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早知道|以不合格轮胎冒充合格轮胎,这家轮胎企业被处罚;充电功率360kW,壳牌与ABB发布充电桩
新闻早知道热点
1、以不合格轮胎冒充合格轮胎,这家轮胎企业被处罚
2、福特在美国召回3.9万辆SUV和464辆Mustang Mach-E
3、米其林拉开6月轮胎涨价大潮,最高涨8%
4、湖南省常德市临澧排查汽修店110家
5、充电功率360kW,壳牌与ABB发布充电桩
6、宁德时代获得欧洲经济委员会新法规下全球首张准入证
7、万安科技参股成立汽车零部件公司,注册资本2650万元
8、烧光100亿?新能源车企绿驰汽车彻底凉了
【以不合格轮胎冒充合格轮胎,这家轮胎企业被处罚】
近日,山东莱芜市市监处罚〔2022〕76号显示,山东慧通轮胎有限公司存在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据有关规定,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700元。
另据案号(2022)鲁0116执910号,山东慧通轮胎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3374元,执行法院为济南市莱城区人民法院,立案日期是2022年4月2日。
山东慧通轮胎是以一家生产轮胎为主的大型企业,主要生产各类实心轮胎、载重汽车轮胎、工业轮胎、工程轮胎、农业轮胎、特种专用轮胎六大系列800多个规格型号,年生产能力达到200万标准套,曾入选全球轮胎企业75强。
【福特在美国召回3.9万辆SUV和464辆Mustang Mach-E】
据外媒报道,5月19日,福特汽车表示,在接到16起火灾事故报告后,该公司将召回3.9万辆SUV,并建议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室外,远离建筑物,直到车辆修复完成。此次召回包括2021款福特Expedition和林肯Navigator。目前,福特表示,仍在制定补救方法和措施,并正在努力查明起火原因。
【米其林拉开6月轮胎涨价大潮,最高涨8%】
近日,米其林发布涨价通知单,宣布自6月1日起,对米其林品牌公路运输卡客车轮胎及轻卡轮胎进行价格调整,每条轮胎涨价6%-8%。以米其林商用车胎一条1500-2000元算,米其林这波涨价可以说一条胎涨了100-200元。
不只米其林,元丰轮胎、皓宇橡胶、银宝、奥莱斯、跃龙、福麦斯、新鸿源等多家轮胎企业均发布了涨价通知。进入5月份后,已有近30家轮胎企业发布了涨价通知单。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排查汽修店110家】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联合县交通局,对县城区、合口镇、新安镇共110家汽车维修行业开展危废管理拉网式大排查。此次专项检查发现,110家汽修行业普遍存在产生的废机油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不规范、未设置警示标识、未签订危废转移合同等问题。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目的是为了摸清县域内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汽车服务行业底数,完善危险废物各项管理制度,震慑和严厉打击私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保障辖区危险废物环境安全。
【充电功率360kW,壳牌与ABB发布充电桩】
日前,ABB电动交通和壳牌宣布计划在德国推出首个由Terra 360这一全球最快充电桩加持的全国性充电网络布局。
未来12个月内,ABB电动交通与壳牌将在德国安装200余台Terra 360充电桩。同日,ABB电动交通也在中国发布新款ABB TERRA CA二代智能直流充电桩,进一步加速推广其充电桩业务。
【宁德时代获得欧洲经济委员会新法规下全球首张准入证】
宁德时代获得德国交通部颁发的全球首张欧洲经济委员会R100.03动力电池系统证书。率先获得证书代表了欧洲经济委员会对宁德时代品质为先的安全理念以及电池系统能力的高度认可。
【万安科技参股成立汽车零部件公司,注册资本2650万元】
5月20日,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新增一则对外投资,投资企业为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投资比例为80%。
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国华,注册资本为265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等。该公司由万安科技持股80%,杭州睿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
【烧光100亿?新能源车企绿驰汽车彻底凉了】
5月17日,绿驰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原因是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事实上,早在2020年,绿驰汽车就被曝拖欠员工薪水,公司已基本处于“瘫痪状态”。
绿驰汽车曾表示,经过首轮、B轮、C轮总计约100亿元的融资之后,将会于2021-2022年完成上市。然而事与愿违,2020年,绿驰汽车就因资金链等问题被曝出公司已基本处于“瘫痪状态”,员工薪水被拖欠,此前承诺的首款量产车也迟迟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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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不合格轮胎冒充合格轮胎,这家轮胎企业被处罚
2、福特在美国召回3.9万辆SUV和464辆Mustang Mach-E
3、米其林拉开6月轮胎涨价大潮,最高涨8%
4、湖南省常德市临澧排查汽修店110家
5、充电功率360kW,壳牌与ABB发布充电桩
6、宁德时代获得欧洲经济委员会新法规下全球首张准入证
7、万安科技参股成立汽车零部件公司,注册资本2650万元
8、烧光100亿?新能源车企绿驰汽车彻底凉了
【以不合格轮胎冒充合格轮胎,这家轮胎企业被处罚】
近日,山东莱芜市市监处罚〔2022〕76号显示,山东慧通轮胎有限公司存在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据有关规定,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700元。
另据案号(2022)鲁0116执910号,山东慧通轮胎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3374元,执行法院为济南市莱城区人民法院,立案日期是2022年4月2日。
山东慧通轮胎是以一家生产轮胎为主的大型企业,主要生产各类实心轮胎、载重汽车轮胎、工业轮胎、工程轮胎、农业轮胎、特种专用轮胎六大系列800多个规格型号,年生产能力达到200万标准套,曾入选全球轮胎企业75强。
【福特在美国召回3.9万辆SUV和464辆Mustang Mach-E】
据外媒报道,5月19日,福特汽车表示,在接到16起火灾事故报告后,该公司将召回3.9万辆SUV,并建议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室外,远离建筑物,直到车辆修复完成。此次召回包括2021款福特Expedition和林肯Navigator。目前,福特表示,仍在制定补救方法和措施,并正在努力查明起火原因。
【米其林拉开6月轮胎涨价大潮,最高涨8%】
近日,米其林发布涨价通知单,宣布自6月1日起,对米其林品牌公路运输卡客车轮胎及轻卡轮胎进行价格调整,每条轮胎涨价6%-8%。以米其林商用车胎一条1500-2000元算,米其林这波涨价可以说一条胎涨了100-200元。
不只米其林,元丰轮胎、皓宇橡胶、银宝、奥莱斯、跃龙、福麦斯、新鸿源等多家轮胎企业均发布了涨价通知。进入5月份后,已有近30家轮胎企业发布了涨价通知单。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排查汽修店110家】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联合县交通局,对县城区、合口镇、新安镇共110家汽车维修行业开展危废管理拉网式大排查。此次专项检查发现,110家汽修行业普遍存在产生的废机油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不规范、未设置警示标识、未签订危废转移合同等问题。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目的是为了摸清县域内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汽车服务行业底数,完善危险废物各项管理制度,震慑和严厉打击私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保障辖区危险废物环境安全。
【充电功率360kW,壳牌与ABB发布充电桩】
日前,ABB电动交通和壳牌宣布计划在德国推出首个由Terra 360这一全球最快充电桩加持的全国性充电网络布局。
未来12个月内,ABB电动交通与壳牌将在德国安装200余台Terra 360充电桩。同日,ABB电动交通也在中国发布新款ABB TERRA CA二代智能直流充电桩,进一步加速推广其充电桩业务。
【宁德时代获得欧洲经济委员会新法规下全球首张准入证】
宁德时代获得德国交通部颁发的全球首张欧洲经济委员会R100.03动力电池系统证书。率先获得证书代表了欧洲经济委员会对宁德时代品质为先的安全理念以及电池系统能力的高度认可。
【万安科技参股成立汽车零部件公司,注册资本2650万元】
5月20日,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新增一则对外投资,投资企业为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投资比例为80%。
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国华,注册资本为265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等。该公司由万安科技持股80%,杭州睿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
【烧光100亿?新能源车企绿驰汽车彻底凉了】
5月17日,绿驰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原因是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事实上,早在2020年,绿驰汽车就被曝拖欠员工薪水,公司已基本处于“瘫痪状态”。
绿驰汽车曾表示,经过首轮、B轮、C轮总计约100亿元的融资之后,将会于2021-2022年完成上市。然而事与愿违,2020年,绿驰汽车就因资金链等问题被曝出公司已基本处于“瘫痪状态”,员工薪水被拖欠,此前承诺的首款量产车也迟迟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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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4月30日,在摩纳哥举行的摩纳哥 E-Prix上,夏琳王妃阔别六个月后第一次回到公众视野,与 68 岁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和他们 7 岁的双胞胎雅克王子和加布里埃拉公主一起观看比赛。夏琳王妃 2021 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南非度过,进行治疗,小报媒体猜测夏琳王妃是酒精成瘾和镇静剂依赖症,所以亲王不得不将她送去秘密治疗机构戒瘾。
北交所、科创板、创业板&香港上市条件梳理
一、北交所IPO
9月5日,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和会员管理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起草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业务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三)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 5000 万元;
(四)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
(五)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六)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10%;
(七)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八)本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 8%;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鉴于北交所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创新层挂牌条件为:
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或者申请挂牌公司同时进入创新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6000万元,且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3、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或者集合竞价交易日的平均市值不低于6亿元,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或者在挂牌时即采取做市交易方式,完成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股票后,公司股票市值不低于6亿元,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且做市商做市库存股均通过本次定向发行取得;
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挂牌以来完成过定向发行股票(含优先股),且发行融资金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完成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股票,且融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2、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基础层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合格投资者人数不少于50人;
3、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为负值;
4、公司治理健全,制定并披露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设立董事会秘书;
5、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科创板
除下述两种规定的情形外,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4、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5、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前款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股票或者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其表决权安排等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规定;发行人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三、创业板
除下述两种规定的情形外,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本章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符合《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创业板上市。
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前款所称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指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的,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10%以上;
2、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5亿元的,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以上;
3、受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处于下行周期的,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平均增长水平。
处于研发阶段的红筹企业和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重要意义的红筹企业,不适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规定。
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股票或者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其表决权安排等应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规定;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四、香港上市主板
1、盈利测试
(a)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而在该段期间,新申请人最近一年的股东应佔盈利不得低于2,000万港元,及其前两年累计的股东应佔盈利亦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上述盈利应扣除日常业务以外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或亏损;
(b)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及
(c)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2、市值╱收益╱现金流量测试
(a)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
(b)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
(c)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d)上市时市值至少为20亿港元;
(e)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益至少为5亿港元;及
(f)新申请人或其集团的拟上市的业务于前3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为 1亿港元。
3、市值╱收益测试
(a)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
(b)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
(c)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d)上市时市值至少为40亿港元;
(e)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益至少为5亿港元。
新的盈利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因此任何上市申请人于2022年1月1日或之后提交主板上市申请,包括之前提交申请的续期或GEM的转版申请,均需符合新的盈利规定。若个别上市申请人未能符合新的盈利分布,联交所会按个别申请人情况授予宽限并作出合适安排。
五、香港上市创业板
1、财务指标(无明确盈利要求)
(a)申请上市的新申请人或其集团此等在刊发上市文件前两个财政年度从经营业务所得的淨现金流入总额必须最少达3,000万港元;
(b)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1.5亿港元;
(c)基于本交易所信纳的理由,有可能接纳准新申请人不足两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期,亦有可能豁免遵守或更改,即使本交易所接纳不足两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申请人仍须在该较短的营业纪录期内符合3,000万港元的现金流量规定。
2、其他指标
(a)申请人在刊发上市文件前的完整财政年度及至上市日期为止的整段期间,其拥有权及控制权以及必须维持不变;及
(b)申请人在刊发上市文件前两个完整财政年度及至上市日期为止的整段期间,其管理层必须大致维持不变;
(d)新申请人会计师报告须涵盖的期间为紧接上市文件刊发前两个财政年度;
(e)新申请人,其申报会计师最近期申报的财政期间,不得早于上市文件刊发日期前六个月结束;
(f)上市时,公众持股量不低于市值港币4,500万元,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至少25%;
(g)至少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所委任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至少占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https://t.cn/RL8pcv4
一、北交所IPO
9月5日,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和会员管理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起草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业务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三)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 5000 万元;
(四)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
(五)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六)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10%;
(七)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八)本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 8%;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鉴于北交所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创新层挂牌条件为:
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或者申请挂牌公司同时进入创新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6000万元,且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3、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或者集合竞价交易日的平均市值不低于6亿元,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或者在挂牌时即采取做市交易方式,完成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股票后,公司股票市值不低于6亿元,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且做市商做市库存股均通过本次定向发行取得;
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挂牌以来完成过定向发行股票(含优先股),且发行融资金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完成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股票,且融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2、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基础层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合格投资者人数不少于50人;
3、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为负值;
4、公司治理健全,制定并披露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设立董事会秘书;
5、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科创板
除下述两种规定的情形外,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4、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5、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前款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股票或者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其表决权安排等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规定;发行人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三、创业板
除下述两种规定的情形外,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本章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符合《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创业板上市。
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前款所称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指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的,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10%以上;
2、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5亿元的,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以上;
3、受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处于下行周期的,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平均增长水平。
处于研发阶段的红筹企业和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重要意义的红筹企业,不适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规定。
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股票或者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其表决权安排等应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规定;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四、香港上市主板
1、盈利测试
(a)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而在该段期间,新申请人最近一年的股东应佔盈利不得低于2,000万港元,及其前两年累计的股东应佔盈利亦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上述盈利应扣除日常业务以外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或亏损;
(b)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及
(c)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2、市值╱收益╱现金流量测试
(a)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
(b)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
(c)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d)上市时市值至少为20亿港元;
(e)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益至少为5亿港元;及
(f)新申请人或其集团的拟上市的业务于前3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为 1亿港元。
3、市值╱收益测试
(a)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
(b)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
(c)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d)上市时市值至少为40亿港元;
(e)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益至少为5亿港元。
新的盈利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因此任何上市申请人于2022年1月1日或之后提交主板上市申请,包括之前提交申请的续期或GEM的转版申请,均需符合新的盈利规定。若个别上市申请人未能符合新的盈利分布,联交所会按个别申请人情况授予宽限并作出合适安排。
五、香港上市创业板
1、财务指标(无明确盈利要求)
(a)申请上市的新申请人或其集团此等在刊发上市文件前两个财政年度从经营业务所得的淨现金流入总额必须最少达3,000万港元;
(b)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1.5亿港元;
(c)基于本交易所信纳的理由,有可能接纳准新申请人不足两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期,亦有可能豁免遵守或更改,即使本交易所接纳不足两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申请人仍须在该较短的营业纪录期内符合3,000万港元的现金流量规定。
2、其他指标
(a)申请人在刊发上市文件前的完整财政年度及至上市日期为止的整段期间,其拥有权及控制权以及必须维持不变;及
(b)申请人在刊发上市文件前两个完整财政年度及至上市日期为止的整段期间,其管理层必须大致维持不变;
(d)新申请人会计师报告须涵盖的期间为紧接上市文件刊发前两个财政年度;
(e)新申请人,其申报会计师最近期申报的财政期间,不得早于上市文件刊发日期前六个月结束;
(f)上市时,公众持股量不低于市值港币4,500万元,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至少25%;
(g)至少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所委任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至少占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https://t.cn/RL8pc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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