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上百株“蕨王”桫椤遭盗伐,三峡库区仅此一处】重庆市涪陵区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发生一起非法采伐案件,涪陵区检察院通报的案件材料显示,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期间,在被告人胡某(52岁,是草药商人)的指使下,被告人彭某(62岁)、冉某(68岁)先后7次非法采伐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桫椤树111株。目前,涪陵区检察院已向涪陵区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刊文介绍,桫椤又称“树蕨”,被誉为“蕨类植物之王”。桫椤历经沧桑,穿梭亿年,是目前为止仅有的木本蕨类植物,与恐龙同时代,有着活化石之称,堪称国宝。
涪陵区公安局通报材料显示,彭某、冉某两人将非法的桫椤以每斤1元、1.5元价格从售给药商胡某。
负责桫椤自然保护区日常监管的江东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今年3月,村民报警之前,保护区未发现桫椤丢失的情况。保护区并无专职人员负责监管巡逻,均为兼职工作人员。
涪陵区林业局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工作人员8月11日告诉澎湃新闻,案件发生后,目前已在做保护区的优化工作,人员、资金和部门等方面都会加强管理,建设好保护区的队伍,但现阶段暂时还没有具体的改进措施。嫌疑人指认非法采伐现场。
三峡库区唯一的桫椤林
涪陵区林业局官方发布材料显示,涪陵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于2003年8月设立,范围涉及江东街道的7个村和3个社区,总面积2500公顷。2007年,涪陵区编办以涪编委发[2007]21号文件批准设置涪陵区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管理所,挂牌在涪陵区林业局直属的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实际工作中,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长期由涪陵区野保站委托江东街道农服中心(原林业站并入)负责日常管护,每年涪陵区林业局筹资补助一定的管护工作经费。
据涪陵本地媒体《巴渝都市报》微信公号“涪陵眼”2017年11月报道,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是三峡库区唯一的桫椤林,也是中国唯一离城市最近的桫椤林。该保护区的保护对象是桫椤及其生态环境。2012年,保护区确定2个核心区、2个缓冲区和1个实验区。截至2017年,保护区有桫椤2万株。从2012年至2017年,保护区未发生一起盗伐、破坏桫椤的行为。
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空白的非法采伐记录,随着涪陵区公安局今年6月的案情通报被打破。
涪陵区公安局以《涪陵警方破获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特大案件》为题通报称,3月19日,涪陵人彭某(男,62岁)伙同冉某(女,68岁)在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内,用预先准备的砍柴刀等工具采伐桫椤,得手后两人将桫椤装入编织袋内运至江东七龙村3组安置房公路边,在联系车辆准备运走时被当地村民发现并报警。
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查获彭某、冉某非法采伐的5袋11株桫椤树根。民警经审讯深挖,并多次深入现场走访、排查,成功锁定其他嫌疑人胡某。
经查,2019年3月起,嫌疑人彭某、冉某多次在七龙村桫椤自然保护区内非法采伐,经重庆市林业科学研究院鉴定,采伐植物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桫椤。彭某等人得手后,将非法采伐的桫椤以每斤1元、1.5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胡某获利。
警方材料显示,52岁的胡某是草药商人,知道桫椤的药用价值。他故意给彭某等人桫椤样品,让他们比照样品去保护区内寻找并低价收购砍伐的桫椤。胡某用这些桫椤配制成中草药包,通过摆临时草药摊出售获利。因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胡某等人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重庆市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挂牌督办该案
涪陵区检察院8月4日针对此案通报称,该案由重庆市检察院和重庆市公安局联合挂牌督办。3月23日,涪陵区公安局立案侦查后,由于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公安机关商请重庆市检察机关环境资源犯罪刑检专业团队(以下简称:环资专业团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环资专业团队检察官多次会同侦查人员勘查犯罪现场并召开案情研判会,就该案存在的珍贵植物认定、犯罪数量确定、行为性质界定等方面提出取证意见。6月8日,涪陵区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涪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方审查查明:被告人胡某明知桫椤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为谋取非法利益,指使被告人彭某进行采伐,事后进行收购。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期间,被告人彭某、冉某等人先后七次非法采伐桫椤树111株。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胡某、彭某、冉某3人违反法律规定,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政协委员去年曾指出保护区保护措施堪忧
对于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措施问题,涪陵区政协委员、民建涪陵区农林支部主委、涪陵区农委经作站副站长吴陵2019年曾进行情况反映。
民建重庆市委“参政议政”栏目发表吴陵的署名文章《抓生态文明建设也应重视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发展》显示,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挂靠在涪陵区林业局野保站,但机构无人员编制,无法开展正常的保护工作。日常工作委托江东街道办事处林业站负责;保护区现有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巡护管理设备缺乏、综合管理能力较弱、科研水平较低,制约了保护区的良性发展。
吴陵建议,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精神,相关单位要科学合理配备机构和人员,杜绝无机构无人员现象发生。由政府出台政策,探索以农村建卡贫困户、低保户和五保户等贫困人员共同参与管理工作模式,通过加强业务培训等方式,打造一支爱岗敬业的保护管理队伍。
同时,对破坏自然保护区发生问题的,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的终身责任。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对违法业主进行责任追究,也要对监管部门进行行政问责、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对查处的破坏自然保护区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在全社会形成重视自然保护区保护的浓厚氛围。
保护区无专职人员负责监管巡逻
涪陵江东街道办事处农服中心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针对桫椤自然保护区日常监管这块,农服中心没有专职人员,他们都是兼职的。在今年村民报警之前,他们没有发现过非法采伐的情况。其他具体情况,他建议咨询区林业局野保站。
涪陵区林业局野保站原李姓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他已调离原岗位,正在办手续,因为机构改革,野保站现在更名为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科(以下简称:野保科)。
该李姓负责人说,桫椤保护区管理所原来挂在野保站的,没有设编制,和野保站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以前的管理方式就是委托给江东街道农服中心负责。案子发生后,现在监管上肯定要严格多了。
涪陵区林业局野保科工作人员说,他们委托给江东街道农服中心,监管上还是有点问题。他们现在也要加强管理。他称,江东街道农服中心聘请了当地农民加强巡护。
该工作人员表示,该种非法采伐行为不可能24小时全程监管。案子发生后,目前已在做保护区的优化工作,人员、资金和部门等方面都会加强管理,建设好保护区的队伍,但现阶段暂时还没有具体的改进措施。链接: https://t.cn/A6Up6vzb
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刊文介绍,桫椤又称“树蕨”,被誉为“蕨类植物之王”。桫椤历经沧桑,穿梭亿年,是目前为止仅有的木本蕨类植物,与恐龙同时代,有着活化石之称,堪称国宝。
涪陵区公安局通报材料显示,彭某、冉某两人将非法的桫椤以每斤1元、1.5元价格从售给药商胡某。
负责桫椤自然保护区日常监管的江东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今年3月,村民报警之前,保护区未发现桫椤丢失的情况。保护区并无专职人员负责监管巡逻,均为兼职工作人员。
涪陵区林业局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工作人员8月11日告诉澎湃新闻,案件发生后,目前已在做保护区的优化工作,人员、资金和部门等方面都会加强管理,建设好保护区的队伍,但现阶段暂时还没有具体的改进措施。嫌疑人指认非法采伐现场。
三峡库区唯一的桫椤林
涪陵区林业局官方发布材料显示,涪陵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于2003年8月设立,范围涉及江东街道的7个村和3个社区,总面积2500公顷。2007年,涪陵区编办以涪编委发[2007]21号文件批准设置涪陵区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管理所,挂牌在涪陵区林业局直属的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实际工作中,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长期由涪陵区野保站委托江东街道农服中心(原林业站并入)负责日常管护,每年涪陵区林业局筹资补助一定的管护工作经费。
据涪陵本地媒体《巴渝都市报》微信公号“涪陵眼”2017年11月报道,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是三峡库区唯一的桫椤林,也是中国唯一离城市最近的桫椤林。该保护区的保护对象是桫椤及其生态环境。2012年,保护区确定2个核心区、2个缓冲区和1个实验区。截至2017年,保护区有桫椤2万株。从2012年至2017年,保护区未发生一起盗伐、破坏桫椤的行为。
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空白的非法采伐记录,随着涪陵区公安局今年6月的案情通报被打破。
涪陵区公安局以《涪陵警方破获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特大案件》为题通报称,3月19日,涪陵人彭某(男,62岁)伙同冉某(女,68岁)在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内,用预先准备的砍柴刀等工具采伐桫椤,得手后两人将桫椤装入编织袋内运至江东七龙村3组安置房公路边,在联系车辆准备运走时被当地村民发现并报警。
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查获彭某、冉某非法采伐的5袋11株桫椤树根。民警经审讯深挖,并多次深入现场走访、排查,成功锁定其他嫌疑人胡某。
经查,2019年3月起,嫌疑人彭某、冉某多次在七龙村桫椤自然保护区内非法采伐,经重庆市林业科学研究院鉴定,采伐植物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桫椤。彭某等人得手后,将非法采伐的桫椤以每斤1元、1.5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胡某获利。
警方材料显示,52岁的胡某是草药商人,知道桫椤的药用价值。他故意给彭某等人桫椤样品,让他们比照样品去保护区内寻找并低价收购砍伐的桫椤。胡某用这些桫椤配制成中草药包,通过摆临时草药摊出售获利。因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胡某等人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重庆市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挂牌督办该案
涪陵区检察院8月4日针对此案通报称,该案由重庆市检察院和重庆市公安局联合挂牌督办。3月23日,涪陵区公安局立案侦查后,由于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公安机关商请重庆市检察机关环境资源犯罪刑检专业团队(以下简称:环资专业团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环资专业团队检察官多次会同侦查人员勘查犯罪现场并召开案情研判会,就该案存在的珍贵植物认定、犯罪数量确定、行为性质界定等方面提出取证意见。6月8日,涪陵区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涪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方审查查明:被告人胡某明知桫椤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为谋取非法利益,指使被告人彭某进行采伐,事后进行收购。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期间,被告人彭某、冉某等人先后七次非法采伐桫椤树111株。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胡某、彭某、冉某3人违反法律规定,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政协委员去年曾指出保护区保护措施堪忧
对于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措施问题,涪陵区政协委员、民建涪陵区农林支部主委、涪陵区农委经作站副站长吴陵2019年曾进行情况反映。
民建重庆市委“参政议政”栏目发表吴陵的署名文章《抓生态文明建设也应重视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发展》显示,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挂靠在涪陵区林业局野保站,但机构无人员编制,无法开展正常的保护工作。日常工作委托江东街道办事处林业站负责;保护区现有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巡护管理设备缺乏、综合管理能力较弱、科研水平较低,制约了保护区的良性发展。
吴陵建议,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精神,相关单位要科学合理配备机构和人员,杜绝无机构无人员现象发生。由政府出台政策,探索以农村建卡贫困户、低保户和五保户等贫困人员共同参与管理工作模式,通过加强业务培训等方式,打造一支爱岗敬业的保护管理队伍。
同时,对破坏自然保护区发生问题的,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的终身责任。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对违法业主进行责任追究,也要对监管部门进行行政问责、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对查处的破坏自然保护区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在全社会形成重视自然保护区保护的浓厚氛围。
保护区无专职人员负责监管巡逻
涪陵江东街道办事处农服中心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针对桫椤自然保护区日常监管这块,农服中心没有专职人员,他们都是兼职的。在今年村民报警之前,他们没有发现过非法采伐的情况。其他具体情况,他建议咨询区林业局野保站。
涪陵区林业局野保站原李姓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他已调离原岗位,正在办手续,因为机构改革,野保站现在更名为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科(以下简称:野保科)。
该李姓负责人说,桫椤保护区管理所原来挂在野保站的,没有设编制,和野保站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以前的管理方式就是委托给江东街道农服中心负责。案子发生后,现在监管上肯定要严格多了。
涪陵区林业局野保科工作人员说,他们委托给江东街道农服中心,监管上还是有点问题。他们现在也要加强管理。他称,江东街道农服中心聘请了当地农民加强巡护。
该工作人员表示,该种非法采伐行为不可能24小时全程监管。案子发生后,目前已在做保护区的优化工作,人员、资金和部门等方面都会加强管理,建设好保护区的队伍,但现阶段暂时还没有具体的改进措施。链接: https://t.cn/A6Up6vzb
“露露”商标纠纷战火蔓延!承德露露状告前董事长、总经理索赔1.08亿元
作为一款畅销多年的国民饮料,在“露露杏仁露”的背后,围绕其商标使用权的纷争已持续多年。上市公司承德露露(与其关联企业霖霖集团(由露露集团更名而来),以及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露露)的诉讼战也出现了新的进展。
承德露露4月6日下午披露,公司起诉前任董事长王宝林、前任董事兼总经理王秋敏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已被受理。公司称,二被告在职期间以承德露露的名义,与霖霖集团、汕头露露等秘密签署《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等关联交易合同,向霖霖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汕头露露公司51%股权。承德露露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连带赔偿关联交易给原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08亿元。此外,二被告还擅自授予汕头露露有关“露露”无限期的商标、专利许可使用权等。
这一起诉似乎是承德露露对汕头露露的一次反击。据悉,汕头露露曾在2018年对承德露露提起诉讼。而根据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定,上述《备忘录》《补充备忘录》有效,汕头露露使用“露露杏仁露”这一商标系合法行为。
显然,有关露露商标的使用权情况并未因此前汕头露露的胜诉而尘埃落定,由于承德露露对其前董事长的起诉,露露商标纠纷再引关注。
索赔上亿
对于国内消费者来说,露露杏仁露实在是一款再熟悉不过的饮料。殊不知,围绕着这瓶小小的饮料,其商标权和市场纷争已持续多年。
1997年10月17日,霖霖集团作为独家发起人设立承德露露,同年11月,承德露露登陆深交所。经历了股份所有制改造和多次股权变迁,截至目前,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以40.68%的持股,成为承德露露的直接控股股东,而霖霖集团已不再持有承德露露股份。
据承德露露此前公告,在公司进行国有股回购及股权分置改革后,以3.01亿元受让了霖霖集团的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
眼下,承德露露和汕头露露的纷争焦点也集中在了这份知识产权之上。
据承德露露最新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关于公司诉王宝林、王秋敏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已被受理。1997年至2010年,王宝林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王秋敏1997年至2014年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6年任公司副董事长。
承德露露表示,上述二名被告利用担任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职务便利,任职期间曾以承德露露名义,秘密与关联企业霖霖集团、汕头露露及香港飞达企业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飞达)签订《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等关联交易合同,直接损害了公司及其投资人的利益。
在承德露露看来,两名被告并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便以“零元”对价向霖霖集团转让公司持有的汕头露露51%股权及实际控制人地位;另一方面,王宝林、王秋敏亦擅自决定放弃霖霖集团对汕头露露平价增资的机会,从而使得香港飞达企业以85%的持股比例控制汕头露露。
此外,承德露露还称,王宝林、王秋敏还以不公平、不合理的价格条件授予汕头露露无限期的商标、专利许可使用权,给予汕头露露以“露露”字号作为企业名称的权利,并擅自分割铁罐装露露杏仁露饮料的零售市场,把长江以南八个省份的市场永久分割给汕头露露,禁止上市公司进入,使得汕头露露与承德露露进行同业竞争。
在诉讼请求方面,承德露露希望确认二被告以公司名义秘密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处置公司股权和知识产权以及分割市场等行为构成公司董事实施的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并赔偿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8亿元。
法院曾认定备忘文件有效
小牛注意到,由承德露露提起的相关诉讼虽已被法院受理,但案件的开庭审理时间尚未确定。不过,在承德露露提起诉讼之前,其与汕头露露的诉讼纠纷已持续多时,汕头露露一度占据上风。
实际上,承德露露和汕头露露一度具有紧密的亲缘关系。在承德露露重组上市前的1995年,霖霖集团与香港飞达共同成立合资企业汕头露露,以加快开发和拓展南方市场。在承德露露上市之后,汕头露露一度是承德露露的控股子公司,但因其生产规模较小、业绩亏损等原因,2001年被剥离出上市公司体系。此后,承德露露便与汕头露露形成委托生产的关联关系。
按照承德露露的披露,2015年,公司便停止了委托汕头露露加工任何“露露”牌杏仁露产品,可后者仍擅自生产销售。而同年,承德露露称意外获得两份文件,即上述《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签署方为霖霖集团、承德露露、汕头露露及香港飞达。
按照这两份文件,汕头露露可有偿使用承德露露所有的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汕头露露对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在任何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转让的情况下仍然有效。此外,文件还规定了汕头露露生产和销售的马口铁三片罐装型“露露”牌杏仁露的独家市场为广东、福建、广西、海南、江西、云南、贵州和湖南。
2018年,汕头露露正式针对上述《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的有效性对承德露露提起诉讼。而根据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久前的二审判决,以上两份文件被认定有效。
判决结果要求承德露露履行约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义务,并将许可原告使用的多项注册商标的事项进行公告并依法办理相关商标使用许可的备案手续。但对于上述判决结果,承德露露称,将依法申请再审。
事件的后续便是,除了承德露露对其前任高管提起的起诉,作为承德露露的控股股东,万向三农集团还在不久前对霖霖集团、汕头露露和香港飞达发起诉讼。不难看出,承德露露一方仍在尽力争取以上两份备忘文件无效的最终结果,这场漫长的诉讼战尚未见分晓。
商标授权一直是个大问题
除了汕头露露与承德露露之外,很多知名的企业都曾因商标授权产生纠纷。如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旷日持久的商标大战,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都曾获益与“王老吉”品牌,获得了巨大的市场利益。但在“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关系终止后,双方所涉知识产权纠纷不断,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商标授权有很多好处,如凭借商标的知名度,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较快的速度,较低的风险,使自身产品进入市场并被市场接受,从而可以使企业及产品快速的走向成功。但是无论是授权方还是被授权方都有一定的风险,加多宝与王老吉、承德露露与汕头露露就是借鉴。
其实,授权商标只是享有暂时的使用权,企业更应该注重自身的品牌建设,努力打造属于自己的优质品牌,这才是企业品牌长远发展的正确姿势。
作为一款畅销多年的国民饮料,在“露露杏仁露”的背后,围绕其商标使用权的纷争已持续多年。上市公司承德露露(与其关联企业霖霖集团(由露露集团更名而来),以及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露露)的诉讼战也出现了新的进展。
承德露露4月6日下午披露,公司起诉前任董事长王宝林、前任董事兼总经理王秋敏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已被受理。公司称,二被告在职期间以承德露露的名义,与霖霖集团、汕头露露等秘密签署《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等关联交易合同,向霖霖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汕头露露公司51%股权。承德露露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连带赔偿关联交易给原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08亿元。此外,二被告还擅自授予汕头露露有关“露露”无限期的商标、专利许可使用权等。
这一起诉似乎是承德露露对汕头露露的一次反击。据悉,汕头露露曾在2018年对承德露露提起诉讼。而根据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定,上述《备忘录》《补充备忘录》有效,汕头露露使用“露露杏仁露”这一商标系合法行为。
显然,有关露露商标的使用权情况并未因此前汕头露露的胜诉而尘埃落定,由于承德露露对其前董事长的起诉,露露商标纠纷再引关注。
索赔上亿
对于国内消费者来说,露露杏仁露实在是一款再熟悉不过的饮料。殊不知,围绕着这瓶小小的饮料,其商标权和市场纷争已持续多年。
1997年10月17日,霖霖集团作为独家发起人设立承德露露,同年11月,承德露露登陆深交所。经历了股份所有制改造和多次股权变迁,截至目前,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以40.68%的持股,成为承德露露的直接控股股东,而霖霖集团已不再持有承德露露股份。
据承德露露此前公告,在公司进行国有股回购及股权分置改革后,以3.01亿元受让了霖霖集团的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
眼下,承德露露和汕头露露的纷争焦点也集中在了这份知识产权之上。
据承德露露最新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关于公司诉王宝林、王秋敏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已被受理。1997年至2010年,王宝林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王秋敏1997年至2014年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6年任公司副董事长。
承德露露表示,上述二名被告利用担任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职务便利,任职期间曾以承德露露名义,秘密与关联企业霖霖集团、汕头露露及香港飞达企业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飞达)签订《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等关联交易合同,直接损害了公司及其投资人的利益。
在承德露露看来,两名被告并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便以“零元”对价向霖霖集团转让公司持有的汕头露露51%股权及实际控制人地位;另一方面,王宝林、王秋敏亦擅自决定放弃霖霖集团对汕头露露平价增资的机会,从而使得香港飞达企业以85%的持股比例控制汕头露露。
此外,承德露露还称,王宝林、王秋敏还以不公平、不合理的价格条件授予汕头露露无限期的商标、专利许可使用权,给予汕头露露以“露露”字号作为企业名称的权利,并擅自分割铁罐装露露杏仁露饮料的零售市场,把长江以南八个省份的市场永久分割给汕头露露,禁止上市公司进入,使得汕头露露与承德露露进行同业竞争。
在诉讼请求方面,承德露露希望确认二被告以公司名义秘密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处置公司股权和知识产权以及分割市场等行为构成公司董事实施的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并赔偿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8亿元。
法院曾认定备忘文件有效
小牛注意到,由承德露露提起的相关诉讼虽已被法院受理,但案件的开庭审理时间尚未确定。不过,在承德露露提起诉讼之前,其与汕头露露的诉讼纠纷已持续多时,汕头露露一度占据上风。
实际上,承德露露和汕头露露一度具有紧密的亲缘关系。在承德露露重组上市前的1995年,霖霖集团与香港飞达共同成立合资企业汕头露露,以加快开发和拓展南方市场。在承德露露上市之后,汕头露露一度是承德露露的控股子公司,但因其生产规模较小、业绩亏损等原因,2001年被剥离出上市公司体系。此后,承德露露便与汕头露露形成委托生产的关联关系。
按照承德露露的披露,2015年,公司便停止了委托汕头露露加工任何“露露”牌杏仁露产品,可后者仍擅自生产销售。而同年,承德露露称意外获得两份文件,即上述《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签署方为霖霖集团、承德露露、汕头露露及香港飞达。
按照这两份文件,汕头露露可有偿使用承德露露所有的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汕头露露对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在任何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转让的情况下仍然有效。此外,文件还规定了汕头露露生产和销售的马口铁三片罐装型“露露”牌杏仁露的独家市场为广东、福建、广西、海南、江西、云南、贵州和湖南。
2018年,汕头露露正式针对上述《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的有效性对承德露露提起诉讼。而根据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久前的二审判决,以上两份文件被认定有效。
判决结果要求承德露露履行约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义务,并将许可原告使用的多项注册商标的事项进行公告并依法办理相关商标使用许可的备案手续。但对于上述判决结果,承德露露称,将依法申请再审。
事件的后续便是,除了承德露露对其前任高管提起的起诉,作为承德露露的控股股东,万向三农集团还在不久前对霖霖集团、汕头露露和香港飞达发起诉讼。不难看出,承德露露一方仍在尽力争取以上两份备忘文件无效的最终结果,这场漫长的诉讼战尚未见分晓。
商标授权一直是个大问题
除了汕头露露与承德露露之外,很多知名的企业都曾因商标授权产生纠纷。如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旷日持久的商标大战,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都曾获益与“王老吉”品牌,获得了巨大的市场利益。但在“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关系终止后,双方所涉知识产权纠纷不断,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商标授权有很多好处,如凭借商标的知名度,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较快的速度,较低的风险,使自身产品进入市场并被市场接受,从而可以使企业及产品快速的走向成功。但是无论是授权方还是被授权方都有一定的风险,加多宝与王老吉、承德露露与汕头露露就是借鉴。
其实,授权商标只是享有暂时的使用权,企业更应该注重自身的品牌建设,努力打造属于自己的优质品牌,这才是企业品牌长远发展的正确姿势。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天津权健足球俱乐部已经完成工商更名程序,正式更名为天津天海足球俱乐部。从更新的信息来看,新的天津天海足球俱乐部的法人代表及主要人员信息暂时还没有变更。最近关于“权健”事件风波不断,根据此前的报道,天津权健将由天津市体育局托管,为期一年。并更名为天津天海足球俱乐部。此前有消息称,天津权健足球俱乐部目前已经由天津市体育局进行管理,在本月底前,足球俱乐部将剥离权健成分,由天津市体育局进行托管。目前,球队正在阿联酋阿布扎比进行冬训。 据悉,权健俱乐部以及青少年培训中心已经拆除了“权健”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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