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24小时# 【总分600!#2022年洛阳中招方案# 出炉】今日,洛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洛阳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解读。内容如下:
中考报名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t.cn/A6tYKqHz)进行志愿填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中考时间
6月22日—24日。22日、23日为初三年级考试,24日为初二年级考试。
中考科目
初三年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
初二年级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生物、地理两学科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比例为25%、35%、35%、5%,等级划分范围与招生范围一致,成绩等级作为学生次年中招录取的参考依据,即报考普通高中均需达C等或以上,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尖子生)可以放宽至D等。
我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实验操作及信息技术考试取消,相应成绩不再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值。
2022年洛阳市中招成绩总分值为600分。
志愿填报
1.市提前批志愿
分两个批次,考生可自主填报,每个批次可选报两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第1批次
面向全市招生,填写第1、2志愿。
第1志愿为示范性高中特色班。考生可选报一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洛阳理工学院附属中学·女子足球实验班,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男子足球实验班,洛阳理工学院附属中学·美术班,洛阳市第八中学·音乐班(声/器乐)。
第2志愿为国际班、小语种和艺术特色班。考生可选报一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高收费国际班: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中澳班、中加班、中韩班,洛阳理工学院附属中学·中美班,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中美班。
小语种班:洛阳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德语),洛阳市第五十九中学·俄语班。
普通高中艺术特色班:洛阳市第九中学·美术班、音乐班、舞蹈班,洛阳市第四十六中学·美术班、音乐班。
高收费民办学校特色班:洛阳市文兴学校·实验班。
第2批次
面向城市区招生,填写第3、4志愿,为6所示范性高中统招班和创新班。考生可选报两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统招班: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洛阳理工学院附属中学、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洛阳市第三中学、洛阳市第八中学、洛阳市第二中学。
创新班: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
2.市批次志愿
面向城市区招生,分为两个批次。
第1批次
14所公办高中。考生可选报两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洛阳市第一中学、洛阳市第九中学、洛阳市第十二中学、洛阳外国语学校、洛阳市第十四中学、洛阳市第十五中学、洛阳市第二实验中学、洛阳市第十九中学、洛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洛阳市第四十中学、洛阳市第四十三中学、洛阳市第四十六中学、洛阳市第五十九中学、洛阳市回民中学。
第2批次
15所高收费民办高中。考生可选报两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洛阳梅森学校、洛阳长春中学、洛阳华洋学校、洛阳欧亚学校、洛阳佳林学校、洛阳市宏瑞达学校、洛阳东方理工实验学校、洛阳东方外国语学校、洛阳伊滨国瑾实验学校、洛阳格致学校、洛阳复兴学校、洛阳市东明外语实验学校、洛阳市新学道高级中学、洛阳枫叶双语学校、洛阳市文兴学校。
所有考生在“是否同意调剂”一栏须填写自己的意见方可保存填报信息,但该项目目前无法实现。
注意事项
1.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2.考生在中招考试之前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考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国际班和民办学校收费较高,家长和学生根据家庭状况谨慎选择,避免误报。考生一旦被国际班录取,一律不得转入普通班。
3.录取顺序按照志愿设置规则,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同批次有两个志愿的为平行志愿,录取时如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如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考生第二志愿与其它填报该学校的考生的第一志愿平等,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进行录取。
4.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再被其他高中录取。
5.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要在初中毕业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监督。经城市区中招办审核盖章后报市中招办备案。如有学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市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城市区教体局及初中学校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初中学校下一年度分配生指标。
6.招收体育、艺术特色班的学校,体育、艺术特色班单独编班。考生一旦被体育、艺术特色班录取后,一律不得转入普通班。特色班指市提前批志愿中足球试验班和音乐、美术、舞蹈特色班,体育特长生指经洛阳市体育艺术卫生保健站审核通过,且专业测试合格的体育生,按照《洛阳市2022年中招体育特长生(尖子生)招生计划表》,报考专业指标相一致高中学校,才能被录取。
7.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学校不到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不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招生说明会或宣传会,招生宣传时不诋毁、攻击其他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的“十项禁令”,不违规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不违规超计划、跨区域招生,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严禁公民办学校混合招生。
8.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区高中的,照顾10分。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
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
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中考报名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t.cn/A6tYKqHz)进行志愿填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中考时间
6月22日—24日。22日、23日为初三年级考试,24日为初二年级考试。
中考科目
初三年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
初二年级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生物、地理两学科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比例为25%、35%、35%、5%,等级划分范围与招生范围一致,成绩等级作为学生次年中招录取的参考依据,即报考普通高中均需达C等或以上,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尖子生)可以放宽至D等。
我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实验操作及信息技术考试取消,相应成绩不再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值。
2022年洛阳市中招成绩总分值为600分。
志愿填报
1.市提前批志愿
分两个批次,考生可自主填报,每个批次可选报两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第1批次
面向全市招生,填写第1、2志愿。
第1志愿为示范性高中特色班。考生可选报一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洛阳理工学院附属中学·女子足球实验班,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男子足球实验班,洛阳理工学院附属中学·美术班,洛阳市第八中学·音乐班(声/器乐)。
第2志愿为国际班、小语种和艺术特色班。考生可选报一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高收费国际班: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中澳班、中加班、中韩班,洛阳理工学院附属中学·中美班,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中美班。
小语种班:洛阳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德语),洛阳市第五十九中学·俄语班。
普通高中艺术特色班:洛阳市第九中学·美术班、音乐班、舞蹈班,洛阳市第四十六中学·美术班、音乐班。
高收费民办学校特色班:洛阳市文兴学校·实验班。
第2批次
面向城市区招生,填写第3、4志愿,为6所示范性高中统招班和创新班。考生可选报两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统招班: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洛阳理工学院附属中学、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洛阳市第三中学、洛阳市第八中学、洛阳市第二中学。
创新班: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
2.市批次志愿
面向城市区招生,分为两个批次。
第1批次
14所公办高中。考生可选报两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洛阳市第一中学、洛阳市第九中学、洛阳市第十二中学、洛阳外国语学校、洛阳市第十四中学、洛阳市第十五中学、洛阳市第二实验中学、洛阳市第十九中学、洛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洛阳市第四十中学、洛阳市第四十三中学、洛阳市第四十六中学、洛阳市第五十九中学、洛阳市回民中学。
第2批次
15所高收费民办高中。考生可选报两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洛阳梅森学校、洛阳长春中学、洛阳华洋学校、洛阳欧亚学校、洛阳佳林学校、洛阳市宏瑞达学校、洛阳东方理工实验学校、洛阳东方外国语学校、洛阳伊滨国瑾实验学校、洛阳格致学校、洛阳复兴学校、洛阳市东明外语实验学校、洛阳市新学道高级中学、洛阳枫叶双语学校、洛阳市文兴学校。
所有考生在“是否同意调剂”一栏须填写自己的意见方可保存填报信息,但该项目目前无法实现。
注意事项
1.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2.考生在中招考试之前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考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国际班和民办学校收费较高,家长和学生根据家庭状况谨慎选择,避免误报。考生一旦被国际班录取,一律不得转入普通班。
3.录取顺序按照志愿设置规则,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同批次有两个志愿的为平行志愿,录取时如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如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考生第二志愿与其它填报该学校的考生的第一志愿平等,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进行录取。
4.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再被其他高中录取。
5.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要在初中毕业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监督。经城市区中招办审核盖章后报市中招办备案。如有学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市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城市区教体局及初中学校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初中学校下一年度分配生指标。
6.招收体育、艺术特色班的学校,体育、艺术特色班单独编班。考生一旦被体育、艺术特色班录取后,一律不得转入普通班。特色班指市提前批志愿中足球试验班和音乐、美术、舞蹈特色班,体育特长生指经洛阳市体育艺术卫生保健站审核通过,且专业测试合格的体育生,按照《洛阳市2022年中招体育特长生(尖子生)招生计划表》,报考专业指标相一致高中学校,才能被录取。
7.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学校不到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不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招生说明会或宣传会,招生宣传时不诋毁、攻击其他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的“十项禁令”,不违规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不违规超计划、跨区域招生,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严禁公民办学校混合招生。
8.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区高中的,照顾10分。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
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
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山东专升本[超话]#[心]#学士帽专升本#
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022年免试普通专升本资格名单公示见下图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升本政策:
对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综合考查,由招生高校根据考生选报专业,全额录取
#专升本# [打call]#山东专升本# [打call]#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022年免试普通专升本资格名单公示见下图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升本政策:
对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综合考查,由招生高校根据考生选报专业,全额录取
#专升本# [打call]#山东专升本# [打call]#退役大学生士兵#
#关注汉中#【2022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话筒]】#汉中发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汉中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698名(含“三支一扶”计划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6日至2004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国(境)外专业按相近相似把握。
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2年3月8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t.cn/aN0BSk)、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t.cn/RqUnqVF)、秦云就业小程序(微信中直接搜索“秦云就业”即可)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t.cn/aN0BSk)。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6日08:00至2022年3月20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19日18时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19日18时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16日08:00至2022年3月21日18:00。
资格审查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后(3月20日18时至3月21日18时),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24日至3月25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916-2628606,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2:00,14:30-18:00),待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24日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4月5日8:00至4月8日24时从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2年4月9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由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疫情防控。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届时将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汉中市疫情防控动态,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适时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至2021年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2年4月11日至4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咨询电话:0916—2628606,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市人民政府1号办公大楼6楼632室)。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7)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https://t.cn/A66GaYEk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6日至2004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国(境)外专业按相近相似把握。
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2年3月8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t.cn/aN0BSk)、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t.cn/RqUnqVF)、秦云就业小程序(微信中直接搜索“秦云就业”即可)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t.cn/aN0BSk)。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6日08:00至2022年3月20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19日18时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19日18时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16日08:00至2022年3月21日18:00。
资格审查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后(3月20日18时至3月21日18时),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24日至3月25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916-2628606,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2:00,14:30-18:00),待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24日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4月5日8:00至4月8日24时从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2年4月9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由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疫情防控。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届时将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汉中市疫情防控动态,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适时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至2021年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2年4月11日至4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咨询电话:0916—2628606,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市人民政府1号办公大楼6楼632室)。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7)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https://t.cn/A66GaYEk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