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本次疫情蔓延至五常市长山乡,我院接到五常市防疫指挥部命令,由五常市人民检察院负责长山乡包保工作。闻令即动,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司铁峰,副检察长袁明带队、第二检察部干警吕志鹏、办公室干警马春华、刘博、王东宇、叶飞为组员即刻前往长山乡,在长山乡政府成立临时防疫指挥部,制定防疫作战计划,直至次日凌晨4点。
3月22日早6点司铁峰同志、袁明同志布置作战计划,“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我院干警分为两组:吕志鹏、叶飞负责分派路段巡逻执勤,限制村屯间人员流动。刘博、王东宇停驻在长山乡各个路口执勤,对过往车辆、行人进行检查,对无通行证及社会车辆、人员予以拦截并劝返,保障封控秩序。
4月7日,根据市防疫指挥部要求,村民可返乡开展春耕事宜,包保干警压力骤增,承担防疫工作的同时还要面临农民返乡和禁烧防火的重任,在既有的包保工作基础上,还需对所在村屯进行秸秆禁烧巡查,发现线索要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对烧荒行为进行制止。
4月12日,五常市全域解封,党组书记、检察长司铁峰、副检察长袁明、干警马春华、吕志鹏、刘博、王东宇、叶飞已24小时驻守长山乡23天。无他,唯有23昼夜的严防死守,是长山乡自发现病例再无新增的“制胜法宝”!
3月22日早6点司铁峰同志、袁明同志布置作战计划,“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我院干警分为两组:吕志鹏、叶飞负责分派路段巡逻执勤,限制村屯间人员流动。刘博、王东宇停驻在长山乡各个路口执勤,对过往车辆、行人进行检查,对无通行证及社会车辆、人员予以拦截并劝返,保障封控秩序。
4月7日,根据市防疫指挥部要求,村民可返乡开展春耕事宜,包保干警压力骤增,承担防疫工作的同时还要面临农民返乡和禁烧防火的重任,在既有的包保工作基础上,还需对所在村屯进行秸秆禁烧巡查,发现线索要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对烧荒行为进行制止。
4月12日,五常市全域解封,党组书记、检察长司铁峰、副检察长袁明、干警马春华、吕志鹏、刘博、王东宇、叶飞已24小时驻守长山乡23天。无他,唯有23昼夜的严防死守,是长山乡自发现病例再无新增的“制胜法宝”!
朋友们大家早上好!#早安# 今天是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壬寅年四月十三#昌吉州消防[超话]#提示:五月正值大风天气,广大市民要增强防风、防火意识,如遇到大风天气(5级风以上)居民不要在户外使用明火,严禁焚烧垃圾、烧荒等行为,农村地区严禁在炉灶旁堆放秸秆、柴草,避免余火引发火灾#防灾减灾自救知识# https://t.cn/R2Wxk7k
【昌乐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封山令】
一、封山区域:国有孤山林场的孤山林区、谢家山林区、方山林区;首阳山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的五党山、邵家庄子东山、五图北山;五图街道的独炉山、店子西山、毛家山、杨徐东山;乔官镇的远古火山群、小黄山、乔山、隋姑山、方山前小黄山;鄌郚镇的鄌郚北山区域;高崖水库库区管理服务中心的跑马山、槐花峪。
二、封山时间:从2022年5月10日20时至5月31日18时。
三、封山要求:
(一)在封山期间,严禁一切外来人员进山,确需进山的,须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并签订野外用火责任书。高风险期,严禁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二)相关镇(街、区)、国有林场及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封山防火责任,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和网格化巡查制度,在重要路段、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安排巡山护林人员,不间断监控和巡查。在入山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或哨卡,全面加强排查管控。要全面落实“包山头、包地段、包坟头、包路口、包特殊人群”五包责任制,严防死守,确保无火情。
(三)各进山路口、林区要严格控制车辆及人员通行,并劝返。对确需通行人员及车辆,要严格登记检查,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发生。同时,严禁下列行为:
1.严禁携带火源、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山;
2.严禁野外吸烟、乱丢火种;
3.严禁烧荒、烧地埂、焚烧垃圾、枯枝杂草等;
4.严禁野炊、生火烧烤食物;
5.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及其它空中移动火源;
6.严禁在林区玩火;
7.严禁上坟烧香、烧纸等祭祀用火;
8.严禁进山入林放牧;
9.严禁可能引发火情火险的其它行为。
四、责任追究:违反封山令有关规定,擅自入山林,携带火源火种或引发火情火灾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禁令,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公开曝光。
森林火警电话:6225109、6222650、6253110
昌乐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5月10日 https://t.cn/R2WxYdh
一、封山区域:国有孤山林场的孤山林区、谢家山林区、方山林区;首阳山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的五党山、邵家庄子东山、五图北山;五图街道的独炉山、店子西山、毛家山、杨徐东山;乔官镇的远古火山群、小黄山、乔山、隋姑山、方山前小黄山;鄌郚镇的鄌郚北山区域;高崖水库库区管理服务中心的跑马山、槐花峪。
二、封山时间:从2022年5月10日20时至5月31日18时。
三、封山要求:
(一)在封山期间,严禁一切外来人员进山,确需进山的,须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并签订野外用火责任书。高风险期,严禁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二)相关镇(街、区)、国有林场及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封山防火责任,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和网格化巡查制度,在重要路段、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安排巡山护林人员,不间断监控和巡查。在入山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或哨卡,全面加强排查管控。要全面落实“包山头、包地段、包坟头、包路口、包特殊人群”五包责任制,严防死守,确保无火情。
(三)各进山路口、林区要严格控制车辆及人员通行,并劝返。对确需通行人员及车辆,要严格登记检查,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发生。同时,严禁下列行为:
1.严禁携带火源、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山;
2.严禁野外吸烟、乱丢火种;
3.严禁烧荒、烧地埂、焚烧垃圾、枯枝杂草等;
4.严禁野炊、生火烧烤食物;
5.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及其它空中移动火源;
6.严禁在林区玩火;
7.严禁上坟烧香、烧纸等祭祀用火;
8.严禁进山入林放牧;
9.严禁可能引发火情火险的其它行为。
四、责任追究:违反封山令有关规定,擅自入山林,携带火源火种或引发火情火灾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禁令,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公开曝光。
森林火警电话:6225109、6222650、6253110
昌乐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5月10日 https://t.cn/R2WxY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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