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李大庄乡一沙石料厂粉尘污染严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摆设】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贮存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近日来,媒体接到群众反映称:李大庄乡中心小学隔壁一沙石料厂区内的沙石未覆盖,喷淋措施未启用,粉尘污染严重,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便。
5月24日上午媒体驱车来到西华县李大庄乡中小学隔壁的沙石料厂,媒体在现场看到该沙石料厂露天堆放,没有任何覆盖,场区也无启用任何喷淋措施,微风一吹厂区的沙子粉尘满天飞舞,给附近的村民,过往的行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媒体在现场致电西华县李大庄乡负责环保的苗乡长,苗乡长解释称:我到现场落实情况后回复结果。
李大庄乡政府一李姓工作人员回电也没有对该沙石料厂的污染做出任何解释。
沙石料厂露天堆放,未进行任何覆盖,厂区喷淋措施未启用,粉尘污染严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府投资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西华县李大庄乡中心小学隔壁就出现沙石料厂粉尘严重污染环境,而李大庄乡政府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又是如何做的呢?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针对此事媒体将继续关注!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贮存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近日来,媒体接到群众反映称:李大庄乡中心小学隔壁一沙石料厂区内的沙石未覆盖,喷淋措施未启用,粉尘污染严重,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便。
5月24日上午媒体驱车来到西华县李大庄乡中小学隔壁的沙石料厂,媒体在现场看到该沙石料厂露天堆放,没有任何覆盖,场区也无启用任何喷淋措施,微风一吹厂区的沙子粉尘满天飞舞,给附近的村民,过往的行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媒体在现场致电西华县李大庄乡负责环保的苗乡长,苗乡长解释称:我到现场落实情况后回复结果。
李大庄乡政府一李姓工作人员回电也没有对该沙石料厂的污染做出任何解释。
沙石料厂露天堆放,未进行任何覆盖,厂区喷淋措施未启用,粉尘污染严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府投资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西华县李大庄乡中心小学隔壁就出现沙石料厂粉尘严重污染环境,而李大庄乡政府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又是如何做的呢?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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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县李大庄乡一沙石料厂粉尘污染严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摆设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贮存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近日来,媒体接到群众反映称:李大庄乡中心小学隔壁一沙石料厂区内的沙石未覆盖,喷淋措施未启用,粉尘污染严重,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便。
5月24日上午媒体驱车来到西华县李大庄乡中小学隔壁的沙石料厂,媒体在现场看到该沙石料厂露天堆放,没有任何覆盖,场区也无启用任何喷淋措施,微风一吹厂区的沙子粉尘满天飞舞,给附近的村民,过往的行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媒体在现场致电西华县李大庄乡负责环保的苗乡长,苗乡长解释称:我到现场落实情况后回复结果。
李大庄乡政府一李姓工作人员回电也没有对该沙石料厂的污染做出任何解释。
沙石料厂露天堆放,未进行任何覆盖,厂区喷淋措施未启用,粉尘污染严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府投资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西华县李大庄乡中心小学隔壁就出现沙石料厂粉尘严重污染环境,而李大庄乡政府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又是如何做的呢?
相关链接:《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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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贮存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近日来,媒体接到群众反映称:李大庄乡中心小学隔壁一沙石料厂区内的沙石未覆盖,喷淋措施未启用,粉尘污染严重,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便。
5月24日上午媒体驱车来到西华县李大庄乡中小学隔壁的沙石料厂,媒体在现场看到该沙石料厂露天堆放,没有任何覆盖,场区也无启用任何喷淋措施,微风一吹厂区的沙子粉尘满天飞舞,给附近的村民,过往的行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媒体在现场致电西华县李大庄乡负责环保的苗乡长,苗乡长解释称:我到现场落实情况后回复结果。
李大庄乡政府一李姓工作人员回电也没有对该沙石料厂的污染做出任何解释。
沙石料厂露天堆放,未进行任何覆盖,厂区喷淋措施未启用,粉尘污染严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府投资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西华县李大庄乡中心小学隔壁就出现沙石料厂粉尘严重污染环境,而李大庄乡政府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又是如何做的呢?
相关链接:《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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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凯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39)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八条 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管理、营运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的;
(二)未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或者未配备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的;
(三)未落实工作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
(四)未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或者未将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调整工作岗位的;
(五)对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未依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的;
(六)未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的。
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未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八条 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管理、营运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的;
(二)未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或者未配备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的;
(三)未落实工作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
(四)未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或者未将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调整工作岗位的;
(五)对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未依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的;
(六)未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的。
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未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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