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故事:《拾金不昧的姑娘》
古代,有个男子娶了个媳妇,洞房花烛夜,媳妇却不肯相就,惹得男子很是着急。女子见他着急,便叹了口气,道:“唉,我不是你的新娘,难以相从啊。”男子听此甚是疑惑,便追问是怎么回事。没想到,得知真相后,男子竟做了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结局令人慨叹。
这是怎么回事呢?事情得从头说起。
话说,这新娘名叫李冬梅,自幼长在贫困之家。6岁的时候,父亲去世,只留下母亲李氏与她相依为命,艰难度日。
这天早上,李氏带着冬梅去挖野菜。路上,经过一棵大树的时候,冬梅突然发现树底下有个包裹,便喊母亲停下来看看。
李氏拿起包裹,沉甸甸的,摸了摸,感觉是银子。见四下无人,她便对女儿道:“这估计是别人丢的银子,我们弄点树叶给遮上,别让人瞧见捡走了。”
李冬梅也正有此意,便与母亲一同把包裹藏在树叶里。随后,二人就在树下等着,看看有没有人过来寻找。
刚等了一会儿,果然有只马车到这里停下。车上下来一对年轻的夫妇,相貌不凡,身着白衣,倒像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子弟。
年轻夫妇俩见了李冬梅母女,便问道:“请问婶子,有没有在这儿瞧见一个包裹。”
李氏听此,便道:“适才瞧见一个,你说说里面是何东西?”
对方答道:“哦,里头装的是银子。”
李氏点了点头,和女儿把刚刚藏起来的包裹拿出来,递给了夫妻俩,道:“适才我和女儿发现这包裹,怕被人捡走,也就藏了起来,在这儿等失主呢。”
夫妻俩很是感激,鞠了鞠躬,道:“多谢婶子,本来这银子得分你一半,可这是我二人要到京城寻医,救我父亲的银子,他日定当谢过。”
李氏听此,摆了摆手道:“这本就是你二人的,不义之财莫取一分,你二人赶紧赶路去吧,别耽搁了。”
年轻夫妇俩拱手谢过,临走前,男子摘下随身携带的玉佩,递给了李氏,道:“不知婶子和女儿叫什么名字,他日若是有需要,可到姑苏南山寺旁的马家找我。”
李氏接过玉佩,道:“那就谢过马公子啦,我夫家姓李,女儿名叫李东梅。”年前夫妇俩听此,点了点头,道谢后就上了马车,飞奔而去。
李氏则带着女儿,按原先计划好的,去摘野菜充饥。
10几年后,李氏辛辛苦苦,已经把女儿拉扯大,母女俩依旧相依为命。
可俗话说得好,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年发了大水,许多庄稼地都没了。当地闹了饥荒,李氏母女俩难以度日。
这时候,李氏想起了十多年前,马家夫妻给的玉佩,便交给了女儿,道:“冬梅,剩下的粮食,难以供我娘俩度日,你拿着这个玉佩,到姑苏南山寺旁的马家,看看他们能不能给条活路。”
李冬梅已经长大了,知道家里的不容易,便抹了抹泪,告别母亲,自己一个人,带着一个破碗,一边乞讨一边上路了。
一连走了半个多月,李冬梅在风吹日晒之下,终于赶到了姑苏城。正要去向路人询问马家的消息,她终于支撑不住,倒在了一户人家门外。
醒来的时候,李冬梅仿佛是在梦中一样,自己身上,居然穿着一套新娘的红衣装,睡在一个温暖的大床上。
正当她迷迷糊糊的时候,一个中年女子走来,温声说道:“姑娘,你醒了。你昨儿个倒在我们家门口,被我们救进来了,好些了么?”
李冬梅踌躇一会儿,想起了自己倒在一户人家门口的事,便向女子道谢。
女子拉着她的手,道:“醒过来就好啦,老身有一事相求,不知姑娘是否愿意呢?”
李冬梅点了点头,道:“恩人但说无妨。”
女子道:“哎,我家女儿本是许配给马公子的,奈何她跟另一个公子好上了,不愿嫁过去。老身见姑娘年轻貌美,可替我女儿出嫁,我认你为干女儿,给你嫁妆,可否?”
李冬梅还没缓过来,听了这话,隔了一会儿才点了点头,回应道:“恩人的事,就是小女子的事,不敢推辞,就依此而行吧。”
中年女子甚是高兴,拉着她的手又说了好一会儿的话。
而李冬梅心里则暗道:“既然她对我有恩,且是个大户人家,必能帮我母亲,我就依此而行,倒也不是不可以。”
当日,迎亲队伍就把李冬梅接了过去,李冬梅则迷迷糊糊地拜了堂,成了亲。
是夜,新郎笑嘻嘻地掀开马冬梅的红盖头,随后便要她褪去衣裳。马冬梅第一次见这种场面,畏畏缩缩,又有些娇羞。
新郎见她不愿意,便有些着急。
李冬梅这才开口道:“夫君,其实我不是你的新娘。”
新郎听此吓了一跳,问是怎么回事。李冬梅觉得瞒着他也不好,就一五一十地讲了,自己从何而来,为何到此的事。
新郎是个正人君子,听了李冬梅的话,便拉着她去跟父亲说了此事。李冬梅跪拜公婆,请求原谅。这一跪,身上的玉佩恰好掉了下来。
公婆二人见玉佩眼熟,便拿起来看看,发现是多年以前,自己送给一对母女的玉佩。于是便问李冬梅叫什么名字。
李冬梅说了自己和母亲的名儿,公婆二人听此笑道:“那你找的就是我们家啊,真是天意,恰好就做我家的媳妇了。”
第二天,李冬梅就和丈夫去接了母亲过来,此后一家人过得甚是幸福。
故事名为《拾金不昧的新娘》,改编自《民间故事》。
古代,有个男子娶了个媳妇,洞房花烛夜,媳妇却不肯相就,惹得男子很是着急。女子见他着急,便叹了口气,道:“唉,我不是你的新娘,难以相从啊。”男子听此甚是疑惑,便追问是怎么回事。没想到,得知真相后,男子竟做了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结局令人慨叹。
这是怎么回事呢?事情得从头说起。
话说,这新娘名叫李冬梅,自幼长在贫困之家。6岁的时候,父亲去世,只留下母亲李氏与她相依为命,艰难度日。
这天早上,李氏带着冬梅去挖野菜。路上,经过一棵大树的时候,冬梅突然发现树底下有个包裹,便喊母亲停下来看看。
李氏拿起包裹,沉甸甸的,摸了摸,感觉是银子。见四下无人,她便对女儿道:“这估计是别人丢的银子,我们弄点树叶给遮上,别让人瞧见捡走了。”
李冬梅也正有此意,便与母亲一同把包裹藏在树叶里。随后,二人就在树下等着,看看有没有人过来寻找。
刚等了一会儿,果然有只马车到这里停下。车上下来一对年轻的夫妇,相貌不凡,身着白衣,倒像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子弟。
年轻夫妇俩见了李冬梅母女,便问道:“请问婶子,有没有在这儿瞧见一个包裹。”
李氏听此,便道:“适才瞧见一个,你说说里面是何东西?”
对方答道:“哦,里头装的是银子。”
李氏点了点头,和女儿把刚刚藏起来的包裹拿出来,递给了夫妻俩,道:“适才我和女儿发现这包裹,怕被人捡走,也就藏了起来,在这儿等失主呢。”
夫妻俩很是感激,鞠了鞠躬,道:“多谢婶子,本来这银子得分你一半,可这是我二人要到京城寻医,救我父亲的银子,他日定当谢过。”
李氏听此,摆了摆手道:“这本就是你二人的,不义之财莫取一分,你二人赶紧赶路去吧,别耽搁了。”
年轻夫妇俩拱手谢过,临走前,男子摘下随身携带的玉佩,递给了李氏,道:“不知婶子和女儿叫什么名字,他日若是有需要,可到姑苏南山寺旁的马家找我。”
李氏接过玉佩,道:“那就谢过马公子啦,我夫家姓李,女儿名叫李东梅。”年前夫妇俩听此,点了点头,道谢后就上了马车,飞奔而去。
李氏则带着女儿,按原先计划好的,去摘野菜充饥。
10几年后,李氏辛辛苦苦,已经把女儿拉扯大,母女俩依旧相依为命。
可俗话说得好,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年发了大水,许多庄稼地都没了。当地闹了饥荒,李氏母女俩难以度日。
这时候,李氏想起了十多年前,马家夫妻给的玉佩,便交给了女儿,道:“冬梅,剩下的粮食,难以供我娘俩度日,你拿着这个玉佩,到姑苏南山寺旁的马家,看看他们能不能给条活路。”
李冬梅已经长大了,知道家里的不容易,便抹了抹泪,告别母亲,自己一个人,带着一个破碗,一边乞讨一边上路了。
一连走了半个多月,李冬梅在风吹日晒之下,终于赶到了姑苏城。正要去向路人询问马家的消息,她终于支撑不住,倒在了一户人家门外。
醒来的时候,李冬梅仿佛是在梦中一样,自己身上,居然穿着一套新娘的红衣装,睡在一个温暖的大床上。
正当她迷迷糊糊的时候,一个中年女子走来,温声说道:“姑娘,你醒了。你昨儿个倒在我们家门口,被我们救进来了,好些了么?”
李冬梅踌躇一会儿,想起了自己倒在一户人家门口的事,便向女子道谢。
女子拉着她的手,道:“醒过来就好啦,老身有一事相求,不知姑娘是否愿意呢?”
李冬梅点了点头,道:“恩人但说无妨。”
女子道:“哎,我家女儿本是许配给马公子的,奈何她跟另一个公子好上了,不愿嫁过去。老身见姑娘年轻貌美,可替我女儿出嫁,我认你为干女儿,给你嫁妆,可否?”
李冬梅还没缓过来,听了这话,隔了一会儿才点了点头,回应道:“恩人的事,就是小女子的事,不敢推辞,就依此而行吧。”
中年女子甚是高兴,拉着她的手又说了好一会儿的话。
而李冬梅心里则暗道:“既然她对我有恩,且是个大户人家,必能帮我母亲,我就依此而行,倒也不是不可以。”
当日,迎亲队伍就把李冬梅接了过去,李冬梅则迷迷糊糊地拜了堂,成了亲。
是夜,新郎笑嘻嘻地掀开马冬梅的红盖头,随后便要她褪去衣裳。马冬梅第一次见这种场面,畏畏缩缩,又有些娇羞。
新郎见她不愿意,便有些着急。
李冬梅这才开口道:“夫君,其实我不是你的新娘。”
新郎听此吓了一跳,问是怎么回事。李冬梅觉得瞒着他也不好,就一五一十地讲了,自己从何而来,为何到此的事。
新郎是个正人君子,听了李冬梅的话,便拉着她去跟父亲说了此事。李冬梅跪拜公婆,请求原谅。这一跪,身上的玉佩恰好掉了下来。
公婆二人见玉佩眼熟,便拿起来看看,发现是多年以前,自己送给一对母女的玉佩。于是便问李冬梅叫什么名字。
李冬梅说了自己和母亲的名儿,公婆二人听此笑道:“那你找的就是我们家啊,真是天意,恰好就做我家的媳妇了。”
第二天,李冬梅就和丈夫去接了母亲过来,此后一家人过得甚是幸福。
故事名为《拾金不昧的新娘》,改编自《民间故事》。
孩子逛超市时吵着口渴了,母亲就从货架上拿了一瓶饮料给孩子先喝了。孩子喝完以后,母亲拿着空瓶去买单,老板却认为母亲的行为是盗窃,要求母亲偷一赔十!老板说:在没有付钱的情况下,饮料还属于超市,不问自取就是偷!
张女士带孩子逛超市,她觉得自己只要不逃单,拿空瓶子去买单其实性质是一样的,超市并没有什么损失。可是,这次她遇到的老板却让她傻眼了!(来源:观察者网)
老板说,你来我超市买东西,只要还没付钱,那饮料的所有权就是我的,那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喝了,是不是就等于偷吃了我的东西?我们超市有规矩,偷一赔十,你按10倍赔偿才能走!
张女士说,我今天如果偷喝不买单被你抓住,我肯定赔。但是我孩子吵着口渴,我才提前给他喝了,事后也主动买单了,怎么能冤枉我偷呢?哪怕去饭店吃饭,也是先吃饭后买单的,难道去饭店先吃就是偷了?你不能不讲道理?
老板说,你去饭店吃饭,那是人家把菜端上来给你的,视为人家同意了。但你没问过我,不问自取就是偷!如果每个顾客都来我超市大吃特吃,然后再买单,我到时候账都算不清楚了!
1、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先喝饮料后付钱,到底算不算盗窃呢?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 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需要构成“四要件说”,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从主观上来看,张女士主动拿着空瓶子去买单,没有把饮料瓶子给藏起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从客观上来看,张女士在收银台和老板发生争论,她是主动要买单,没有离开超市,属于超市老板的可控范围内,张女士也没有实施使老板失去对饮料控制的行为,故张女士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2、那么,从民事的角度看,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张女士去超市买东西,实际上与超市形成了买卖合同的关系!超市将饮料摆放在货架上,并且明码标价,视为向顾客发出要约,张女士从货架上把饮料拿下来,视为承诺,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
但是,超市没有提前告知顾客怎么履约,何时履约。简单点说,超市没有提前告知张女士要先买单才能吃,张女士只要结账即可,并不违法!
而且,张女士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有支付合同款项的意愿,所以张女士不存在违约或者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
3、那么,超市老板有权利要求张女士偷一赔十吗?这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偷一赔十”,可以认定为是霸 王条款!超市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罚款权,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张女士按照10倍赔。如果真的有人偷了超市的东西,那也只需要把东西退回,或者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能向顾客加倍索取!而怎么处理小偷,那是警方的事情了。
另外,张女士要付钱,老板却说不付10倍的钱就不让走,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且,老板咬定张女士是盗窃,也可以视为对张女士的威胁,对其产生精神强制,进而向其索取“赔偿”,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
不过,一瓶饮料也就几块钱,达不到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其实,是否构成盗窃,就看有没有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张女士拿着饮料瓶主动去柜台结账,这是公平交易,没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喝完饮料,没有把瓶子藏起来,也没有偷偷离开,而是在布满监控的超 市里,拿着空瓶去买单,这又何来的秘密窃取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支持老板还是张女士呢?说说你的看法吧?
张女士带孩子逛超市,她觉得自己只要不逃单,拿空瓶子去买单其实性质是一样的,超市并没有什么损失。可是,这次她遇到的老板却让她傻眼了!(来源:观察者网)
老板说,你来我超市买东西,只要还没付钱,那饮料的所有权就是我的,那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喝了,是不是就等于偷吃了我的东西?我们超市有规矩,偷一赔十,你按10倍赔偿才能走!
张女士说,我今天如果偷喝不买单被你抓住,我肯定赔。但是我孩子吵着口渴,我才提前给他喝了,事后也主动买单了,怎么能冤枉我偷呢?哪怕去饭店吃饭,也是先吃饭后买单的,难道去饭店先吃就是偷了?你不能不讲道理?
老板说,你去饭店吃饭,那是人家把菜端上来给你的,视为人家同意了。但你没问过我,不问自取就是偷!如果每个顾客都来我超市大吃特吃,然后再买单,我到时候账都算不清楚了!
1、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先喝饮料后付钱,到底算不算盗窃呢?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 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需要构成“四要件说”,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从主观上来看,张女士主动拿着空瓶子去买单,没有把饮料瓶子给藏起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从客观上来看,张女士在收银台和老板发生争论,她是主动要买单,没有离开超市,属于超市老板的可控范围内,张女士也没有实施使老板失去对饮料控制的行为,故张女士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2、那么,从民事的角度看,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张女士去超市买东西,实际上与超市形成了买卖合同的关系!超市将饮料摆放在货架上,并且明码标价,视为向顾客发出要约,张女士从货架上把饮料拿下来,视为承诺,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
但是,超市没有提前告知顾客怎么履约,何时履约。简单点说,超市没有提前告知张女士要先买单才能吃,张女士只要结账即可,并不违法!
而且,张女士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有支付合同款项的意愿,所以张女士不存在违约或者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
3、那么,超市老板有权利要求张女士偷一赔十吗?这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偷一赔十”,可以认定为是霸 王条款!超市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罚款权,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张女士按照10倍赔。如果真的有人偷了超市的东西,那也只需要把东西退回,或者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能向顾客加倍索取!而怎么处理小偷,那是警方的事情了。
另外,张女士要付钱,老板却说不付10倍的钱就不让走,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且,老板咬定张女士是盗窃,也可以视为对张女士的威胁,对其产生精神强制,进而向其索取“赔偿”,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
不过,一瓶饮料也就几块钱,达不到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其实,是否构成盗窃,就看有没有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张女士拿着饮料瓶主动去柜台结账,这是公平交易,没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喝完饮料,没有把瓶子藏起来,也没有偷偷离开,而是在布满监控的超 市里,拿着空瓶去买单,这又何来的秘密窃取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支持老板还是张女士呢?说说你的看法吧?
看了首页推荐的电影。刚开始感觉非常无厘头,满脑子,你们这样喝酒??学长也傻傻的,好像做什么都没办法成功的样子。末尾对于自己和恋爱的怀疑台词写的很好。
“那你说说你对人家了解什么”“除了把人家后脑勺盯出一个坑来,你什么都不知道吧”
心里活动一长串,甚至护城河刚填好又要挖开,用一句很俗气的话说就是“恋爱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你的到来让我溃不成军”,反映在现实不过是女主推门而入,最终也轮到女主说出“碰巧路过”。
“你也在这里啊”
“我正好碰巧路过”
“为什么她总能成为主角”
“区区约定只能排到第五”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我正好碰巧路过”
《春宵苦短,前进吧少女!》一部很适合跟对象缩在被子里看的电影
“那你说说你对人家了解什么”“除了把人家后脑勺盯出一个坑来,你什么都不知道吧”
心里活动一长串,甚至护城河刚填好又要挖开,用一句很俗气的话说就是“恋爱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你的到来让我溃不成军”,反映在现实不过是女主推门而入,最终也轮到女主说出“碰巧路过”。
“你也在这里啊”
“我正好碰巧路过”
“为什么她总能成为主角”
“区区约定只能排到第五”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我正好碰巧路过”
《春宵苦短,前进吧少女!》一部很适合跟对象缩在被子里看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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