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套路真坑人!故意把价标低吸引人,结算的时候又偷偷做手脚。李女士去药店买药,看到有款药比别的地方便宜,就一口气买了11盒。可回到家一看小票傻眼了,货架上标14块一盒,可结算却按18.8元,被多收了52.8元,这不是低标高卖吗?
李女士要求退还多收的部分,可药店的说法让人愤怒!药店直接拒绝退差价,说是标错价了,不要可以把药退回去。李女士不能接受药店的处理方案,药店反过来说李女士无理取闹,想占他们药店的便宜,不要脸!
李女士很是气愤,如果店家都故意把价标低,这不就是故意误导消费者吗?(来源:重庆广电第一眼)
看到这事情,网友感同身受,有个叫小王的网友说自己家附近有个药店也是一样,摆着的药标18块,拿去结账收28元多,问她怎么多收钱了。人家说药摆错位置了,有药卖完了为了好看就把药摆另一个位置。所以这个药应该看旁边的价格。
小王很郁闷,你药摆另外一个位置价格标签不知道摆另一个位置吗?而且是同一个药店碰到两次这个情况了。当时他就表示不要了,以后再也不去那个药店,宁愿走远一点去别的药店。
很多网友说自己去商店买东西的时候也有相似的经历。店家故意把东西放在便宜的地方,然后算账的时候我们也都没有仔细看,甚至小票拿过来也都直接扔了,以为买了一大堆便宜的东西回家,实际上被多收了钱一点都不知道。
这件事情明明是药店自己做手脚,却反过来怪顾客想要占便宜,这药店真是会打到一耙啊!既然已经明码标价,那李女士认为药是14块一盒就没有毛病,我觉得她要求药店退还多收的部分不过分。
如果解释权都归店家所有,那实在是太可恶了。在货架上用低价把顾客给吸引住,然后顾客买的时候又偷偷多收钱,顾客没发现他们就赚了,发现了就说自己标错价了,这不是套路是什么?
我认为药店的行为存在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赔偿李女士至少500元,李女士再次来到药店的时候,发现店里已经把标价给换了,只能说这家药店实属无赖!
我想说,做生意是要靠诚信经营,不是靠这种小伎俩的。金杯银杯不如自己的口碑,如果只看重眼前的小利益,这家药店开的就不会长远!
李女士要求退还多收的部分,可药店的说法让人愤怒!药店直接拒绝退差价,说是标错价了,不要可以把药退回去。李女士不能接受药店的处理方案,药店反过来说李女士无理取闹,想占他们药店的便宜,不要脸!
李女士很是气愤,如果店家都故意把价标低,这不就是故意误导消费者吗?(来源:重庆广电第一眼)
看到这事情,网友感同身受,有个叫小王的网友说自己家附近有个药店也是一样,摆着的药标18块,拿去结账收28元多,问她怎么多收钱了。人家说药摆错位置了,有药卖完了为了好看就把药摆另一个位置。所以这个药应该看旁边的价格。
小王很郁闷,你药摆另外一个位置价格标签不知道摆另一个位置吗?而且是同一个药店碰到两次这个情况了。当时他就表示不要了,以后再也不去那个药店,宁愿走远一点去别的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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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明明是药店自己做手脚,却反过来怪顾客想要占便宜,这药店真是会打到一耙啊!既然已经明码标价,那李女士认为药是14块一盒就没有毛病,我觉得她要求药店退还多收的部分不过分。
如果解释权都归店家所有,那实在是太可恶了。在货架上用低价把顾客给吸引住,然后顾客买的时候又偷偷多收钱,顾客没发现他们就赚了,发现了就说自己标错价了,这不是套路是什么?
我认为药店的行为存在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赔偿李女士至少500元,李女士再次来到药店的时候,发现店里已经把标价给换了,只能说这家药店实属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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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帮帮团[超话]# 【妇科产品现“异物”,消费者质疑是蚊虫】#女子买到妇科药品出现疑似蚊虫异物# 福州的余女士反映,今年4月份她在医院检查出体内HPV病毒感染,于是到医院旁边的药店购买了10盒名为“茵自美”的抑菌凝胶。可余女士用到第六盒的时候,发现产品里有类似“蚊虫”的异物,质疑该产品卫生状况存问题。记者随即联系了产品的总经销广州康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之前也有消费者反映过类似情况,后来都查明不是蚊虫,是中成药提取物的残渣;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不管是不是蚊虫”,公司已经给出解决方案:可以退还余女士所有消费款项。对此方案,余女士无法接受,她说公司工作人员甚至没有让她发争议产品的照片过去,在没见过争议产品的情况下,凭什么认定跟其它案例一样?如果这是蚊虫的话,又是怎么进入到产品里面的?面对质疑,康源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将会汇报给上级再做回复。对于此事帮帮团将会持续关注。#帮帮团快讯#Via@第一帮帮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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