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判断一个政府是不是负责,在于他是否能看到未来,而不是眼下,因为绝大多数政府的决策,短期内都是无法见效的,从而得到大量人阴阳怪气的反对和批评。 那么,中国呢? 中国一穷二白的时候,人家就开始扫盲和建设各种水利工程了。 人均GDP全世界垫底的时候,就开始规划高速公路。 那个时候,路上连车子都看不到几辆啊,当时高速公路被人骂作是什么?面子工程对吧?现在谁还敢说这条十几万公里,纵横全国的高速路网是面子工程? 十几年前,人均GDP还是一千七百多美元,与菲律宾一个档次,高铁开工,那时候多少人痛骂,一句等一等你的人民,让多少人感同身受? 与之相比,那个时候的菲律宾政府在做什么?什么都没做! 这个政府完全可以学菲律宾,可以学很多第三世界落后的发展国家一样,什么都不做的。而事实上,做这些事,在当时是要被许多知识分子和人民戳脊梁骨的。人均GDP历史曲线 在西部人民还在吃草的时候,歼20立项。 在茶叶蛋都吃不起的时候,各种航空工程和军事工程纷纷上马。 这个政府可怕的地方不在于它现在有多少GDP,而在于,它最穷,环境最恶劣,国内外所有“有识之士”都说你要完的时候,人家就已经按部就班的制定了各种计划啊。 而这些计划,无一不是世界霸主才有的标配。晓得了吧,人家在全世界认为你药丸的时候,这个政府想的还是一百年之后的事,一百年之后,怎么崛起,需要航母,需要四代飞机,需要核潜艇,需要全面覆盖的教育体系,需要覆盖城乡的医疗系统,需要四通八达的交通道路和舒适的高铁网络…… 今天你看到IT的繁荣,是建立于全面覆盖的4G和宽带网络,你今天享受的网络购物,是建立于交通的便捷之上。内忧外患之下,这样顶着大家痛骂干活的政府,它完不了。 如果有兴趣,可以看看那些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每天都在干什么,你就知道谁要完了。
#惠州身边事# 【“惠城民营经济十条”即将出台,喊你提意见】民营经济活则全局活,民营经济强则区域强。一直以来,惠城区高度重视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采取措施助推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如今民营经济已占据惠城经济总量“半壁江山”。
为了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惠城区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惠城区根据广东省出台的“省民营经济十条”和惠州市出台的“惠州民营经济十条”,结合实际,起草了《惠城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稿)》(简称“惠城民营经济十条”),并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t.cn/Aie53BWy)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前,对《意见稿》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通过书面信函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至: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5号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科工信局421室王小君同志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惠城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稿)”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惠城区科工信局邮箱:hc7809726@163.com。
“惠城民营经济十条”(意见稿)政策要点
1、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可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领域,对交通、水利、市政等公用事业和教育、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支持民间资本组建或参股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参与投资运营,推动民间投资项目享受与政府投资项目同等待遇。
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强政策引导。
惠城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50万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民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创新发展、扩大规模、提质增效、扩宽融资、人才培训、管理提升和奖励对地方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民营企业。
3、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门槛和成本。
注册地在惠城区的企业,在境内A股资本市场成功上市融资,区政府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其中,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辅导验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IPO申请材料并被受理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注册地在惠城区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区政府给予30万元奖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成功转板到境内A股上市,按照前款的标准补足奖励金额至100万。
注册地在惠城区的企业,以“借壳”、“买壳”的方式上市融资或以实际控股的公司在港台、境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给予50万元奖励。
将注册地、纳税登记整体迁入惠城区的外地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4、鼓励小微民营企业扩大规模,推动企业发展壮大。
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简称“个转企”),增强市场竞争力。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商贸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工业企业,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奖励。
大力支持小微企业上规模(简称“小升规”),对首次升规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并连续三年区财政按其当年对本级财政贡献增量额度的50%给予奖励。
对首次升规的批发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零售业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住宿餐营业给予2万元奖励。
5、鼓励民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助推企业做优做强。
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省名牌产品的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新获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成长”、“单项冠军”称号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6、实施企业创新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企业为创新主体,对民营企业设立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惠城区财政给予50万元补助。
被新认定为惠城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被新认定为“惠城区众创空间”称号,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新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0万元;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或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被新认定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2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20万、10万元的奖励。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每项配套分别奖励7万元、5万元;获得广东专利金奖、优秀奖的,每项配套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
对新列入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每家给予一次性扶持经费10万元;对新列入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每家给予一次性扶持经费8万元;对新列入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每家给予一次性扶持经费 5万元;对新列入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每家给予一次性扶持经费3万元;对新认定的惠城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扶持经费 5 万元。
7、拓宽企业交流渠道,实现高水平发展。
支持小微工业企业参加境外专业展会和知名展会,对首次成功报名参加境外展会的,给予每家企业展位费0.5万元。
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开展进出口业务,对新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登记当年进出口总额超500万元的企业,给予1万元补贴。
8、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企业内部发展动力。
惠城区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作为区民营企业管理人才培训专项经费,重点培养“领军人才”和“企业骨干”。
对民营企业成功引进的院士、省级突出贡献专家、拥有核心技术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省内领先水平的科研创新团队,按照区“特优保”的政策规定给予扶持,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落户、医疗、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签证办理等服务“绿色通道”。
9、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企业水平。
完善民营企业发展制度化平台,深化企业服务月活动,解决企业困难“直通车”,提升惠城区政务服务效率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成立专项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开展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全面清理和履行在招商引资、市政工程建设等活动中与民营企业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严格兑现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
10、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严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各类违法违规扰企行为,严禁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现象,对查实的扰企行为,追究当事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优秀企业家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优秀民营企业家宣讲,传播惠城民营企业家先进事迹,弘扬新时代粤商精神。via.南方+
为了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惠城区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惠城区根据广东省出台的“省民营经济十条”和惠州市出台的“惠州民营经济十条”,结合实际,起草了《惠城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稿)》(简称“惠城民营经济十条”),并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t.cn/Aie53BWy)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前,对《意见稿》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通过书面信函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至: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5号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科工信局421室王小君同志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惠城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稿)”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惠城区科工信局邮箱:hc7809726@163.com。
“惠城民营经济十条”(意见稿)政策要点
1、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可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领域,对交通、水利、市政等公用事业和教育、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支持民间资本组建或参股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参与投资运营,推动民间投资项目享受与政府投资项目同等待遇。
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强政策引导。
惠城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50万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民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创新发展、扩大规模、提质增效、扩宽融资、人才培训、管理提升和奖励对地方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民营企业。
3、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门槛和成本。
注册地在惠城区的企业,在境内A股资本市场成功上市融资,区政府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其中,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辅导验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IPO申请材料并被受理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注册地在惠城区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区政府给予30万元奖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成功转板到境内A股上市,按照前款的标准补足奖励金额至100万。
注册地在惠城区的企业,以“借壳”、“买壳”的方式上市融资或以实际控股的公司在港台、境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给予50万元奖励。
将注册地、纳税登记整体迁入惠城区的外地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4、鼓励小微民营企业扩大规模,推动企业发展壮大。
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简称“个转企”),增强市场竞争力。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商贸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工业企业,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奖励。
大力支持小微企业上规模(简称“小升规”),对首次升规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并连续三年区财政按其当年对本级财政贡献增量额度的50%给予奖励。
对首次升规的批发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零售业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住宿餐营业给予2万元奖励。
5、鼓励民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助推企业做优做强。
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省名牌产品的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新获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成长”、“单项冠军”称号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6、实施企业创新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企业为创新主体,对民营企业设立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惠城区财政给予50万元补助。
被新认定为惠城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被新认定为“惠城区众创空间”称号,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新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0万元;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或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被新认定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2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20万、10万元的奖励。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每项配套分别奖励7万元、5万元;获得广东专利金奖、优秀奖的,每项配套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
对新列入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每家给予一次性扶持经费10万元;对新列入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每家给予一次性扶持经费8万元;对新列入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每家给予一次性扶持经费 5万元;对新列入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每家给予一次性扶持经费3万元;对新认定的惠城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扶持经费 5 万元。
7、拓宽企业交流渠道,实现高水平发展。
支持小微工业企业参加境外专业展会和知名展会,对首次成功报名参加境外展会的,给予每家企业展位费0.5万元。
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开展进出口业务,对新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登记当年进出口总额超500万元的企业,给予1万元补贴。
8、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企业内部发展动力。
惠城区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作为区民营企业管理人才培训专项经费,重点培养“领军人才”和“企业骨干”。
对民营企业成功引进的院士、省级突出贡献专家、拥有核心技术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省内领先水平的科研创新团队,按照区“特优保”的政策规定给予扶持,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落户、医疗、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签证办理等服务“绿色通道”。
9、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企业水平。
完善民营企业发展制度化平台,深化企业服务月活动,解决企业困难“直通车”,提升惠城区政务服务效率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成立专项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开展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全面清理和履行在招商引资、市政工程建设等活动中与民营企业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严格兑现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
10、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严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各类违法违规扰企行为,严禁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现象,对查实的扰企行为,追究当事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优秀企业家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优秀民营企业家宣讲,传播惠城民营企业家先进事迹,弘扬新时代粤商精神。via.南方+
#第五届志交会# 2019年12月2日至12月5日,由共青团中央、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举办的第四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在广东东莞举行。同心爱心救助协会经过角逐激烈的层层选拔挺近终评,最终荣获第四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银奖。@共青团中央 @宁夏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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