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妙净见精非合非不合
(第四十一段)
【阿难!汝虽先悟,本觉妙明,性非因缘,非自然性,而犹未明,如是觉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阿难!吾今复以前尘问汝: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和合,诸因缘性而自疑惑,证菩提心和合起者。则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合?为与暗合?为与通合?为与塞合?若明合者,且汝观明当明现前,何处杂见?见相可辨,杂何形象?
若非见者,云何见明?若即见者,云何见见?必见圆满,何处合明?若明圆满,不合见和!见必异明,杂则失彼,性明名字,杂失明性,和明非义。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复次,阿难!又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合?为与暗合?为与通合?为与塞合?若明合者,至于暗时,明相已灭,此见即不与诸暗合,云何见暗?若见暗时,不与暗合,与明合者,应非见明!既不见明,云何明合,了明非暗?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以上佛讲了“众生别业妄见”和“众生同分妄见”,即个人观念产生的虚妄知见和集体观念所产生的虚妄知见,就造作而言,能生一切邪法;就果报而言,即个业和共业,得到的是个人受报或集体受报。这些业,皆因烦恼障和所知障及十恶业所生。
如个人恶缘妄见感召的果报多是:出生低贱,根残病多,穷困潦倒,易招灾难等,但与别人无关,是他个人承受,是名个业。若是集体恶缘妄见所感招的果报多是战争或其它大型灾难,如瘟疫、地震、海啸等,使很多人同时蒙难。但共业中有个业,即是集体灾难中的幸存者,这种人多是在前世目睹了集体作恶但未参与,故可死里逃生。这些只是恶缘感招的后果粗说而已。
佛说:阿难!你虽然先前领悟了“本觉妙明”“心”的道理,也知道了其“本性”“心”既不是因缘所生、也不属于自然性,但还没有明白什么是“觉元”。
“觉元”之“觉”、即“本觉”;“本觉”即“如来藏”。“觉元”意为“本觉”是众生原本就有的。此“觉元”不生于因缘的和合、也不生于非因缘的不和合。不和合即以上讲的二十四不和合法,包括高级外道所修的无想定和无色界定,把这些和合“一切因缘法”与不和合“二十四不相应法”的道理搞清楚了,才能明白什么是“觉元”本心。
佛说:阿难!我今天再以“前尘”问你。“前尘”之“前”、指眼前:“尘”指六尘,即:色、声、香、味、触、法。“色”包含了色身和山河大地及整个物质世界、声香味触法这五尘补充了物质世界中的一切法。“前尘”即是现于眼前的一切事物境象。
佛对阿难说:你而今还在被眼前的六尘外境和一切世间的妄想和合,及诸多的因缘性所迷惑,还在说证菩提心也是因“和合”而起。那么,你是怎样理解而今的“妙净”“见精”的呢?
“妙”是妙明、“净”是清净。“见精”之“见”、是能所二见;“见精”之“精”、是二见之性。二见之性、即是“真心”,故名“见精”。妙明、清净、能所二见,都是见精的功能和作用。
佛说:此妙明清净,能产生能所二见之自性“心”,此心是与光明和、还是与黑暗和?是与通达和、还是与阻塞和?如果是与光明和,那么你观看光明时,光明就现在你面前,光明里的哪一处杂混着你的妙净见精“心”呢?你见到的光明相还可以辨别,而你杂混到光明里的妙净见精“心”又是什么形象可以辨别的呢?
如果妙净见精“心”无相可分辨,为什么又看见光明了呢?如看见了光明,怎么会是杂在光明里的妙净见精“心”,在已变成光明的情况下,还能看见光明呢?妙净见精之性“心”必然是圆满的,它在何处与光明和?如光明也是圆满的,它又如何与妙净见精“心”相和?这见精与光明,就如同两个装满了水的杯子,此杯的水能装入彼杯吗?
由此可见,妙净见精“心”必须与光明是有区别的,二者是不能杂合的,杂合不仅会失去自性之妙净见精“心”,还会失去光明这样的名字,杂则失去光明、自性,及光明和合与非和合的意义。因此,说自性是妙净见精“心”与光明、因缘和合而生的道理是不能成立的。其余黑暗、通达和一切阻塞,与以上所说的道理是一样的。
佛再次强调说:阿难!你现在这个妙净见精“心”,是与光明合还是与黑暗合?是与通达合还是与阻塞合?如果是与光明合,就不会与黑暗合,到黑暗时,光明相就灭了,那么此妙净见精“心”不与黑暗合,为什么夜晚降临后,又能看见黑暗呢?如果看见黑暗时又不能与黑暗合,那么看见光明时也不能与光明合,就应该是看不到光明,既然看不到光明,还谈什么与光明合呢?
由此应当知道,妙净见精“心”既不与光明合、也不与黑暗合,它是既能看见光明、也能看见黑暗,其它黑暗、通达与一切阻塞的道理同上。所以,“能见”是妙净见精“心”的功能、而不是妙净见精“心”的本身。由此可知,妙净见精“心”是不与任何因缘和合而生,也不与二十四不相应法相应,更不属于自然性,而是非因缘、非自然、非和合与不和合,是超然物外,卓而独立,是纳因缘自然于一体的无上正等正觉!
(第四十一段)
【阿难!汝虽先悟,本觉妙明,性非因缘,非自然性,而犹未明,如是觉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阿难!吾今复以前尘问汝: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和合,诸因缘性而自疑惑,证菩提心和合起者。则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合?为与暗合?为与通合?为与塞合?若明合者,且汝观明当明现前,何处杂见?见相可辨,杂何形象?
若非见者,云何见明?若即见者,云何见见?必见圆满,何处合明?若明圆满,不合见和!见必异明,杂则失彼,性明名字,杂失明性,和明非义。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复次,阿难!又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合?为与暗合?为与通合?为与塞合?若明合者,至于暗时,明相已灭,此见即不与诸暗合,云何见暗?若见暗时,不与暗合,与明合者,应非见明!既不见明,云何明合,了明非暗?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以上佛讲了“众生别业妄见”和“众生同分妄见”,即个人观念产生的虚妄知见和集体观念所产生的虚妄知见,就造作而言,能生一切邪法;就果报而言,即个业和共业,得到的是个人受报或集体受报。这些业,皆因烦恼障和所知障及十恶业所生。
如个人恶缘妄见感召的果报多是:出生低贱,根残病多,穷困潦倒,易招灾难等,但与别人无关,是他个人承受,是名个业。若是集体恶缘妄见所感招的果报多是战争或其它大型灾难,如瘟疫、地震、海啸等,使很多人同时蒙难。但共业中有个业,即是集体灾难中的幸存者,这种人多是在前世目睹了集体作恶但未参与,故可死里逃生。这些只是恶缘感招的后果粗说而已。
佛说:阿难!你虽然先前领悟了“本觉妙明”“心”的道理,也知道了其“本性”“心”既不是因缘所生、也不属于自然性,但还没有明白什么是“觉元”。
“觉元”之“觉”、即“本觉”;“本觉”即“如来藏”。“觉元”意为“本觉”是众生原本就有的。此“觉元”不生于因缘的和合、也不生于非因缘的不和合。不和合即以上讲的二十四不和合法,包括高级外道所修的无想定和无色界定,把这些和合“一切因缘法”与不和合“二十四不相应法”的道理搞清楚了,才能明白什么是“觉元”本心。
佛说:阿难!我今天再以“前尘”问你。“前尘”之“前”、指眼前:“尘”指六尘,即:色、声、香、味、触、法。“色”包含了色身和山河大地及整个物质世界、声香味触法这五尘补充了物质世界中的一切法。“前尘”即是现于眼前的一切事物境象。
佛对阿难说:你而今还在被眼前的六尘外境和一切世间的妄想和合,及诸多的因缘性所迷惑,还在说证菩提心也是因“和合”而起。那么,你是怎样理解而今的“妙净”“见精”的呢?
“妙”是妙明、“净”是清净。“见精”之“见”、是能所二见;“见精”之“精”、是二见之性。二见之性、即是“真心”,故名“见精”。妙明、清净、能所二见,都是见精的功能和作用。
佛说:此妙明清净,能产生能所二见之自性“心”,此心是与光明和、还是与黑暗和?是与通达和、还是与阻塞和?如果是与光明和,那么你观看光明时,光明就现在你面前,光明里的哪一处杂混着你的妙净见精“心”呢?你见到的光明相还可以辨别,而你杂混到光明里的妙净见精“心”又是什么形象可以辨别的呢?
如果妙净见精“心”无相可分辨,为什么又看见光明了呢?如看见了光明,怎么会是杂在光明里的妙净见精“心”,在已变成光明的情况下,还能看见光明呢?妙净见精之性“心”必然是圆满的,它在何处与光明和?如光明也是圆满的,它又如何与妙净见精“心”相和?这见精与光明,就如同两个装满了水的杯子,此杯的水能装入彼杯吗?
由此可见,妙净见精“心”必须与光明是有区别的,二者是不能杂合的,杂合不仅会失去自性之妙净见精“心”,还会失去光明这样的名字,杂则失去光明、自性,及光明和合与非和合的意义。因此,说自性是妙净见精“心”与光明、因缘和合而生的道理是不能成立的。其余黑暗、通达和一切阻塞,与以上所说的道理是一样的。
佛再次强调说:阿难!你现在这个妙净见精“心”,是与光明合还是与黑暗合?是与通达合还是与阻塞合?如果是与光明合,就不会与黑暗合,到黑暗时,光明相就灭了,那么此妙净见精“心”不与黑暗合,为什么夜晚降临后,又能看见黑暗呢?如果看见黑暗时又不能与黑暗合,那么看见光明时也不能与光明合,就应该是看不到光明,既然看不到光明,还谈什么与光明合呢?
由此应当知道,妙净见精“心”既不与光明合、也不与黑暗合,它是既能看见光明、也能看见黑暗,其它黑暗、通达与一切阻塞的道理同上。所以,“能见”是妙净见精“心”的功能、而不是妙净见精“心”的本身。由此可知,妙净见精“心”是不与任何因缘和合而生,也不与二十四不相应法相应,更不属于自然性,而是非因缘、非自然、非和合与不和合,是超然物外,卓而独立,是纳因缘自然于一体的无上正等正觉!
【医废处置能力不足提前补、运力不够协调增——非常时期我们这样破解难题】
本轮疫情来势汹汹,隔离观察点、核酸采样点、封(管)控区不断新增,随之而来的医废收集点也不断增多,医废产生情况呈现点多、面广、分散、量大等特点。
为坚决筑牢战“疫”路上的最后一道防线,市生态环境局着力破解医废处置能力不足、运输车辆不够、收集覆盖面不全等难题,确保我市医废“收-运-处”体系规范有序运行。目前,全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点、封控区等重点涉疫场所产生的1000多吨医废均得到了安全规范处置。
未雨绸缪,全市医废处置能力提升了10多倍
在疫情发生前,医废主要产生于医院等医疗机构,由医生或护士等专业人员收集、消杀并定点存放,每天产生量不到10吨,由闽建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负责派专车到各医院集中存放点进行清运和处置。
3月份我省其他设区市发生疫情后,我局于3月21日指导推动漳湾垃圾焚烧发电厂作为应急处置单位,中心城区医废处置能力由原来的10吨/日提高到40吨/日。4月初,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医疗废物和涉疫垃圾与日俱增,我局立即指导推动启用古田、福安、福鼎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作为应急处置设施,按照就近原则,分为3个片区开展处置:福鼎、柘荣、霞浦由福鼎市环境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处置;福安、周宁、寿宁由福安市赛岐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处置;古田、屏南由光大绿色环保再生能源(古田)有限公司负责处置。
为确保应急处置设施正常运转,我局牵头会同卫健、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单位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并组织实施,邀请省级专家视频连线、院感专家现场指导。在完成应急演练的基础上,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于4月15日开始应急处置。同时,我局还积极协调闽建公司调集增加清运专车29辆、运输人员40多人,确保全市医疗废物和涉疫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目前,全市医废处置能力也由原来的10吨/日提高到120吨/日,运输车辆由原来的14辆增加至43辆,为全市医废处置预留了大量的空间。
因地制宜,努力破解医废收集不规范难题
医疗废物和涉疫垃圾的“收—运—处”要实行四专处置,即“专人”管理、“专区”收集、“专车”转运、“专炉”处置。蕉城区七都镇等乡镇被列为封控区以后,产生的医疗废物和涉疫垃圾点多面广、无序堆放且没有专业人员收集,存在疫情传播环境风险。我局积极协调联系第三方专业收集单位,拟派专业人员进驻七都镇开展医废收集工作。经沟通会商,七都镇认为新进驻人员无法安排食宿,考虑外来人员对本地路况不熟悉,开展收集工作不方便,安排当地3名环卫工人开展医废收集工作。我局第一时间联系专业人员通过视频、电话等形式对3名环卫工人进行培训,演示收集规范操作和注意事项。七都镇通知各村实时报告产废地点,再由环卫工人负责在每天下午3点前将分散在镇区各处的医废垃圾收集运送到12个医废集中暂存点,方便闽建公司专车专线专人收运,基本实现了七都镇区医废垃圾及时收运、日产日清、规范处置。
我局还将“七都”收集医废模式在全市进行宣传推广。我市中心城区开展大规模区域核酸检测,几百个核酸采样点遍布城乡,产生的医废点多面广。我局积极与“两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对接沟通,推动“两区”设置15个核酸采样医废集中点,就近收集采样点产生的医废,方便闽建公司专车清运。抗疫期间,各隔离点、封(管)控区、核酸采样点(包括高速路口、服务区)产生的医废,凡是有专人收集、专区贮存,专车能到达的,都有清运。
抓铁有痕,从速从严从实做好医废污水处置督导工作
我局成立工作专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收集制作《宁德市定点医院涉疫污水处理情况表》《宁德市已启用隔离点医疗废物收集情况表》《宁德市已启用隔离点污水消杀处置情况表》《宁德市隔离点情况表》《封控区涉疫垃圾收集情况表》等,并一一分类造册和落图展示,坚持每日动态更新工作台账,实施挂图作战、召开“每日一会商”例会。
我局在前期派出多个督导组对全市各封(管)控区、隔离点的医疗废物涉疫污水处置开展帮扶督导,但是通过“回头看”、向封(管)控区内我局派出的志愿者了解情况,发现前期督导效果不理想,上述重点涉疫场所没有落实相关规范要求,如:涉疫垃圾袋口没有扎紧、乱堆放且未放入黄色塑料箱/桶内等。我局立即指定科级领导包片包点进行督导,制作涉疫垃圾污水处置工作提示单和微信科普文章,通过微信视频连线、手机电话联系、实地现场督导等多种形式,点对点、面对面向重点涉疫场所负责人进行宣传动员,要求进一步做好医废规范收集等工作。我局还指导闽建公司完善工作台账,在记录每日医废收集量的基础上,注明收集的医废来源于哪些医废暂存点,并与工作专班掌握的医废暂存点清单进行对比分析,查找薄弱环节,确保医废不留死角、应收尽收。
此外,针对新启用的酒店隔离点污水都是采用化粪池处理、没有专业消杀人员等特点,我局三次召集蕉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会商,组织人员实地查看,主动协助寻找污水消杀专业第三方公司,全力支持保障隔离点涉疫污水消杀、自行监测等工作,有效杜绝疫情传播环境风险。
https://t.cn/A6XZizdb
本轮疫情来势汹汹,隔离观察点、核酸采样点、封(管)控区不断新增,随之而来的医废收集点也不断增多,医废产生情况呈现点多、面广、分散、量大等特点。
为坚决筑牢战“疫”路上的最后一道防线,市生态环境局着力破解医废处置能力不足、运输车辆不够、收集覆盖面不全等难题,确保我市医废“收-运-处”体系规范有序运行。目前,全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点、封控区等重点涉疫场所产生的1000多吨医废均得到了安全规范处置。
未雨绸缪,全市医废处置能力提升了10多倍
在疫情发生前,医废主要产生于医院等医疗机构,由医生或护士等专业人员收集、消杀并定点存放,每天产生量不到10吨,由闽建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负责派专车到各医院集中存放点进行清运和处置。
3月份我省其他设区市发生疫情后,我局于3月21日指导推动漳湾垃圾焚烧发电厂作为应急处置单位,中心城区医废处置能力由原来的10吨/日提高到40吨/日。4月初,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医疗废物和涉疫垃圾与日俱增,我局立即指导推动启用古田、福安、福鼎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作为应急处置设施,按照就近原则,分为3个片区开展处置:福鼎、柘荣、霞浦由福鼎市环境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处置;福安、周宁、寿宁由福安市赛岐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处置;古田、屏南由光大绿色环保再生能源(古田)有限公司负责处置。
为确保应急处置设施正常运转,我局牵头会同卫健、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单位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并组织实施,邀请省级专家视频连线、院感专家现场指导。在完成应急演练的基础上,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于4月15日开始应急处置。同时,我局还积极协调闽建公司调集增加清运专车29辆、运输人员40多人,确保全市医疗废物和涉疫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目前,全市医废处置能力也由原来的10吨/日提高到120吨/日,运输车辆由原来的14辆增加至43辆,为全市医废处置预留了大量的空间。
因地制宜,努力破解医废收集不规范难题
医疗废物和涉疫垃圾的“收—运—处”要实行四专处置,即“专人”管理、“专区”收集、“专车”转运、“专炉”处置。蕉城区七都镇等乡镇被列为封控区以后,产生的医疗废物和涉疫垃圾点多面广、无序堆放且没有专业人员收集,存在疫情传播环境风险。我局积极协调联系第三方专业收集单位,拟派专业人员进驻七都镇开展医废收集工作。经沟通会商,七都镇认为新进驻人员无法安排食宿,考虑外来人员对本地路况不熟悉,开展收集工作不方便,安排当地3名环卫工人开展医废收集工作。我局第一时间联系专业人员通过视频、电话等形式对3名环卫工人进行培训,演示收集规范操作和注意事项。七都镇通知各村实时报告产废地点,再由环卫工人负责在每天下午3点前将分散在镇区各处的医废垃圾收集运送到12个医废集中暂存点,方便闽建公司专车专线专人收运,基本实现了七都镇区医废垃圾及时收运、日产日清、规范处置。
我局还将“七都”收集医废模式在全市进行宣传推广。我市中心城区开展大规模区域核酸检测,几百个核酸采样点遍布城乡,产生的医废点多面广。我局积极与“两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对接沟通,推动“两区”设置15个核酸采样医废集中点,就近收集采样点产生的医废,方便闽建公司专车清运。抗疫期间,各隔离点、封(管)控区、核酸采样点(包括高速路口、服务区)产生的医废,凡是有专人收集、专区贮存,专车能到达的,都有清运。
抓铁有痕,从速从严从实做好医废污水处置督导工作
我局成立工作专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收集制作《宁德市定点医院涉疫污水处理情况表》《宁德市已启用隔离点医疗废物收集情况表》《宁德市已启用隔离点污水消杀处置情况表》《宁德市隔离点情况表》《封控区涉疫垃圾收集情况表》等,并一一分类造册和落图展示,坚持每日动态更新工作台账,实施挂图作战、召开“每日一会商”例会。
我局在前期派出多个督导组对全市各封(管)控区、隔离点的医疗废物涉疫污水处置开展帮扶督导,但是通过“回头看”、向封(管)控区内我局派出的志愿者了解情况,发现前期督导效果不理想,上述重点涉疫场所没有落实相关规范要求,如:涉疫垃圾袋口没有扎紧、乱堆放且未放入黄色塑料箱/桶内等。我局立即指定科级领导包片包点进行督导,制作涉疫垃圾污水处置工作提示单和微信科普文章,通过微信视频连线、手机电话联系、实地现场督导等多种形式,点对点、面对面向重点涉疫场所负责人进行宣传动员,要求进一步做好医废规范收集等工作。我局还指导闽建公司完善工作台账,在记录每日医废收集量的基础上,注明收集的医废来源于哪些医废暂存点,并与工作专班掌握的医废暂存点清单进行对比分析,查找薄弱环节,确保医废不留死角、应收尽收。
此外,针对新启用的酒店隔离点污水都是采用化粪池处理、没有专业消杀人员等特点,我局三次召集蕉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会商,组织人员实地查看,主动协助寻找污水消杀专业第三方公司,全力支持保障隔离点涉疫污水消杀、自行监测等工作,有效杜绝疫情传播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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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技职业学院双桥校区某些领导,为达到垄断校园快递的业务,在该校有校园快递超市的情况下,借疫情防控之名,千方百计、万般阻扰申通、中通、圆通、韵达、极兔等消毒完毕后的快递入校园。严重违背了国家实施“快递最后一公里”的计划,导致该校学生怨声载道,在此,有几点疑问:
1、红头文件是否合法,公章的使用程序是否合法?
2、告知函中提及要求放置的21号楼负一楼消防设施设备、监控设备是否齐全?
3、告知函中提及的21号楼负一楼是否是违章建筑?是否能够防水防火?
4、21号楼负一楼的驿站是否合法?是否在上级主管部门取得末端网点备案?(管局已明确告知该驿站未取得任何资质)。
5、告知函中所提及的行为是否存在着不正当竞争或者干扰市场的霸权行为?
6、告知函中提及的牟雄伟,是否是该校正式工作人员?是否与学校校院办领导或校董事会成员有亲戚关系或者存在着利益关系?
学校原快递超市于2018年在与学校签订合同的允许范围内,并在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备审核后成立,所有设施设备齐全,末端网点备案号:渝邮备 01202102898 。
学校原校园快递超市是否触动到了某些人的蛋糕,学校的行为值得深思! https://t.cn/E2P9Ssz
1、红头文件是否合法,公章的使用程序是否合法?
2、告知函中提及要求放置的21号楼负一楼消防设施设备、监控设备是否齐全?
3、告知函中提及的21号楼负一楼是否是违章建筑?是否能够防水防火?
4、21号楼负一楼的驿站是否合法?是否在上级主管部门取得末端网点备案?(管局已明确告知该驿站未取得任何资质)。
5、告知函中所提及的行为是否存在着不正当竞争或者干扰市场的霸权行为?
6、告知函中提及的牟雄伟,是否是该校正式工作人员?是否与学校校院办领导或校董事会成员有亲戚关系或者存在着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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