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疑第一季度完结文推荐# 豆瓣阅读第一季度精彩的的悬疑完结小说来啦~
《白鸟坠入密林》作者:贝客邦
字数:24w+
标签:社会派推理 生活悬疑
简介:
2008年南方雪灾初降,革马村的十岁女孩金莹在归家途中失踪。她留下的唯一痕迹是指向一户民宅的雪地脚印,但警方却未在民宅内找到金莹。户主梁皓成为了无法定罪的嫌疑人。
九年后,某摄制团队来到革马村拍摄案件纪录片,请求村民接受采访,提供线索,试图重新唤起人们对失踪女孩的关注。
录制中途,一起拾荒者杀人案再次惊扰了平静的村庄。摄制组敏锐地捕捉到了两起案件之间的关联。真相已随时间之河远去。
:https://t.cn/A6c7bdr6
《朋友的那个完美妻子》作者:东坡柚
字数:29w+
标签:女性视角 复仇计划
简介:
从中学时代延续到工作后的好友圈:程波家有贤妻娇女,升迁在望;方菲手捧银行铁饭碗,老公迈出创收第一步;柳含雪富贵太太当得娇奢安稳,高枕无忧……
我们的幸福生活,却在朋友的新婚妻子进入好友圈后被打乱——她聪明漂亮得体,让人如沐春风,却又让所有人都看不透。
世上真的有“完美妻子”吗?娶到一个完美妻子,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自从朋友娶了她,家庭事业蒸蒸日上。然而,我们其他人的生活却渐渐走向分崩离析,捆绑联结我们友谊十几年的秘密也将难以隐藏。
朋友的那个完美妻子,她究竟是谁?
:https://t.cn/A6MWEGkU
《心隐之地》作者:徐暮明
字数:23w+
标签:双线叙事 生活悬疑
简介:
我,自由撰稿人钟启铭,被童年阴影所困,母亲带着我跳楼的模糊记忆左右着我的人生。
她,新闻里报道的弑子母亲林娇,被我意外发现时,已在我家别墅的地窖里躲藏了十二天。
为帮她找回记忆,更为打开童年心结,我开始调查杀婴真相。
大雨中的神秘男人、外遇的丈夫、被迫流产的小三、嗜赌如命的婆婆、觊觎财物的月嫂……当一个个更具杀婴动机的嫌疑人被我挖出,一场场凶险的生死较量也随之而来。
我也渐渐察觉,林娇的出现绝非偶然。冥冥之中,我们原本的生活,就已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这昏暗发霉的地窖里,我们一直试图用生命里的阳光照亮彼此,却始终无法消除留在对方身后的长长阴影……”
这是一个,以“恨”之名,救赎爱的故事!
:https://t.cn/A6xxxOFu
《腌尸》作者:龙耳er
字数:25w+
标签:罪案故事 连环凶杀
简介:
李木的邻居叫乔炎,是个很有名的悬疑作家,不仅性格古怪,还有着特别的癖好:喜欢在厕所里模拟凶案现场;喜欢收集各种高级的好盐;喜欢腌肉。
李木无意中发现乔炎与十年前的一起埋尸案有关,随着调查的深入,竟令警察男友身陷囹圄,于是她偷偷潜入乔家寻找真相,又被卷入了一起骇人的腌尸案。
真相逐渐露出水面,一个更大的秘密逼近了她,这个秘密里藏着她肮脏的过去,和她的亲情与欲望,那些无法治愈的伤痛席卷着她,将她拉进了为自己编织的骗局里。
——本文由真实案件改编
:https://t.cn/A6MKoxU2
《等不及,杀了你》作者:桩乐
字数:17w+
标签:刑侦犯罪 复仇计划
简介:
刑警队长孙耀明母胎单身29年,谈恋爱的时间都用来审罪犯,没想到第一次喜欢上女人就吃了瘪。北江市近一个月发生的多起凶杀案消耗着他的左脑,项雪捉摸不透的态度围剿着他的右脑。案子越往下查,他越觉得不对,怎么这熬夜分析出来的嫌疑人特征,和梦里出现的她如此相像?!
一场事隔十年的复仇,一次命中注定的相遇。天生站在南北两极的人,为何总能碰在一起?灰色的云层之上,他听见她说“等不及了。等不及将他们统统杀掉。”
温馨提示:双视角阅读,破案和恋爱两不误。
:https://t.cn/A6xJw7Tx
《文学家》作者:南山
字数:20w+
标签:女性视角 生活悬疑
简介:
南山,33岁,独身,野鸡专科毕业,野鸡“作家”。
换了N个笔名,出版过一本书,写了十几部小说,但都没有水花,只能接一下续写、混点平台保底什么的,维持生计。
嫁了好老公的姐姐看不上她,前同事都笑她追求“自由”,只有一个发小麦子一直保持来往。
某天,她早前写的《寻找金福真》突然就莫名其妙地爆了,灰尘作家从此成为了生活中的“主角”,名誉、财富纷至沓来......
一次签售会上,一位读者伏在她的耳边说:“南山老师,我知道你做了什么哦。”
:https://t.cn/A6JXFwma
《我死去那天的故事》作者:桑文鹤
字数:19w+
标签:生活悬疑 人性
简介:
在钉子户戴勇刚被女儿戴嘉雨骗出老房子的当天,拆迁队在他床下的地板里发现了一具死亡时间在二十年以上的女童尸骨。对比DNA,刑警蒋千梦发现老戴是多年前一起命案的在逃嫌疑人,他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戴嘉雨与他并无血缘关系,却是埋葬在他床下的那具白骨的妹妹。但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单身父亲老戴却突发脑出血在医院离世,带走了所有秘密。戴嘉雨在老戴的遗物里发现了一封写在1993年的两个女生间来往的信。在信中,寄信人“栀”向收信人“小晴”提起自己的父亲叫自己为“爸爸的小乔治”。两年后,戴嘉雨偶遇了一位神智不清的老者,他在说完“你是爸爸的小乔治”后匆忙离开,几天后,这位傅姓老人的尸体被人在江里发现……
:https://t.cn/A6MWEGkq
《常平面馆》作者:绿肥红瘦
字数:11w+
标签:家庭伦理 生活悬疑
简介:
老城区一个旧小区的门口,一家小小的门店。二十多年前一对父女从北方搬来,用女儿的名字开了一家面馆。老板常贵五十多岁,精瘦,个子不高,眼睛不大,话不多,却也吃苦能干,日复一日的在店里煮面。直到一次误伤,女儿意外发现常贵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常平在探究身世的过程中,渐渐揭开了常贵身上的秘密....
:https://t.cn/A667b6Wt
《永夜》作者:夏荒灿
字数:22w+
标签:刑侦职场 罪案故事
简介:
突现的断手打破了众人平静的生活,案件的追查,推开的不知是真相或是阴谋的脚本。
济苍生安社稷从不是男性的专属,户籍女警白琳从未放弃过,成为一名刑侦警察的理想。
山南市接二连三发生的案件似乎完全独立,却又暗藏关联,周边是无数高墙,头顶被黑夜包裹,身下是泥潭沼泽。
她们重蹈覆辙,他们理所应当。
而白琳已经决定,无论身处何位,哪怕星光微微,她都要将眼见的罪恶去除粉饰。
心上焰火永不会灭,她是黑暗里的星星,她是她们的浮木。
:https://t.cn/A6xkkdqq
《白鸟坠入密林》作者:贝客邦
字数:24w+
标签:社会派推理 生活悬疑
简介:
2008年南方雪灾初降,革马村的十岁女孩金莹在归家途中失踪。她留下的唯一痕迹是指向一户民宅的雪地脚印,但警方却未在民宅内找到金莹。户主梁皓成为了无法定罪的嫌疑人。
九年后,某摄制团队来到革马村拍摄案件纪录片,请求村民接受采访,提供线索,试图重新唤起人们对失踪女孩的关注。
录制中途,一起拾荒者杀人案再次惊扰了平静的村庄。摄制组敏锐地捕捉到了两起案件之间的关联。真相已随时间之河远去。
:https://t.cn/A6c7bdr6
《朋友的那个完美妻子》作者:东坡柚
字数:29w+
标签:女性视角 复仇计划
简介:
从中学时代延续到工作后的好友圈:程波家有贤妻娇女,升迁在望;方菲手捧银行铁饭碗,老公迈出创收第一步;柳含雪富贵太太当得娇奢安稳,高枕无忧……
我们的幸福生活,却在朋友的新婚妻子进入好友圈后被打乱——她聪明漂亮得体,让人如沐春风,却又让所有人都看不透。
世上真的有“完美妻子”吗?娶到一个完美妻子,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自从朋友娶了她,家庭事业蒸蒸日上。然而,我们其他人的生活却渐渐走向分崩离析,捆绑联结我们友谊十几年的秘密也将难以隐藏。
朋友的那个完美妻子,她究竟是谁?
:https://t.cn/A6MWEGkU
《心隐之地》作者:徐暮明
字数:23w+
标签:双线叙事 生活悬疑
简介:
我,自由撰稿人钟启铭,被童年阴影所困,母亲带着我跳楼的模糊记忆左右着我的人生。
她,新闻里报道的弑子母亲林娇,被我意外发现时,已在我家别墅的地窖里躲藏了十二天。
为帮她找回记忆,更为打开童年心结,我开始调查杀婴真相。
大雨中的神秘男人、外遇的丈夫、被迫流产的小三、嗜赌如命的婆婆、觊觎财物的月嫂……当一个个更具杀婴动机的嫌疑人被我挖出,一场场凶险的生死较量也随之而来。
我也渐渐察觉,林娇的出现绝非偶然。冥冥之中,我们原本的生活,就已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这昏暗发霉的地窖里,我们一直试图用生命里的阳光照亮彼此,却始终无法消除留在对方身后的长长阴影……”
这是一个,以“恨”之名,救赎爱的故事!
:https://t.cn/A6xxxOFu
《腌尸》作者:龙耳er
字数:25w+
标签:罪案故事 连环凶杀
简介:
李木的邻居叫乔炎,是个很有名的悬疑作家,不仅性格古怪,还有着特别的癖好:喜欢在厕所里模拟凶案现场;喜欢收集各种高级的好盐;喜欢腌肉。
李木无意中发现乔炎与十年前的一起埋尸案有关,随着调查的深入,竟令警察男友身陷囹圄,于是她偷偷潜入乔家寻找真相,又被卷入了一起骇人的腌尸案。
真相逐渐露出水面,一个更大的秘密逼近了她,这个秘密里藏着她肮脏的过去,和她的亲情与欲望,那些无法治愈的伤痛席卷着她,将她拉进了为自己编织的骗局里。
——本文由真实案件改编
:https://t.cn/A6MKoxU2
《等不及,杀了你》作者:桩乐
字数:17w+
标签:刑侦犯罪 复仇计划
简介:
刑警队长孙耀明母胎单身29年,谈恋爱的时间都用来审罪犯,没想到第一次喜欢上女人就吃了瘪。北江市近一个月发生的多起凶杀案消耗着他的左脑,项雪捉摸不透的态度围剿着他的右脑。案子越往下查,他越觉得不对,怎么这熬夜分析出来的嫌疑人特征,和梦里出现的她如此相像?!
一场事隔十年的复仇,一次命中注定的相遇。天生站在南北两极的人,为何总能碰在一起?灰色的云层之上,他听见她说“等不及了。等不及将他们统统杀掉。”
温馨提示:双视角阅读,破案和恋爱两不误。
:https://t.cn/A6xJw7Tx
《文学家》作者:南山
字数:20w+
标签:女性视角 生活悬疑
简介:
南山,33岁,独身,野鸡专科毕业,野鸡“作家”。
换了N个笔名,出版过一本书,写了十几部小说,但都没有水花,只能接一下续写、混点平台保底什么的,维持生计。
嫁了好老公的姐姐看不上她,前同事都笑她追求“自由”,只有一个发小麦子一直保持来往。
某天,她早前写的《寻找金福真》突然就莫名其妙地爆了,灰尘作家从此成为了生活中的“主角”,名誉、财富纷至沓来......
一次签售会上,一位读者伏在她的耳边说:“南山老师,我知道你做了什么哦。”
:https://t.cn/A6JXFwma
《我死去那天的故事》作者:桑文鹤
字数:19w+
标签:生活悬疑 人性
简介:
在钉子户戴勇刚被女儿戴嘉雨骗出老房子的当天,拆迁队在他床下的地板里发现了一具死亡时间在二十年以上的女童尸骨。对比DNA,刑警蒋千梦发现老戴是多年前一起命案的在逃嫌疑人,他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戴嘉雨与他并无血缘关系,却是埋葬在他床下的那具白骨的妹妹。但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单身父亲老戴却突发脑出血在医院离世,带走了所有秘密。戴嘉雨在老戴的遗物里发现了一封写在1993年的两个女生间来往的信。在信中,寄信人“栀”向收信人“小晴”提起自己的父亲叫自己为“爸爸的小乔治”。两年后,戴嘉雨偶遇了一位神智不清的老者,他在说完“你是爸爸的小乔治”后匆忙离开,几天后,这位傅姓老人的尸体被人在江里发现……
:https://t.cn/A6MWEGkq
《常平面馆》作者:绿肥红瘦
字数:11w+
标签:家庭伦理 生活悬疑
简介:
老城区一个旧小区的门口,一家小小的门店。二十多年前一对父女从北方搬来,用女儿的名字开了一家面馆。老板常贵五十多岁,精瘦,个子不高,眼睛不大,话不多,却也吃苦能干,日复一日的在店里煮面。直到一次误伤,女儿意外发现常贵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常平在探究身世的过程中,渐渐揭开了常贵身上的秘密....
:https://t.cn/A667b6Wt
《永夜》作者:夏荒灿
字数:22w+
标签:刑侦职场 罪案故事
简介:
突现的断手打破了众人平静的生活,案件的追查,推开的不知是真相或是阴谋的脚本。
济苍生安社稷从不是男性的专属,户籍女警白琳从未放弃过,成为一名刑侦警察的理想。
山南市接二连三发生的案件似乎完全独立,却又暗藏关联,周边是无数高墙,头顶被黑夜包裹,身下是泥潭沼泽。
她们重蹈覆辙,他们理所应当。
而白琳已经决定,无论身处何位,哪怕星光微微,她都要将眼见的罪恶去除粉饰。
心上焰火永不会灭,她是黑暗里的星星,她是她们的浮木。
:https://t.cn/A6xkkdqq
【【百一案评】苏绣依据绘画制作侵犯改编权而非复制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改编权是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改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工笔画与苏绣是两种艺术创作形式,在创作过程中所运用的基本材料、技巧和手法等存在显著差异,面向受众呈现的艺术感知和欣赏体验亦有明显区别。刺绣艺人在未获得原工笔画作品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以工笔画作为底稿、结合苏绣工艺特点和要求绣制苏绣并出售,侵犯了原画作著作权人的改编权而非复制权。
本案判决在依法保护原画作著作权的同时,肯定了刺绣工艺再创作所付出的智力劳动,同时也提示刺绣艺人及刺绣行业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只有在制作刺绣制品前取得原画作著作权人的许可,才能获得后续正当的商业利益,从而促进刺绣传统文化及刺绣产业的健康发展。
案号:(2018)苏05民初557号(2019)苏民终1410号
案情简介:
原告曹新华因与被告濮凤娟、第三人王信贺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于2004年创作完成美术作品《华清浴妃图》,该作品在其所著的《曹雪枫画集》中发表。2016年5月,原告发现被告濮凤娟未经许可擅自复制美术作品《华清浴妃图》并制成两幅苏绣,获得金奖并出售,售价分别为170万元、86万元。
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复制其作品并出售获利,侵犯了其享有的著作权,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作品、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
一、关于曹新华对画作《华清浴妃图》是否享有著作权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本案中,《曹雪枫画集》有规范明确的书号,该书载明作品的作者为曹雪枫,该书序言中介绍曹雪枫即曹新华。一审诉讼中,濮凤娟没有提供古代画家创作的多个版本的《华清浴妃图》的证据,也没有提供曹新华不是工笔画《华清浴妃图》作者的相关证据,故认定曹新华为涉案作品《华清浴妃图》的作者,对该画作依法享有著作权。
二、被告濮凤娟依画制作苏绣是否构成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四)项规定,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苏绣是画稿、图案、造型、针法、绣工、色彩、技艺、装裱等多方面的综合体现,苏绣和绘画是两种不同领域不同载体的不同表达方式。尽管有的苏绣以画作作为底稿,但经过绣线、绣层的改编,已经形成新的表达。因此被告濮凤娟依画制作苏绣并非简单复制,而是属于艺术再创作行为,其实质是对原告曹新华画作《华清浴妃图》的改编,并非侵犯原告复制权的行为。
濮凤娟用多种丝线和各种针法制作苏绣尽管题材来源于工笔画《华清浴妃图》,但苏绣作品明显区别于原告的绘画作品,体现了其独创性。一方面,并非所有画作中的颜色均适合作为苏绣创作丝线颜色的定色,苏绣的颜色要比画作丰富许多。比如画作中人物头发的水墨色,苏绣要用黑色、棕色、青灰、黄灰、绿灰5套色线,每套色线从浅到深18种颜色来绣制,使头发的颜色在不同角度的光线下过渡得非常自然,也让直发盘发的纹理质感非常自然。另一方面,不管是绣制花卉还是绣制衣服,都需要绣娘在配色的基础上研究使用不同粗细的“绒、丝、毛”线,再设计丝线排布的方向,通过丰富多彩的颜色和灵活多样的针法体现花卉的灵动、衣服的飘逸和面料的丝光质感,这一过程需要绣娘创造性劳动。濮凤娟将曹新华的工笔画《华清浴妃图》改编成苏绣作品,事先并未获得曹新华许可,且濮凤娟将改编后的绣品用于商业经营也未向曹新华支付报酬,侵犯了曹新华对《华清浴妃图》享有的改编权。
三、关于曹新华要求销毁被控《华清浴妃图》侵权绣品的主张是否成立
改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苏绣是中国四大名绣之一,是一项配色补色及手工极强的传统艺术品,有齐针、正抢、反抢、迭抢、平套、散套、集套、盘旋接针、松毛针等多种绣法,绣品没有真伪之分,只有优劣之辨。一件好的苏绣作品融合了高水准的艺术和高标准的工艺。与抄袭他人文字作品的复制不同,在不同介质上用刺绣绣制原已存在的、享有著作权的绘画作品,不但要具备一定的技巧,更要注入自己对原作的理解及配制比原作更丰富的色彩,在自己的“再现品”绣品中增加自己的创造性劳动,因此,濮凤娟对于自己的绣品《华清浴妃图》享有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法律没有对侵犯改编权的作品规定侵权人承担销毁作品的责任,所以对原告曹新华的这部分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四、被诉侵权行为给原告曹新华造成的损失如何确定及被告濮凤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的构成有侵权行为的实施和被侵权人的损失造成两个要件,承担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画家创作一幅画作,除了画作布图和色彩选择外,还凝聚了画家的艺术修养、对作品的理解、表达方式以及多年的社会阅历和文学积累等诸多方面,原创元素所能体现或显示出的最基本价值之一也正体现出它的独一无二的话语权资格。大多数画家都希望自己倾注心血的原创是世间独一无二之作,被告濮凤娟没有经过画家允许对工笔画《华清浴妃图》进行改编并公开进行商业性经营,对画家的精神和声誉造成了损害,应该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酌情确定。著作权与物权最大的区别是客体不同。物权的客体是物,而且主要是有体物,而著作权的客体不是物,物只是客体的载体。
原告曹新华对《华清浴妃图》的作品享有著作权,该作品是指其在艺术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在纸本上展现的《华清浴妃图》与改编后在绣布上展现的《华清浴妃图》处于不同的介质,喜欢购买苏绣的群体基本不会影响《华清浴妃图》纸本的销售,故原告要求以绣品的全额销售价格来赔偿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苏绣为我国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绣娘通过多种颜色的使用和针法的灵活应用,使绣出的物像更真实生动、质感毕现。独特的苏绣技艺使苏绣作品具有了较高的市场价值。被告濮凤娟依画制作苏绣虽然侵犯了原告曹新华享有的作品改编权,但是并不能抹杀其在绣制《华清浴妃图》苏绣作品中体现的较高艺术水准。制作、销售苏绣作品的过程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当认定被告濮凤娟等人的刺绣技艺在苏绣作品价值中占据有较高的比例。鉴于原告曹新华未能证明其实际损失,也没有证据证明被告的违法所得数额。法院综合考虑画家在绘画界的知名度、绣娘在刺绣行业的知名度、涉案原画作的艺术造诣及市场欢迎度、涉案刺绣作品的独创性程度、刺绣创作演绎所付出的艺术加工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等因素确定被告濮凤娟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被告濮凤娟支付曹新华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2万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二审维持原判。
本案判决在依法保护原画作著作权的同时,肯定了刺绣工艺再创作所付出的智力劳动,同时也提示刺绣艺人及刺绣行业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只有在制作刺绣制品前取得原画作著作权人的许可,才能获得后续正当的商业利益,从而促进刺绣传统文化及刺绣产业的健康发展。
案号:(2018)苏05民初557号(2019)苏民终1410号
案情简介:
原告曹新华因与被告濮凤娟、第三人王信贺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于2004年创作完成美术作品《华清浴妃图》,该作品在其所著的《曹雪枫画集》中发表。2016年5月,原告发现被告濮凤娟未经许可擅自复制美术作品《华清浴妃图》并制成两幅苏绣,获得金奖并出售,售价分别为170万元、86万元。
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复制其作品并出售获利,侵犯了其享有的著作权,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作品、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
一、关于曹新华对画作《华清浴妃图》是否享有著作权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本案中,《曹雪枫画集》有规范明确的书号,该书载明作品的作者为曹雪枫,该书序言中介绍曹雪枫即曹新华。一审诉讼中,濮凤娟没有提供古代画家创作的多个版本的《华清浴妃图》的证据,也没有提供曹新华不是工笔画《华清浴妃图》作者的相关证据,故认定曹新华为涉案作品《华清浴妃图》的作者,对该画作依法享有著作权。
二、被告濮凤娟依画制作苏绣是否构成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四)项规定,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苏绣是画稿、图案、造型、针法、绣工、色彩、技艺、装裱等多方面的综合体现,苏绣和绘画是两种不同领域不同载体的不同表达方式。尽管有的苏绣以画作作为底稿,但经过绣线、绣层的改编,已经形成新的表达。因此被告濮凤娟依画制作苏绣并非简单复制,而是属于艺术再创作行为,其实质是对原告曹新华画作《华清浴妃图》的改编,并非侵犯原告复制权的行为。
濮凤娟用多种丝线和各种针法制作苏绣尽管题材来源于工笔画《华清浴妃图》,但苏绣作品明显区别于原告的绘画作品,体现了其独创性。一方面,并非所有画作中的颜色均适合作为苏绣创作丝线颜色的定色,苏绣的颜色要比画作丰富许多。比如画作中人物头发的水墨色,苏绣要用黑色、棕色、青灰、黄灰、绿灰5套色线,每套色线从浅到深18种颜色来绣制,使头发的颜色在不同角度的光线下过渡得非常自然,也让直发盘发的纹理质感非常自然。另一方面,不管是绣制花卉还是绣制衣服,都需要绣娘在配色的基础上研究使用不同粗细的“绒、丝、毛”线,再设计丝线排布的方向,通过丰富多彩的颜色和灵活多样的针法体现花卉的灵动、衣服的飘逸和面料的丝光质感,这一过程需要绣娘创造性劳动。濮凤娟将曹新华的工笔画《华清浴妃图》改编成苏绣作品,事先并未获得曹新华许可,且濮凤娟将改编后的绣品用于商业经营也未向曹新华支付报酬,侵犯了曹新华对《华清浴妃图》享有的改编权。
三、关于曹新华要求销毁被控《华清浴妃图》侵权绣品的主张是否成立
改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苏绣是中国四大名绣之一,是一项配色补色及手工极强的传统艺术品,有齐针、正抢、反抢、迭抢、平套、散套、集套、盘旋接针、松毛针等多种绣法,绣品没有真伪之分,只有优劣之辨。一件好的苏绣作品融合了高水准的艺术和高标准的工艺。与抄袭他人文字作品的复制不同,在不同介质上用刺绣绣制原已存在的、享有著作权的绘画作品,不但要具备一定的技巧,更要注入自己对原作的理解及配制比原作更丰富的色彩,在自己的“再现品”绣品中增加自己的创造性劳动,因此,濮凤娟对于自己的绣品《华清浴妃图》享有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法律没有对侵犯改编权的作品规定侵权人承担销毁作品的责任,所以对原告曹新华的这部分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四、被诉侵权行为给原告曹新华造成的损失如何确定及被告濮凤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的构成有侵权行为的实施和被侵权人的损失造成两个要件,承担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画家创作一幅画作,除了画作布图和色彩选择外,还凝聚了画家的艺术修养、对作品的理解、表达方式以及多年的社会阅历和文学积累等诸多方面,原创元素所能体现或显示出的最基本价值之一也正体现出它的独一无二的话语权资格。大多数画家都希望自己倾注心血的原创是世间独一无二之作,被告濮凤娟没有经过画家允许对工笔画《华清浴妃图》进行改编并公开进行商业性经营,对画家的精神和声誉造成了损害,应该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酌情确定。著作权与物权最大的区别是客体不同。物权的客体是物,而且主要是有体物,而著作权的客体不是物,物只是客体的载体。
原告曹新华对《华清浴妃图》的作品享有著作权,该作品是指其在艺术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在纸本上展现的《华清浴妃图》与改编后在绣布上展现的《华清浴妃图》处于不同的介质,喜欢购买苏绣的群体基本不会影响《华清浴妃图》纸本的销售,故原告要求以绣品的全额销售价格来赔偿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苏绣为我国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绣娘通过多种颜色的使用和针法的灵活应用,使绣出的物像更真实生动、质感毕现。独特的苏绣技艺使苏绣作品具有了较高的市场价值。被告濮凤娟依画制作苏绣虽然侵犯了原告曹新华享有的作品改编权,但是并不能抹杀其在绣制《华清浴妃图》苏绣作品中体现的较高艺术水准。制作、销售苏绣作品的过程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当认定被告濮凤娟等人的刺绣技艺在苏绣作品价值中占据有较高的比例。鉴于原告曹新华未能证明其实际损失,也没有证据证明被告的违法所得数额。法院综合考虑画家在绘画界的知名度、绣娘在刺绣行业的知名度、涉案原画作的艺术造诣及市场欢迎度、涉案刺绣作品的独创性程度、刺绣创作演绎所付出的艺术加工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等因素确定被告濮凤娟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被告濮凤娟支付曹新华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2万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二审维持原判。
名师讲堂丨阅读的难忘境界
讲座简介
“人间有种财富是你自己的,是没人可以夺走的,那就是你所读过的书,所拥有的知识。因为这些书已与你的精神、血液,整个身心融为一体,成为终身财富,再也不会离开。如果你是一个爱书者,那么你就可以活无数次,因为你读一本书,你就跟这个智者活一次。”——赵丽宏
主讲人简介
赵丽宏,著名作家、诗人、散文家,是作品收入教材最多的当代作家。作品《山雨》《与象共舞》《顶碗少年》被收入人教版、沪教版的中小学语文课本。《望月》《蝈蝈》《学步》《囚蚁》等作品被收入全国各地的小学语文课本。《为你打开一扇门》《周庄水韵》《假如你想做一棵腊梅》、《在急流中》《黄河船夫曲》《陈国诺日朗》《炊烟》《青鸟》作品被收入全国各地以及香港和新加坡的中学语文课本。
讲座简介
“人间有种财富是你自己的,是没人可以夺走的,那就是你所读过的书,所拥有的知识。因为这些书已与你的精神、血液,整个身心融为一体,成为终身财富,再也不会离开。如果你是一个爱书者,那么你就可以活无数次,因为你读一本书,你就跟这个智者活一次。”——赵丽宏
主讲人简介
赵丽宏,著名作家、诗人、散文家,是作品收入教材最多的当代作家。作品《山雨》《与象共舞》《顶碗少年》被收入人教版、沪教版的中小学语文课本。《望月》《蝈蝈》《学步》《囚蚁》等作品被收入全国各地的小学语文课本。《为你打开一扇门》《周庄水韵》《假如你想做一棵腊梅》、《在急流中》《黄河船夫曲》《陈国诺日朗》《炊烟》《青鸟》作品被收入全国各地以及香港和新加坡的中学语文课本。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