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 #国家劳动法# 网友提问:公司一名员工,因2022年1月份因脑出血请假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恢复,那我们要解除合同,要赔偿经济补偿金吗。病假 期间的工资是不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标准的80%,病假 工资一直要发多久吗。有什么标准吗发放时间上。
劳资汇专家解答:医疗期3-24个月,根据以下工作年限
实际工作十年以下,
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医疗期3个月。
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医疗期6个月。
实际工作十年以上,
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医疗期6个月。
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医疗期9个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医疗期12个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医疗期18个月
本单位工作20年以上,医疗期24个月。
超出医疗期公司按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
确定该员工工资基数,实得工资*70%
连续工作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60%计发
连续工作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连续工作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80%计发
连续工作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90%计发
连续工作满8年即以上的的按本人工资100%计发
工资5000,5000*0.7=3500*0.8=2800
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以上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关注微博【人力吐槽君】。
劳资汇专家解答:医疗期3-24个月,根据以下工作年限
实际工作十年以下,
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医疗期3个月。
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医疗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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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医疗期6个月。
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医疗期9个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医疗期12个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医疗期18个月
本单位工作20年以上,医疗期24个月。
超出医疗期公司按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
确定该员工工资基数,实得工资*70%
连续工作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60%计发
连续工作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连续工作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80%计发
连续工作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90%计发
连续工作满8年即以上的的按本人工资100%计发
工资5000,5000*0.7=3500*0.8=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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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 #国家劳动法# 网友提问:老师如果员工无任何手续没有来上班,还有的是生病一直没上班,这种情况是怎么处理。多久可以发返岗通知书呢。
返岗通知书可以这样发吗?请对未上班期间作出合理解释,经公司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批准的,期间按旷工处理,视为自动离职;
2、未按本通知未按时返岗的,公司将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后的剩余工资福利,须由本人按公司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并被批准后方能支付。
劳资汇专家解答:你好
1.员工未来上班,建议首先了解员工未上班的真实原因,才能提供有效的解决对策。
否则,直接发送返岗通知书,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问题。
2.生病的员工未返岗,根据医疗期计算病假到期时间,以及结合病情 酌情处理。
3.返岗通知书可在了解详情后,再选择是否需要发送。
4.返岗通知书:一般是告知员工何时需要进行返岗,若未按时返岗,将会依据什么制度内容,处理结果是什么。
具体的内容,可以请劳资汇专家协助审核,因涉及到法规司法实践解读。以上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关注微博【人力吐槽君】。
返岗通知书可以这样发吗?请对未上班期间作出合理解释,经公司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批准的,期间按旷工处理,视为自动离职;
2、未按本通知未按时返岗的,公司将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后的剩余工资福利,须由本人按公司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并被批准后方能支付。
劳资汇专家解答:你好
1.员工未来上班,建议首先了解员工未上班的真实原因,才能提供有效的解决对策。
否则,直接发送返岗通知书,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问题。
2.生病的员工未返岗,根据医疗期计算病假到期时间,以及结合病情 酌情处理。
3.返岗通知书可在了解详情后,再选择是否需要发送。
4.返岗通知书:一般是告知员工何时需要进行返岗,若未按时返岗,将会依据什么制度内容,处理结果是什么。
具体的内容,可以请劳资汇专家协助审核,因涉及到法规司法实践解读。以上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关注微博【人力吐槽君】。
#人力资源# #国家劳动法# 网友提问:老师您好!
请教关于劳动合同签订主体问题:
我们总公司注册地址是在上海,但总部员工实际办公地点在合肥(合肥有子公司),另在其他城市也有分/子公司,每个分/子公司财务上需要进行独立核算。现总部员工的社保在合肥自行办理,其他分/子公司员工的社保用总公司的名义委托第三方办理。
那么,(1)我们总部人员的劳动合同是用总结公司的主体签订还是用实际办公地址的子公司主体签订合适?(2)其他分/子公司是用总公司签还是用分/子公司签合法合规?
劳资汇专家解答:你好
1.合同签订的主体 通常情况下是与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公司名称,发放薪资的公司账户一致。
目的是:预防用工风险。
2.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若产生纠纷问题责任归属总公司承担。
第二个问题,建议公司评估薪资发放,社保购买,合同关系 三者的关系,材料是否能够合法证明;没有违法操作。
具体可以请劳资汇专家协助审阅内容;因为劳资汇专家是研究法律法规的。以上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关注微博【人力吐槽君】。
请教关于劳动合同签订主体问题:
我们总公司注册地址是在上海,但总部员工实际办公地点在合肥(合肥有子公司),另在其他城市也有分/子公司,每个分/子公司财务上需要进行独立核算。现总部员工的社保在合肥自行办理,其他分/子公司员工的社保用总公司的名义委托第三方办理。
那么,(1)我们总部人员的劳动合同是用总结公司的主体签订还是用实际办公地址的子公司主体签订合适?(2)其他分/子公司是用总公司签还是用分/子公司签合法合规?
劳资汇专家解答:你好
1.合同签订的主体 通常情况下是与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公司名称,发放薪资的公司账户一致。
目的是:预防用工风险。
2.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若产生纠纷问题责任归属总公司承担。
第二个问题,建议公司评估薪资发放,社保购买,合同关系 三者的关系,材料是否能够合法证明;没有违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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