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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前听见这首『牡丹江』
就在想未来 '我的女孩' 是怎样的
十八年后原来'我的女孩'是这样的
望着爸爸(岳父)的背影
银白色的光洒在了窗
她就是那个永远让你
变成更好的那个自己
而我也让她变得
会做勇敢的自己
变得爱自拍
变得更爱那个自己
曾经心里说当遇见她时
我就会放这首歌给让她
今天地
此刻时
就把这首放给她听
... ...
十八年前听见这首『牡丹江』
就在想未来 '我的女孩' 是怎样的
十八年后原来'我的女孩'是这样的
望着爸爸(岳父)的背影
银白色的光洒在了窗
她就是那个永远让你
变成更好的那个自己
而我也让她变得
会做勇敢的自己
变得爱自拍
变得更爱那个自己
曾经心里说当遇见她时
我就会放这首歌给让她
今天地
此刻时
就把这首放给她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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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延误后,发张自拍照就要开除?我不服!”广东广州,女子郭某是一名空姐,事发时,她已经是乘务长了,人长得漂亮,也爱自拍发朋友圈。事发这天,飞机延误后,她到洗手间试了试新品内衣,并发了一条朋友圈说,裸感,真的跟没穿一样,超级无敌舒服(宣传内衣商品)。
过了一会,她觉得自己在执勤期间,发这种朋友圈影响不好,就主动删除了,让郭某没想到的是,她朋友的速度比她更快,在她删除该条朋友圈之前,朋友就对其进行了截图、举报。
事发后,航空公司以郭某在执勤期间,在机舱内穿着内衣发朋友圈,有损社会风气和公序良俗,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其作出了开除处分决定。
郭某接到开除处分决定后,大惊失色,她认为自己在限流等待期间,休息的时候,发了一条朋友圈,且很快就删除了,影响轻微,达不到开除的程度。
随后,郭某以航空公司的开除处分决定错误,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定航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航空公司是以郭某在机舱内穿着内衣发朋友圈,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其作出的开除处分。
也就是说,本案的核心问题是,飞机延误后,郭某到洗手间试内衣,发朋友圈的行为,有没有达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度?达到了,自然应该开除,没有达到,航空公司开除处罚就违法了。
网友表示,郭某作为一个空姐,执勤期间自拍发朋友圈,其做法肯定不对,而且必须惩罚,但到没到开除的程度。
该网友认为,这种轻度纪律问题,航空公司应该给予口头警告或者记过处罚,再重点可以降薪降职,没必要直接开除。
但是也有网友不同意,他认为郭某这样做影响非常不好,如果不予以严惩,后续很快就会有其他空姐效仿,航空公司以零容忍的姿态处理此事,有利于对机组人员的管理。
法庭上,航空公司提出了开除郭某的三点理由:
第一,本次航班延误的时间很短,公司并没有安排机组人员休息,郭某到洗手间试穿新品内衣,并发朋友圈的事情,发生在她执勤期间。
也就是说,郭某在工作期间,干了一件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郭某发朋友圈的目的,是为了宣传内衣商品,而不仅仅是娱乐。
航空公司认为,郭某从试穿、拍照、构思文案发朋友圈到关注反馈情况等活动中,分散了大量精力,她没有认真履行飞行职责。
第三、郭某是一个有15年工龄的乘务长,她工作了这么多年,应当认识到航空公司是特殊企业,认识到公司对影响飞行安全的行为持“零容忍”的态度。
航空公司认为,郭某在朋友圈发自拍照的行为,对航空公司的形象和安全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
法院审理后,采纳了航空公司一方的辩解意见,赞同航空公司的说法。
法院认为,郭某在利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发布自拍照,宣传内衣商品,会造成不良的社会示范效果。其在执勤期间,不严格履行职责,不把飞行的安全责任放在首要位置,已经严重违反航空公司的规章制度。
最终,二审郭某以败诉告终,至此,她也结束了15年的空姐职业生涯。
航空飞行,是一个要求很高的特殊行业,飞行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大家觉得,郭某在洗手间试新品,发朋友圈宣传内衣的行为,是否达到了应当开除的程度?
过了一会,她觉得自己在执勤期间,发这种朋友圈影响不好,就主动删除了,让郭某没想到的是,她朋友的速度比她更快,在她删除该条朋友圈之前,朋友就对其进行了截图、举报。
事发后,航空公司以郭某在执勤期间,在机舱内穿着内衣发朋友圈,有损社会风气和公序良俗,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其作出了开除处分决定。
郭某接到开除处分决定后,大惊失色,她认为自己在限流等待期间,休息的时候,发了一条朋友圈,且很快就删除了,影响轻微,达不到开除的程度。
随后,郭某以航空公司的开除处分决定错误,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定航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航空公司是以郭某在机舱内穿着内衣发朋友圈,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其作出的开除处分。
也就是说,本案的核心问题是,飞机延误后,郭某到洗手间试内衣,发朋友圈的行为,有没有达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度?达到了,自然应该开除,没有达到,航空公司开除处罚就违法了。
网友表示,郭某作为一个空姐,执勤期间自拍发朋友圈,其做法肯定不对,而且必须惩罚,但到没到开除的程度。
该网友认为,这种轻度纪律问题,航空公司应该给予口头警告或者记过处罚,再重点可以降薪降职,没必要直接开除。
但是也有网友不同意,他认为郭某这样做影响非常不好,如果不予以严惩,后续很快就会有其他空姐效仿,航空公司以零容忍的姿态处理此事,有利于对机组人员的管理。
法庭上,航空公司提出了开除郭某的三点理由:
第一,本次航班延误的时间很短,公司并没有安排机组人员休息,郭某到洗手间试穿新品内衣,并发朋友圈的事情,发生在她执勤期间。
也就是说,郭某在工作期间,干了一件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郭某发朋友圈的目的,是为了宣传内衣商品,而不仅仅是娱乐。
航空公司认为,郭某从试穿、拍照、构思文案发朋友圈到关注反馈情况等活动中,分散了大量精力,她没有认真履行飞行职责。
第三、郭某是一个有15年工龄的乘务长,她工作了这么多年,应当认识到航空公司是特殊企业,认识到公司对影响飞行安全的行为持“零容忍”的态度。
航空公司认为,郭某在朋友圈发自拍照的行为,对航空公司的形象和安全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
法院审理后,采纳了航空公司一方的辩解意见,赞同航空公司的说法。
法院认为,郭某在利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发布自拍照,宣传内衣商品,会造成不良的社会示范效果。其在执勤期间,不严格履行职责,不把飞行的安全责任放在首要位置,已经严重违反航空公司的规章制度。
最终,二审郭某以败诉告终,至此,她也结束了15年的空姐职业生涯。
航空飞行,是一个要求很高的特殊行业,飞行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大家觉得,郭某在洗手间试新品,发朋友圈宣传内衣的行为,是否达到了应当开除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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