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制造名城”幸福底色——株洲市创新食品安全工作举措纪实
株洲市被称为“火车拉来的城市”,是以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主体的国家创新型城市。近年来,株洲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坚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来抓,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源发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食品安全工作民调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逐年上升。
成绩的背后,是株洲市市场监管局立足创新型城市,不断在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上创新:创新餐饮监管模式、创新行刑衔接机制、创新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方法、创新奖励措施。这些举措连年获得相关部门的肯定与表彰:完善网络订餐全流程管控被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授予“2019餐饮安全举措”创新奖、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体系建设纳入“民生100”工程、“1+4”行刑衔接工作模式分别被评为2020年和2021年湖南省食品安全工作深化改革典型创新举措,还有所长兼职学校食品安全宣讲副校长等系列举措,都广受好评。
株洲为什么这么重视创新?这些创新对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有哪些明显作用?本报记者日前对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局副局长陈凯——一个从2011起就担任株洲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的老食安人进行了专访。
陈凯介绍道:“株洲是老工业城市,作为京广线和沪昆线交叉的铁路枢纽城市,作为长株潭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所处内陆地区特别的区域位置,已经决定了我们食品安全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全市获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一万四千多家,小餐饮经营户有七千多家;另有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489家,涵盖了粮食加工、肉制品、饮料、烘焙、豆制品等26个类别。不过,由于株洲对食安工作定位准,强调是一切工作的‘底板’,底板决不能漏!我局一直坚持高位推动食安工作,党政同责抓总揽、各级担责抓落实、严格问责抓考核,形成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
事多、人少、经费有限,陈凯形容株洲食品安全工作是“蹒跚学步的孩子,人家做得好的,我们跟着学;没经验可借鉴的,我们就围绕提升效率大胆创新。”
当前,市场监管部门流行的行刑衔接办案模式主要是“1+2”,即市市场监管局加当地的公安和检察机关。陈凯介绍道,一方面,随着新的业态不断产生,监管范围不断扩大,实践中判断某一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越来越明显;另一方面,移送线索与案件时, “认定分歧多、盖章程序多、时间跨度大”等影响了办案效率。
为此,株洲市市场监管局把完善行刑衔接机件作为重要议题,党组会专题讨论并组织工作专班,大胆创新拓宽思路,与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多次深入沟通,并在得到省市场监管局和分管副市长支持的基础上,一步到位,把这一模式扩展到“1+4”,即由市市场监管局加上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五个部门共同出台了《株洲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株洲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通报及发布制度》和《株洲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案件移送制度》等系列制度。
陈凯告诉记者,这一模式推行以后,已经在三个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一是案件移送效率大副提升。市场监管局向市公安局移送案件及线索后的回函时间从平均一个月缩短到5个工作日,立案率则大幅提升到66.7%。截止11月底,市市场监管局向成员单位通报行政处罚案件128起,双向移送案件线索32条,联合执法查办案件15起。二是解决问题的效率明显提升。新机制对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有一定代表性的案件进行集中研讨,结合案件性质、危害程度等开展事前风险评估研判,针对“油条中铝残留量超标究竟多少倍即视为严重超出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等16个共性问题,在全市层面统一了标准与认识,为日后办案提供了借鉴。三是办案成果大幅提升。新机制联合查办的案件中,有一起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9起入选省市场监管局典型案例,2起被列入省药监局和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
此外,为了保障网络订餐配送环节的“最后一公里”安全,株洲早在2019年就开始推行“食安封签”,除督促平台投放了近100万个定制封签外,为了贴近消费者、宣传品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市场监管部门还积极鼓励并指导当地大型连锁餐饮企业设计使用特色封签150万份。同时,在订单集中区域内,还设置了“配送外卖存放柜”,真正实现了餐食配送的全过程无接触。
同时,株洲还推行了市市场监管所所长兼职辖区学校食品安全宣讲副校长的办法,定期为师生讲授安全知识,及时解答师生的食品安全问题,消除师生的食品安全疑惑;醴陵市将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纳入市县乡三级干部会议表彰;茶陵县率先在全省明确了对食品安全先进单位给予4000元的人均奖励,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
在种种创新举措的推动下,株洲醴陵市已经成功获评首批“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市”;醴陵市、渌口区获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授牌;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90%,居全省前列。陈凯告诉记者,接下来,株洲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探索治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工作保障,推动天元区等条件较为成熟的区县开展食安示范创建,早日为株洲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为“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株洲市被称为“火车拉来的城市”,是以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主体的国家创新型城市。近年来,株洲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坚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来抓,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源发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食品安全工作民调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逐年上升。
成绩的背后,是株洲市市场监管局立足创新型城市,不断在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上创新:创新餐饮监管模式、创新行刑衔接机制、创新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方法、创新奖励措施。这些举措连年获得相关部门的肯定与表彰:完善网络订餐全流程管控被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授予“2019餐饮安全举措”创新奖、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体系建设纳入“民生100”工程、“1+4”行刑衔接工作模式分别被评为2020年和2021年湖南省食品安全工作深化改革典型创新举措,还有所长兼职学校食品安全宣讲副校长等系列举措,都广受好评。
株洲为什么这么重视创新?这些创新对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有哪些明显作用?本报记者日前对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局副局长陈凯——一个从2011起就担任株洲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的老食安人进行了专访。
陈凯介绍道:“株洲是老工业城市,作为京广线和沪昆线交叉的铁路枢纽城市,作为长株潭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所处内陆地区特别的区域位置,已经决定了我们食品安全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全市获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一万四千多家,小餐饮经营户有七千多家;另有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489家,涵盖了粮食加工、肉制品、饮料、烘焙、豆制品等26个类别。不过,由于株洲对食安工作定位准,强调是一切工作的‘底板’,底板决不能漏!我局一直坚持高位推动食安工作,党政同责抓总揽、各级担责抓落实、严格问责抓考核,形成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
事多、人少、经费有限,陈凯形容株洲食品安全工作是“蹒跚学步的孩子,人家做得好的,我们跟着学;没经验可借鉴的,我们就围绕提升效率大胆创新。”
当前,市场监管部门流行的行刑衔接办案模式主要是“1+2”,即市市场监管局加当地的公安和检察机关。陈凯介绍道,一方面,随着新的业态不断产生,监管范围不断扩大,实践中判断某一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越来越明显;另一方面,移送线索与案件时, “认定分歧多、盖章程序多、时间跨度大”等影响了办案效率。
为此,株洲市市场监管局把完善行刑衔接机件作为重要议题,党组会专题讨论并组织工作专班,大胆创新拓宽思路,与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多次深入沟通,并在得到省市场监管局和分管副市长支持的基础上,一步到位,把这一模式扩展到“1+4”,即由市市场监管局加上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五个部门共同出台了《株洲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株洲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通报及发布制度》和《株洲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案件移送制度》等系列制度。
陈凯告诉记者,这一模式推行以后,已经在三个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一是案件移送效率大副提升。市场监管局向市公安局移送案件及线索后的回函时间从平均一个月缩短到5个工作日,立案率则大幅提升到66.7%。截止11月底,市市场监管局向成员单位通报行政处罚案件128起,双向移送案件线索32条,联合执法查办案件15起。二是解决问题的效率明显提升。新机制对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有一定代表性的案件进行集中研讨,结合案件性质、危害程度等开展事前风险评估研判,针对“油条中铝残留量超标究竟多少倍即视为严重超出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等16个共性问题,在全市层面统一了标准与认识,为日后办案提供了借鉴。三是办案成果大幅提升。新机制联合查办的案件中,有一起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9起入选省市场监管局典型案例,2起被列入省药监局和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
此外,为了保障网络订餐配送环节的“最后一公里”安全,株洲早在2019年就开始推行“食安封签”,除督促平台投放了近100万个定制封签外,为了贴近消费者、宣传品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市场监管部门还积极鼓励并指导当地大型连锁餐饮企业设计使用特色封签150万份。同时,在订单集中区域内,还设置了“配送外卖存放柜”,真正实现了餐食配送的全过程无接触。
同时,株洲还推行了市市场监管所所长兼职辖区学校食品安全宣讲副校长的办法,定期为师生讲授安全知识,及时解答师生的食品安全问题,消除师生的食品安全疑惑;醴陵市将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纳入市县乡三级干部会议表彰;茶陵县率先在全省明确了对食品安全先进单位给予4000元的人均奖励,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
在种种创新举措的推动下,株洲醴陵市已经成功获评首批“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市”;醴陵市、渌口区获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授牌;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90%,居全省前列。陈凯告诉记者,接下来,株洲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探索治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工作保障,推动天元区等条件较为成熟的区县开展食安示范创建,早日为株洲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为“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明确“课题分离”,认同“共同体”,维系“横向关系”,“幸福即贡献感”——《被讨厌的勇气》关键词提取。
前两年挺火的一本书,但因为我不爱看这类哲学性的书就一直没看。奈何最近愈发在意别人的感受,期待别人的认可,无法接纳自己,这样下去郁结于心,就想起了这本书。内容还是挺枯燥的,但道理讲的浅显易懂,就是读着读着发现这阿德勒的一些观点跟我出奇一致——聚焦自己,把期待放在自己身上(图四)。那段低谷期悟出的道理帮我度过了不少难熬的时刻,不去考虑这个人能给我什么,而是思考我能给这个人什么。
就像我从小就有很强的共情能力,“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我一直贯彻的原则,真诚是通往真诚的唯一道路。但总会碰到一些人没有换位思考的能力,甚至利用你的真诚欺骗你伤害你。但这不代表真诚有错。“必须有人先开始,即使别人不合作,那也与你无关。”那就由我开始。
解决人际关系烦恼的阿德勒方式:哪些是自己的课题,那些事别人的课题,要冷静地划清界限。而且,不去干涉别人的课题也不让别人干涉自己的课题。就道理简单,做起来还挺难的,没事多去研究一下其中逻辑。
最后这个爱的定义很像无问西东里对“真实”的定义,所以一旦涉及到“真”了,总归是相似的。——当人能够感觉到“与这个人在一起可以无拘无束”的时候,才能够体会到爱。既没有自卑感也不必炫耀优越性,能够保持一种平静而自然的状态。真正的爱是这样的。
最后真诚的祝愿每个人都能得到真的一切。
前两年挺火的一本书,但因为我不爱看这类哲学性的书就一直没看。奈何最近愈发在意别人的感受,期待别人的认可,无法接纳自己,这样下去郁结于心,就想起了这本书。内容还是挺枯燥的,但道理讲的浅显易懂,就是读着读着发现这阿德勒的一些观点跟我出奇一致——聚焦自己,把期待放在自己身上(图四)。那段低谷期悟出的道理帮我度过了不少难熬的时刻,不去考虑这个人能给我什么,而是思考我能给这个人什么。
就像我从小就有很强的共情能力,“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我一直贯彻的原则,真诚是通往真诚的唯一道路。但总会碰到一些人没有换位思考的能力,甚至利用你的真诚欺骗你伤害你。但这不代表真诚有错。“必须有人先开始,即使别人不合作,那也与你无关。”那就由我开始。
解决人际关系烦恼的阿德勒方式:哪些是自己的课题,那些事别人的课题,要冷静地划清界限。而且,不去干涉别人的课题也不让别人干涉自己的课题。就道理简单,做起来还挺难的,没事多去研究一下其中逻辑。
最后这个爱的定义很像无问西东里对“真实”的定义,所以一旦涉及到“真”了,总归是相似的。——当人能够感觉到“与这个人在一起可以无拘无束”的时候,才能够体会到爱。既没有自卑感也不必炫耀优越性,能够保持一种平静而自然的状态。真正的爱是这样的。
最后真诚的祝愿每个人都能得到真的一切。
四、2020年税务局最新优惠政策、文件
1.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
(1)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2)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2.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注意:这项减免三个附加税费的优惠政策不仅仅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也同样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企业。
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银行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二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4.年所得不超50万元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第一条规定: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5.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4号)第一条相应废止。
6.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第二条规定: “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7.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额免征增值税
自2019至2021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8.适用3%征收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自2020年3月至12月,对广东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9.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六税两费”
自2019年至2021年,广东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0.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自2019年至2021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1.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
2020年5月至12月,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12.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1)2020年2月至6月的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予以免征。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按国家规定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
(2)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
根据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将延长到2020年年底。
五、其他
(一)税务工作服务口号
1、税聚国财,务民褔利。
2、纳税手牵手,服务心连心。
3、服务民生,税收先行
4、依法纳税,和谐社会。
5、税兴天下,恩惠万家。
6、“朔”立税务标杆,税收为国为民。
7、敛财天下富,执法国民安。
8、税务工作谱新篇,国富民强筑和谐。
9、挣钱养家,纳税兴国。
10、为国纳税,为民造福。
11、煤电之都,税利朔州。
12、你纳税,我执法,方便快捷。
13、谐社会是福,诚信纳税是金。
14、海纳信任,同心为国。
15、以税于民,利国为民。
16、我纳税,我自豪。
17、为国聚才,民心所向。
18、税收是立国之本,依法纳税光荣。
19、享地税服务,创天下财富。
20、交税光荣,逃税可耻。
21、税以百家收,利于百家民。
22、税丰则国盛,国盛则民丰。
23、人生丰收时刻,别忘诚信纳税。
24、大河有水小河满,大家拾柴火焰高。
25、积极为民生,精确为民众。
26、严格征税,热情服务。
27、依法征税,为民治税。
28、优国税,惠万家。
29、公开公正,人民税务。
30、法制管理,服务经济,聚财利民。
31、聚税强国促发展,依法治税保民生。
32、依法纳税,促朔州和谐发展。
33、清白做人,公正执法。
34、德朔一州彩,税纳四方财。
35、美丽新中国,纳税人的贡献。
36、依法纳税岁岁康乐,心系国家家家幸福。
37、聚财为国税为本,依法纳税义为先。
38、交上一分税,献上一片心。
39、人性化服务,精细化征纳。
40、聚民之财,为民办事。
41、只有您的付出,才有祖国的繁荣富强。
42、人人依法纳税,代代民富国强。
43、国之血脉,民之基石。
44、弘扬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税务。
45、税务没有旁观者,你我都是践行者。
46、取民之财,办民之事。
47、利国之建设,为民之福祉。
48、缴税为国,纳税为大家。
49、科学纳税,科学用税。
50、阳光税务,幸福民生。
51、纳税聚民力,服务惠民生。
52、依法纳税是文明的重要标志。
53、税收惠及你我他,诚信征纳靠大家。
54、筑国力,蒸蒸日上;固民生,税税光荣。
55、税收日日新,征纳天天诚。
56、千税万税,税税为民。
57、税务促双盈,聚财保民生。
58、人人交税,税哺人人。
59、聚民财以为国,善国力以为民。
60、税收,使你我的生活更加美好。
61、国脉通天顺,税花遍地香。
62、纳税于国,用之于民。
63、聚财为国,受益于民。
64、依法治税,文明收税,诚信纳税。
1.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
(1)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2)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2.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注意:这项减免三个附加税费的优惠政策不仅仅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也同样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企业。
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银行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二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4.年所得不超50万元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第一条规定: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5.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4号)第一条相应废止。
6.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第二条规定: “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7.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额免征增值税
自2019至2021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8.适用3%征收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自2020年3月至12月,对广东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9.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六税两费”
自2019年至2021年,广东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0.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自2019年至2021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1.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
2020年5月至12月,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12.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1)2020年2月至6月的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予以免征。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按国家规定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
(2)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
根据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将延长到2020年年底。
五、其他
(一)税务工作服务口号
1、税聚国财,务民褔利。
2、纳税手牵手,服务心连心。
3、服务民生,税收先行
4、依法纳税,和谐社会。
5、税兴天下,恩惠万家。
6、“朔”立税务标杆,税收为国为民。
7、敛财天下富,执法国民安。
8、税务工作谱新篇,国富民强筑和谐。
9、挣钱养家,纳税兴国。
10、为国纳税,为民造福。
11、煤电之都,税利朔州。
12、你纳税,我执法,方便快捷。
13、谐社会是福,诚信纳税是金。
14、海纳信任,同心为国。
15、以税于民,利国为民。
16、我纳税,我自豪。
17、为国聚才,民心所向。
18、税收是立国之本,依法纳税光荣。
19、享地税服务,创天下财富。
20、交税光荣,逃税可耻。
21、税以百家收,利于百家民。
22、税丰则国盛,国盛则民丰。
23、人生丰收时刻,别忘诚信纳税。
24、大河有水小河满,大家拾柴火焰高。
25、积极为民生,精确为民众。
26、严格征税,热情服务。
27、依法征税,为民治税。
28、优国税,惠万家。
29、公开公正,人民税务。
30、法制管理,服务经济,聚财利民。
31、聚税强国促发展,依法治税保民生。
32、依法纳税,促朔州和谐发展。
33、清白做人,公正执法。
34、德朔一州彩,税纳四方财。
35、美丽新中国,纳税人的贡献。
36、依法纳税岁岁康乐,心系国家家家幸福。
37、聚财为国税为本,依法纳税义为先。
38、交上一分税,献上一片心。
39、人性化服务,精细化征纳。
40、聚民之财,为民办事。
41、只有您的付出,才有祖国的繁荣富强。
42、人人依法纳税,代代民富国强。
43、国之血脉,民之基石。
44、弘扬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税务。
45、税务没有旁观者,你我都是践行者。
46、取民之财,办民之事。
47、利国之建设,为民之福祉。
48、缴税为国,纳税为大家。
49、科学纳税,科学用税。
50、阳光税务,幸福民生。
51、纳税聚民力,服务惠民生。
52、依法纳税是文明的重要标志。
53、税收惠及你我他,诚信征纳靠大家。
54、筑国力,蒸蒸日上;固民生,税税光荣。
55、税收日日新,征纳天天诚。
56、千税万税,税税为民。
57、税务促双盈,聚财保民生。
58、人人交税,税哺人人。
59、聚民财以为国,善国力以为民。
60、税收,使你我的生活更加美好。
61、国脉通天顺,税花遍地香。
62、纳税于国,用之于民。
63、聚财为国,受益于民。
64、依法治税,文明收税,诚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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