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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下庶人

“礼”究竟该不该下庶人?私以为,应该。但应注重“如何下之”,即“下”的方式。

以先秦王公贵族之“礼”为例。先秦王公贵族见面时,往往不能直接问候,而是必须通过三四个人的间接传话。比如,王公甲带了三个随从见到了带了四个仆人贵族乙,说了句“吃了么?”,这时候甲的随从便会依次传话,“吃了么?”、“吃了么?”、“吃了么?”;等甲的三个随从说完之后,贵族乙才回答,“吃了”,然后乙的仆人再依次道,“吃了”、“吃了”、“吃了”、“吃了”。

再比如,在酒局上,越是身份尊贵的主人,越是须要向每一个来敬酒的人跪一次;也就是说,如果有一百个人来敬酒,主人便必须跪一百次。当然,先秦的人都席地而坐,枕在自己的腿上,跪的时候也就抬起屁股,身体匍匐向前而已。

再比如,那时候身份越高,走路的步子就得越小,最后是身份最高的人,就只能半个脚印半个脚印的走。这里面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当时王公贵族身上一般都配挂玉,身份越高配挂越多越重;而且,如果步子迈得太大,玉之间碰触出来的声音便会越杂越乱,越不悦耳,也就越不“合礼”。

到这里,不难看出,至少在先秦时期,“礼”是非常繁杂甚至有些不合人性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所谓“礼不下庶人”,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反而是少了许多束缚,相对来说更加自由。可是,话说回来,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礼”开始逐步“下”到了庶人的呢?

答案是从安史之乱开始。因为自从安史之乱后,社会尤其是基层便愈加动荡不安,所以为了稳定基层,当时的士大夫就慢慢地将原本专属于王公贵族的“礼”,一点点下放到基层。比如,唐朝之前,平民百姓是没有也不允许建立和拜祠堂的;到了宋朝,从范仲淹首创开始,又才有了族田;而基本到了明朝,几乎每一个平民百姓族里才修起了自己的族谱。明太祖更是把许多平民百姓之“礼”,写进了法律,比如拜社坛,即现在许多地方的“社坛公”、“社公”或者“社头”和“社头伯公”。所以可以说,到了明清两代,“礼”才算真正大范围地下到了“庶人”,即所谓“礼仪下乡”。

不过,“礼仪下乡”也不仅仅有益,害处还是很多的。比如,自从元朝仁宗将“朱氏理学”奉为官学之后,便不断地将“礼”与“理”(即“天理”)混为一谈,甚至上升到了形而上的绝对高度,最后就变成了迂腐丑恶的“天理杀人”和“礼教吃人”。也就有了后来的“贞节牌坊”,以及史景迁在《王氏之死》一书中,丈夫掐死私奔妻子的案例。

所以,“礼”到底该不该下庶人呢?要回答这个问题,要首先弄清楚:“礼”究竟是什么?如果“礼”是一种“审美”,那么“礼不下庶人”背后所代表的价值取向,其实就与法兰西学者布尔迪厄所谓“文化区隔”类似,即主张精英有精英的审美趣味,大众有大众的审美趣味。这样一来,表面上二者似乎都更独立更自由了,好比唐之前的王公贵族与平民百姓那般,但实质上却会逐渐逐渐丧失“流动性”,酝酿“不信任”,造成固化与撕裂;至少在“审美”层面。那么,如果“礼”是一种“社会规范”呢?如果“礼”是一种“社会规范”,那么其更应该普及和普遍,即更应该“礼下庶人”。但是,大前提是:普及和普遍这种“社会规范”,应该首先基于“社会共识”,或者至少应该尊重既定的“社会惯例”,而非“强制”。

是的,不管“礼”是一种“审美”也好,是一种“社会规范”也罢,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要不要“下”即普及和普遍,而是“如何下之”即“下”的方式,亦即这种普及和普遍是否“强制”。——是的,综合以上所述,可以看出,很多时候酿造悲剧与惨剧的并非“礼”本身,而是将“礼”强制地普及和普遍到平民百姓。而是平民百姓在面对这种“审美”或者“社会规范”的时候,没有选择的权利,甚至没有提供选择的平台。——是的,不管是旧时代的王公贵族与平民百姓之间,还是如今的精英与大众之间,的的确确存在着差距、隔阂甚至是鸿沟,但是“礼”作为一种——至少在理想中——可以普及和普遍的“审美”或“社会规范”,其(追求的)价值基础应该是“平等”而非“控制”,其(追求的)根本目的应该是“信任”而非“欺瞒”,其(追求的)最终实现应该是“大同”而非“相食”。

所以,贾母应该请刘姥姥到大观园,讲讲城里人的“礼”;刘姥姥也应该请贾母到农舍,讲讲乡下人的“礼”。二人既不要仰望,也不要俯视,不要一个含着金汤匙在大花轿里装神弄鬼,另一个抱着破棉被于茅草房中怨天尤人;二人应该放下傲慢与偏见,抛弃自卑与恐惧,互相来往,多多交流。至少,追求“平等”、“信任”与“大同”之人,应该为这样的理想去奋斗。

#三联美食# 肠旺面里的每一个元素可能都会令外地人意外。

先说说肠旺面里的面。有天吃肠旺面时,听邻座的两个外地游客议论,“这面条怎么像方便面?”确实有点像,无论是颜色还是粗细程度,都非常接近。但是卷曲度不一样。方便面有着整齐标准的波浪,肠旺面则像法国少女的金发,不是发廊里卷发杠子卷出来的,而是洗完头那么随意地一绾,等晾干后放下来,飘逸的形状便充满了法式的慵懒感。

口味上就更是南辕北辙了。面条一般是软中带弹,肠旺面却很硬脆,金黄透亮的细面条追求的是脆和生的边界感,与碗里的其他角色相比,面条是刚直的男主角,硬朗而利落。也正是因为贵阳人爱这种脆感,所以尽管也可以做出肠旺酸粉来,但始终无法撼动肠旺加脆面这种经典搭配。

肠旺面条的秘密在于和面时加入了鸭蛋,增加脆性。面条切好后要绾成小团,当地人叫“分宗”,面一宗宗地整齐码放在大簸箕上,同时要盖上拧干的湿布“醒”一晚上,这样有助于面条“跑碱”,碱越少,面条的脆性才越好。贵阳人煮面,讲究旺火宽汤,一宗面下锅,用筷子扒散,短短20秒,捞出淋一瓢冷水,去掉煮面水的味道,再进汤锅里涮一下烫热,面才算制作完成。

除了面条之外,一碗肠旺面里还有三个重量级元素:肥肠、血旺和脆哨。它们浓烈而妖娆,就像是围绕着脆面的三个女主角。

首先是肠旺面里的“肠”字,猪肥肠。它是一个重口味女主,制作的难度在于彻底清洁,需要清洗多次才能有效去除腥味。黔菜名师刘公瑾介绍说,传统的面馆里,肥肠的第一遍清洁要加面粉来洗,洗完在沸水锅里汆,接着再捞出洗第二遍。这一回要用到盐和醋,反复揉搓,洗净后把肥肠和花椒、八角等调味料一起入锅煮至半熟。之后才捞出肥肠切成块,与老姜、葱结等入锅文火慢炖。

“蒋家肠旺面馆”在贵阳口碑很好,老板蒋文平告诉我们,最好的肥肠标准是“趴而不烂”,贵阳话里的“趴”代表软,理想的肥肠状态应该是香中带糯,“不能太绵嚼不烂,但也不能太烂没嚼头”。

另一个肠旺面中的“旺”字代表猪血旺。猪血旺曾是肠旺面里一道惊艳的彩虹,但因为尺度过大被下了禁令,现在只好在保守与性感之间小心地徘徊。贵阳人把血旺分成薄皮旺、嫩旺、千层旺和老旺,老旺是外地人吃的全熟的猪血,薄皮旺是最生的血旺,只是轻轻地在水上一烫,外面形成了一层薄片,爆开之后里面仍是浆状,向来是贵阳本地老饕的挚爱。

嫩旺和千层旺处在熟成的中间,千层旺比嫩旺要熟一些,“千层”是夹生的意思,在烫熟的几层皮里间或有些带生,嫩旺里生的比例与之相比会更高些。但现代人无缘这些精彩的体验,出于卫生和健康方面的考虑,除老旺之外,其他的血旺都已退出了历史舞台,只有个别肠旺面馆做的血旺稍嫩,除了店里的老主顾多,也是因为能把火候掌握好的厨师已很难得。

再来就是脆哨了。脆哨是半路才搭上车的,它比肥肠和血旺的资历都晚,也没赶上肠旺面取名字的时候,可是风头却很强劲。你可以不爱肥肠,不爱血旺,但没有哪个吃肠旺面的人会说,我不爱脆哨。脆哨是最受欢迎的新晋女演员。

传统的脆哨用的是猪槽头肉,现在各店经过改良,有的改成了猪五花肉,有的把槽头肉与猪腩肉按比例混合,无论怎样变,核心都是要保证瘦肉的比重,即便炸酥了,肉质也骗不了人。

炸脆哨比做血旺更考验技术,它非常倚赖于火候。为了让肉不糊、出油率更高,炸的过程中要根据肉的色泽和油的沸腾状态,几次开大关小火。为了能挤出肉里更多的油,需要加冷水,为了给脆哨上色,需要在合适的时机加甜酒酿,在快要起锅时还要滴几次陈醋,为了增加脆哨的脆性,起锅的时机也非常关键,早一点肉的香味就出不来,晚一点口感就开始发苦。炸脆哨绝对是一个既漫长又有挑战性的工作。

但做好的脆哨又是那么可喜。色泽铁红,嚼起来就像香酥豆,酥脆但不空洞,而嚼到最后,又总是有瘦肉感等着你。肥肠、血旺、槽头肉做的脆哨,细想想便恍然大悟,都是草根中逆袭出来的主角,出身皆卑微。除此之外,一碗肠旺面里还有油炸小豆腐和绿豆芽。汆水后的绿豆芽不用说,自然是群里的小清新担当。

油炸小豆腐虽然不是肠旺面里的主角,但制作者为它花的心思也不算少。先用开水泡,沥干之后油炸至金黄,油炸之后还要在骨头汤里煮一遍才算做好。

要说起现在的肠旺面馆,那不得不提中华中路附近的“程长旺”。“程长旺”创立于1960年,创始人程长清最早是在知名的“苏肠旺”掌勺,自己开店后,每天亲自选购食材,脆哨、血旺、大肠,全都是自己纯手工制作,非常辛苦,但也很快赢得了顾客的青睐。

贵州中医药大学副教授冯麟是贵阳资深的美食爱好者,她童年时代是“程长旺”的老顾客。那时的肠旺面一碗三毛五分钱,加鸡块要四毛五分钱,算得上是当时贵阳的高档消费了,“我小的时候,吃一碗肠旺面是家庭聚会的惯常项目。”

那时还是周日单休,这一天就是冯麟家人雷打不动聚会的日子,她外婆一家,以及外公外婆各自的兄弟姐妹,相互之间交往密切。周日的聚会经常是从“程长旺”吃面开始的。“那时没有电话,就约在‘程长旺’见面。每周各家轮流做东,谁做东就提早去排队,大人排队买面,小孩负责占座,一占就占两大张桌子。等面端上来时,其他家人也陆续到了。”礼拜天在“程长旺”排队的人特别多,从门口一直排到贯城河边还要再转几道弯。

“不光是这么多人,每一个人可能都像我们家似的,一个人负责十几二十碗面。每星期做东的那家人要提前去排队一两个小时。我们占座的小孩也非常紧张,因为总是有人问,这座位是不是有人坐,有时就要跟人家说好,‘现在没人你可以坐在这里吃,但我们家人来了的话,你就得把座位让出来了’。”

那时的一碗肠旺面能让大人孩子都吃得特别美。“之所以觉得以前的肠旺面更好,主要是以前的材料特别好。面条里的鸭蛋放得足,面特别脆。脆哨也好吃,有肥有瘦,炸出来个头特别大,老人们管那个叫‘橄榄肉’。”冯麟回想,一起吃面的亲戚们各有艰辛,但都特别热爱生活,“我们经常跟外公的姐姐一家聚会,我管她叫姑婆。姑婆的命运是很不幸的。”姑婆的丈夫是国民党要员,新中国成立前,被逼迫飞往台湾,而且不允许带家属,此后,姑公就再未能与家人相见。

“他尝试过很多种办法,始终无法与大陆的家人联系,于是许下心愿,如果生不能回家,死后也希望能把骨灰送到故乡入土。姑公对婚姻非常忠诚,去了台湾没有再婚,平时只有一个生活秘书照顾。他死后,生活秘书年龄也很大了,但他没忘记嘱托,终于由他的儿女代表他到贵阳跟我们家人见面了。”冯麟说,姑婆虽然遭遇了这么大的人生苦难,但依然乐观。

童年的记忆里,吃完肠旺面后,他们经常去姑婆等人家去串门,到了正月,各家更是不间断地轮流设宴席,姑婆家也不例外。“我们家人以商人和知识分子居多,以前各家的家底都很殷实,家人会吃又会做。”冯麟说,家宴一般都要提前一周准备,四冷盘、四热菜、四窝碗,配齐15个菜的“全家福”,还要再填上辣子鸡、盐酸鱼和大杂烩三个菜。如果人数少,只需要13个菜,叫作“十三太保”,10个菜叫“十全十美”。另外汤也有五六种可供选择。

“可是肠旺面我们是不大做的,因为工序实在烦琐。去面馆吃一碗肠旺面,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是非常值得的。”冯麟说。

《爱吃肠旺面的贵阳人,运气不会太差》文 | 吴丽玮

风起14-15
碧云无渡碧天沉,是湖心,是侬心。心底湖头,路断到如今。郎到断桥须有路,侬住处,柳如金。
南高峰上望郎登,郎愁深,妾愁深。郎若愁时,好向北峰寻。相对峰头俱化石,双影在,照清浔。
从前我就认为,悼辞中不应有不美丽的人事出现,因为逝者必然不愿再见那些徒然令他烦恼的事物。
所以不谈杀他的那个人,以后也不提。
“但生活自你飘到像蝴蝶那般” ,琴魔一直是有一半活在精神世界里的人,所以他的飘然离去,竟然意外地让我在渐进的紧张中、又不觉得十分突兀—日之夕矣,他要像平常一样回家,也就这样回去了。
无惧行入水火里面填命,但又并不认为这是要与什么对抗,这是琴魔最日常、最自然而然的一天,并非像是另一些人,如青年热血的认吾师,中年愤怒的冷封尘那样。认为奋不顾身追求真善美是一种特立独行,是一种对尘俗的反抗,并且这种反抗必定要有回响。琴魔就是琴魔,他的自由是诗意的,他的心意和生命与天地同流,灵魂与万物相亲相爱。
死亡也并非战无不胜,琴魔的真身始终生活在审美的境界中,一路走到现在,哪怕突然断裂,与世长辞,也只是换了一种形态长留人间。
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辨,以游于无穷,是谓逍遥。
所以问我是不是认为他死得过于突然,过于意外,甚至毫无必要?我也并不能分辨得如此清楚。落日熔金,曲终人不见,一切命运都在悄然烘托中轰鸣驶向终点,难道他不死,就不足以烘托局势的险恶?哪怕司马剑秋的确是阴谋家,但他阻止了琴魔那么多次,主观上的确尽到了善意。
但从另一个角度讲,我也确实理解了为什么许多人认为应当为他报仇的是卧云。“你为何要夺走素还真?”,这句话,也就只有真正把卧云当成了朋友的人,才会那么急切地问出来。受了那么多提醒,一路艰辛跋涉来到雨风飘摇,换了卧和白,心里怕是早就考虑好了各种曲折的试探,盛满了各种复杂的大局观。也就只有这个琴魔,会忘掉立场,忘掉危机,却不忘旧日知音之情,一心只想着解救塔中的稚儿—环儿的牺牲,卧云的泪水,在场有那么多武林人士看在眼里,真正像琴魔这样,实实在在受到震撼,想把救人当成自家事出一分力的,大概也并不会太多。
他死于自己的正直,朴素和纯真,死于对人心和人性理想化的信任,像这样的一个人,怎么能在这样的江湖里活得长久呢?
司马剑秋没有骗他,这一路确实非常危险,你为什么要去呢?你有很多机会可以留下来。
卧云没有像对环儿和认吾师那样,对他的死有更多的叹息—他只是终究履行了白无垢的嘱托,留了老傲一线生机。
天魔说到换血的意义,也许为琴魔未来的重生有所助益。他嘱咐白无垢,造塔之人一个也不能放过,可未来也正是为了救他,白无垢万般无奈之下找上了司马剑秋,促成了驱除邪神的妥协与合作。
“就算双脚深陷于沼泽,仍为你奉上万个称赞”…白无垢对琴魔的选择和牺牲,是有一个渐渐的理解与沉没进去的过程的。截至风起一第15集,他依然是那个血路式冷静、犀利,主动且自信的白无垢,凡事在心中自有洞见。但就从风起17开始,他渐渐也开始迷失,也会一次次碰壁,触到极限,很多事也只能自己重新探索、猜测,条分缕析去求证,在没有助力的情势下茫无头绪,一步步艰难前进。仿佛一夜间手中被抽走了剧本—或者说,每个人命运的剧本,本来也不会永远握在自己手中。如此,他的性格也渐渐在惶恐与无奈中变得柔顺,变得多愁善感。
我只是想起风起二,无垢在寒洞求见黑波陀的时候,多半也会忆起此刻造访雨风飘摇的琴魔(我觉得那就是编剧写出来的对照组)—此刻的好友多么憨直,简直不通人情,难怪会遭人所害—可也难道不是值得羡慕?能够真正一直说出自己想说的话,能够不必计较付出是否会有效果,能够知道自己身后还有其他可靠的人,这难道不比他对黑波陀折节相求,在牧剑子手下险中受辱要更快乐,更有尊严?过去竟也有过如此琴书消忧,不以己悲的快乐时光?让魔界重归这样的生活,难道不值得用生命作为交换吗?
环儿的选择,琴魔的选择,都是纯白的无私,是“人尚有激情,能令世间鸦雀亦无声”。缓急,人所时有,能够为此爽快抛洒热血,验证共济和尊严的价值,就是侠义的真谛。白无垢在一份看似可笑的坚持下委曲求全的时候,就是要靠回忆同样“做过傻事”的朋友,感受这样的力量,才不至于选择更加堕落的、“向下的道路”。所以风起二的无垢真是比从前柔和得多,伤感文艺得多,他坚持下来了,却也日益变得分裂和破碎—悠久的琴声,脱却了功利的审美,是要到那时才能真正显现出挽救人心、却也动摇人心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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