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所谓道,中涵浮沈、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是生、相汤、胜负、屈伸之始。其来也几微易简,其究也广大坚固。起知于易者乾乎!效法于简者坤乎!散殊而可象为气,清通而不可象为神。不如野马、,不足谓之太和。语道者知此,谓之知道;学易者见此,谓之见易。不如是,虽周公才美,其智不足称也已。
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至静无感,性之渊源,有识有知,物交之客感尔。客感客形与无感无形,惟尽性者一之。
天地之气,虽聚散、攻取百涂,然其为理也顺而不妄。气之为物,散入无形,适得吾体;聚为有象,不失吾常。太虚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循是出入,是皆不得已而然也。然则圣人尽道其间,兼体而不累者,存神其至矣。彼语寂灭者往而不反,徇生执有者物而不化,二者虽有间矣,以言乎失道则均焉。
聚亦吾体,散亦吾体,知死之不亡者,可与言性矣。
知虚空即气,则有无、隐显、神化、性命通一无二,顾聚散、出入、形不形,能推本所从来,则深于易者也。若谓虚能生气,则虚无穷,气有限,体用殊绝,入老氏“有生于无”自然之论,不识所谓有无混一之常;若谓万象为太虚中所见之物,则物与虚不相资,形自形,性自性,形性、天人不相待而有,陷于浮屠以山河大地为见病之说。此道不明,正由懵者略知体虚空为性,不知本天道为用,反以人见之小因缘天地。明有不尽,则诬世界乾坤为幻化。幽明不能举其要,遂躐等妄意而然。不悟一阴一阳范围天地、通乎昼夜、三极大中之矩,遂使儒、佛、老、庄混然一涂。语天道性命者,不罔于恍惚梦幻,则定以“有生于无”,为穷高极微之论。入德之途,不知择术而求,多见其蔽于讠皮而陷于淫矣。
气央然太虚,升降飞扬,未尝止息,易所谓“”,庄生所谓“生物以息相吹”、“野马”者与!此虚实、动静之机,阴阳、刚柔之始。浮而上者阳之清,降而下者阴之浊,其感通聚结,为风雨,为雪霜,万品之流形,山川之融结,糟粕煨烬,无非教也。
气聚则离明得施而有形,气不聚则离明不得施而无形。方其聚也,安得不谓之客?方其散也,安得遽谓之无?故圣人仰观俯察,但云“知幽明之故”,不云“知有无之故”。盈天地之间者,法象而已;文理之察,非离不相观也。方其形也,有以知幽之因;方其不形也,有以知明之故。
气之聚散于太虚,犹冰凝释于水,知太虚即气,则无无。故圣人语性与天道之极,尽于参伍之神变易而已。诸子浅妄,有有无之分,非穷理之学也。
太虚为清,清则无碍,无碍故神;反清为浊,浊则碍,碍则形。
凡气清则通,昏则壅,清极则神。故聚而有间则风行,风行则声闻具达,清之验与!不行而至,通之极与!
由太虚,有天之名;由气化,有道之名;合虚与气,有性之名;合性与知觉,有心之名。
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圣者,至诚得天之谓;神者,太虚妙应之目。凡天地法象,皆神化之糟粕尔。
天道不穷,寒暑也;众动不穷,屈伸也;鬼神之实,不越二端而已矣。
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两体者,虚实也,动静也,聚散也,清浊也,其究一而已。
感而后有通,不有两则无一。故圣人以刚柔立本,乾坤毁则无以见易。
游气纷扰,合而成质者,生人物之万殊;其阴阳两端循环不已者,立天地之大义。
“日月相推而明生,寒暑相推而岁成。”神易无方体,“一阴一阳”,“阴阳不测”,皆所谓“通乎画夜之道”也。
画夜者,天之一息乎!寒暑者,天之画夜乎!天道春秋分而气易,犹人一寤寐而魂交。魂交成梦,百感纷纭,对寤而言,一身之昼夜也;气交为春,万物糅错,对秋而言,天之画夜也。
气本之虚则湛无形,感而生则聚而有象。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故爱恶之情同出于太虚,而卒归于物欲,倏而生,忽而成,不容有毫发之间,其神矣夫!
造化所成,无一物相肖者,以是知万物虽多,其实一物;无无阴阳者,以是知天地变化,二端而已。
万物形色,神之糟粕,性与天道云者,易而已矣。心所以万殊者,感外物为不一也,天大无外,其为感者二端而已焉。物之所以相感者,利用出入,莫知其乡,一万物之妙者与!
气与志,天与人,有交胜之理。圣人在上而下民咨,气壹之动志也;凤凰仪,志壹之动气也。 https://t.cn/RI4mtdm
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至静无感,性之渊源,有识有知,物交之客感尔。客感客形与无感无形,惟尽性者一之。
天地之气,虽聚散、攻取百涂,然其为理也顺而不妄。气之为物,散入无形,适得吾体;聚为有象,不失吾常。太虚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循是出入,是皆不得已而然也。然则圣人尽道其间,兼体而不累者,存神其至矣。彼语寂灭者往而不反,徇生执有者物而不化,二者虽有间矣,以言乎失道则均焉。
聚亦吾体,散亦吾体,知死之不亡者,可与言性矣。
知虚空即气,则有无、隐显、神化、性命通一无二,顾聚散、出入、形不形,能推本所从来,则深于易者也。若谓虚能生气,则虚无穷,气有限,体用殊绝,入老氏“有生于无”自然之论,不识所谓有无混一之常;若谓万象为太虚中所见之物,则物与虚不相资,形自形,性自性,形性、天人不相待而有,陷于浮屠以山河大地为见病之说。此道不明,正由懵者略知体虚空为性,不知本天道为用,反以人见之小因缘天地。明有不尽,则诬世界乾坤为幻化。幽明不能举其要,遂躐等妄意而然。不悟一阴一阳范围天地、通乎昼夜、三极大中之矩,遂使儒、佛、老、庄混然一涂。语天道性命者,不罔于恍惚梦幻,则定以“有生于无”,为穷高极微之论。入德之途,不知择术而求,多见其蔽于讠皮而陷于淫矣。
气央然太虚,升降飞扬,未尝止息,易所谓“”,庄生所谓“生物以息相吹”、“野马”者与!此虚实、动静之机,阴阳、刚柔之始。浮而上者阳之清,降而下者阴之浊,其感通聚结,为风雨,为雪霜,万品之流形,山川之融结,糟粕煨烬,无非教也。
气聚则离明得施而有形,气不聚则离明不得施而无形。方其聚也,安得不谓之客?方其散也,安得遽谓之无?故圣人仰观俯察,但云“知幽明之故”,不云“知有无之故”。盈天地之间者,法象而已;文理之察,非离不相观也。方其形也,有以知幽之因;方其不形也,有以知明之故。
气之聚散于太虚,犹冰凝释于水,知太虚即气,则无无。故圣人语性与天道之极,尽于参伍之神变易而已。诸子浅妄,有有无之分,非穷理之学也。
太虚为清,清则无碍,无碍故神;反清为浊,浊则碍,碍则形。
凡气清则通,昏则壅,清极则神。故聚而有间则风行,风行则声闻具达,清之验与!不行而至,通之极与!
由太虚,有天之名;由气化,有道之名;合虚与气,有性之名;合性与知觉,有心之名。
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圣者,至诚得天之谓;神者,太虚妙应之目。凡天地法象,皆神化之糟粕尔。
天道不穷,寒暑也;众动不穷,屈伸也;鬼神之实,不越二端而已矣。
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两体者,虚实也,动静也,聚散也,清浊也,其究一而已。
感而后有通,不有两则无一。故圣人以刚柔立本,乾坤毁则无以见易。
游气纷扰,合而成质者,生人物之万殊;其阴阳两端循环不已者,立天地之大义。
“日月相推而明生,寒暑相推而岁成。”神易无方体,“一阴一阳”,“阴阳不测”,皆所谓“通乎画夜之道”也。
画夜者,天之一息乎!寒暑者,天之画夜乎!天道春秋分而气易,犹人一寤寐而魂交。魂交成梦,百感纷纭,对寤而言,一身之昼夜也;气交为春,万物糅错,对秋而言,天之画夜也。
气本之虚则湛无形,感而生则聚而有象。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故爱恶之情同出于太虚,而卒归于物欲,倏而生,忽而成,不容有毫发之间,其神矣夫!
造化所成,无一物相肖者,以是知万物虽多,其实一物;无无阴阳者,以是知天地变化,二端而已。
万物形色,神之糟粕,性与天道云者,易而已矣。心所以万殊者,感外物为不一也,天大无外,其为感者二端而已焉。物之所以相感者,利用出入,莫知其乡,一万物之妙者与!
气与志,天与人,有交胜之理。圣人在上而下民咨,气壹之动志也;凤凰仪,志壹之动气也。 https://t.cn/RI4mtdm
枇杷行(10)列子-周穆王。此固非封兆之所占,非祈祷之所祷,非药石之所攻,于是试露之,而求衣。饥之,而求食,幽之,而求明。吾试化其心,变其虑,庶几其瘳乎!富不变心,穷不失志。以通道而修之,行道而布施也。继前。田埂边河岸上有排排行道树,水杉、小蜡、鸡冠刺桐、垂柳、刺柏等。水杉其心紫红,材质细密轻软,是造船、建筑、桥梁、农具和家具的良材,同时也是优良的造纸原料。科属:水杉科水杉属。乔木也。叶片及果实具有清热解毒、消炎止痛等功效。小蜡有鱼蜡、水蜡二种,鱼蜡树小叶细,水蜡树高叶肥。科属:木犀科女贞属。落叶灌木乔木。皮、枝、叶入药,味苦,性凉。具有清热利湿、解毒消肿等功效。主治感冒发热、肺热咳嗽、咽喉肿痛、口舌生疮、湿热黄疸、痢疾、痈肿、疮毒、湿疹、皮炎、跌打损伤、烫伤等症。夏秋季采树皮、枝、叶鲜用或晒干。鸡冠刺桐科属:豆科刺桐属。落叶灌木或小乔木,茎和叶柄稍具皮刺、根、皮、花可入药。味苦、辛,性平。具有袪风除湿、通经活络、强筋壮骨等功效。主治风湿麻木,腰腿筋骨疼痛,外用治疥癣湿疹等症。垂柳科属:杨柳科柳属。叶、枝、根皮可入药。具有清热解毒、袪风利湿等功效。叶可治慢性气管炎、尿遗失,膀胱炎,膀胱结石、高血压、外治关节肿痛,痛疽肿毒、皮肤搔痒、灭蛆、杀孓孑。枝、根皮治白带风湿性关节炎,外用治燒烫伤,须根治风湿拘挛、筋骨痛痛、湿热带下及牙龈肿痛,皮外用治黄水疮等症。刺柏科属:刺科刺柏属。常绿灌木或乔木。枝、果入药,具有袪风、镇痛、除湿止痒等功效。主治麻疹高热、湿疹、癣疮等症。夏季采集带叶嫩枝,秋未采集果实、分别晒干。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读书学典:《论语.宪问》14.38 公伯寮愬子路于季孙。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吾力犹能肆诸市朝。”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公伯寮:公伯氏,名寮,字子周,鲁人。与子路同做季氏的家臣。《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以及马融等,都把他列为孔子弟子,孔子家语弟子解里没有公伯寮,若干古注或认为他不是孔子的弟子。或认为因暗地里将孔子呈献鲁定公的简札私自透漏给季氏,由此孔子得罪季氏,决定开始周游列国,由此退出孔子弟子行列。或认为他因愬子路,被后人剔除其弟子之名。(李炳南《论语讲要》)
▲愬:sù,同“诉”,谮(zèn)也,即诬陷、中伤。
▲子服景伯:子服何,鲁国大夫,谥号是“景”。《集释》:“汉鲁峻石壁画七十二子像有子服景伯。”
▲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夫子指季孙大夫,季孙氏被公伯寮的谗言迷惑了。惑志,指相信了谗言。
▲吾力犹能肆诸市朝:吾力:指景伯是孟孙之族,当有势力。肆诸市朝:肆,指陈尸,意思是杀了公伯寮。子服景伯有能力阐明子路无罪,而后让季孙氏杀死诬陷人的公伯寮。《正义》:“周制杀人有陈尸三日之法。“钱穆:“大夫尸于朝,士尸于市。公伯寮是士,当尸于市。此处市朝连言,非兼指。”
▲道:大道。大道的兴废,不是公伯寮所能左右的。张轼:“莫之致而至者,命也。道之废兴有命,公伯寮何所预于其间哉?"
■现代翻译:公伯寮向季孙氏诬陷子路。子服景伯把事情告诉了孔子,说:“季孙大夫已经被公伯寮的谗言迷惑了,已对子路有疑惑。但我的力量还能把此事向季孙陈说清楚,让季孙大夫杀了公伯寮,把他陈尸街头。”孔子说:“大道如果能行,这是命啊;大道如果将废,也是命啊。公伯療能够把天命如何呢!”
●何晏等《论语集解》:马融曰:“愬,谮也。伯寮,鲁人,弟子也。” 孔安国曰:“鲁大夫子服何忌也。告,告孔子。季孙信谗,恚(huì,恼恨)子路。” 郑康成曰:“吾势力犹能辨子路之无罪于季孙,使之诛寮而肆之。有罪既刑,陈其尸曰肆。”
●皇侃《论语义疏》:子路时仕季氏。而伯寮谣季氏,令信讥谮子路也。子服景伯告孔子。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而又此说助子路,使子路无罪,而伯寮致死。言若于他人该有豪势者。则吾力势不能诛耳。若于伯寮者,则吾力势,是能使季孙审子路之无罪,而杀伯寮于市朝也。殷礼:“杀大夫已上于,杀士于市。杀而犹陈曝其尸以示百姓曰肆也。”孔子答景伯:以子路无罪。言人之道德得行于世者,此是天之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人君道废坠不用于世者,此亦是天之命也。子路之道废兴由天之命耳。虽公伯寮之谮,其能违天命而兴废于子路耶。江熙曰:“夫子使景伯辨子路,则不过季孙为甚,拒之则逆其区区之诚,故以行废之命期之,或有如不救而大救也。”
●刑昺《论语注疏》:此章言道之废行皆由天命也伯寮、子路皆臣於季孙,伯寮诬子路以罪而谮於季孙也。子服景伯以其事告孔子,言季孙坚固已有疑惑之志,谓信谗恚子路也。有罪既刑,陈其尸曰肆。景伯言,吾势力犹能辨子路之无罪于季孙,使之诛寮而肆之。孔子不许其告,故言道之废行皆由天命,虽公伯寮之谮,其能违天而兴废子路乎!
●陈祥道《论语全解》:不知命者,以兴废在人,而有所难辨,子服景伯是也;知命者,以兴废在天,而无所校,孔子是也。盖道待命而后行,命待道而后立;以道处命,则死生无所恤;以命处道,则废兴无所累。君子之于道命,虽死生不得与之,况废兴乎哉?孔子于伯寮言命,孟子于臧仓言天,其致一也。
●朱熹《论语集注》:谢氏曰:“虽寮之愬行,亦命也。其实寮无如之何。”愚谓言此以晓景伯,安子路,而警伯寮耳。圣人于利害之际,则不待决于命而后泰然也。
●张栻《癸巳论语解》:莫之致而至者,命也。道之废兴有命,公伯寮何所预于其间哉?不曰已而直,曰道之将行与废,方之。孟子予之不遇鲁侯之论,亦可以见圣贤气象之兮矣。
●清《四书解义》:此一章书见人当安命而不必尤人也。昔子路仕于鲁为季氏宰,鲁人有公伯竂谗愬子路于季孙。季孙听谗言而疑子路,鲁大夫子服景伯,怀不平之心,以其事告于孔子曰:夫子之于子路,固将因伯竂之愬而不无惑志矣。谗邪安可听其害?正以吾之力,犹能诛伯竂而陈其尸于市朝,以正其罪,而明其诬也。孔子闻而晓之曰:君子岂不欲行其道于天下?而道之或行或废,莫不有天焉。其为道之将行也,与则动与世合,是命之通也;其为道之将废也,与则动与世违,是命之穷也。行与废皆由于命,则由今日何独非命?使命而得行,竂必不能使之废;其因竂而废者,即命之当废耳。公伯竂其如命何哉?子大夫其听之可也。审乎孔子之言,见君子进退,上关天意,凡得失毁誉,俱当置之度外,但孔子不言命,而于弥子瑕则曰有命,于公伯竂则曰命也,盖不欲以行废之权归之谗謟之人耳。
●刘宝楠《论语正义》:子路以忠信见知于人,不知寮何所得愬,而季孙且信之。《朱子或问》以为“在墮(huī)三都(三都是季孙氏的费邑、孟孙氏的郕邑、叔孙氏的郈邑。三族之家臣势力渐强,经常以下犯上,侵凌“三桓”,甚至越过“三桓”而干预国政,或以其控制之邑为据点发动叛乱。孔子为鲁国的大司寇兼摄相事,为了加强君权,为防止家臣据“三桓”之私邑反叛,定公十二年(前498年),建议鲁定公拆毁“三桓”私邑,三桓后来反对堕三都,行动就此半途而废。)、出藏甲之时(定公十三年夏,孔子言于定公曰:“臣无藏甲,大夫毋百雉之城。”使仲由为季氏宰,将堕三都。《史记孔子世家》)”,说颇近理。当时必谓子路此举,是彊公室,弱私家,将不利于季氏,故季孙有惑志。夫子言道“將行”、“将废”者,子路墮都,是夫子使之,今子路被愬,是道之将废,而己亦不能安于鲁矣。然行废皆天所命,若天不废道,虽寮有愬,季孙且不听之。若天未欲行道,此自命所受宜然,非关寮愬。言此者,所以慰子路而止景伯之愤也。张尔岐《蒿庵闲话》曰:人道之当然而不可违者,义也;天道之本然而不可争者,命也。贫富贵贱、得失死生之有所制而不可强也,君子与小人一也。命不可知,君子当以义知命矣。凡义所不可,即以为命所不有也。故进而不得于命者,退而犹不失吾义也。小人尝以智力知命矣,力不能争则智邀之,智力无可施而后谓之命也。君子以义安命,故其心常泰;小人以智力争命,故其心多怨。圣人之于命,安之矣,实不以命为准也,而以义为准。圣贤之与众人,安命同也,而安之者不同也。
●钱穆《论语新解》:景伯言吾力犹能言于季孙,明子路之无罪,使季孙知寮之枉愬,然后将诛寮而肆诸市也。若道将行,此是命,寮之愬终将不入。若寮之愬得行,是道将废,亦是命,与寮无关。孔子言此,以晓景伯,安子路,而警伯寮。本章当于上章“不怨天不尤人”合参。人道之不可违者为义,天道之不可争者为命。命不可知,君子惟当以义安命。凡义所不可,即以为命所不有。故不得于命,犹不失吾义。常人于智力所无可奈何处始谓之命,故必尽智力以争。君子则一准于义,虽力有可争,智有可图,而义所不可,即斯谓之命。孔子之于公伯寮,未尝无景伯可恃。孔子之于卫卿,亦未尝无弥子瑕可缘。然循此以往,终将无以为孔子。或人称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如此等处,卻似“知有可为而不为”,此亦学者所当细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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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伯寮:公伯氏,名寮,字子周,鲁人。与子路同做季氏的家臣。《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以及马融等,都把他列为孔子弟子,孔子家语弟子解里没有公伯寮,若干古注或认为他不是孔子的弟子。或认为因暗地里将孔子呈献鲁定公的简札私自透漏给季氏,由此孔子得罪季氏,决定开始周游列国,由此退出孔子弟子行列。或认为他因愬子路,被后人剔除其弟子之名。(李炳南《论语讲要》)
▲愬:sù,同“诉”,谮(zèn)也,即诬陷、中伤。
▲子服景伯:子服何,鲁国大夫,谥号是“景”。《集释》:“汉鲁峻石壁画七十二子像有子服景伯。”
▲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夫子指季孙大夫,季孙氏被公伯寮的谗言迷惑了。惑志,指相信了谗言。
▲吾力犹能肆诸市朝:吾力:指景伯是孟孙之族,当有势力。肆诸市朝:肆,指陈尸,意思是杀了公伯寮。子服景伯有能力阐明子路无罪,而后让季孙氏杀死诬陷人的公伯寮。《正义》:“周制杀人有陈尸三日之法。“钱穆:“大夫尸于朝,士尸于市。公伯寮是士,当尸于市。此处市朝连言,非兼指。”
▲道:大道。大道的兴废,不是公伯寮所能左右的。张轼:“莫之致而至者,命也。道之废兴有命,公伯寮何所预于其间哉?"
■现代翻译:公伯寮向季孙氏诬陷子路。子服景伯把事情告诉了孔子,说:“季孙大夫已经被公伯寮的谗言迷惑了,已对子路有疑惑。但我的力量还能把此事向季孙陈说清楚,让季孙大夫杀了公伯寮,把他陈尸街头。”孔子说:“大道如果能行,这是命啊;大道如果将废,也是命啊。公伯療能够把天命如何呢!”
●何晏等《论语集解》:马融曰:“愬,谮也。伯寮,鲁人,弟子也。” 孔安国曰:“鲁大夫子服何忌也。告,告孔子。季孙信谗,恚(huì,恼恨)子路。” 郑康成曰:“吾势力犹能辨子路之无罪于季孙,使之诛寮而肆之。有罪既刑,陈其尸曰肆。”
●皇侃《论语义疏》:子路时仕季氏。而伯寮谣季氏,令信讥谮子路也。子服景伯告孔子。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而又此说助子路,使子路无罪,而伯寮致死。言若于他人该有豪势者。则吾力势不能诛耳。若于伯寮者,则吾力势,是能使季孙审子路之无罪,而杀伯寮于市朝也。殷礼:“杀大夫已上于,杀士于市。杀而犹陈曝其尸以示百姓曰肆也。”孔子答景伯:以子路无罪。言人之道德得行于世者,此是天之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人君道废坠不用于世者,此亦是天之命也。子路之道废兴由天之命耳。虽公伯寮之谮,其能违天命而兴废于子路耶。江熙曰:“夫子使景伯辨子路,则不过季孙为甚,拒之则逆其区区之诚,故以行废之命期之,或有如不救而大救也。”
●刑昺《论语注疏》:此章言道之废行皆由天命也伯寮、子路皆臣於季孙,伯寮诬子路以罪而谮於季孙也。子服景伯以其事告孔子,言季孙坚固已有疑惑之志,谓信谗恚子路也。有罪既刑,陈其尸曰肆。景伯言,吾势力犹能辨子路之无罪于季孙,使之诛寮而肆之。孔子不许其告,故言道之废行皆由天命,虽公伯寮之谮,其能违天而兴废子路乎!
●陈祥道《论语全解》:不知命者,以兴废在人,而有所难辨,子服景伯是也;知命者,以兴废在天,而无所校,孔子是也。盖道待命而后行,命待道而后立;以道处命,则死生无所恤;以命处道,则废兴无所累。君子之于道命,虽死生不得与之,况废兴乎哉?孔子于伯寮言命,孟子于臧仓言天,其致一也。
●朱熹《论语集注》:谢氏曰:“虽寮之愬行,亦命也。其实寮无如之何。”愚谓言此以晓景伯,安子路,而警伯寮耳。圣人于利害之际,则不待决于命而后泰然也。
●张栻《癸巳论语解》:莫之致而至者,命也。道之废兴有命,公伯寮何所预于其间哉?不曰已而直,曰道之将行与废,方之。孟子予之不遇鲁侯之论,亦可以见圣贤气象之兮矣。
●清《四书解义》:此一章书见人当安命而不必尤人也。昔子路仕于鲁为季氏宰,鲁人有公伯竂谗愬子路于季孙。季孙听谗言而疑子路,鲁大夫子服景伯,怀不平之心,以其事告于孔子曰:夫子之于子路,固将因伯竂之愬而不无惑志矣。谗邪安可听其害?正以吾之力,犹能诛伯竂而陈其尸于市朝,以正其罪,而明其诬也。孔子闻而晓之曰:君子岂不欲行其道于天下?而道之或行或废,莫不有天焉。其为道之将行也,与则动与世合,是命之通也;其为道之将废也,与则动与世违,是命之穷也。行与废皆由于命,则由今日何独非命?使命而得行,竂必不能使之废;其因竂而废者,即命之当废耳。公伯竂其如命何哉?子大夫其听之可也。审乎孔子之言,见君子进退,上关天意,凡得失毁誉,俱当置之度外,但孔子不言命,而于弥子瑕则曰有命,于公伯竂则曰命也,盖不欲以行废之权归之谗謟之人耳。
●刘宝楠《论语正义》:子路以忠信见知于人,不知寮何所得愬,而季孙且信之。《朱子或问》以为“在墮(huī)三都(三都是季孙氏的费邑、孟孙氏的郕邑、叔孙氏的郈邑。三族之家臣势力渐强,经常以下犯上,侵凌“三桓”,甚至越过“三桓”而干预国政,或以其控制之邑为据点发动叛乱。孔子为鲁国的大司寇兼摄相事,为了加强君权,为防止家臣据“三桓”之私邑反叛,定公十二年(前498年),建议鲁定公拆毁“三桓”私邑,三桓后来反对堕三都,行动就此半途而废。)、出藏甲之时(定公十三年夏,孔子言于定公曰:“臣无藏甲,大夫毋百雉之城。”使仲由为季氏宰,将堕三都。《史记孔子世家》)”,说颇近理。当时必谓子路此举,是彊公室,弱私家,将不利于季氏,故季孙有惑志。夫子言道“將行”、“将废”者,子路墮都,是夫子使之,今子路被愬,是道之将废,而己亦不能安于鲁矣。然行废皆天所命,若天不废道,虽寮有愬,季孙且不听之。若天未欲行道,此自命所受宜然,非关寮愬。言此者,所以慰子路而止景伯之愤也。张尔岐《蒿庵闲话》曰:人道之当然而不可违者,义也;天道之本然而不可争者,命也。贫富贵贱、得失死生之有所制而不可强也,君子与小人一也。命不可知,君子当以义知命矣。凡义所不可,即以为命所不有也。故进而不得于命者,退而犹不失吾义也。小人尝以智力知命矣,力不能争则智邀之,智力无可施而后谓之命也。君子以义安命,故其心常泰;小人以智力争命,故其心多怨。圣人之于命,安之矣,实不以命为准也,而以义为准。圣贤之与众人,安命同也,而安之者不同也。
●钱穆《论语新解》:景伯言吾力犹能言于季孙,明子路之无罪,使季孙知寮之枉愬,然后将诛寮而肆诸市也。若道将行,此是命,寮之愬终将不入。若寮之愬得行,是道将废,亦是命,与寮无关。孔子言此,以晓景伯,安子路,而警伯寮。本章当于上章“不怨天不尤人”合参。人道之不可违者为义,天道之不可争者为命。命不可知,君子惟当以义安命。凡义所不可,即以为命所不有。故不得于命,犹不失吾义。常人于智力所无可奈何处始谓之命,故必尽智力以争。君子则一准于义,虽力有可争,智有可图,而义所不可,即斯谓之命。孔子之于公伯寮,未尝无景伯可恃。孔子之于卫卿,亦未尝无弥子瑕可缘。然循此以往,终将无以为孔子。或人称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如此等处,卻似“知有可为而不为”,此亦学者所当细参。
★此章言道之废行皆由天命也。 https://t.cn/RxRV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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