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周十三周一起发~
有在认认真真的生活呀,疯狂上党课的两周
收到啦214!!!绝美的色号[泪]是平平淡淡日子里的小惊喜
很好奇ny盲盒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哒[羞嗒嗒]
珠海开始降温啦要注意好好保暖
繁琐的日子里最近的幸福感和快乐都是小朋友给哒 大家生活快乐呀 要搓搓手准备期待过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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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上)
(2001年1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8号公布 根据2004年3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
第二章 倾销与损害
第三条 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
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商务部负责。
第四条 进口产品的正常价值,应当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地区)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有可比价格的,以该可比价格为正常价值;
(二)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地区)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没有销售的,或者该同类产品的价格、数量不能据以进行公平比较的,以该同类产品出口到一个适当第三国(地区)的可比价格或者以该同类产品在原产国(地区)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为正常价值。
进口产品不直接来自原产国(地区)的,按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确定正常价值;但是,在产品仅通过出口国(地区)转运、产品在出口国(地区)无生产或者在出口国(地区)中不存在可比价格等情形下,可以以该同类产品在原产国(地区)的价格为正常价值。
第五条 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应当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进口产品有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价格的,以该价格为出口价格;
(二)进口产品没有出口价格或者其价格不可靠的,以根据该进口产品首次转售给独立购买人的价格推定的价格为出口价格;但是,该进口产品未转售给独立购买人或者未按进口时的状态转售的,可以以商务部根据合理基础推定的价格为出口价格。
第六条 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幅度,为倾销幅度。
对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应当考虑影响价格的各种可比性因素,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比较。
倾销幅度的确定,应当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与全部可比出口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进行比较,或者将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在逐笔交易的基础上进行比较。
出口价格在不同的购买人、地区、时期之间存在很大差异,按照前款规定的方法难以比较的,可以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与单一出口交易的价格进行比较。
第七条 损害,是指倾销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对损害的调查和确定,由商务部负责;其中,涉及农产品的反倾销国内产业损害调查,由商务部会同农业部进行。
第八条 在确定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应当审查下列事项:
(一)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包括倾销进口产品的绝对数量或者相对于国内同类产品生产或者消费的数量是否大量增加,或者倾销进口产品大量增加的可能性;
(二)倾销进口产品的价格,包括倾销进口产品的价格削减或者对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产生大幅度抑制、压低等影响;
(三)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相关经济因素和指标的影响;
(四)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国(地区)、原产国(地区)的生产能力、出口能力,被调查产品的库存情况;
(五)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其他因素。
对实质损害威胁的确定,应当依据事实,不得仅依据指控、推测或者极小的可能性。
在确定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应当依据肯定性证据,不得将造成损害的非倾销因素归因于倾销。
第九条 倾销进口产品来自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就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进行累积评估:
(一)来自每一国家(地区)的倾销进口产品的倾销幅度不小于2%,并且其进口量不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二)根据倾销进口产品之间以及倾销进口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之间的竞争条件,进行累积评估是适当的。
可忽略不计,是指来自一个国家(地区)的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占同类产品总进口量的比例低于3%;但是,低于3%的若干国家(地区)的总进口量超过同类产品总进口量7%的除外。
第十条 评估倾销进口产品的影响,应当针对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进行单独确定;不能针对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进行单独确定的,应当审查包括国内同类产品在内的最窄产品组或者范围的生产。
第十一条 国内产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全部生产者,或者其总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全部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的生产者;但是,国内生产者与出口经营者或者进口经营者有关联的,或者其本身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的,可以排除在国内产业之外。
在特殊情形下,国内一个区域市场中的生产者,在该市场中销售其全部或者几乎全部的同类产品,并且该市场中同类产品的需求主要不是由国内其他地方的生产者供给的,可以视为一个单独产业。
第十二条 同类产品,是指与倾销进口产品相同的产品;没有相同产品的,以与倾销进口产品的特性最相似的产品为同类产品。
第三章 反倾销调查
第十三条 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
第十四条 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有关情况;
(二)对申请调查的进口产品的完整说明,包括产品名称、所涉及的出口国(地区)或者原产国(地区)、已知的出口经营者或者生产者、产品在出口国(地区)或者原产国(地区)国内市场消费时的价格信息、出口价格信息等;
(三)对国内同类产品生产的数量和价值的说明;
(四)申请调查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对国内产业的影响;
(五)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申请书应当附具下列证据:
(一)申请调查的进口产品存在倾销;
(二)对国内产业的损害;
(三)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第十六条 商务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据之日起60天内,对申请是否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申请书内容及所附具的证据等进行审查,并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
在决定立案调查前,应当通知有关出口国(地区)政府。
第十七条 在表示支持申请或者反对申请的国内产业中,支持者的产量占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总产量的50%以上的,应当认定申请是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可以启动反倾销调查;但是,表示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不足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5%的,不得启动反倾销调查。
第十八条 在特殊情形下,商务部没有收到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存在倾销和损害以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可以决定立案调查。
第十九条 立案调查的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已知的出口经营者和进口经营者、出口国(地区)政府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组织、个人(以下统称利害关系方)。
立案调查的决定一经公告,商务部应当将申请书文本提供给已知的出口经营者和出口国(地区)政府。
第二十条 商务部可以采用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向利害关系方了解情况,进行调查。
商务部应当为有关利害关系方提供陈述意见和论据的机会。
商务部认为必要时,可以派出工作人员赴有关国家(地区)进行调查;但是,有关国家(地区)提出异议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商务部进行调查时,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利害关系方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或者没有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的,商务部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第二十二条 利害关系方认为其提供的资料泄露后将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可以向商务部申请对该资料按保密资料处理。
商务部认为保密申请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对利害关系方提供的资料按保密资料处理,同时要求利害关系方提供一份非保密的该资料概要。
按保密资料处理的资料,未经提供资料的利害关系方同意,不得泄露。
第二十三条 商务部应当允许申请人和利害关系方查阅本案有关资料;但是,属于按保密资料处理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就倾销、损害和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成立作出初裁决定,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五条 初裁决定确定倾销、损害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成立的,商务部应当对倾销及倾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继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终裁决定,予以公告。
在作出终裁决定前,应当由商务部将终裁决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通知所有已知的利害关系方。
第二十六条 反倾销调查,应当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并由商务部予以公告: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
(三)倾销幅度低于2%的;
(四)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五)商务部认为不适宜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的。
来自一个或者部分国家(地区)的被调查产品有前款第(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针对所涉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
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2001年1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8号公布 根据2004年3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
第二章 倾销与损害
第三条 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
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商务部负责。
第四条 进口产品的正常价值,应当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地区)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有可比价格的,以该可比价格为正常价值;
(二)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地区)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没有销售的,或者该同类产品的价格、数量不能据以进行公平比较的,以该同类产品出口到一个适当第三国(地区)的可比价格或者以该同类产品在原产国(地区)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为正常价值。
进口产品不直接来自原产国(地区)的,按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确定正常价值;但是,在产品仅通过出口国(地区)转运、产品在出口国(地区)无生产或者在出口国(地区)中不存在可比价格等情形下,可以以该同类产品在原产国(地区)的价格为正常价值。
第五条 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应当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进口产品有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价格的,以该价格为出口价格;
(二)进口产品没有出口价格或者其价格不可靠的,以根据该进口产品首次转售给独立购买人的价格推定的价格为出口价格;但是,该进口产品未转售给独立购买人或者未按进口时的状态转售的,可以以商务部根据合理基础推定的价格为出口价格。
第六条 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幅度,为倾销幅度。
对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应当考虑影响价格的各种可比性因素,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比较。
倾销幅度的确定,应当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与全部可比出口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进行比较,或者将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在逐笔交易的基础上进行比较。
出口价格在不同的购买人、地区、时期之间存在很大差异,按照前款规定的方法难以比较的,可以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与单一出口交易的价格进行比较。
第七条 损害,是指倾销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对损害的调查和确定,由商务部负责;其中,涉及农产品的反倾销国内产业损害调查,由商务部会同农业部进行。
第八条 在确定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应当审查下列事项:
(一)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包括倾销进口产品的绝对数量或者相对于国内同类产品生产或者消费的数量是否大量增加,或者倾销进口产品大量增加的可能性;
(二)倾销进口产品的价格,包括倾销进口产品的价格削减或者对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产生大幅度抑制、压低等影响;
(三)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相关经济因素和指标的影响;
(四)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国(地区)、原产国(地区)的生产能力、出口能力,被调查产品的库存情况;
(五)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其他因素。
对实质损害威胁的确定,应当依据事实,不得仅依据指控、推测或者极小的可能性。
在确定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应当依据肯定性证据,不得将造成损害的非倾销因素归因于倾销。
第九条 倾销进口产品来自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就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进行累积评估:
(一)来自每一国家(地区)的倾销进口产品的倾销幅度不小于2%,并且其进口量不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二)根据倾销进口产品之间以及倾销进口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之间的竞争条件,进行累积评估是适当的。
可忽略不计,是指来自一个国家(地区)的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占同类产品总进口量的比例低于3%;但是,低于3%的若干国家(地区)的总进口量超过同类产品总进口量7%的除外。
第十条 评估倾销进口产品的影响,应当针对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进行单独确定;不能针对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进行单独确定的,应当审查包括国内同类产品在内的最窄产品组或者范围的生产。
第十一条 国内产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全部生产者,或者其总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全部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的生产者;但是,国内生产者与出口经营者或者进口经营者有关联的,或者其本身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的,可以排除在国内产业之外。
在特殊情形下,国内一个区域市场中的生产者,在该市场中销售其全部或者几乎全部的同类产品,并且该市场中同类产品的需求主要不是由国内其他地方的生产者供给的,可以视为一个单独产业。
第十二条 同类产品,是指与倾销进口产品相同的产品;没有相同产品的,以与倾销进口产品的特性最相似的产品为同类产品。
第三章 反倾销调查
第十三条 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
第十四条 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有关情况;
(二)对申请调查的进口产品的完整说明,包括产品名称、所涉及的出口国(地区)或者原产国(地区)、已知的出口经营者或者生产者、产品在出口国(地区)或者原产国(地区)国内市场消费时的价格信息、出口价格信息等;
(三)对国内同类产品生产的数量和价值的说明;
(四)申请调查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对国内产业的影响;
(五)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申请书应当附具下列证据:
(一)申请调查的进口产品存在倾销;
(二)对国内产业的损害;
(三)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第十六条 商务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据之日起60天内,对申请是否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申请书内容及所附具的证据等进行审查,并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
在决定立案调查前,应当通知有关出口国(地区)政府。
第十七条 在表示支持申请或者反对申请的国内产业中,支持者的产量占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总产量的50%以上的,应当认定申请是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可以启动反倾销调查;但是,表示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不足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5%的,不得启动反倾销调查。
第十八条 在特殊情形下,商务部没有收到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存在倾销和损害以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可以决定立案调查。
第十九条 立案调查的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已知的出口经营者和进口经营者、出口国(地区)政府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组织、个人(以下统称利害关系方)。
立案调查的决定一经公告,商务部应当将申请书文本提供给已知的出口经营者和出口国(地区)政府。
第二十条 商务部可以采用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向利害关系方了解情况,进行调查。
商务部应当为有关利害关系方提供陈述意见和论据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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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商务部进行调查时,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利害关系方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或者没有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的,商务部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第二十二条 利害关系方认为其提供的资料泄露后将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可以向商务部申请对该资料按保密资料处理。
商务部认为保密申请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对利害关系方提供的资料按保密资料处理,同时要求利害关系方提供一份非保密的该资料概要。
按保密资料处理的资料,未经提供资料的利害关系方同意,不得泄露。
第二十三条 商务部应当允许申请人和利害关系方查阅本案有关资料;但是,属于按保密资料处理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就倾销、损害和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成立作出初裁决定,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五条 初裁决定确定倾销、损害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成立的,商务部应当对倾销及倾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继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终裁决定,予以公告。
在作出终裁决定前,应当由商务部将终裁决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通知所有已知的利害关系方。
第二十六条 反倾销调查,应当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并由商务部予以公告: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
(三)倾销幅度低于2%的;
(四)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五)商务部认为不适宜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的。
来自一个或者部分国家(地区)的被调查产品有前款第(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针对所涉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
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休宁万安罗经构造续
(12)第十二层,口诀
这口诀的格正好与透地六十龙的格相对应,是配合透地六十龙对吉凶的解释,如
“甲子气七壬三亥,为小错,甲子冲山,出黄肿、疯疯颠颠,女哑男痨,若见上水棺
内有泥浆,口舌官非已酉丑年应”。罗盘上标出的口诀,只是口诀每句的前头几字。
口诀从西北的甲子格对应起,顺时针的顺序是:七壬三亥、正壬、五子壬、正子、三癸七子、七癸三子、正癸、五丑癸、正丑、三艮七丑、七艮三丑、壬艮、五寅艮、正寅、三甲七寅、七甲三寅、正甲、五卯甲、正卯、三乙七卯、七乙三卯、正乙、五辰乙、正辰、三巽七辰、
七巽三辰、正巽、五巳巽、正巳、三丙七巳、七丙三巳、正丙、五午丙、正午、三午七丁、七丁三午、正丁、五未丁、正未、三坤七未、七坤三未、正坤、
五申坤、正申、三庚七申、七庚三申、正庚、五酉庚,正酉、三辛七酉、七辛三西、正辛、五戌辛、正戌、三乾七戌、七乾三戌、正乾、五亥乾、正亥、三壬七亥。
(13)第十三层,十二次
古人把黄道附近一周天分为十二等份,由西向东命名为星纪、玄枵、诹訾、降娄、
大梁、实沈、鹑首、鹑火、鹑尾、寿星、大火、析木。古人认为岁星由西向东12年
绕天一周,每年行经一个星次。假如某年岁星运行到“星纪”的范围,这一年就记为“岁在星纪”,第二年岁星运行到“玄枵”的范围,就认为“岁在玄枵”,其余由此类推,12年周而复始。此罗盘上的12次,两次间都隔以“之次”,从东北角的“星纪”起,
按顺时针的顺序是星纪、之次、析木、之次、大火、之次、寿星、之次、鹑尾、之次、鹑火、之次、鹑首、之次、实沈、之次、大梁、之次、降娄、之将、课訾、之次、玄枵、之次。
(14)第十四层,十二分野
在春秋战国时代,人们根据地上的区域划分天上的星宿,把天上的星宿分别指配
于地上的州国,使星宿与州国互相对应,说某星是某国的分星。某某星宿是某某州国的分星,这便是所谓的“分野”。列国的星宿分野是,在罗盘上,十二国均加一个“分”字,如“齐”为“齐分”,“燕”为“燕分”等。在州的分野上,多加一个“汴州”。
在排列上,将分野的十二国与十二州相交穿插,分成二十四格。从东北角开始,按顺时针的顺序是吴越、扬州、燕分、幽州、宋分、豫州、郑分、兖州、楚分、荆州、周分、三河、秦分、雍州、晋分、益州、赵分、冀州、鲁分、徐州、卫分、汗州、齐分、青州。
(15)第十五层,外盘缝针
这一层上的子午指向正好处在第五层正针子与癸、午与丁之间,故称为“缝针”。
由于缝针的子午测定的南北向是太阳的光影,故又称“天盘”。外盘缝针所使用的符
号与第五层的正针,和第九层的中针相同,仍是十二干、十二支和乾、坤、巽、艮。但在排列的方位上,与第五层的正针向东移了半格,与第九层的中针正好向东移了一格。从东北角顺时针的排列是子、癸、丑、艮、寅、甲、卯、乙、辰、巽、巳、丙、午、丁、未、坤、中、庚、酉、辛、戌、乾、亥、壬。
(16)第十六层,同于第八层
在排列的位置上,第十六层比第八层向东偏两小格。
(17)第十七层,同于第十一层
在排列的位置上,第十七层比第十一层向东稍偏一点。
(18)第十八层,宿度五行
这一层是用地上的水、火、金、木、土等五行,按相生相克的原理相配,
以应天上的二十八星宿。计有59个符号和2个空格,总为61,正好是二组二十八宿,余五。其从正北按顺时针的排列是水、土、水、金、木、土、火、木、火、金、水、木、金、土、木、火、土、木、火、金、木、土、火、金、水、土、木、火、水、金、土、水、火、金、水、火、水、金、木、土、水、土、木、土、金、土、水、
金、火、木、火、土、水、木、金、土、水、金。
(19)第十九层,周天宿度
二十八宿是古人对环绕黄道和赤道附近一周天的28个恒星星座的总称。黄道是
地球上的人看到的太阳在天上运行一周年经过的轨道。赤道是环绕地球表面,和地球南北两极距离相等的圆周线。二十八宿由西向东排列,好似一根环带,络绎不绝地通过南方中天的上空。古人就用二十八宿作为一周天的度,故称为“周天宿度”。实测一周天为365一度,于是罗盘就按一定的度数,将二十八宿进行分布,取整数为365度。
二十八宿所处的方位是:
东方七宿:角、充、氐、房、心、尾、箕;
北方七宿:斗、牛、女、虚、危、室、壁;
西方七宿:奎、娄、胃、昂、毕、紫、参;
南方七宿:井、鬼、柳、星、张、翼、轸。
罗盘上就按二十八宿的方位标在特定的位置,并标明度数。从北方按顺时针的排
列是:壁九太、室十八度少、危十六度、心少、女十一度、牛七度、斗二十二度太、箕九度半、尾十八度、虚六度、房五度太、氐十六度少、亢九度太、角十二度太、轸十八度太,翼二十度少、张十七度太、星六度太、柳十三度半、鬼二度、井三十度少、参九度半、觜、毕十六度半、昴十一度、胃十五度少、娄十二度太、
奎十八度。刻度上出了“太”“半”“度”“少”,是表示一个度数的大致偏差。
“太”表示超出一个度数的一半以上,“半”表示超出一个度数的一半,“度”表示正好一个度数,“少”表示到一个度数还差一点。
(12)第十二层,口诀
这口诀的格正好与透地六十龙的格相对应,是配合透地六十龙对吉凶的解释,如
“甲子气七壬三亥,为小错,甲子冲山,出黄肿、疯疯颠颠,女哑男痨,若见上水棺
内有泥浆,口舌官非已酉丑年应”。罗盘上标出的口诀,只是口诀每句的前头几字。
口诀从西北的甲子格对应起,顺时针的顺序是:七壬三亥、正壬、五子壬、正子、三癸七子、七癸三子、正癸、五丑癸、正丑、三艮七丑、七艮三丑、壬艮、五寅艮、正寅、三甲七寅、七甲三寅、正甲、五卯甲、正卯、三乙七卯、七乙三卯、正乙、五辰乙、正辰、三巽七辰、
七巽三辰、正巽、五巳巽、正巳、三丙七巳、七丙三巳、正丙、五午丙、正午、三午七丁、七丁三午、正丁、五未丁、正未、三坤七未、七坤三未、正坤、
五申坤、正申、三庚七申、七庚三申、正庚、五酉庚,正酉、三辛七酉、七辛三西、正辛、五戌辛、正戌、三乾七戌、七乾三戌、正乾、五亥乾、正亥、三壬七亥。
(13)第十三层,十二次
古人把黄道附近一周天分为十二等份,由西向东命名为星纪、玄枵、诹訾、降娄、
大梁、实沈、鹑首、鹑火、鹑尾、寿星、大火、析木。古人认为岁星由西向东12年
绕天一周,每年行经一个星次。假如某年岁星运行到“星纪”的范围,这一年就记为“岁在星纪”,第二年岁星运行到“玄枵”的范围,就认为“岁在玄枵”,其余由此类推,12年周而复始。此罗盘上的12次,两次间都隔以“之次”,从东北角的“星纪”起,
按顺时针的顺序是星纪、之次、析木、之次、大火、之次、寿星、之次、鹑尾、之次、鹑火、之次、鹑首、之次、实沈、之次、大梁、之次、降娄、之将、课訾、之次、玄枵、之次。
(14)第十四层,十二分野
在春秋战国时代,人们根据地上的区域划分天上的星宿,把天上的星宿分别指配
于地上的州国,使星宿与州国互相对应,说某星是某国的分星。某某星宿是某某州国的分星,这便是所谓的“分野”。列国的星宿分野是,在罗盘上,十二国均加一个“分”字,如“齐”为“齐分”,“燕”为“燕分”等。在州的分野上,多加一个“汴州”。
在排列上,将分野的十二国与十二州相交穿插,分成二十四格。从东北角开始,按顺时针的顺序是吴越、扬州、燕分、幽州、宋分、豫州、郑分、兖州、楚分、荆州、周分、三河、秦分、雍州、晋分、益州、赵分、冀州、鲁分、徐州、卫分、汗州、齐分、青州。
(15)第十五层,外盘缝针
这一层上的子午指向正好处在第五层正针子与癸、午与丁之间,故称为“缝针”。
由于缝针的子午测定的南北向是太阳的光影,故又称“天盘”。外盘缝针所使用的符
号与第五层的正针,和第九层的中针相同,仍是十二干、十二支和乾、坤、巽、艮。但在排列的方位上,与第五层的正针向东移了半格,与第九层的中针正好向东移了一格。从东北角顺时针的排列是子、癸、丑、艮、寅、甲、卯、乙、辰、巽、巳、丙、午、丁、未、坤、中、庚、酉、辛、戌、乾、亥、壬。
(16)第十六层,同于第八层
在排列的位置上,第十六层比第八层向东偏两小格。
(17)第十七层,同于第十一层
在排列的位置上,第十七层比第十一层向东稍偏一点。
(18)第十八层,宿度五行
这一层是用地上的水、火、金、木、土等五行,按相生相克的原理相配,
以应天上的二十八星宿。计有59个符号和2个空格,总为61,正好是二组二十八宿,余五。其从正北按顺时针的排列是水、土、水、金、木、土、火、木、火、金、水、木、金、土、木、火、土、木、火、金、木、土、火、金、水、土、木、火、水、金、土、水、火、金、水、火、水、金、木、土、水、土、木、土、金、土、水、
金、火、木、火、土、水、木、金、土、水、金。
(19)第十九层,周天宿度
二十八宿是古人对环绕黄道和赤道附近一周天的28个恒星星座的总称。黄道是
地球上的人看到的太阳在天上运行一周年经过的轨道。赤道是环绕地球表面,和地球南北两极距离相等的圆周线。二十八宿由西向东排列,好似一根环带,络绎不绝地通过南方中天的上空。古人就用二十八宿作为一周天的度,故称为“周天宿度”。实测一周天为365一度,于是罗盘就按一定的度数,将二十八宿进行分布,取整数为365度。
二十八宿所处的方位是:
东方七宿:角、充、氐、房、心、尾、箕;
北方七宿:斗、牛、女、虚、危、室、壁;
西方七宿:奎、娄、胃、昂、毕、紫、参;
南方七宿:井、鬼、柳、星、张、翼、轸。
罗盘上就按二十八宿的方位标在特定的位置,并标明度数。从北方按顺时针的排
列是:壁九太、室十八度少、危十六度、心少、女十一度、牛七度、斗二十二度太、箕九度半、尾十八度、虚六度、房五度太、氐十六度少、亢九度太、角十二度太、轸十八度太,翼二十度少、张十七度太、星六度太、柳十三度半、鬼二度、井三十度少、参九度半、觜、毕十六度半、昴十一度、胃十五度少、娄十二度太、
奎十八度。刻度上出了“太”“半”“度”“少”,是表示一个度数的大致偏差。
“太”表示超出一个度数的一半以上,“半”表示超出一个度数的一半,“度”表示正好一个度数,“少”表示到一个度数还差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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