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独创性的艺术造型或艺术图案是服装能否构成作品的核心
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是作品中作者具有独创性的表达,而不保护作品中所反映的思想本身。实用艺术品本身既具有实用性,又具有艺术性。实用功能属于思想范畴不应受著作权法保护,作为实用艺术作品受到保护的仅仅在于其艺术性,即保护实用艺术作品上具有独创性的艺术造型或艺术图案,亦即该艺术品的结构或形式。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实用艺术作品,除同时满足关于作品的一般构成要件及其美术作品的特殊构成要件外,还应满足其实用性与艺术性在物理上或观念上可以相互分离的要件。
案件介绍
本案中,原告云创设计(深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创设计公司)与被告重庆卡诗兰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诗兰公司)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诉至法院。
原告云创设计公司称:
原告于2020年3月16日将名称为《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作品进行备案,数字作品备案号MS20200316121620012876074。其按照《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制成的服装系实用艺术作品,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原告系该美术作品著作权人。经调查发现,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在其经营的商铺销售的服装产品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剥夺、减损了原告合法的市场利益,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原告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0 000元(包含原告调查取证、制止侵权、聘请律师所支出的合理费用);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1.原告的作品不属于美术作品,不应受著作法保护;2.被告涉案服装是其独立设计;3.原告涉案服装与被告涉案服装不构成实质性相似;4.被告未接触原告服装;5.原告未举示证据证明其遭受经营损失。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原告主张权利的《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是否构成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2.被告生产、销售被诉侵权商品行为是否侵害了原告涉案作品的著作权。
原告主张权利的《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是否构成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其核心问题在于《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是否具有独创性的艺术造型或艺术图案,该服装的实用功能与艺术美感能否分离。
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是作品中作者具有独创性的表达,而不保护作品中所反映的思想本身。实用艺术品本身既具有实用性,又具有艺术性。实用功能属于思想范畴不应受著作权法保护,作为实用艺术作品受到保护的仅仅在于其艺术性,即保护实用艺术作品上具有独创性的艺术造型或艺术图案,亦即该艺术品的结构或形式。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实用艺术作品,除同时满足关于作品的一般构成要件及其美术作品的特殊构成要件外,还应满足其实用性与艺术性在物理上或观念上可以相互分离的要件。
因此,关于原告是否独立完成《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的问题。原告向本院提交的《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作品备案证书、样衣制作版单、原告官方微博截屏、Maxrieny旗舰店(天猫)销售截屏等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该公司已独立完成《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
关于是否具有最低限度的创造性和艺术性。服装是一种综合性的艺术,体现了材质、款式、色彩、结构和制作工艺等多方面结合的整体美。从设计的角度讲,款式、色彩、面料是服装设计过程中必须考虑的几项重要因素,称为服装设计三大构成要素。
此外,服装设计是诸多应用艺术之一,其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1)设计要素和实用功能的统一。服装的设计要素综合体现服装最显著的外观特征,服装具有一定的实用功能。服装是多种构成因素的综合,是服装功能、服装材料和设计技法等的统一,是实用性和审美性的高度统一。(2)以人体为造型基础。服装是附着在人体上的,而人体又是一个运动体,所以在进行服装设计时,必须以人体为设计依据并且受到人体结构的制约,服装设计要更好地塑造人体美。(3)反映社会生活的时代特征。服装是折射人类文明和社会生活的产物,每一件服装都不同程度地反映出这件服装所处时代的特征。(4)艺术形式与技术实现的统一。服装设计是艺术与技术、美学与科学的结合体,既具有艺术性的形象思维,又具有工程性的逻辑思维。
本案中,原告的《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采用太阳裙版型结合黑白波点图案,裙子左袖及正面上身左半部分为白底黑色波点图案,其余为黑底白色波点图案,正面拼接方式采用直线型斜向拼接,背面拼接方式采用直线型竖向拼接,色彩拼接采用对比色彩的拼接,其独特的拼排组合,均体现出作者个性化的选择、设计、布局等创造性劳动,体现了一定的设计理念和美感。《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采用太阳裙版型结合黑白波点图案,给人以时尚与复古的双重美感,具备一定的审美意义。因此,《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具有审美意义,具备美术作品的艺术创作高度。
另外,《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之实用功能主要在保护身体、调节体温、适应身体活动的作用。该服装的艺术美感主要体现在黑白波点图案、太阳裙版型、直线型拼接等设计上,通过在黑白波点图案结合太阳裙版型,产生时尚与复古双重审美效果。改动《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的黑白波点图案、太阳裙版型、直线型拼接等设计,其作为保护身体、调节体温、适应身体活动的实用功能并不会受到影响。因此,《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的实用功能与艺术美感能够进行分离并独立存在。
综上,原告的《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作为兼具实用功能和审美意义的立体造型艺术作品,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
关于判断被诉侵权商品是否构成侵害他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从被诉侵权人是否“接触”权利人主张保护的作品、被诉侵权产品与权利人主张保护的作品之间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两个方面进行判断。
原告《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发布创建日期为2020年4月2日,被告被诉侵权服装最早的订单创建日期为2020年5月30日,该时间晚于原告《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发布时间,被告作为服装的经营者,被告能够从公开途径接触到有关该美术作品的相关信息。
判断原告的作品《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与被告的被诉侵权服装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时,应从艺术性方面进行比较。将作品《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与被诉侵权服装进行比对。
二者相似之处在于:两者均是短袖连衣裙,裙子左袖及正面上身左半部分为白底黑色波点图案,其余为黑底白色波点图案,正面拼接方式采用直线型斜向拼接,背面拼接方式采用直线型竖向拼接,色彩拼接采用对比色彩的拼接。均有腰带装饰,整体呈现的风格近似。
这种实质性相似的表达部分系《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的独创性部分且并不来源于公有领域,故,被告的被诉侵权服装与原告的作品《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构成实质性近似。
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是作品中作者具有独创性的表达,而不保护作品中所反映的思想本身。实用艺术品本身既具有实用性,又具有艺术性。实用功能属于思想范畴不应受著作权法保护,作为实用艺术作品受到保护的仅仅在于其艺术性,即保护实用艺术作品上具有独创性的艺术造型或艺术图案,亦即该艺术品的结构或形式。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实用艺术作品,除同时满足关于作品的一般构成要件及其美术作品的特殊构成要件外,还应满足其实用性与艺术性在物理上或观念上可以相互分离的要件。
案件介绍
本案中,原告云创设计(深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创设计公司)与被告重庆卡诗兰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诗兰公司)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诉至法院。
原告云创设计公司称:
原告于2020年3月16日将名称为《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作品进行备案,数字作品备案号MS20200316121620012876074。其按照《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制成的服装系实用艺术作品,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原告系该美术作品著作权人。经调查发现,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在其经营的商铺销售的服装产品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剥夺、减损了原告合法的市场利益,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原告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0 000元(包含原告调查取证、制止侵权、聘请律师所支出的合理费用);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1.原告的作品不属于美术作品,不应受著作法保护;2.被告涉案服装是其独立设计;3.原告涉案服装与被告涉案服装不构成实质性相似;4.被告未接触原告服装;5.原告未举示证据证明其遭受经营损失。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原告主张权利的《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是否构成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2.被告生产、销售被诉侵权商品行为是否侵害了原告涉案作品的著作权。
原告主张权利的《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是否构成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其核心问题在于《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是否具有独创性的艺术造型或艺术图案,该服装的实用功能与艺术美感能否分离。
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是作品中作者具有独创性的表达,而不保护作品中所反映的思想本身。实用艺术品本身既具有实用性,又具有艺术性。实用功能属于思想范畴不应受著作权法保护,作为实用艺术作品受到保护的仅仅在于其艺术性,即保护实用艺术作品上具有独创性的艺术造型或艺术图案,亦即该艺术品的结构或形式。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实用艺术作品,除同时满足关于作品的一般构成要件及其美术作品的特殊构成要件外,还应满足其实用性与艺术性在物理上或观念上可以相互分离的要件。
因此,关于原告是否独立完成《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的问题。原告向本院提交的《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作品备案证书、样衣制作版单、原告官方微博截屏、Maxrieny旗舰店(天猫)销售截屏等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该公司已独立完成《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
关于是否具有最低限度的创造性和艺术性。服装是一种综合性的艺术,体现了材质、款式、色彩、结构和制作工艺等多方面结合的整体美。从设计的角度讲,款式、色彩、面料是服装设计过程中必须考虑的几项重要因素,称为服装设计三大构成要素。
此外,服装设计是诸多应用艺术之一,其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1)设计要素和实用功能的统一。服装的设计要素综合体现服装最显著的外观特征,服装具有一定的实用功能。服装是多种构成因素的综合,是服装功能、服装材料和设计技法等的统一,是实用性和审美性的高度统一。(2)以人体为造型基础。服装是附着在人体上的,而人体又是一个运动体,所以在进行服装设计时,必须以人体为设计依据并且受到人体结构的制约,服装设计要更好地塑造人体美。(3)反映社会生活的时代特征。服装是折射人类文明和社会生活的产物,每一件服装都不同程度地反映出这件服装所处时代的特征。(4)艺术形式与技术实现的统一。服装设计是艺术与技术、美学与科学的结合体,既具有艺术性的形象思维,又具有工程性的逻辑思维。
本案中,原告的《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采用太阳裙版型结合黑白波点图案,裙子左袖及正面上身左半部分为白底黑色波点图案,其余为黑底白色波点图案,正面拼接方式采用直线型斜向拼接,背面拼接方式采用直线型竖向拼接,色彩拼接采用对比色彩的拼接,其独特的拼排组合,均体现出作者个性化的选择、设计、布局等创造性劳动,体现了一定的设计理念和美感。《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采用太阳裙版型结合黑白波点图案,给人以时尚与复古的双重美感,具备一定的审美意义。因此,《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具有审美意义,具备美术作品的艺术创作高度。
另外,《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之实用功能主要在保护身体、调节体温、适应身体活动的作用。该服装的艺术美感主要体现在黑白波点图案、太阳裙版型、直线型拼接等设计上,通过在黑白波点图案结合太阳裙版型,产生时尚与复古双重审美效果。改动《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的黑白波点图案、太阳裙版型、直线型拼接等设计,其作为保护身体、调节体温、适应身体活动的实用功能并不会受到影响。因此,《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的实用功能与艺术美感能够进行分离并独立存在。
综上,原告的《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作为兼具实用功能和审美意义的立体造型艺术作品,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
关于判断被诉侵权商品是否构成侵害他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从被诉侵权人是否“接触”权利人主张保护的作品、被诉侵权产品与权利人主张保护的作品之间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两个方面进行判断。
原告《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发布创建日期为2020年4月2日,被告被诉侵权服装最早的订单创建日期为2020年5月30日,该时间晚于原告《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发布时间,被告作为服装的经营者,被告能够从公开途径接触到有关该美术作品的相关信息。
判断原告的作品《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与被告的被诉侵权服装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时,应从艺术性方面进行比较。将作品《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与被诉侵权服装进行比对。
二者相似之处在于:两者均是短袖连衣裙,裙子左袖及正面上身左半部分为白底黑色波点图案,其余为黑底白色波点图案,正面拼接方式采用直线型斜向拼接,背面拼接方式采用直线型竖向拼接,色彩拼接采用对比色彩的拼接。均有腰带装饰,整体呈现的风格近似。
这种实质性相似的表达部分系《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的独创性部分且并不来源于公有领域,故,被告的被诉侵权服装与原告的作品《圆梦舞曲MC8922680044DR0》服装构成实质性近似。
【黑洞周围的裱花“甜甜圈”会跳舞吗?——科学家引入新方法拓展探测黑洞更大区域】中国科学报:2019年,天文学家捕获了首张黑洞照片,为世界震撼。这是由黑洞事件视界望远镜合作组(EHT)观测到的巨型星系Messier 87(M87)中的黑洞阴影图像,为天文学和引力带来了丰富的信息。
“我们还能从这些美丽的图像中了解到什么?”这是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舒菁一直在思索的问题。
近日,舒菁团队联合国内外研究团队,利用偏振图像的变化,对一种被称为轴子的新粒子和可见光子之间的耦合给出了一个新的约束,到达过去未曾探索过的区域。该研究发表在最新一期的《自然—天文》杂志。
用“最重”黑洞探寻“最轻”粒子
2019年,结合地球各地望远镜的观测结果,EHT合作组织公布了一张分辨率极高的超大质量黑洞M87的照片。
闪亮的“甜甜圈”状结构来自于黑洞周围吸积流的辐射——黑洞吞噬了中心区域的光线,在“甜甜圈”内形成了一个大阴影。两年后,EHT合作组织更新了同一张照片,在原有基础上带来了更精细的结构——表示线偏振方向(EVPA)的纹理线,黑洞在线偏振光下的影响犹如“裱花”图样,被称为“甜甜圈”的“裱花”版。
这些发现和照片给出了黑洞的最直接证据,并揭示了M87外的磁场。更重要的科学意义在于,黑洞的发现,为众多的天体物理和基础物理问题提供了全新的研究手段。
比如黑洞的直接成像将可以用作极轻粒子的“探针”。
1969年,著名数学家和物理学家罗杰·彭罗斯做过的一个思想实验,他提出,即假设有人将一块石头扔进一个快速旋转的黑洞,石头有一定的机会以比之前更大的速度逃逸,而它所携带的额外能量来自黑洞的旋转。
论文通讯作者舒菁告诉《中国科学报》,当考虑量子力学中的波粒二象性(粒子或量子同时具有粒子性和波动性)后,我们可以用旋转黑洞外的波代替石头。
“波可以通过从黑洞中提取角动量来形成密集的云,这一过程被称为超辐射机制。为了使这一过程发生,要求玻色子的康普顿波长与黑洞的视界大小相当。因此,超大质量黑洞成了极轻粒子的天然探测器!”舒菁说。
轴子驱动“跳舞”
“我们对极轻粒子可以在黑洞外聚集的想法很着迷。我们意识到,如果极轻的轴子存在,并且和与可见光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它们会让裱花的‘甜甜圈’跳舞!”舒菁说。
在2020年,舒菁团队与合作者在《物理评论快报》发文,指出EHT的偏振数据有望探索超轻质量轴子暗物质的存在,从而对粒子物理领域也有着深刻的影响力,该研究中也提出了轴子让裱花的“甜甜圈”跳舞的理论方案。
事实上,在超越粒子物理学标准模型预言的各种极轻粒子中,轴子是最重要的候选者之一。寻找轴子是粒子物理学的首要任务之一,在许多基本理论如弦理论中被广泛预言存在。轴子也是一个完美的冷暗物质“候选者”,因为在极轻质量窗口,星系的一些小尺度问题有可能被轴子在星系中心形成平坦的分布所解决。
超大质量黑洞是探索黑洞附近轴子的一把“利器”。当最重天体与可能为最轻带质量轴子结合时,会发生奇妙的现象。即轻质量的轴子在黑洞附近会形成一片云,和黑洞组成引力原子系统。附着在黑洞视界周围的轴子云,在不断抽取黑洞自转能的过程中,将达到非常高的密度,远超过在太阳系附近的暗物质气体。
“除了纯粹的引力效应,轴子的存在也能使线偏振的方向产生额外的周期性旋转,周期在5到20天之间。偏振角的变化表现为沿着明亮的光环方向传播的波,这时,裱花图案的舞蹈犹如有一个特定模式,而不是像‘醉汉’的随机行走。”舒菁告诉《中国科学报》。
论文作者之一、理论物理研究所博士后陈一帆解释,所谓“跳舞”是指,“裱花”版黑洞以一个特定的形式震荡,在时间上以一个固定的周期旋转,在空间上绕着甜甜圈的方向有一个特殊的舞步。“我们可以通过比较黑洞附近偏振的分布及其随时间的演化,来确认是否存在轴子引起的偏振角的‘跳舞’。”
在该研究中,EHT连续4天测量了在M87附近发射的辐射线性偏振,提供了4天的线性偏振方向的高分辨率图像,这正是研究人员探索轴子所需要的信息。
舒菁表示,利用裱花图样4天变化的不同情况,我们可以使轴子和光子之间的耦合突破到以前未曾探索的区域。“‘跳舞’是我们预言的轴子如果存在的信号形式,如果没有看到‘跳舞’的形式,可以限制轴子的参数区间,比过去的限制都要强。”
期待更多数据探测更多奥秘
“为了降低吸积流的湍流变化的不确定度,我们引入了一种新的分析策略,将两个连续天之间的差异作为观测量来限制轴子引起的线偏振方向变化。”陈一帆说,未来,通过提供更详细的数据,特别是更多连续时间观测和更好的空间分辨率,可以探测到更大的参数空间。
舒菁表示,这是第一次理论提出黑洞事件视界望远镜探测轴子这一超轻新粒子,并与合作者进行了实际观测,是一项理论与实验结合非常密切的研究。
“我非常乐意建议发表这篇论文。”审稿人给出高度评价,该研究对轴子—光子耦合常数的最终约束是迄今为止最严格的,比以前的界限高出1-2个数量级,这是对EHT数据的有力应用以解决当代粒子物理界感兴趣的问题。所采用的技术策略可以在未来EHT所观测的更高质量的M87数据,以及其他超大质量黑洞数据上。
“我们还能从这些美丽的图像中了解到什么?”这是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舒菁一直在思索的问题。
近日,舒菁团队联合国内外研究团队,利用偏振图像的变化,对一种被称为轴子的新粒子和可见光子之间的耦合给出了一个新的约束,到达过去未曾探索过的区域。该研究发表在最新一期的《自然—天文》杂志。
用“最重”黑洞探寻“最轻”粒子
2019年,结合地球各地望远镜的观测结果,EHT合作组织公布了一张分辨率极高的超大质量黑洞M87的照片。
闪亮的“甜甜圈”状结构来自于黑洞周围吸积流的辐射——黑洞吞噬了中心区域的光线,在“甜甜圈”内形成了一个大阴影。两年后,EHT合作组织更新了同一张照片,在原有基础上带来了更精细的结构——表示线偏振方向(EVPA)的纹理线,黑洞在线偏振光下的影响犹如“裱花”图样,被称为“甜甜圈”的“裱花”版。
这些发现和照片给出了黑洞的最直接证据,并揭示了M87外的磁场。更重要的科学意义在于,黑洞的发现,为众多的天体物理和基础物理问题提供了全新的研究手段。
比如黑洞的直接成像将可以用作极轻粒子的“探针”。
1969年,著名数学家和物理学家罗杰·彭罗斯做过的一个思想实验,他提出,即假设有人将一块石头扔进一个快速旋转的黑洞,石头有一定的机会以比之前更大的速度逃逸,而它所携带的额外能量来自黑洞的旋转。
论文通讯作者舒菁告诉《中国科学报》,当考虑量子力学中的波粒二象性(粒子或量子同时具有粒子性和波动性)后,我们可以用旋转黑洞外的波代替石头。
“波可以通过从黑洞中提取角动量来形成密集的云,这一过程被称为超辐射机制。为了使这一过程发生,要求玻色子的康普顿波长与黑洞的视界大小相当。因此,超大质量黑洞成了极轻粒子的天然探测器!”舒菁说。
轴子驱动“跳舞”
“我们对极轻粒子可以在黑洞外聚集的想法很着迷。我们意识到,如果极轻的轴子存在,并且和与可见光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它们会让裱花的‘甜甜圈’跳舞!”舒菁说。
在2020年,舒菁团队与合作者在《物理评论快报》发文,指出EHT的偏振数据有望探索超轻质量轴子暗物质的存在,从而对粒子物理领域也有着深刻的影响力,该研究中也提出了轴子让裱花的“甜甜圈”跳舞的理论方案。
事实上,在超越粒子物理学标准模型预言的各种极轻粒子中,轴子是最重要的候选者之一。寻找轴子是粒子物理学的首要任务之一,在许多基本理论如弦理论中被广泛预言存在。轴子也是一个完美的冷暗物质“候选者”,因为在极轻质量窗口,星系的一些小尺度问题有可能被轴子在星系中心形成平坦的分布所解决。
超大质量黑洞是探索黑洞附近轴子的一把“利器”。当最重天体与可能为最轻带质量轴子结合时,会发生奇妙的现象。即轻质量的轴子在黑洞附近会形成一片云,和黑洞组成引力原子系统。附着在黑洞视界周围的轴子云,在不断抽取黑洞自转能的过程中,将达到非常高的密度,远超过在太阳系附近的暗物质气体。
“除了纯粹的引力效应,轴子的存在也能使线偏振的方向产生额外的周期性旋转,周期在5到20天之间。偏振角的变化表现为沿着明亮的光环方向传播的波,这时,裱花图案的舞蹈犹如有一个特定模式,而不是像‘醉汉’的随机行走。”舒菁告诉《中国科学报》。
论文作者之一、理论物理研究所博士后陈一帆解释,所谓“跳舞”是指,“裱花”版黑洞以一个特定的形式震荡,在时间上以一个固定的周期旋转,在空间上绕着甜甜圈的方向有一个特殊的舞步。“我们可以通过比较黑洞附近偏振的分布及其随时间的演化,来确认是否存在轴子引起的偏振角的‘跳舞’。”
在该研究中,EHT连续4天测量了在M87附近发射的辐射线性偏振,提供了4天的线性偏振方向的高分辨率图像,这正是研究人员探索轴子所需要的信息。
舒菁表示,利用裱花图样4天变化的不同情况,我们可以使轴子和光子之间的耦合突破到以前未曾探索的区域。“‘跳舞’是我们预言的轴子如果存在的信号形式,如果没有看到‘跳舞’的形式,可以限制轴子的参数区间,比过去的限制都要强。”
期待更多数据探测更多奥秘
“为了降低吸积流的湍流变化的不确定度,我们引入了一种新的分析策略,将两个连续天之间的差异作为观测量来限制轴子引起的线偏振方向变化。”陈一帆说,未来,通过提供更详细的数据,特别是更多连续时间观测和更好的空间分辨率,可以探测到更大的参数空间。
舒菁表示,这是第一次理论提出黑洞事件视界望远镜探测轴子这一超轻新粒子,并与合作者进行了实际观测,是一项理论与实验结合非常密切的研究。
“我非常乐意建议发表这篇论文。”审稿人给出高度评价,该研究对轴子—光子耦合常数的最终约束是迄今为止最严格的,比以前的界限高出1-2个数量级,这是对EHT数据的有力应用以解决当代粒子物理界感兴趣的问题。所采用的技术策略可以在未来EHT所观测的更高质量的M87数据,以及其他超大质量黑洞数据上。
#同花顺要闻# 【氢能源产业链详解】
氢能用于储能领域的优势体现在:氢和电能之间可实现高效率的相互转换;压缩的氢气有很高的能量密度;氢气具有成比例放大到电网规模应用的潜力,可将具有强烈波动特性的风能、太阳能转换为氢能;
氢能与锂电不同的是资源不会成为氢能发展的关键掣肘,而反观锂电池产业链,未来有可能因为锂资源出现较大缺口从而造成锂价快速上涨。
其缺点在于成本较高,未来如何实现氢储能成本下降是决定其能否能大范围推广的决定性因素。
氢能产业链包含上游制氢、中游储运氢以及下游用氢等众多环节
上游制氢
氢能源按生产来源划分,可以分为“灰氢”、“蓝氢”和“绿氢”三类。“灰氢”是指利用化石燃料制取氢气,成本较低但碳排放量大;“蓝氢”是指使用化石燃料制氢的同时,配合碳捕捉和碳封存技术,碳排放强度相对较低但捕集成本较高;“绿氢”是利用风电、水电、太阳能、核电等可再生能源电解制氢,制氢过程完全没有碳排放,但成本较高。
我国的氢源结构目前仍是以煤为主,来自煤制氢的氢气占比约 62%、天然气制氢占 19%,电解水制氢仅占 1%,工业副产占 18%。目前的氢能基本全部用于工业领域。
综合能源效率、污染物排放、碳排放、成本来看,目前工业副产氢是中短期最为理想的氢源,我国有大量工业副产氢资源,足以满足近期和中期氢气的增量需求。
长期来看,使用可再生能源风/光能电解水制氢将是大势所趋,电解水制氢具有绿色环保、生产灵活、纯度高以及副产高价值氧气等特点,这种方式的主要问题在于制取成本受电价的影响很大,电价占到总成本的 70%以上。
(深冷股份、美锦能源、佛然能源、建龙微纳、鸿达兴业、华昌化工、中泰股份、卫星石化、宝丰能源、东华能源、嘉化能源、金能科技、航锦科技、九丰能源、诚志股份、凯美特气、富淼科技)
中游储运
在氢能制取、氢能储运、氢能应用三大环节中,储运环节是高效利用氢能的关键,是影响氢能向大规模方向发展的重要因素。
从终端氢气价格组成来看,氢气储运成本占总成本的30%左右,经济、高效、安全的储运氢技术已成为当前制约氢能规模应用的主要瓶颈之一。
储氢技术主要包括物理&化学两大类,根据存储状态可细分为高压气态储氢、低温液态储氢、固态储氢(和有机液态储氢,其中高压气态储氢技术成熟度高、成本较低,是现阶段我国主要的储氢方式。
高压气氢是我国氢气目前主要的运输途径,这种方式灵活性高但载氢量小,适用于短距离&小体量输氢;液氢槽车运输效率高,约为气氢拖车运量的10倍,适合远距离&大批量运输,但氢气液化功耗与运输损耗较大,而且液化关键设备高度依赖进口,成本较高。
长期来看,管道运输是实现氢气大规模、长距离、低成本运输的重要方式,但输氢管道造价成本高,是主要制约因素。
受益氢燃料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车载储氢罐市场将快速打开,短期来看,政策驱动下氢燃料汽车进入导入期,我国车载储氢瓶市场有望实现快速增长,
连接储运和下游应用的是加氢站环节,加氢站的主要技术路线有站内制氢技术和外供氢技术。目前我国的加氢站基本都是高压气氢站,液氢储运加氢站主要分布在美国和日本,在国内,中科富海和美国空气产品公司合作的首座加氢站正在建设中,尚处于探索阶段。
(京城股份、雪人股份、深冷股份、美锦能源、厚普股份、冰轮环境、鸿达兴业、嘉化能源、华昌化工、春晖智控、东华能源、金通灵、卫星石化)
下游燃料电池
燃料电池是氢能下游最关键的应用,作为一种能量转化装置,等温的把储存在燃料和氧化剂中的化学能直接转化为电能,而使用这种电池的汽车称为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过程零排放、无污染,能量转换效率高。
相较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可解决两大痛点:①氢气热值高、能量密度大,燃料电池汽车续航能力可比肩甚至超越传统燃油车;②燃料电池汽车加注时间一般仅需15Min,可解决纯电动汽车充电时间长的短板。
目前我国燃料电池车市场定位与海外存在较大差异,仍以中长距离& 重载的商用车为主,与纯电动汽车在车型上形成互补效果。特别是2020年开始示范城市群政策开始重点推进燃料电池车在重卡车型上应用。
从成本端看,燃料电池系统是燃料电池车的价值量中心,在整车成本中的占比高达64%。从技术层面来看,国内燃料电池系统(亿华通、新源动力、重塑股份、清能股份、雄韬股份等)在额定功率、质量功率密度、低温启动能力等关键指标上已逐步接近国际领先水平。
整体来看,我国燃料电池系统已基本实现国产化。不过燃料电池系统竞争格局较差,行业集中度下降,而且头部企业洗牌较为严重,产品价格迅速下降。
而在燃料电池系统中,电堆为电化学反应发生场所,是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的功能核心和价值量中心,在燃料电池系统中的成本占比高达约65%。在技术水平上,国外电堆技术水平仍处于领先地位,但在持续高研发投入下,我国在70kW 以下电堆已可以基本实现国产化。
对于电堆核心部件,石墨双极板已基本实现国产供应,但高活性催化剂、质子交换膜、碳纸、低铂电极等部件涉及复杂的材料学机理,仍停留在实验室级别,尚不具备产业化批量生产的能力。
整体来看,空压机为燃料电池关键部件中国产化程度较高的环节,数据统计2020 年我国燃料电池空压机国产率达90% 以上,而且燃料电池空压机市场集中度较高,但多技术并进背景下,头部洗牌现象频发。
(美锦能源、恒泰艾普、德尔股份、腾龙股份、动力源、东方电气、雪人股份、贝斯特、亿华通、大洋电机、潍柴动力、冰轮环境、雄韬股份、全柴动力、宗申动力、汉缆股份、龙蟠科技、汉钟精机、鲍斯股份、首航高科、密封科技……)
目前国内的氢能尚处于产业发展早期,由于技术问题、成本问题、产业链不完善的问题,尚无法进行商业化运营。
政策端,在碳中和的大背景下,政府对于氢能的发展呈鼓励和支持方向,作为世界上最清洁的能源,也是最有可能100%的可再生能源,氢能在应用中能够成为锂电产业的有益补充。
从锂电动力汽车政策支持到进入百万量规模化的路径来看,氢能在国内的较为成熟的应用,或许还需要5-10年的时间。
氢能用于储能领域的优势体现在:氢和电能之间可实现高效率的相互转换;压缩的氢气有很高的能量密度;氢气具有成比例放大到电网规模应用的潜力,可将具有强烈波动特性的风能、太阳能转换为氢能;
氢能与锂电不同的是资源不会成为氢能发展的关键掣肘,而反观锂电池产业链,未来有可能因为锂资源出现较大缺口从而造成锂价快速上涨。
其缺点在于成本较高,未来如何实现氢储能成本下降是决定其能否能大范围推广的决定性因素。
氢能产业链包含上游制氢、中游储运氢以及下游用氢等众多环节
上游制氢
氢能源按生产来源划分,可以分为“灰氢”、“蓝氢”和“绿氢”三类。“灰氢”是指利用化石燃料制取氢气,成本较低但碳排放量大;“蓝氢”是指使用化石燃料制氢的同时,配合碳捕捉和碳封存技术,碳排放强度相对较低但捕集成本较高;“绿氢”是利用风电、水电、太阳能、核电等可再生能源电解制氢,制氢过程完全没有碳排放,但成本较高。
我国的氢源结构目前仍是以煤为主,来自煤制氢的氢气占比约 62%、天然气制氢占 19%,电解水制氢仅占 1%,工业副产占 18%。目前的氢能基本全部用于工业领域。
综合能源效率、污染物排放、碳排放、成本来看,目前工业副产氢是中短期最为理想的氢源,我国有大量工业副产氢资源,足以满足近期和中期氢气的增量需求。
长期来看,使用可再生能源风/光能电解水制氢将是大势所趋,电解水制氢具有绿色环保、生产灵活、纯度高以及副产高价值氧气等特点,这种方式的主要问题在于制取成本受电价的影响很大,电价占到总成本的 70%以上。
(深冷股份、美锦能源、佛然能源、建龙微纳、鸿达兴业、华昌化工、中泰股份、卫星石化、宝丰能源、东华能源、嘉化能源、金能科技、航锦科技、九丰能源、诚志股份、凯美特气、富淼科技)
中游储运
在氢能制取、氢能储运、氢能应用三大环节中,储运环节是高效利用氢能的关键,是影响氢能向大规模方向发展的重要因素。
从终端氢气价格组成来看,氢气储运成本占总成本的30%左右,经济、高效、安全的储运氢技术已成为当前制约氢能规模应用的主要瓶颈之一。
储氢技术主要包括物理&化学两大类,根据存储状态可细分为高压气态储氢、低温液态储氢、固态储氢(和有机液态储氢,其中高压气态储氢技术成熟度高、成本较低,是现阶段我国主要的储氢方式。
高压气氢是我国氢气目前主要的运输途径,这种方式灵活性高但载氢量小,适用于短距离&小体量输氢;液氢槽车运输效率高,约为气氢拖车运量的10倍,适合远距离&大批量运输,但氢气液化功耗与运输损耗较大,而且液化关键设备高度依赖进口,成本较高。
长期来看,管道运输是实现氢气大规模、长距离、低成本运输的重要方式,但输氢管道造价成本高,是主要制约因素。
受益氢燃料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车载储氢罐市场将快速打开,短期来看,政策驱动下氢燃料汽车进入导入期,我国车载储氢瓶市场有望实现快速增长,
连接储运和下游应用的是加氢站环节,加氢站的主要技术路线有站内制氢技术和外供氢技术。目前我国的加氢站基本都是高压气氢站,液氢储运加氢站主要分布在美国和日本,在国内,中科富海和美国空气产品公司合作的首座加氢站正在建设中,尚处于探索阶段。
(京城股份、雪人股份、深冷股份、美锦能源、厚普股份、冰轮环境、鸿达兴业、嘉化能源、华昌化工、春晖智控、东华能源、金通灵、卫星石化)
下游燃料电池
燃料电池是氢能下游最关键的应用,作为一种能量转化装置,等温的把储存在燃料和氧化剂中的化学能直接转化为电能,而使用这种电池的汽车称为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过程零排放、无污染,能量转换效率高。
相较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可解决两大痛点:①氢气热值高、能量密度大,燃料电池汽车续航能力可比肩甚至超越传统燃油车;②燃料电池汽车加注时间一般仅需15Min,可解决纯电动汽车充电时间长的短板。
目前我国燃料电池车市场定位与海外存在较大差异,仍以中长距离& 重载的商用车为主,与纯电动汽车在车型上形成互补效果。特别是2020年开始示范城市群政策开始重点推进燃料电池车在重卡车型上应用。
从成本端看,燃料电池系统是燃料电池车的价值量中心,在整车成本中的占比高达64%。从技术层面来看,国内燃料电池系统(亿华通、新源动力、重塑股份、清能股份、雄韬股份等)在额定功率、质量功率密度、低温启动能力等关键指标上已逐步接近国际领先水平。
整体来看,我国燃料电池系统已基本实现国产化。不过燃料电池系统竞争格局较差,行业集中度下降,而且头部企业洗牌较为严重,产品价格迅速下降。
而在燃料电池系统中,电堆为电化学反应发生场所,是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的功能核心和价值量中心,在燃料电池系统中的成本占比高达约65%。在技术水平上,国外电堆技术水平仍处于领先地位,但在持续高研发投入下,我国在70kW 以下电堆已可以基本实现国产化。
对于电堆核心部件,石墨双极板已基本实现国产供应,但高活性催化剂、质子交换膜、碳纸、低铂电极等部件涉及复杂的材料学机理,仍停留在实验室级别,尚不具备产业化批量生产的能力。
整体来看,空压机为燃料电池关键部件中国产化程度较高的环节,数据统计2020 年我国燃料电池空压机国产率达90% 以上,而且燃料电池空压机市场集中度较高,但多技术并进背景下,头部洗牌现象频发。
(美锦能源、恒泰艾普、德尔股份、腾龙股份、动力源、东方电气、雪人股份、贝斯特、亿华通、大洋电机、潍柴动力、冰轮环境、雄韬股份、全柴动力、宗申动力、汉缆股份、龙蟠科技、汉钟精机、鲍斯股份、首航高科、密封科技……)
目前国内的氢能尚处于产业发展早期,由于技术问题、成本问题、产业链不完善的问题,尚无法进行商业化运营。
政策端,在碳中和的大背景下,政府对于氢能的发展呈鼓励和支持方向,作为世界上最清洁的能源,也是最有可能100%的可再生能源,氢能在应用中能够成为锂电产业的有益补充。
从锂电动力汽车政策支持到进入百万量规模化的路径来看,氢能在国内的较为成熟的应用,或许还需要5-10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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