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检察分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宋琪一行深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调研督导工作
5月25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检察分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宋琪一行三人,深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目标推进会,对该院第一检察部工作进行调研督导。
此次调研通过听取汇报、现场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塔河院今年刑事检察工作全面开展情况。会上,重点围绕刑事诉讼监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启用和完善等工作进行交流探讨,对标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对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进行汇报交流。并结合工作现状,逐项梳理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对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省院制定的工作目标,补齐短板弱项,特别是加强案卡填录这一短板,使塔河院刑事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5月25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检察分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宋琪一行三人,深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目标推进会,对该院第一检察部工作进行调研督导。
此次调研通过听取汇报、现场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塔河院今年刑事检察工作全面开展情况。会上,重点围绕刑事诉讼监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启用和完善等工作进行交流探讨,对标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对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进行汇报交流。并结合工作现状,逐项梳理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对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省院制定的工作目标,补齐短板弱项,特别是加强案卡填录这一短板,使塔河院刑事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大兴安岭检察分院干部部深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5月25日,大兴安岭检察分院干部部主任陶平旭一行六人,深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干部人事工作及司法警察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指导,为有效推动我院干部部2022年考核目标工作指明了方向。
陶平旭主任听取了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干部部工作汇报,对塔河县检察院干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与了充分肯定,并就目标推进中存在的难题以及队伍建设中的不足,结合塔河县检察院实际,给予了细致解读,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对下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01
聚焦目标抓重点
坚持从考核目标入手,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严把干部考核工作方案及办法,细化检察人员分类考核实施细则,将检察人员分类考核的结果与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效结合,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金、评优奖励、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02
推进工作抓要点
梳理干部人事工作思路,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掌握了解领导班子总体运行、班子成员综合表现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聚焦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程序,在选人用人上,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切实加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正确方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形成正向激励机制,为选准用好优秀年轻干部夯实基础。
03
完成基础创亮点
强化司法警察日常履职工作,创新文化育警方式,积极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理念,积极参加公益诉讼现场勘查、保护涉案证据、出席公开听证、保护信访接待场所安全等工作,主动融入业务部门工作,以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事件为原型,拍摄优质高效的检察视频,发挥“小院”特色,加强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今后,塔河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干部人事调研为契机,继续抓好干部工作,推动检察干部工作再上新台阶。
5月25日,大兴安岭检察分院干部部主任陶平旭一行六人,深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干部人事工作及司法警察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指导,为有效推动我院干部部2022年考核目标工作指明了方向。
陶平旭主任听取了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干部部工作汇报,对塔河县检察院干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与了充分肯定,并就目标推进中存在的难题以及队伍建设中的不足,结合塔河县检察院实际,给予了细致解读,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对下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01
聚焦目标抓重点
坚持从考核目标入手,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严把干部考核工作方案及办法,细化检察人员分类考核实施细则,将检察人员分类考核的结果与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效结合,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金、评优奖励、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02
推进工作抓要点
梳理干部人事工作思路,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掌握了解领导班子总体运行、班子成员综合表现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聚焦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程序,在选人用人上,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切实加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正确方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形成正向激励机制,为选准用好优秀年轻干部夯实基础。
03
完成基础创亮点
强化司法警察日常履职工作,创新文化育警方式,积极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理念,积极参加公益诉讼现场勘查、保护涉案证据、出席公开听证、保护信访接待场所安全等工作,主动融入业务部门工作,以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事件为原型,拍摄优质高效的检察视频,发挥“小院”特色,加强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今后,塔河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干部人事调研为契机,继续抓好干部工作,推动检察干部工作再上新台阶。
蓝图绘就 重任在肩 | 塔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召开业务工作部门例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地委关于“能力作风建设年”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提升2022年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2022年5月20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召开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部门例会。
会上,首先由第二检察部干警董云玲、张洋对2022年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了汇报,其次根据上级院下发的2022年基层院考评项目工作方案,制作出结合部室工作实际的业务工作推进表,由第二检察部主任高峰带领两名干警进行逐项对标对表,对暂未完成的项目分析原因寻找突破方法和推进措施,特别是对空白点、空白面提出了改进措施与努力方向。
01要充分认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在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要准确把握上级院对当前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新要求,主动对标,找准突破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提升工作的精确度和满意度。真正做到公益守民生,民行护民心。
02要积极能动履职,强化责任担当,聚焦质量建设年,以办案为中心,紧盯重点领域,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突出办案重点,打造核心亮点,努力消除空白点,破除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固化模式,从多元化、多角度的站位积极稳进的开展工作。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诉讼方式强化公益保护,特别是要把握好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传统案件占比,同时也要紧扣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重点工作领域,坚持治标与治本并重,努力达到双赢多赢共赢。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找准监督的结合点和发力点,努力提升监督质效。加强与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重点是在保障特殊劳动群体权益方面下大功夫,从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03要及时总结办案中的工作经验,注重典型案事例的归纳总结和选树,进一步加强业务素能建设,准确把握时代要求,树立精品意识,不断提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让检察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地委关于“能力作风建设年”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提升2022年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2022年5月20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召开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部门例会。
会上,首先由第二检察部干警董云玲、张洋对2022年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了汇报,其次根据上级院下发的2022年基层院考评项目工作方案,制作出结合部室工作实际的业务工作推进表,由第二检察部主任高峰带领两名干警进行逐项对标对表,对暂未完成的项目分析原因寻找突破方法和推进措施,特别是对空白点、空白面提出了改进措施与努力方向。
01要充分认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在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要准确把握上级院对当前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新要求,主动对标,找准突破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提升工作的精确度和满意度。真正做到公益守民生,民行护民心。
02要积极能动履职,强化责任担当,聚焦质量建设年,以办案为中心,紧盯重点领域,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突出办案重点,打造核心亮点,努力消除空白点,破除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固化模式,从多元化、多角度的站位积极稳进的开展工作。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诉讼方式强化公益保护,特别是要把握好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传统案件占比,同时也要紧扣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重点工作领域,坚持治标与治本并重,努力达到双赢多赢共赢。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找准监督的结合点和发力点,努力提升监督质效。加强与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重点是在保障特殊劳动群体权益方面下大功夫,从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03要及时总结办案中的工作经验,注重典型案事例的归纳总结和选树,进一步加强业务素能建设,准确把握时代要求,树立精品意识,不断提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让检察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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