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Moto方面在去年推出了G41后,日前有消息源还曝光了该机的后续产品G42的渲染图,并透露其已通过相关认证,预计离发布时间也不会太远。根据此次曝光的产品渲染图显示,G42在机身正面采用的是目前主流的开孔屏设计,开孔位置位于屏幕左上角,在屏占比方面基本与同类机型保持一致,其机身背部左上角安置的是矩形后置多摄模组,品牌Logo位于背部中轴线下方,配色方面或至少提供粉色选项。此外,据悉该机将运行Android 12操作系统,还将支持NFC功能。
【国内首个多车互动仿真系统加速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自动驾驶被称为“现代科技皇冠上的明珠”,融合了人工智能、5G、物联网、云计算、自动控制、传感器等多领域的技术成果,是目前最先进数字信息技术的综合体。
近年来,随着技术不断取得突破,自动驾驶仿真测试能力已经成为助力自动驾驶从测试验证转向多场景示范应用阶段的刚需。
51WORLD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基于51SimOne自动驾驶SaaS仿真平台,接入多种交通参与者,实现复杂交通场景的仿真和交互,为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上汽检”)搭建了国内首个多车互动仿真系统,助力仿真测试能力建设。
在“十四五”规划和双碳战略的推动下,智慧交通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交通运输部多次强调要在“十四五”期间形成一批自动驾驶的典型项目,开展自动驾驶先导应用示范工程。
上汽检联合51WORLD等5家企事业单位共同打造了自动驾驶仿真测试实验室,作为工信部重点智能网联汽车平台建设项目。
51WORLD凭借过硬的技术实力及丰富的落地经验,在该项目中承担了V2X硬件在环测试系统、多驾驶模拟器互动测试系统、域控制器硬件在环测试系统、关键传感器硬件在环测试系统、实车在环测试系统等多个子项目解决方案的构建。
三大优势、四大典型应用场景
近年来,随着技术的不断突破与发展,自动驾驶行业已经开始迈入商业化阶段,仿真测试能力的提升将进一步推动自动驾驶商业飞轮的转动。
51WORLD为上汽检自动驾驶仿真测试实验室搭建的多车互动仿真系统,是国内第一套类似案例的落地,为上汽检形成市场独有的测试服务构建了基础能力。
多车互动仿真系统基于51SimOne自动驾驶SaaS仿真平台搭建,具备真实性、扩展性、应用性三大优势。
精度高、实时性强
提供较强沉浸感,为相关测试提供高真实性仿真环境。
可扩展性强接入的驾驶模拟器数量、非机动车数量、行人数量可以按需扩展。
应用领域丰富包含单车智能、多车智能、V2X测试、智慧交通规划。
此外,51WORLD还落地了真实边缘场景生成、驾驶员在环研究、多算法接入、智驾座舱四大场景应用。
真实边缘场景生成
通过多车驾驶模拟器配合,在仿真软件中生成接近真实的自然驾驶交通流,更加高效验证被测算法;
通过多驾驶模拟器配合,生成接近真实的边缘案例,为解决自动驾驶测试长尾问题提供高效途径。
驾驶员在环研究
研究、测试、分析和重现“人-车-路-交通”在实际车辆驾驶中的相互作用,为相关法规制定与开发测试提供有力支持;
通过配置人机交互设备,结合场景仿真,研究包含危险工况在内的各种场景下,驾驶员应急反应等DMS应用;
通过真实驾驶员的实际驾驶行为以及主观感受,对整车舒适性、转向性、操控性、换挡平顺性等做出主观评价。
多算法接入
多车接入同一个测试场景,在同一仿真场景内接入多个 自动驾驶算法,用于测试算法与算法之间的交互;
V2X多车通讯测试场景,需要覆盖车与多车之间的通讯交互,需要接入至少两辆车测算实现两车之间的通讯闭环。
智驾座舱
智驾座舱HMI交互验证、虚拟仿真评审,提升HMI的研发效率;
智驾座舱内饰虚拟评审,实现座舱内饰的快速验证、迭代,提升研发效率。
搭建软硬件仿真环境
取得四大能力建设成果
多车互动仿真系统以51SimOne自动驾驶SaaS仿真平台为基础,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感知、计算(算力、算法)为核心,建立车载智能计算系统模拟仿真测试验证服务平台,搭建软硬件仿真环境,测试验证环境和多场景实地测试环境,开发相应模拟仿真测试验证工具和系统,具备功能、性能及模拟仿真测试验证能力。
自动驾驶模拟系统整体分为软件和硬件两大部分,其中:
软件系统包括:虚拟仿真平台、高精度仿真地图以及动态场景、多车互动插件、非机动车互动插件、行人VR互动插件。
硬件系统包括:多自由度驾驶模拟器、标准静态驾驶模拟器、非机动车驾驶模拟器、行人VR全视景模拟器、仿真运行平台和监控与控制系统硬件。
51WORLD为上汽检打造的自动驾驶仿真测试系统包含各类交通元素,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等,这些场景中的各个交通参与者均由真人驱动,以确保场景采集数据的合理可靠,真实可信。
目前,该系统已取得以下四大能力建设成果:
01
形成一主四副机动车驾驶模拟器,其中主车为6轴动态驾驶模拟器+智能驾驶座舱,包含自研方向盘、油门刹车踏板、多后视镜、仪表盘、中控HMI等。
02
一套行人VR路径采集设备,两套非机动车驾驶模拟器,用于驱动城市复杂道路环境对手非机动车、行人使用。
03
实时机搭配,完成实时车车、人车信息交互,误差在30毫秒以内。
04
场景仿真软件,将实时仿真的复杂交通场景以可视化的方式投射到主车、副车、行人的视景系统中,实现各个交通参与者之间的真实交互。仿真系统会对整个测试场景的数据进行存储记录,并能够提取有价值的场景用于后续的自动驾驶算法测试验证。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51WORLD与上汽检通力配合,不断打磨技术和产品,为响应国家促进道路交通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推动《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提供底层技术支撑。
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完善行业应用生态
2020年,交通运输部在《关于促进道路交通、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指导意见》中提到,加快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在我国道路交通运输中发展应用,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现代化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高品质出行需求,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支撑。
经历了前期的技术积累与研发,自动驾驶行业正式进入了商业化探索元年,多方技术的融合带动了产业生态的建设。51WORLD将持续发力“数字化、平台化、多元化、国际化”战略发展路线,不断加快关键技术攻关,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
未来,51WORLD将持续提升场景构建、传感器仿真、用户定制化等方面能力,为加速自动驾驶落地贡献力量。提升自身产品能力的同时,51WORLD也将为客户提供更灵活、更丰富的工具链及平台产品,打造更加完善的行业应用生态。
近年来,随着技术不断取得突破,自动驾驶仿真测试能力已经成为助力自动驾驶从测试验证转向多场景示范应用阶段的刚需。
51WORLD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基于51SimOne自动驾驶SaaS仿真平台,接入多种交通参与者,实现复杂交通场景的仿真和交互,为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上汽检”)搭建了国内首个多车互动仿真系统,助力仿真测试能力建设。
在“十四五”规划和双碳战略的推动下,智慧交通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交通运输部多次强调要在“十四五”期间形成一批自动驾驶的典型项目,开展自动驾驶先导应用示范工程。
上汽检联合51WORLD等5家企事业单位共同打造了自动驾驶仿真测试实验室,作为工信部重点智能网联汽车平台建设项目。
51WORLD凭借过硬的技术实力及丰富的落地经验,在该项目中承担了V2X硬件在环测试系统、多驾驶模拟器互动测试系统、域控制器硬件在环测试系统、关键传感器硬件在环测试系统、实车在环测试系统等多个子项目解决方案的构建。
三大优势、四大典型应用场景
近年来,随着技术的不断突破与发展,自动驾驶行业已经开始迈入商业化阶段,仿真测试能力的提升将进一步推动自动驾驶商业飞轮的转动。
51WORLD为上汽检自动驾驶仿真测试实验室搭建的多车互动仿真系统,是国内第一套类似案例的落地,为上汽检形成市场独有的测试服务构建了基础能力。
多车互动仿真系统基于51SimOne自动驾驶SaaS仿真平台搭建,具备真实性、扩展性、应用性三大优势。
精度高、实时性强
提供较强沉浸感,为相关测试提供高真实性仿真环境。
可扩展性强接入的驾驶模拟器数量、非机动车数量、行人数量可以按需扩展。
应用领域丰富包含单车智能、多车智能、V2X测试、智慧交通规划。
此外,51WORLD还落地了真实边缘场景生成、驾驶员在环研究、多算法接入、智驾座舱四大场景应用。
真实边缘场景生成
通过多车驾驶模拟器配合,在仿真软件中生成接近真实的自然驾驶交通流,更加高效验证被测算法;
通过多驾驶模拟器配合,生成接近真实的边缘案例,为解决自动驾驶测试长尾问题提供高效途径。
驾驶员在环研究
研究、测试、分析和重现“人-车-路-交通”在实际车辆驾驶中的相互作用,为相关法规制定与开发测试提供有力支持;
通过配置人机交互设备,结合场景仿真,研究包含危险工况在内的各种场景下,驾驶员应急反应等DMS应用;
通过真实驾驶员的实际驾驶行为以及主观感受,对整车舒适性、转向性、操控性、换挡平顺性等做出主观评价。
多算法接入
多车接入同一个测试场景,在同一仿真场景内接入多个 自动驾驶算法,用于测试算法与算法之间的交互;
V2X多车通讯测试场景,需要覆盖车与多车之间的通讯交互,需要接入至少两辆车测算实现两车之间的通讯闭环。
智驾座舱
智驾座舱HMI交互验证、虚拟仿真评审,提升HMI的研发效率;
智驾座舱内饰虚拟评审,实现座舱内饰的快速验证、迭代,提升研发效率。
搭建软硬件仿真环境
取得四大能力建设成果
多车互动仿真系统以51SimOne自动驾驶SaaS仿真平台为基础,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感知、计算(算力、算法)为核心,建立车载智能计算系统模拟仿真测试验证服务平台,搭建软硬件仿真环境,测试验证环境和多场景实地测试环境,开发相应模拟仿真测试验证工具和系统,具备功能、性能及模拟仿真测试验证能力。
自动驾驶模拟系统整体分为软件和硬件两大部分,其中:
软件系统包括:虚拟仿真平台、高精度仿真地图以及动态场景、多车互动插件、非机动车互动插件、行人VR互动插件。
硬件系统包括:多自由度驾驶模拟器、标准静态驾驶模拟器、非机动车驾驶模拟器、行人VR全视景模拟器、仿真运行平台和监控与控制系统硬件。
51WORLD为上汽检打造的自动驾驶仿真测试系统包含各类交通元素,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等,这些场景中的各个交通参与者均由真人驱动,以确保场景采集数据的合理可靠,真实可信。
目前,该系统已取得以下四大能力建设成果:
01
形成一主四副机动车驾驶模拟器,其中主车为6轴动态驾驶模拟器+智能驾驶座舱,包含自研方向盘、油门刹车踏板、多后视镜、仪表盘、中控HMI等。
02
一套行人VR路径采集设备,两套非机动车驾驶模拟器,用于驱动城市复杂道路环境对手非机动车、行人使用。
03
实时机搭配,完成实时车车、人车信息交互,误差在30毫秒以内。
04
场景仿真软件,将实时仿真的复杂交通场景以可视化的方式投射到主车、副车、行人的视景系统中,实现各个交通参与者之间的真实交互。仿真系统会对整个测试场景的数据进行存储记录,并能够提取有价值的场景用于后续的自动驾驶算法测试验证。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51WORLD与上汽检通力配合,不断打磨技术和产品,为响应国家促进道路交通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推动《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提供底层技术支撑。
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完善行业应用生态
2020年,交通运输部在《关于促进道路交通、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指导意见》中提到,加快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在我国道路交通运输中发展应用,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现代化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高品质出行需求,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支撑。
经历了前期的技术积累与研发,自动驾驶行业正式进入了商业化探索元年,多方技术的融合带动了产业生态的建设。51WORLD将持续发力“数字化、平台化、多元化、国际化”战略发展路线,不断加快关键技术攻关,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
未来,51WORLD将持续提升场景构建、传感器仿真、用户定制化等方面能力,为加速自动驾驶落地贡献力量。提升自身产品能力的同时,51WORLD也将为客户提供更灵活、更丰富的工具链及平台产品,打造更加完善的行业应用生态。
湖北武汉支持氢能产业发展 | 2025年产业链年营业收入拟达500亿元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
近日,湖北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支持氢能产业发展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市氢能产业链年营业收入拟达到500亿元,规上企业达到100家,累计产业投资总额达到200亿元。到2025年,电堆最大额定功率达到150kW,寿命超过20000小时,膜电极铂载量低于0.2g/kW。培育氢能龙头企业。对于本市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每年按照核心零部件销售收入2%—5%的比例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超额累进制阶梯奖励。
原文如下: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加快推进全市能源结构清洁转型,现就支持氢能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紧跟全球氢能产业发展前沿,以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打造创新研发、装备制造、示范应用协同发展的中国氢能枢纽城市。
(一)氢能关键技术自主可控。燃料电池系统、电堆、膜电极和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系统集成控制等关键技术国内领先,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等基础材料技术取得突破,氢气制取、存储、运输、利用等方面形成特色技术。到2025年,电堆最大额定功率达到150kW,寿命超过20000小时,膜电极铂载量低于0.2g/kW。
(二)氢能产业集群初具规模。培育一批氢能重点企业,建设一批氢能与燃料电池研发、检测、认证机构,打造氢能产业集群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到2025年,全产业链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亿元,规上企业达到100家,累计产业投资总额达到200亿元。
(三)氢能示范应用广泛开展。探索工业领域氢能替换示范应用,开展港口、园区重载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点,促进公交、物流、环卫、渣土运输、绿化养护等领域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应用。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推广量达到3000辆,建成加氢站35座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氢能产业培育工程
1.建设氢能产业园区。支持主导产业区创建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园区,引导氢能相关企业在园区聚集,集中安排项目用地、报建审批、规范管理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委、市城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培育氢能龙头企业。对于本市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每年按照核心零部件销售收入2%—5%的比例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超额累进制阶梯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3.扩大氢能产业投资。对实际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新引进氢能产业项目,各区按照“一企一策”方式给予产业用地、专项激励政策。对通过增资开展氢能项目的存量企业,按照其增量部分参照新引进项目办法执行。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氢能产业投资技改项目,按照其建设有效期内实际完成生产性设备投资总额的8%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责任单位:市招商办,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4.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支持社会资本组建燃料电池汽车融资租赁平台,通过融资租赁、大批量采购等方式降低燃料电池汽车购买成本,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加强燃料电池汽车检测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氢能科技领航工程
5.开展氢能核心技术攻关。对牵头承担氢能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按照国家拨付资金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在燃料电池整车及核心零部件领域设立揭榜挂帅项目,支持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6.扩大氢能汽车研发制造。对本市整车企业研发并批量化生产的车型给予奖励。燃料电池乘用车、中轻型客货车、大重型客货车车型累计销量达标后分别给予6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奖励。专用车参照相应货车标准的50%执行。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乘用车车型不超过3个,累计奖励其他车型不超过10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氢能设施建设工程
7.完善氢气制储运体系。落实国家、省关于氢能项目的电价优惠政策,鼓励绿色高效的制氢技术应用,积极高效利用工业副产氢,探索在非化工园区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区域开展能源型氢气制取项目。加快发展加氢机、控制阀组、压缩机、储氢罐等氢气储运配套产业。对氢气运输车辆通行给予便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管局)
8.完善加氢站空间布局。制定加氢站建设审批管理文件,规范加氢站立项、用地、报建、施工、验收及运营管理。鼓励油氢合建站建设,新建加油站按照50%的比例预留加氢设备安装空间,按照10%的比例建成合建站,探索在城市建成区建设加氢站。(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
9.支持加氢站投资运营。对新建(含已建)和改建的加氢站,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站内制氢设备投资额外给予设备购置成本50%、不超过200万元资金补贴。对氢气售价不超过35元/kg的加氢站,按照15元/kg—3元/kg逐年递减的标准,给予每年不超过150万元的运营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城管执法委,各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氢能应用示范工程
10.探索氢能应用示范。支持氢能在能源领域的应用,鼓励主导产业区开展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供系统、掺氢及供氢管网建设等示范项目并支持氢能在动力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
11.促进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应用。以公交车、物流车、环卫作业车、渣土车、绿化养护车、通勤车等为重点,在市内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3000辆,在省内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推广装备汉产核心零部件车辆2000辆。(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园林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12.优化燃料电池车船政策支持。对在本市上牌的符合国家相关奖励要求的燃料电池汽车,参考国家积分核算办法核算本市生产的整车与核心零部件积分,给予车辆购买企业20万元/分的财政奖励。开展燃料电池船舶和叉车应用示范,奖励办法参考整车核算办法执行。(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13.优化燃料电池汽车使用环境。除限行桥梁、隧道以外,燃料电池货车在市内行驶不受现行货车限行路段、限行时段的限制。(责任单位:市***交管局)
(五)实施氢能生态培育工程
14.加强规划统筹。编制氢能产业规划和加氢站布局规划。建立健全氢能产业发展标准规范体系,鼓励在汉企业和机构参与制定氢气瓶检验标准等涉氢应用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对主导制(修)定氢能产业相关标准的企业和机构,所在区可给予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15.加强人才保障。对氢能领域符合条件的“高精尖缺”人才,支持纳入“武汉英才”“车谷英才”“3551”等人才计划,市科技计划项目予以立项资助。对顶尖人才和团队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支持。支持氢能主导产业区在人才支持政策上向氢能产业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
16.加强金融支持。建立金融机构与氢能产业项目融资对接机制。发展氢能创业投资,引导社会资本通过产业基金形式参与全市氢能产业化发展和示范推广应用。加强氢能企业上市服务,打造“金种子”“银种子”上市后备企业,助力登陆资本市场。(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氢能产业发展的统筹领导。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承担业务主管及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重点项目集中会办和容缺审批制度,做好氢能产业项目备案、土地供给、报建审批、资金支持等服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新媒体和户外宣传阵地作用,以场景应用和加氢站建设为着力点,宣传使用氢能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作用和安全性,消除社会大众对氢能安全的疑虑,提高全社会认知度和接受度。
(三)加强安全监管。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综合施策,加强氢气制取、存储、运输和加氢站监管,强化燃料电池汽车等用氢装备运行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氢能产业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质量安全责任,全面提升产业全流程安全技术水平。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意见所涉财政资金由市、区级财政各承担50%,相关资金申报办法另行制定。各区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区实际,按照不超过市级财政实际支持金额的标准另行给予区级财政配套支持。本意见施行前公布的文件与本意见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意见的规定为准。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
近日,湖北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支持氢能产业发展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市氢能产业链年营业收入拟达到500亿元,规上企业达到100家,累计产业投资总额达到200亿元。到2025年,电堆最大额定功率达到150kW,寿命超过20000小时,膜电极铂载量低于0.2g/kW。培育氢能龙头企业。对于本市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每年按照核心零部件销售收入2%—5%的比例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超额累进制阶梯奖励。
原文如下: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加快推进全市能源结构清洁转型,现就支持氢能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紧跟全球氢能产业发展前沿,以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打造创新研发、装备制造、示范应用协同发展的中国氢能枢纽城市。
(一)氢能关键技术自主可控。燃料电池系统、电堆、膜电极和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系统集成控制等关键技术国内领先,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等基础材料技术取得突破,氢气制取、存储、运输、利用等方面形成特色技术。到2025年,电堆最大额定功率达到150kW,寿命超过20000小时,膜电极铂载量低于0.2g/kW。
(二)氢能产业集群初具规模。培育一批氢能重点企业,建设一批氢能与燃料电池研发、检测、认证机构,打造氢能产业集群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到2025年,全产业链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亿元,规上企业达到100家,累计产业投资总额达到200亿元。
(三)氢能示范应用广泛开展。探索工业领域氢能替换示范应用,开展港口、园区重载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点,促进公交、物流、环卫、渣土运输、绿化养护等领域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应用。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推广量达到3000辆,建成加氢站35座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氢能产业培育工程
1.建设氢能产业园区。支持主导产业区创建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园区,引导氢能相关企业在园区聚集,集中安排项目用地、报建审批、规范管理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委、市城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培育氢能龙头企业。对于本市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每年按照核心零部件销售收入2%—5%的比例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超额累进制阶梯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3.扩大氢能产业投资。对实际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新引进氢能产业项目,各区按照“一企一策”方式给予产业用地、专项激励政策。对通过增资开展氢能项目的存量企业,按照其增量部分参照新引进项目办法执行。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氢能产业投资技改项目,按照其建设有效期内实际完成生产性设备投资总额的8%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责任单位:市招商办,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4.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支持社会资本组建燃料电池汽车融资租赁平台,通过融资租赁、大批量采购等方式降低燃料电池汽车购买成本,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加强燃料电池汽车检测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氢能科技领航工程
5.开展氢能核心技术攻关。对牵头承担氢能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按照国家拨付资金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在燃料电池整车及核心零部件领域设立揭榜挂帅项目,支持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6.扩大氢能汽车研发制造。对本市整车企业研发并批量化生产的车型给予奖励。燃料电池乘用车、中轻型客货车、大重型客货车车型累计销量达标后分别给予6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奖励。专用车参照相应货车标准的50%执行。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乘用车车型不超过3个,累计奖励其他车型不超过10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氢能设施建设工程
7.完善氢气制储运体系。落实国家、省关于氢能项目的电价优惠政策,鼓励绿色高效的制氢技术应用,积极高效利用工业副产氢,探索在非化工园区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区域开展能源型氢气制取项目。加快发展加氢机、控制阀组、压缩机、储氢罐等氢气储运配套产业。对氢气运输车辆通行给予便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管局)
8.完善加氢站空间布局。制定加氢站建设审批管理文件,规范加氢站立项、用地、报建、施工、验收及运营管理。鼓励油氢合建站建设,新建加油站按照50%的比例预留加氢设备安装空间,按照10%的比例建成合建站,探索在城市建成区建设加氢站。(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
9.支持加氢站投资运营。对新建(含已建)和改建的加氢站,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站内制氢设备投资额外给予设备购置成本50%、不超过200万元资金补贴。对氢气售价不超过35元/kg的加氢站,按照15元/kg—3元/kg逐年递减的标准,给予每年不超过150万元的运营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城管执法委,各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氢能应用示范工程
10.探索氢能应用示范。支持氢能在能源领域的应用,鼓励主导产业区开展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供系统、掺氢及供氢管网建设等示范项目并支持氢能在动力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
11.促进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应用。以公交车、物流车、环卫作业车、渣土车、绿化养护车、通勤车等为重点,在市内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3000辆,在省内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推广装备汉产核心零部件车辆2000辆。(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园林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12.优化燃料电池车船政策支持。对在本市上牌的符合国家相关奖励要求的燃料电池汽车,参考国家积分核算办法核算本市生产的整车与核心零部件积分,给予车辆购买企业20万元/分的财政奖励。开展燃料电池船舶和叉车应用示范,奖励办法参考整车核算办法执行。(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13.优化燃料电池汽车使用环境。除限行桥梁、隧道以外,燃料电池货车在市内行驶不受现行货车限行路段、限行时段的限制。(责任单位:市***交管局)
(五)实施氢能生态培育工程
14.加强规划统筹。编制氢能产业规划和加氢站布局规划。建立健全氢能产业发展标准规范体系,鼓励在汉企业和机构参与制定氢气瓶检验标准等涉氢应用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对主导制(修)定氢能产业相关标准的企业和机构,所在区可给予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15.加强人才保障。对氢能领域符合条件的“高精尖缺”人才,支持纳入“武汉英才”“车谷英才”“3551”等人才计划,市科技计划项目予以立项资助。对顶尖人才和团队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支持。支持氢能主导产业区在人才支持政策上向氢能产业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
16.加强金融支持。建立金融机构与氢能产业项目融资对接机制。发展氢能创业投资,引导社会资本通过产业基金形式参与全市氢能产业化发展和示范推广应用。加强氢能企业上市服务,打造“金种子”“银种子”上市后备企业,助力登陆资本市场。(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氢能产业发展的统筹领导。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承担业务主管及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重点项目集中会办和容缺审批制度,做好氢能产业项目备案、土地供给、报建审批、资金支持等服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新媒体和户外宣传阵地作用,以场景应用和加氢站建设为着力点,宣传使用氢能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作用和安全性,消除社会大众对氢能安全的疑虑,提高全社会认知度和接受度。
(三)加强安全监管。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综合施策,加强氢气制取、存储、运输和加氢站监管,强化燃料电池汽车等用氢装备运行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氢能产业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质量安全责任,全面提升产业全流程安全技术水平。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意见所涉财政资金由市、区级财政各承担50%,相关资金申报办法另行制定。各区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区实际,按照不超过市级财政实际支持金额的标准另行给予区级财政配套支持。本意见施行前公布的文件与本意见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意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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