安阳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三、安阳县瓦店乡张某某、魏某甲、魏某乙三人因外出务工返安后集中隔离,2022年4月7日转为居家隔离,4月8日上午该三人擅自离家外出,后于当日上午11时返回家中。张某某、魏某甲、魏某乙在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违反《安阳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从严从紧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11号)相关规定,安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某、魏某甲、魏某乙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四、2022年4月13日,安阳县高庄镇申某隐瞒行程擅自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安阳县高庄镇,且未向村委会进行报备。申某违反《安阳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9号)相关规定,安阳县公安局依法对申某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并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安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1日
(2022年1号)
当前,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抗击疫情,有力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但仍有个别人不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不执行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通告,严重干扰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进行。对此,我县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坚决予以打击。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2022年4月12日至4月17日,安阳县吕村镇耿某某等15人,外出到有疫情风险的地区务工,期间往返未按规定及时向所在村委(社区)报备和进行核酸检测。4月19日,耿某某核酸检测为阳性,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耿某某不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引起疫情严重传播风险,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4月20日依法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2022年4月12日,李某某驾车通过安阳县永和镇豫冀界G515疫情健康监测点时,在卡点工作人员例行检查时强行闯卡离开。李某某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安阳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三、安阳县瓦店乡张某某、魏某甲、魏某乙三人因外出务工返安后集中隔离,2022年4月7日转为居家隔离,4月8日上午该三人擅自离家外出,后于当日上午11时返回家中。张某某、魏某甲、魏某乙在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违反《安阳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从严从紧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11号)相关规定,安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某、魏某甲、魏某乙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四、2022年4月13日,安阳县高庄镇申某隐瞒行程擅自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安阳县高庄镇,且未向村委会进行报备。申某违反《安阳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9号)相关规定,安阳县公安局依法对申某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并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安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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