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住建:疫情期间 全面禁止翻拣生活垃圾等拾荒行为】2月14日,记者从四川省住建厅获悉,日前该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生活垃圾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禁保洁、拾荒人员翻拣生活垃圾,全面禁止翻拣生活垃圾等拾荒行为。要加大对翻拣生活垃圾等拾荒行为的劝导和查处力度,对拒不听从规劝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https://t.cn/A6hVM8w8
【四川住建:疫情期间 全面禁止翻拣生活垃圾等拾荒行为】2月14日,记者从四川省住建厅获悉,日前该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生活垃圾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禁保洁、拾荒人员翻拣生活垃圾,全面禁止翻拣生活垃圾等拾荒行为。要加大对翻拣生活垃圾等拾荒行为的劝导和查处力度,对拒不听从规劝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https://t.cn/A6hVM8w8
#1027路家兄妹# 【 乱扔口罩,每人罚100元!台州开出首张“废弃口罩乱扔”罚单】
近日,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出我市首张“废弃口罩乱扔”罚单,对当事人郑某某和姜某某立案查处,并作出每人罚款人民币100元的行政处罚。
2月1日,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分别于当天9时40分和10时40分发现郑某某和姜某某在天台县赤城街道大众液化气有限公司办公室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把废弃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放入可回收物桶中。
执法队员当即就让当事人限期改正,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然而郑某某和姜某某逾期未改正,继续将废弃的口罩投放在可回收物桶中。
天台县综合行政局分别对郑某某和姜某某立案查处,作出每人罚款人民币100元的行政处罚。据了解,截至目前,该局工开出5张“废弃口罩乱扔”罚单。
那么,使用过的口罩应该如何处理?
普通市民使用过的口罩
投放到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灰桶)即可,环卫部门将日产日清,在末端进行焚烧或填埋的无害化处理。这样分类比较简便,并且具有可操作性。
目前,我市生活垃圾能够做到日产日清,采取填埋或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在上千度的炉膛中焚烧,细菌将被彻底杀死,废弃口罩以此方式处理最佳;同样的,生活垃圾在填埋场里也能得到无害化处理。
患者或特殊人群以及医疗单位工作人员用过的口罩
应把这类口罩投入医疗单位内设置的医疗废弃物收集容器中,由专业的医疗废弃物处理企业进行集中收运和处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废弃口罩的管理,非医疗单位也可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上贴上标签,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该桶每天清理前应当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收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处理。
各相关单位、企业在防控期间应加强对垃圾桶的管理,禁止拾荒者、保洁员翻捡垃圾,停止二次分拣;加强对各垃圾运输企业作业管控,尽可能直运,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病菌传播概率。
近日,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出我市首张“废弃口罩乱扔”罚单,对当事人郑某某和姜某某立案查处,并作出每人罚款人民币100元的行政处罚。
2月1日,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分别于当天9时40分和10时40分发现郑某某和姜某某在天台县赤城街道大众液化气有限公司办公室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把废弃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放入可回收物桶中。
执法队员当即就让当事人限期改正,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然而郑某某和姜某某逾期未改正,继续将废弃的口罩投放在可回收物桶中。
天台县综合行政局分别对郑某某和姜某某立案查处,作出每人罚款人民币100元的行政处罚。据了解,截至目前,该局工开出5张“废弃口罩乱扔”罚单。
那么,使用过的口罩应该如何处理?
普通市民使用过的口罩
投放到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灰桶)即可,环卫部门将日产日清,在末端进行焚烧或填埋的无害化处理。这样分类比较简便,并且具有可操作性。
目前,我市生活垃圾能够做到日产日清,采取填埋或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在上千度的炉膛中焚烧,细菌将被彻底杀死,废弃口罩以此方式处理最佳;同样的,生活垃圾在填埋场里也能得到无害化处理。
患者或特殊人群以及医疗单位工作人员用过的口罩
应把这类口罩投入医疗单位内设置的医疗废弃物收集容器中,由专业的医疗废弃物处理企业进行集中收运和处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废弃口罩的管理,非医疗单位也可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上贴上标签,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该桶每天清理前应当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收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处理。
各相关单位、企业在防控期间应加强对垃圾桶的管理,禁止拾荒者、保洁员翻捡垃圾,停止二次分拣;加强对各垃圾运输企业作业管控,尽可能直运,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病菌传播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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