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联合攻关的“金川样本”
6月12日,第24次金川科技攻关大会在甘肃省金昌市拉开序幕,400余名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研究院所的专家学者和相关企业齐聚“镍都”,围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新能源及配套产业、研究开发国家急需的镍钴新产品、建设智能工厂等内容展开深入研讨,正式启动新一轮科技联合攻关。
以创新、融合、携手共建新金川为主题的此次大会,由甘肃省人民政府、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主办,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人民政府承办。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顾秀莲,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科学院院士严纯华、刘维民,中国工程院院士汤中立、王国法、冯夏庭、张平祥等出席会议。
“这次盛会既是一次跑好科技攻关‘接力赛’、描绘创新驱动‘热力图’、奏响高质量发展‘最强音’的群英会,也是一次强科技、强工业、强省会、强县域的行动会,充满着共商、共创、共赢的格局情怀及价值追求,蕴涵着谋全局、应变局、开新局的关键抉择及目标要求,具有丰富的实践意义。”金川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永前在大会致辞时表示。
从1978年至今,已召开23次的金川科技攻关大会,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我国能源创新的技术高峰。通过大规模、跨行业、多层次、多学科的金川资源综合利用科技联合攻关,形成开放型、联合式科技攻关模式,使科技创新成为金川的“传家宝”。“金川经验”“金川模式”成为国内依靠科技进步发展企业的典范,金川集团发展史也被业内称为“镍钴工业的科技进步史”。
科技兴企:打造科技创新体系化系统化能力
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表示,科技攻关,企业要冲锋陷阵、人才要担纲大任、政府要贴心服务。金川集团的发展实践,不仅树立了科技兴企的典范,也表明了甘肃的创新发展潜力巨大、充满希望。
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
科技创新,企业既是“主体”又是“主力”。1958年,金川发现镍矿,金川集团通过探索和试验,研究掌握了适合金川镍矿特点的采、选、冶工艺技术,短时间内打通试生产流程,于1964年产出金川第一批电镍。
在1978年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金川被列为全国三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之一,金川集团进入“科技兴企”的快速发展时期。伴随着一批又一批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难题被解决,金川集团用技术创新成果打破国外技术封锁,填补了我国镍钴及铂族金属生产工艺的一项项技术空白。
2020年后,为适应加快发展和国际化经营的需要,金川集团把技术进步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抓手,开始了新一轮提高金川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产学研联合科技攻关。金川集团先后组织实施科研课题480余项,在镍钴及铂族金属采、选、冶及相关新领域,形成了一批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成套装备,使技术创新达到了新高度。
进入新时代,面对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金川集团把科技创新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牢固树立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的理念,金川集团以增强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为目标,建立并完善了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资源配置方式,和适应公司新形势的科技创新绩效及考核机制、科技成果转化及激励机制,有力促进了科技创新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全方位提高了公司技术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作为金川集团的带头人,王永前认为,在谋全局、应变局过程中,金川集团把改革创新作为第一对策,把高质量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作为第一遵循,把铸“魂”、固“根”、夯“基”作为第一使命,奋力走好中国企业科技创新的赶考之路。
优异成绩是金川集团创新路径的最好验证。“十三五”期间,金川集团成绩亮眼,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2021年,金川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622亿元,同比增长5.81%。工业总产值1660亿元,同比增长44.2%,利润70.38亿元,同比增长111.61%。集团利税总额突破127亿元,其中利润70.38亿元,同比增长111.61%,位列世界500强第336位,中国500强第94位。在科技创新方面,“十三五”期间金川集团研发投入累计17.01亿元,年均增长率达34.6%,并先后组织开展各类科研攻关课题306项,科研项目成果转化率超过60%。其中,《镍阳极泥中铂钯铑铱绿色高效提取技术》《冶金炉窑强化供热关键技术及应用》两项成果获得2019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数字的背后,是金川集团科技创新体系化、系统化能力的体现。据了解,目前,金川集团已形成以国家级、省部级各类创新平台为依托,以镍钴研究设计院、兰州金川科技园等研发机构为核心,以二级单位工程技术研发力量为主体的科技研发体系,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研究不断取得新突破,工艺优化和装备提升等技术研发不断取得新成果。同时,通过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和联合科技攻关项目,金川集团不断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有效推动了科研能力提升和重大技术难题解决。
推动科技创新,人才是关键。60年发展历程中,金川集团始终坚持把“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落到实处,坚持以价值创造为导向,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完善公司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充分激发了下属经营主体和全体员工的创造潜能和活力。
在王永前看来,金川集团正是拥有“好”的制度体系、“能”的运营模式和“行”的企业文化,才使得各类资源要素的内在活力与外在张力全面释放,有力加强了改革攻坚与科技攻关的双重驱动,通过集聚一流创新资源、培育一流创效产业、对标一流创优标准、营造一流创业环境,金川集团成为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金川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永前
助推强国: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添砖加瓦
企业除了靠科技自立自强,更要以己之力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一直以来,金川集团的科技创新立足金川资源优势,紧贴经济主战场,突出影响全公司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技术需求,突出制约公司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需求,突出节能减排等技术需求。
近年来,随着资源品质的不断下降,低品位、成分和性质复杂的镍、钴及铂族金属原料经济高效利用越来越重要,面对传统选冶技术处理中的回收率低、能耗高、污染严重难题,金川集团先后突破了“特大型矿体大面积连续充填开采关键安全技术”、“高氧化镁难处理镍矿石高效选矿技术”、“不溶阳极法生产电积钴技术”、“复杂镍原料生产高品质镍盐技术”等关键技术,使金川镍的最低可采工业品位由0.5%降至0.3%,贫矿资源占比超过50%,实现了过去属于废弃资源的低品质高氧化镁镍矿重新资源化。此外,通过铜阳极泥处理新工艺、镍阳极泥中贵金属高效提取技术、贵金属一二次资源综合利用、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技术、超高浓度冶炼烟气制酸过程分流转化技术、低浓度SO₂烟气高效治理技术等研究攻关,金川集团建成了铜阳极泥稀贵金属综合回收、镍阳极泥硫磺回收、冶炼环保集气达标治理、年产5000吨废旧锂离子电池资源循环利等项目,有效解决了环保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提升了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科技创新不能单打独斗,需要协作配合。联合攻关模式正是源于金川集团被反复验证过的成功之路。
金川集团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坚持以深化新材料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发展高纯度、高强度、高精度、高性能有色金属新材料为突破点,强化科技创新、机制创新、业态创新,从而构建出布局合理、链条完整、特色突出、科技赋能、效益显著的新材料产业集群。
在发展过程中,金川集团“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依托自身镍产品优势,引入金昌宇恒镍网公司、扬帆飞翔工贸公司、金昌金惠澄镍网公司等镍网企业,建成了我国最大的印花镍网生产基地,国内市场占有率85%以上;依托铜产品优势,金川集团引入沈阳艾克电缆、弘瑞塑料制品公司、鑫富昌电缆公司等上下游企业,建成了西部地区最大电缆生产基地;依托金川特色的冶炼副产品,吸引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公司、甘肃叶林环保科技公司、泵鑫旺达环保科技公司等企业先后落户金昌,形成了年处理冶炼副产品20万吨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
通过紧密贴合国家战略,金川集团正逐步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助推器”。
企业强则国家强,企业兴则国家兴。金川集团立足内需,以高质量供给创造和开拓市场,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加畅通。为巩固资源优势,提高自有矿山出矿量、入选量,集团启动金川四矿区贫矿开采,加大金川贫矿资源开发利用;为增加硫化镍原料控制量,集团加快推进青海夏日哈木镍矿建设。金川集团正在用行动践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契机,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理念。
抓住机遇:党建统领推动高质量发展
当前,金川集团积极发挥甘肃省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引领带动作用,以镍钴资源技术优势加快打造有色金属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材料产业创新集群,加快打造国家战略稀缺金属资源与先进材料领域科技领军企业,勇担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与现代产业链“链主”责任,保障我国有色金属产业链、供应链以及科技链安全,确保成为甘肃省工业与科技高水平发展的“主力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
“金川集团要精确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正如王永前所强调,快速前行的发展路上,金川集团更要坚持组织力建设,高标准担当新作为。“我们要抓好党的建设,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抓好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建设,持续提高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抓好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持续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抓好履职能力建设,持续在科技强国、工业强省、产城融合上奋勇争先,全力当好甘肃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一年,是金川集团奋进新征程、迈出新步伐、展现新作为的重要一年,是金川集团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金川集团将瞄准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目标,打造新时代新金川,聚焦“党建统领、改革统揽、创新驱动、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战略理念,力争从“规模倍增、结构优化、路径创新、党建保障”4个方面奋力突破,确保“十四五”末总体研发费用投入不低于55亿元;争取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5项以上、省级重点项目20项以上;在资源综合利用、镍钴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获授权专利2400件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5%以上,实现营业收入5200亿元、工业总产值3500亿元,再造一个新金川,奋力打造新时代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来源:新华社
6月12日,第24次金川科技攻关大会在甘肃省金昌市拉开序幕,400余名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研究院所的专家学者和相关企业齐聚“镍都”,围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新能源及配套产业、研究开发国家急需的镍钴新产品、建设智能工厂等内容展开深入研讨,正式启动新一轮科技联合攻关。
以创新、融合、携手共建新金川为主题的此次大会,由甘肃省人民政府、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主办,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人民政府承办。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顾秀莲,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科学院院士严纯华、刘维民,中国工程院院士汤中立、王国法、冯夏庭、张平祥等出席会议。
“这次盛会既是一次跑好科技攻关‘接力赛’、描绘创新驱动‘热力图’、奏响高质量发展‘最强音’的群英会,也是一次强科技、强工业、强省会、强县域的行动会,充满着共商、共创、共赢的格局情怀及价值追求,蕴涵着谋全局、应变局、开新局的关键抉择及目标要求,具有丰富的实践意义。”金川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永前在大会致辞时表示。
从1978年至今,已召开23次的金川科技攻关大会,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我国能源创新的技术高峰。通过大规模、跨行业、多层次、多学科的金川资源综合利用科技联合攻关,形成开放型、联合式科技攻关模式,使科技创新成为金川的“传家宝”。“金川经验”“金川模式”成为国内依靠科技进步发展企业的典范,金川集团发展史也被业内称为“镍钴工业的科技进步史”。
科技兴企:打造科技创新体系化系统化能力
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表示,科技攻关,企业要冲锋陷阵、人才要担纲大任、政府要贴心服务。金川集团的发展实践,不仅树立了科技兴企的典范,也表明了甘肃的创新发展潜力巨大、充满希望。
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
科技创新,企业既是“主体”又是“主力”。1958年,金川发现镍矿,金川集团通过探索和试验,研究掌握了适合金川镍矿特点的采、选、冶工艺技术,短时间内打通试生产流程,于1964年产出金川第一批电镍。
在1978年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金川被列为全国三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之一,金川集团进入“科技兴企”的快速发展时期。伴随着一批又一批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难题被解决,金川集团用技术创新成果打破国外技术封锁,填补了我国镍钴及铂族金属生产工艺的一项项技术空白。
2020年后,为适应加快发展和国际化经营的需要,金川集团把技术进步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抓手,开始了新一轮提高金川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产学研联合科技攻关。金川集团先后组织实施科研课题480余项,在镍钴及铂族金属采、选、冶及相关新领域,形成了一批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成套装备,使技术创新达到了新高度。
进入新时代,面对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金川集团把科技创新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牢固树立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的理念,金川集团以增强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为目标,建立并完善了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资源配置方式,和适应公司新形势的科技创新绩效及考核机制、科技成果转化及激励机制,有力促进了科技创新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全方位提高了公司技术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作为金川集团的带头人,王永前认为,在谋全局、应变局过程中,金川集团把改革创新作为第一对策,把高质量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作为第一遵循,把铸“魂”、固“根”、夯“基”作为第一使命,奋力走好中国企业科技创新的赶考之路。
优异成绩是金川集团创新路径的最好验证。“十三五”期间,金川集团成绩亮眼,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2021年,金川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622亿元,同比增长5.81%。工业总产值1660亿元,同比增长44.2%,利润70.38亿元,同比增长111.61%。集团利税总额突破127亿元,其中利润70.38亿元,同比增长111.61%,位列世界500强第336位,中国500强第94位。在科技创新方面,“十三五”期间金川集团研发投入累计17.01亿元,年均增长率达34.6%,并先后组织开展各类科研攻关课题306项,科研项目成果转化率超过60%。其中,《镍阳极泥中铂钯铑铱绿色高效提取技术》《冶金炉窑强化供热关键技术及应用》两项成果获得2019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数字的背后,是金川集团科技创新体系化、系统化能力的体现。据了解,目前,金川集团已形成以国家级、省部级各类创新平台为依托,以镍钴研究设计院、兰州金川科技园等研发机构为核心,以二级单位工程技术研发力量为主体的科技研发体系,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研究不断取得新突破,工艺优化和装备提升等技术研发不断取得新成果。同时,通过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和联合科技攻关项目,金川集团不断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有效推动了科研能力提升和重大技术难题解决。
推动科技创新,人才是关键。60年发展历程中,金川集团始终坚持把“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落到实处,坚持以价值创造为导向,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完善公司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充分激发了下属经营主体和全体员工的创造潜能和活力。
在王永前看来,金川集团正是拥有“好”的制度体系、“能”的运营模式和“行”的企业文化,才使得各类资源要素的内在活力与外在张力全面释放,有力加强了改革攻坚与科技攻关的双重驱动,通过集聚一流创新资源、培育一流创效产业、对标一流创优标准、营造一流创业环境,金川集团成为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金川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永前
助推强国: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添砖加瓦
企业除了靠科技自立自强,更要以己之力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一直以来,金川集团的科技创新立足金川资源优势,紧贴经济主战场,突出影响全公司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技术需求,突出制约公司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需求,突出节能减排等技术需求。
近年来,随着资源品质的不断下降,低品位、成分和性质复杂的镍、钴及铂族金属原料经济高效利用越来越重要,面对传统选冶技术处理中的回收率低、能耗高、污染严重难题,金川集团先后突破了“特大型矿体大面积连续充填开采关键安全技术”、“高氧化镁难处理镍矿石高效选矿技术”、“不溶阳极法生产电积钴技术”、“复杂镍原料生产高品质镍盐技术”等关键技术,使金川镍的最低可采工业品位由0.5%降至0.3%,贫矿资源占比超过50%,实现了过去属于废弃资源的低品质高氧化镁镍矿重新资源化。此外,通过铜阳极泥处理新工艺、镍阳极泥中贵金属高效提取技术、贵金属一二次资源综合利用、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技术、超高浓度冶炼烟气制酸过程分流转化技术、低浓度SO₂烟气高效治理技术等研究攻关,金川集团建成了铜阳极泥稀贵金属综合回收、镍阳极泥硫磺回收、冶炼环保集气达标治理、年产5000吨废旧锂离子电池资源循环利等项目,有效解决了环保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提升了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科技创新不能单打独斗,需要协作配合。联合攻关模式正是源于金川集团被反复验证过的成功之路。
金川集团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坚持以深化新材料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发展高纯度、高强度、高精度、高性能有色金属新材料为突破点,强化科技创新、机制创新、业态创新,从而构建出布局合理、链条完整、特色突出、科技赋能、效益显著的新材料产业集群。
在发展过程中,金川集团“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依托自身镍产品优势,引入金昌宇恒镍网公司、扬帆飞翔工贸公司、金昌金惠澄镍网公司等镍网企业,建成了我国最大的印花镍网生产基地,国内市场占有率85%以上;依托铜产品优势,金川集团引入沈阳艾克电缆、弘瑞塑料制品公司、鑫富昌电缆公司等上下游企业,建成了西部地区最大电缆生产基地;依托金川特色的冶炼副产品,吸引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公司、甘肃叶林环保科技公司、泵鑫旺达环保科技公司等企业先后落户金昌,形成了年处理冶炼副产品20万吨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
通过紧密贴合国家战略,金川集团正逐步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助推器”。
企业强则国家强,企业兴则国家兴。金川集团立足内需,以高质量供给创造和开拓市场,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加畅通。为巩固资源优势,提高自有矿山出矿量、入选量,集团启动金川四矿区贫矿开采,加大金川贫矿资源开发利用;为增加硫化镍原料控制量,集团加快推进青海夏日哈木镍矿建设。金川集团正在用行动践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契机,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理念。
抓住机遇:党建统领推动高质量发展
当前,金川集团积极发挥甘肃省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引领带动作用,以镍钴资源技术优势加快打造有色金属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材料产业创新集群,加快打造国家战略稀缺金属资源与先进材料领域科技领军企业,勇担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与现代产业链“链主”责任,保障我国有色金属产业链、供应链以及科技链安全,确保成为甘肃省工业与科技高水平发展的“主力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
“金川集团要精确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正如王永前所强调,快速前行的发展路上,金川集团更要坚持组织力建设,高标准担当新作为。“我们要抓好党的建设,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抓好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建设,持续提高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抓好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持续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抓好履职能力建设,持续在科技强国、工业强省、产城融合上奋勇争先,全力当好甘肃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一年,是金川集团奋进新征程、迈出新步伐、展现新作为的重要一年,是金川集团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金川集团将瞄准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目标,打造新时代新金川,聚焦“党建统领、改革统揽、创新驱动、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战略理念,力争从“规模倍增、结构优化、路径创新、党建保障”4个方面奋力突破,确保“十四五”末总体研发费用投入不低于55亿元;争取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5项以上、省级重点项目20项以上;在资源综合利用、镍钴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获授权专利2400件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5%以上,实现营业收入5200亿元、工业总产值3500亿元,再造一个新金川,奋力打造新时代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来源:新华社
【合肥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知识问答(三)】
一、合肥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如何进行分色标识?
答:合肥市按照四色标识对全市城乡自建房进行分色标识,实施挂图作战。即按照自建房危险性等级逐一建档造册,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数据库和分布图,标识“红、橙、黄、绿”危险等级。具体为: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以及社区网格员在初步排查阶段,根据了解掌握初步信息,对初判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在小程序录入时将房屋危险等级标识为黄色,并提出橙色或红色建议;街道组织建筑结构安全方面专家,对标识为黄色危险等级自建房全覆盖核查,在小程序中筛选审核判定出橙色,并提出红色建议;县(市)区住建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小程序中将街道标识的橙色房屋审核筛选出红色,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全鉴定;市测绘院根据小程序录入信息和矢量位置,分色汇总标识在一张电子地图上,实施挂图推进、建账销号。
二、如何保证排查工作的专业性?
答:目前已从全市甲级设计院、一级以上施工企业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单位聘请 172名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专家服务组,为各地摸排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下沉专家将对基层人员在自建房排查、鉴定和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基层网格员在初步摸排过程中,确定初判隐患房屋,进行解疑解惑,并按照„一楼一策‟原则,于 7 月底前,协助制定初步整治方案。
三、如何提升全市的自建房鉴定能力和鉴定准确性?
答:将借鉴国有土地上危险住房解危处置做法,在已公布委托 5 家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基础上,由市房产局、市城建局联合公布一批具有质量安全监测和设计能力的 11 家第三方机构目录,专门参与、指导、承接自建房安全结构性监测。在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结构性安全检测报告基础上,由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组织论证并出具房屋安全鉴定确认意见。
四、关于群租“格子房”需要重点排查什么?
答:重点排查:
(1)单间房屋不得租住 2 人(含)以上(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医疗护理及人均单间套内面积超 10 平方米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2)不得擅自违规改变住房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3)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车库、地下室和储藏间等非居住功能空间出租居住;
(4)认真排查承租人的身份,督促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责任主体及时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五、合法合规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是否已取得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相对应的各类行政许可手续;
(2)系统核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情况,确保各类许可证的可靠性。
六、结构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场址及地基基础是否安全,包括地基基础有无因不稳定产生的滑移,地面有无明显不均匀沉降,房前屋后有无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
(2)房屋是否出现明显倾斜,倾斜度是否会影响房屋安全;
(3)是否存在擅自加层,屋顶是否搭设有高大跨度钢架棚;
(4)是否存在擅自拆改梁、柱和承重墙等主体结构的情况;
(5)梁、柱等构件是否有严重剥蚀、蛀蚀和明显开裂、变形、位移等现象;
(6)承重墙体是否有明显横向、竖向裂缝,或上下通层裂缝,是否有粉刷层大面积剥落现象。是否存在空斗墙承重楼层超高、承重大梁在墙体顶部支承长度严重偏小的情况。检查女儿墙、阳台和隔墙等建筑部件与构件存在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
(7)钢构件是否有严重锈蚀,钢构件或连接件有无明显变形、裂缝等情况;
(8)楼板间上是否堆积有超过每平方 200 公斤的物品,如影响屋顶承载能力的水塔、水箱、屋顶绿化种植或其他临时堆放材料。
七、经营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内容?
答:(1)是否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许可等级等各类相关许可,并且核实现状经营内容与许可证件内容是否匹配;
(2)核实是否具备“合格”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3)核实是否具备“合格”的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
(4)重点排查承接教育培训、养老、医疗、餐饮、KTV 等相关业态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针对旅馆业、旧货收购信托业等特种行业经营业态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对用途有所更改的居民自建房,应提供其相关许可包括房屋安全鉴定、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的变更材料。
八、消防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自建房中是否存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违规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2)自建房中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的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等是否存在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3)经营性自建房属性为公共建筑时(如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每层最大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为 4 层及以上或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是否按标准设置 2 个及以上安全出口和满足要求的总疏散宽度;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外窗安装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等障碍物)。
(4)钢筋混凝土或砖墙结构的自建房,建筑物之间有正对的门窗洞口时,防火间距是否小于 6 米。
(5)自建房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情况。(在居民自建房公共部位、走道、楼梯间、楼梯间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电动车;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是否靠近建筑外窗、安全出口,其安全距离是否小于 2米;使用明火、炭火、不合格电取暖器 29 具取暖或熏烤腊制品;私搭乱接电气线路等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的情形)
(6)自建房用作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时,是否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7.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是否符合国 30 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
(7)消防电梯的设置是否按规定的要求,且公共场所非自用电梯应到市场监管局办理特种设备电梯使用标志。
(8)居住区域与经营区域是否采用采用耐火极限低于 2 小时(如 100 厚加气混凝土砌块)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低于 1.5小时(如 80 厚钢筋混凝土楼板)的楼板进行分隔。
来源:合肥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一、合肥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如何进行分色标识?
答:合肥市按照四色标识对全市城乡自建房进行分色标识,实施挂图作战。即按照自建房危险性等级逐一建档造册,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数据库和分布图,标识“红、橙、黄、绿”危险等级。具体为: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以及社区网格员在初步排查阶段,根据了解掌握初步信息,对初判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在小程序录入时将房屋危险等级标识为黄色,并提出橙色或红色建议;街道组织建筑结构安全方面专家,对标识为黄色危险等级自建房全覆盖核查,在小程序中筛选审核判定出橙色,并提出红色建议;县(市)区住建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小程序中将街道标识的橙色房屋审核筛选出红色,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全鉴定;市测绘院根据小程序录入信息和矢量位置,分色汇总标识在一张电子地图上,实施挂图推进、建账销号。
二、如何保证排查工作的专业性?
答:目前已从全市甲级设计院、一级以上施工企业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单位聘请 172名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专家服务组,为各地摸排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下沉专家将对基层人员在自建房排查、鉴定和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基层网格员在初步摸排过程中,确定初判隐患房屋,进行解疑解惑,并按照„一楼一策‟原则,于 7 月底前,协助制定初步整治方案。
三、如何提升全市的自建房鉴定能力和鉴定准确性?
答:将借鉴国有土地上危险住房解危处置做法,在已公布委托 5 家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基础上,由市房产局、市城建局联合公布一批具有质量安全监测和设计能力的 11 家第三方机构目录,专门参与、指导、承接自建房安全结构性监测。在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结构性安全检测报告基础上,由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组织论证并出具房屋安全鉴定确认意见。
四、关于群租“格子房”需要重点排查什么?
答:重点排查:
(1)单间房屋不得租住 2 人(含)以上(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医疗护理及人均单间套内面积超 10 平方米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2)不得擅自违规改变住房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3)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车库、地下室和储藏间等非居住功能空间出租居住;
(4)认真排查承租人的身份,督促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责任主体及时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五、合法合规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是否已取得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相对应的各类行政许可手续;
(2)系统核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情况,确保各类许可证的可靠性。
六、结构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场址及地基基础是否安全,包括地基基础有无因不稳定产生的滑移,地面有无明显不均匀沉降,房前屋后有无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
(2)房屋是否出现明显倾斜,倾斜度是否会影响房屋安全;
(3)是否存在擅自加层,屋顶是否搭设有高大跨度钢架棚;
(4)是否存在擅自拆改梁、柱和承重墙等主体结构的情况;
(5)梁、柱等构件是否有严重剥蚀、蛀蚀和明显开裂、变形、位移等现象;
(6)承重墙体是否有明显横向、竖向裂缝,或上下通层裂缝,是否有粉刷层大面积剥落现象。是否存在空斗墙承重楼层超高、承重大梁在墙体顶部支承长度严重偏小的情况。检查女儿墙、阳台和隔墙等建筑部件与构件存在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
(7)钢构件是否有严重锈蚀,钢构件或连接件有无明显变形、裂缝等情况;
(8)楼板间上是否堆积有超过每平方 200 公斤的物品,如影响屋顶承载能力的水塔、水箱、屋顶绿化种植或其他临时堆放材料。
七、经营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内容?
答:(1)是否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许可等级等各类相关许可,并且核实现状经营内容与许可证件内容是否匹配;
(2)核实是否具备“合格”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3)核实是否具备“合格”的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
(4)重点排查承接教育培训、养老、医疗、餐饮、KTV 等相关业态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针对旅馆业、旧货收购信托业等特种行业经营业态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对用途有所更改的居民自建房,应提供其相关许可包括房屋安全鉴定、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的变更材料。
八、消防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自建房中是否存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违规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2)自建房中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的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等是否存在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3)经营性自建房属性为公共建筑时(如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每层最大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为 4 层及以上或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是否按标准设置 2 个及以上安全出口和满足要求的总疏散宽度;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外窗安装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等障碍物)。
(4)钢筋混凝土或砖墙结构的自建房,建筑物之间有正对的门窗洞口时,防火间距是否小于 6 米。
(5)自建房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情况。(在居民自建房公共部位、走道、楼梯间、楼梯间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电动车;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是否靠近建筑外窗、安全出口,其安全距离是否小于 2米;使用明火、炭火、不合格电取暖器 29 具取暖或熏烤腊制品;私搭乱接电气线路等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的情形)
(6)自建房用作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时,是否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7.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是否符合国 30 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
(7)消防电梯的设置是否按规定的要求,且公共场所非自用电梯应到市场监管局办理特种设备电梯使用标志。
(8)居住区域与经营区域是否采用采用耐火极限低于 2 小时(如 100 厚加气混凝土砌块)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低于 1.5小时(如 80 厚钢筋混凝土楼板)的楼板进行分隔。
来源:合肥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合肥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知识问答(三)】
一、合肥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如何进行分色标识?
答:合肥市按照四色标识对全市城乡自建房进行分色标识,实施挂图作战。即按照自建房危险性等级逐一建档造册,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数据库和分布图,标识“红、橙、黄、绿”危险等级。具体为: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以及社区网格员在初步排查阶段,根据了解掌握初步信息,对初判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在小程序录入时将房屋危险等级标识为黄色,并提出橙色或红色建议;街道组织建筑结构安全方面专家,对标识为黄色危险等级自建房全覆盖核查,在小程序中筛选审核判定出橙色,并提出红色建议;县(市)区住建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小程序中将街道标识的橙色房屋审核筛选出红色,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全鉴定;市测绘院根据小程序录入信息和矢量位置,分色汇总标识在一张电子地图上,实施挂图推进、建账销号。
二、如何保证排查工作的专业性?
答:目前已从全市甲级设计院、一级以上施工企业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单位聘请 172名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专家服务组,为各地摸排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下沉专家将对基层人员在自建房排查、鉴定和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基层网格员在初步摸排过程中,确定初判隐患房屋,进行解疑解惑,并按照„一楼一策‟原则,于 7 月底前,协助制定初步整治方案。
三、如何提升全市的自建房鉴定能力和鉴定准确性?
答:将借鉴国有土地上危险住房解危处置做法,在已公布委托 5 家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基础上,由市房产局、市城建局联合公布一批具有质量安全监测和设计能力的 11 家第三方机构目录,专门参与、指导、承接自建房安全结构性监测。在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结构性安全检测报告基础上,由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组织论证并出具房屋安全鉴定确认意见。
四、关于群租“格子房”需要重点排查什么?
答:重点排查:
(1)单间房屋不得租住 2 人(含)以上(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医疗护理及人均单间套内面积超 10 平方米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2)不得擅自违规改变住房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3)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车库、地下室和储藏间等非居住功能空间出租居住;
(4)认真排查承租人的身份,督促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责任主体及时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五、合法合规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是否已取得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相对应的各类行政许可手续;
(2)系统核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情况,确保各类许可证的可靠性。
六、结构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场址及地基基础是否安全,包括地基基础有无因不稳定产生的滑移,地面有无明显不均匀沉降,房前屋后有无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
(2)房屋是否出现明显倾斜,倾斜度是否会影响房屋安全;
(3)是否存在擅自加层,屋顶是否搭设有高大跨度钢架棚;
(4)是否存在擅自拆改梁、柱和承重墙等主体结构的情况;
(5)梁、柱等构件是否有严重剥蚀、蛀蚀和明显开裂、变形、位移等现象;
(6)承重墙体是否有明显横向、竖向裂缝,或上下通层裂缝,是否有粉刷层大面积剥落现象。是否存在空斗墙承重楼层超高、承重大梁在墙体顶部支承长度严重偏小的情况。检查女儿墙、阳台和隔墙等建筑部件与构件存在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
(7)钢构件是否有严重锈蚀,钢构件或连接件有无明显变形、裂缝等情况;
(8)楼板间上是否堆积有超过每平方 200 公斤的物品,如影响屋顶承载能力的水塔、水箱、屋顶绿化种植或其他临时堆放材料。
七、经营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内容?
答:(1)是否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许可等级等各类相关许可,并且核实现状经营内容与许可证件内容是否匹配;
(2)核实是否具备“合格”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3)核实是否具备“合格”的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
(4)重点排查承接教育培训、养老、医疗、餐饮、KTV 等相关业态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针对旅馆业、旧货收购信托业等特种行业经营业态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对用途有所更改的居民自建房,应提供其相关许可包括房屋安全鉴定、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的变更材料。
八、消防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自建房中是否存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违规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2)自建房中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的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等是否存在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3)经营性自建房属性为公共建筑时(如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每层最大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为 4 层及以上或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是否按标准设置 2 个及以上安全出口和满足要求的总疏散宽度;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外窗安装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等障碍物)。
(4)钢筋混凝土或砖墙结构的自建房,建筑物之间有正对的门窗洞口时,防火间距是否小于 6 米。
(5)自建房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情况。(在居民自建房公共部位、走道、楼梯间、楼梯间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电动车;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是否靠近建筑外窗、安全出口,其安全距离是否小于 2米;使用明火、炭火、不合格电取暖器 29 具取暖或熏烤腊制品;私搭乱接电气线路等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的情形)
(6)自建房用作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时,是否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7.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是否符合国 30 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
(7)消防电梯的设置是否按规定的要求,且公共场所非自用电梯应到市场监管局办理特种设备电梯使用标志。
(8)居住区域与经营区域是否采用采用耐火极限低于 2 小时(如 100 厚加气混凝土砌块)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低于 1.5小时(如 80 厚钢筋混凝土楼板)的楼板进行分隔。
来源:合肥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一、合肥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如何进行分色标识?
答:合肥市按照四色标识对全市城乡自建房进行分色标识,实施挂图作战。即按照自建房危险性等级逐一建档造册,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数据库和分布图,标识“红、橙、黄、绿”危险等级。具体为: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以及社区网格员在初步排查阶段,根据了解掌握初步信息,对初判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在小程序录入时将房屋危险等级标识为黄色,并提出橙色或红色建议;街道组织建筑结构安全方面专家,对标识为黄色危险等级自建房全覆盖核查,在小程序中筛选审核判定出橙色,并提出红色建议;县(市)区住建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小程序中将街道标识的橙色房屋审核筛选出红色,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全鉴定;市测绘院根据小程序录入信息和矢量位置,分色汇总标识在一张电子地图上,实施挂图推进、建账销号。
二、如何保证排查工作的专业性?
答:目前已从全市甲级设计院、一级以上施工企业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单位聘请 172名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专家服务组,为各地摸排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下沉专家将对基层人员在自建房排查、鉴定和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基层网格员在初步摸排过程中,确定初判隐患房屋,进行解疑解惑,并按照„一楼一策‟原则,于 7 月底前,协助制定初步整治方案。
三、如何提升全市的自建房鉴定能力和鉴定准确性?
答:将借鉴国有土地上危险住房解危处置做法,在已公布委托 5 家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基础上,由市房产局、市城建局联合公布一批具有质量安全监测和设计能力的 11 家第三方机构目录,专门参与、指导、承接自建房安全结构性监测。在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结构性安全检测报告基础上,由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组织论证并出具房屋安全鉴定确认意见。
四、关于群租“格子房”需要重点排查什么?
答:重点排查:
(1)单间房屋不得租住 2 人(含)以上(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医疗护理及人均单间套内面积超 10 平方米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2)不得擅自违规改变住房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3)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车库、地下室和储藏间等非居住功能空间出租居住;
(4)认真排查承租人的身份,督促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责任主体及时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五、合法合规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是否已取得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相对应的各类行政许可手续;
(2)系统核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情况,确保各类许可证的可靠性。
六、结构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场址及地基基础是否安全,包括地基基础有无因不稳定产生的滑移,地面有无明显不均匀沉降,房前屋后有无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
(2)房屋是否出现明显倾斜,倾斜度是否会影响房屋安全;
(3)是否存在擅自加层,屋顶是否搭设有高大跨度钢架棚;
(4)是否存在擅自拆改梁、柱和承重墙等主体结构的情况;
(5)梁、柱等构件是否有严重剥蚀、蛀蚀和明显开裂、变形、位移等现象;
(6)承重墙体是否有明显横向、竖向裂缝,或上下通层裂缝,是否有粉刷层大面积剥落现象。是否存在空斗墙承重楼层超高、承重大梁在墙体顶部支承长度严重偏小的情况。检查女儿墙、阳台和隔墙等建筑部件与构件存在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
(7)钢构件是否有严重锈蚀,钢构件或连接件有无明显变形、裂缝等情况;
(8)楼板间上是否堆积有超过每平方 200 公斤的物品,如影响屋顶承载能力的水塔、水箱、屋顶绿化种植或其他临时堆放材料。
七、经营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内容?
答:(1)是否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许可等级等各类相关许可,并且核实现状经营内容与许可证件内容是否匹配;
(2)核实是否具备“合格”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3)核实是否具备“合格”的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
(4)重点排查承接教育培训、养老、医疗、餐饮、KTV 等相关业态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针对旅馆业、旧货收购信托业等特种行业经营业态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对用途有所更改的居民自建房,应提供其相关许可包括房屋安全鉴定、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的变更材料。
八、消防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自建房中是否存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违规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2)自建房中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的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等是否存在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3)经营性自建房属性为公共建筑时(如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每层最大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为 4 层及以上或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是否按标准设置 2 个及以上安全出口和满足要求的总疏散宽度;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外窗安装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等障碍物)。
(4)钢筋混凝土或砖墙结构的自建房,建筑物之间有正对的门窗洞口时,防火间距是否小于 6 米。
(5)自建房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情况。(在居民自建房公共部位、走道、楼梯间、楼梯间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电动车;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是否靠近建筑外窗、安全出口,其安全距离是否小于 2米;使用明火、炭火、不合格电取暖器 29 具取暖或熏烤腊制品;私搭乱接电气线路等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的情形)
(6)自建房用作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时,是否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7.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是否符合国 30 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
(7)消防电梯的设置是否按规定的要求,且公共场所非自用电梯应到市场监管局办理特种设备电梯使用标志。
(8)居住区域与经营区域是否采用采用耐火极限低于 2 小时(如 100 厚加气混凝土砌块)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低于 1.5小时(如 80 厚钢筋混凝土楼板)的楼板进行分隔。
来源:合肥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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