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我弟最近真的对我很好,水没了就帮我倒,老想着给我买零食,水果之类的也洗好。
刚刚和他出门溜达去了,然后他非要进超市,我就陪他进去了,然后他看到了一罐红 ,说自己少了五毛
我整个人就:嗯?
他说他只带了五块钱,不能给我买红牛,差了五毛[失望]
我特别不懂,问他为啥要给我买红牛。
他说,你不是白天喝咖啡晚上睡不着嘛,你可以喝红牛试试……
有一说一,我莫名的被戳到,因为我白天的时候在家说昨天晚上一点多才睡着的,因为白天咖啡喝多了[跪了]
不过最后红 还是没有买,因为我忘了带 他差了五毛
刚刚和他出门溜达去了,然后他非要进超市,我就陪他进去了,然后他看到了一罐红 ,说自己少了五毛
我整个人就:嗯?
他说他只带了五块钱,不能给我买红牛,差了五毛[失望]
我特别不懂,问他为啥要给我买红牛。
他说,你不是白天喝咖啡晚上睡不着嘛,你可以喝红牛试试……
有一说一,我莫名的被戳到,因为我白天的时候在家说昨天晚上一点多才睡着的,因为白天咖啡喝多了[跪了]
不过最后红 还是没有买,因为我忘了带 他差了五毛
【事关“干饭人”!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系列食品安全提示】
为保障食品安全,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提升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须知》《校园食品安全提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白酒消费的提示》等食品安全系列提示。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须知】
一、“红”“白”喜事聚餐要申报
自办或委托厨师承办的群体型聚餐活动,举办人(承办人)应提前5个工作日将聚餐时间、餐次、地址、人数、菜单、承办厨师等内容向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申报备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指导。
二、聚餐场所要卫生
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应距离粪坑、垃圾场(站)、旱厕、畜禽圈等污染源25米以上。聚餐活动举办前,要对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进行彻底清扫,保持环境清洁。
三、“厨师”身体要健康
承办厨师及服务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帮厨人员要身体健康,具备食品安全常识,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加工食品前或接触污染物后要及时洗手。
四、采购食品要查验
不采购、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不采购和使用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不采购、使用生动物血、发芽土豆、野生菌、四季豆及亚硝酸盐等加工制作的食品。对采购的食品要认真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五、所有饭菜要烧熟
饭菜要烧熟煮透,餐饮具要洗净消毒,菜刀、菜板要生熟分开,做好的饭菜要防鼠、防蝇、防尘、防投毒等不安全因素。剩饭剩菜要冷藏,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六、危险物品要收好
非食用原料及危险化学品与食品要隔离保存,避免误拿误用,农药、兽药等不能存放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场所内。
七、少喝酒,莫浪费
不采购、使用未经安全检验或测试的散装白酒。要文明聚餐,不要酗酒;要勤俭节约,不要浪费。
八、疫情防控莫放松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尽量控制聚餐规模,严格控制人员聚集,避免因聚餐引发疫情。
九、发生问题要报告
聚餐后发现人员腹泻、呕吐、发烧等问题时,应及时去当地医院(卫生院)治疗,并向村委会或乡(镇)政府报告。参加聚餐的群众发现聚餐活动有安全风险时,可以向举办人(承办人)提出意见,及时提醒其改正。也可以向乡(镇)政府报告或拨打12315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校园食品安全提示】
一、个人卫生要注意。餐前便后要洗手,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互换食物,防范交叉感染。
二、自我防护要加强。食用食物前,要一闻二看三品。发现食物变色、变味、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
三、食品风险要警惕。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如:野菜、野果、野生蘑菇及野生动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食物。不喝生水,避免空腹、正餐后或剧烈运动后立即食用冷饮。
四、冷饭冷菜不要吃。煮熟后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应重新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五、就餐环境要卫生。不到流动摊点和卫生条件差的餐馆就餐,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且卫生条件好的餐馆就餐。
六、生吃瓜果要洗净。生吃瓜果时要先清洗干净再食用,带皮的蔬菜水果尽量削皮后食用。
七、每日膳食要均衡。要合理搭配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不食用“高盐、高糖、高油”等不利于健康的食物。
八、购买食品要注意。购买食品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不购买过期、包装破损和感官性状异常食品,不购买“五毛”食品和“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质量合格证)。
九、制止浪费莫忘记。要珍惜粮食、文明消费,崇尚节约,抵制铺张浪费。
十、 疫情防控莫放松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要勤洗手、戴口罩、莫扎堆、常通风,严防严控疫情传播。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白酒消费的提示】
通过合法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白酒,切勿购买、饮用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白酒。
购买白酒应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
家庭自酿白酒不得对外销售,不得在集体用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
甲醇、工业酒精、醇基液体燃料属于非食品原料,不得用于白酒生产,应标贴明显标识单独存放,不得同白酒混放。
倡导健康饮酒、文明饮酒新风尚,饮酒后如果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治疗。
发现白酒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来源:贵州市场监管
为保障食品安全,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提升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须知》《校园食品安全提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白酒消费的提示》等食品安全系列提示。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须知】
一、“红”“白”喜事聚餐要申报
自办或委托厨师承办的群体型聚餐活动,举办人(承办人)应提前5个工作日将聚餐时间、餐次、地址、人数、菜单、承办厨师等内容向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申报备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指导。
二、聚餐场所要卫生
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应距离粪坑、垃圾场(站)、旱厕、畜禽圈等污染源25米以上。聚餐活动举办前,要对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进行彻底清扫,保持环境清洁。
三、“厨师”身体要健康
承办厨师及服务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帮厨人员要身体健康,具备食品安全常识,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加工食品前或接触污染物后要及时洗手。
四、采购食品要查验
不采购、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不采购和使用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不采购、使用生动物血、发芽土豆、野生菌、四季豆及亚硝酸盐等加工制作的食品。对采购的食品要认真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五、所有饭菜要烧熟
饭菜要烧熟煮透,餐饮具要洗净消毒,菜刀、菜板要生熟分开,做好的饭菜要防鼠、防蝇、防尘、防投毒等不安全因素。剩饭剩菜要冷藏,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六、危险物品要收好
非食用原料及危险化学品与食品要隔离保存,避免误拿误用,农药、兽药等不能存放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场所内。
七、少喝酒,莫浪费
不采购、使用未经安全检验或测试的散装白酒。要文明聚餐,不要酗酒;要勤俭节约,不要浪费。
八、疫情防控莫放松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尽量控制聚餐规模,严格控制人员聚集,避免因聚餐引发疫情。
九、发生问题要报告
聚餐后发现人员腹泻、呕吐、发烧等问题时,应及时去当地医院(卫生院)治疗,并向村委会或乡(镇)政府报告。参加聚餐的群众发现聚餐活动有安全风险时,可以向举办人(承办人)提出意见,及时提醒其改正。也可以向乡(镇)政府报告或拨打12315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校园食品安全提示】
一、个人卫生要注意。餐前便后要洗手,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互换食物,防范交叉感染。
二、自我防护要加强。食用食物前,要一闻二看三品。发现食物变色、变味、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
三、食品风险要警惕。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如:野菜、野果、野生蘑菇及野生动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食物。不喝生水,避免空腹、正餐后或剧烈运动后立即食用冷饮。
四、冷饭冷菜不要吃。煮熟后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应重新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五、就餐环境要卫生。不到流动摊点和卫生条件差的餐馆就餐,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且卫生条件好的餐馆就餐。
六、生吃瓜果要洗净。生吃瓜果时要先清洗干净再食用,带皮的蔬菜水果尽量削皮后食用。
七、每日膳食要均衡。要合理搭配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不食用“高盐、高糖、高油”等不利于健康的食物。
八、购买食品要注意。购买食品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不购买过期、包装破损和感官性状异常食品,不购买“五毛”食品和“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质量合格证)。
九、制止浪费莫忘记。要珍惜粮食、文明消费,崇尚节约,抵制铺张浪费。
十、 疫情防控莫放松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要勤洗手、戴口罩、莫扎堆、常通风,严防严控疫情传播。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白酒消费的提示】
通过合法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白酒,切勿购买、饮用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白酒。
购买白酒应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
家庭自酿白酒不得对外销售,不得在集体用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
甲醇、工业酒精、醇基液体燃料属于非食品原料,不得用于白酒生产,应标贴明显标识单独存放,不得同白酒混放。
倡导健康饮酒、文明饮酒新风尚,饮酒后如果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治疗。
发现白酒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来源:贵州市场监管
#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系列提示
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近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须知》《校园食品安全提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白酒消费的提示》等食品安全系列提示。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须知
一、“红”“白”喜事聚餐要申报。自办或委托厨师承办的群体型聚餐活动,举办人(承办人)应提前5个工作日将聚餐时间、餐次、地址、人数、菜单、承办厨师等内容向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申报备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指导。
二、聚餐场所要卫生。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应距离粪坑、垃圾场(站)、旱厕、畜禽圈等污染源25米以上。聚餐活动举办前,要对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进行彻底清扫,保持环境清洁。
三、“厨师”身体要健康。承办厨师及服务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帮厨人员要身体健康,具备食品安全常识,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加工食品前或接触污染物后要及时洗手。
四、采购食品要查验。不采购、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不采购和使用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不采购、使用生动物血、发芽土豆、野生菌、四季豆及亚硝酸盐等加工制作的食品。对采购的食品要认真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五、所有饭菜要烧熟。饭菜要烧熟煮透,餐饮具要洗净消毒,菜刀、菜板要生熟分开,做好的饭菜要防鼠、防蝇、防尘、防投毒等不安全因素。剩饭剩菜要冷藏,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六、危险物品要收好。非食用原料及危险化学品与食品要隔离保存,避免误拿误用,农药、兽药等不能存放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场所内。
七、少喝酒,莫浪费。不采购、使用未经安全检验或测试的散装白酒。要文明聚餐,不要酗酒;要勤俭节约,不要浪费。
八、疫情防控莫放松。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尽量控制聚餐规模,严格控制人员聚集,避免因聚餐引发疫情。
九、发生问题要报告。聚餐后发现人员腹泻、呕吐、发烧等问题时,应及时去当地医院 ( 卫生院 ) 治疗,并向村委会或乡(镇)政府报告。参加聚餐的群众发现聚餐活动有安全风险时,可以向举办人(承办人)提出意见,及时提醒其改正。也可以向乡(镇)政府报告或拨打12315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校园食品安全提示
一、个人卫生要注意。餐前便后要洗手,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互换食物,防范交叉感染。
二、自我防护要加强。食用食物前,要一闻二看三品。发现食物变色、变味、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
三、食品风险要警惕。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如:野菜、野果、野生蘑菇及野生动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食物。不喝生水,避免空腹、正餐后或剧烈运动后立即食用冷饮。
四、冷饭冷菜不要吃。煮熟后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应重新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五、就餐环境要卫生。不到流动摊点和卫生条件差的餐馆就餐,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且卫生条件好的餐馆就餐。
六、生吃瓜果要洗净。生吃瓜果时要先清洗干净再食用,带皮的蔬菜水果尽量削皮后食用。
七、每日膳食要均衡。要合理搭配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不食用“高盐、高糖、高油”等不利于健康的食物。
八、购买食品要注意。购买食品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不购买过期、包装破损和感官性状异常食品,不购买“五毛” 食品和“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质量合格证)。
九、制止浪费莫忘记。要珍惜粮食、文明消费,崇尚节约,抵制铺张浪费。
十、疫情防控莫放松。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要勤洗手、戴口罩、莫扎堆、常通风,严防严控疫情传播。
白酒消费的提示
一、通过合法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白酒,切勿购买、饮用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白酒。
二、购买白酒应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
三、家庭自酿白酒不得对外销售,不得在集体用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
四、甲醇、工业酒精、醇基液体燃料属于非食品原料,不得用于白酒生产,应标贴明显标识单独存放,不得同白酒混放。
五、倡导健康饮酒、文明饮酒新风尚,饮酒后如果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治疗。
六、发现白酒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12315。
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
为进一步落实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 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白酒等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履行主体责任
小作坊是白酒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向县级市场监管局申请并取得《营业执照》《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等合法有效的白酒生产资质后,方可从事白酒生产,并确保生产条件持续符合相关规定,承担法律和社会责任。
二、依法依规生产
小作坊只能生产固态法白酒,严禁外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白酒,严禁超范围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香精香料等食品添加剂;食品原料、食品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直接接触白酒的管道、容器、包装物不得使用塑化剂超标的塑料材质;生产用水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对人体安全、无害,杀虫剂、灭鼠剂等应按照规定使用并妥善保管,防止对白酒造成污染。
三、规范标签标识
小作坊生产的白酒应当有简易包装并附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者配料表;贮存条件;小作坊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登记证编号。不得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得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等字样的白酒。散装白酒生产者采用的容器和外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标明食品的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建立进销记录
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索取、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严格出厂检验
小作坊应当每年将生产的白酒送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白酒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并记录处理或者销毁情况。
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近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须知》《校园食品安全提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白酒消费的提示》等食品安全系列提示。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须知
一、“红”“白”喜事聚餐要申报。自办或委托厨师承办的群体型聚餐活动,举办人(承办人)应提前5个工作日将聚餐时间、餐次、地址、人数、菜单、承办厨师等内容向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申报备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指导。
二、聚餐场所要卫生。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应距离粪坑、垃圾场(站)、旱厕、畜禽圈等污染源25米以上。聚餐活动举办前,要对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进行彻底清扫,保持环境清洁。
三、“厨师”身体要健康。承办厨师及服务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帮厨人员要身体健康,具备食品安全常识,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加工食品前或接触污染物后要及时洗手。
四、采购食品要查验。不采购、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不采购和使用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不采购、使用生动物血、发芽土豆、野生菌、四季豆及亚硝酸盐等加工制作的食品。对采购的食品要认真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五、所有饭菜要烧熟。饭菜要烧熟煮透,餐饮具要洗净消毒,菜刀、菜板要生熟分开,做好的饭菜要防鼠、防蝇、防尘、防投毒等不安全因素。剩饭剩菜要冷藏,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六、危险物品要收好。非食用原料及危险化学品与食品要隔离保存,避免误拿误用,农药、兽药等不能存放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场所内。
七、少喝酒,莫浪费。不采购、使用未经安全检验或测试的散装白酒。要文明聚餐,不要酗酒;要勤俭节约,不要浪费。
八、疫情防控莫放松。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尽量控制聚餐规模,严格控制人员聚集,避免因聚餐引发疫情。
九、发生问题要报告。聚餐后发现人员腹泻、呕吐、发烧等问题时,应及时去当地医院 ( 卫生院 ) 治疗,并向村委会或乡(镇)政府报告。参加聚餐的群众发现聚餐活动有安全风险时,可以向举办人(承办人)提出意见,及时提醒其改正。也可以向乡(镇)政府报告或拨打12315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校园食品安全提示
一、个人卫生要注意。餐前便后要洗手,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互换食物,防范交叉感染。
二、自我防护要加强。食用食物前,要一闻二看三品。发现食物变色、变味、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
三、食品风险要警惕。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如:野菜、野果、野生蘑菇及野生动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食物。不喝生水,避免空腹、正餐后或剧烈运动后立即食用冷饮。
四、冷饭冷菜不要吃。煮熟后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应重新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五、就餐环境要卫生。不到流动摊点和卫生条件差的餐馆就餐,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且卫生条件好的餐馆就餐。
六、生吃瓜果要洗净。生吃瓜果时要先清洗干净再食用,带皮的蔬菜水果尽量削皮后食用。
七、每日膳食要均衡。要合理搭配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不食用“高盐、高糖、高油”等不利于健康的食物。
八、购买食品要注意。购买食品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不购买过期、包装破损和感官性状异常食品,不购买“五毛” 食品和“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质量合格证)。
九、制止浪费莫忘记。要珍惜粮食、文明消费,崇尚节约,抵制铺张浪费。
十、疫情防控莫放松。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要勤洗手、戴口罩、莫扎堆、常通风,严防严控疫情传播。
白酒消费的提示
一、通过合法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白酒,切勿购买、饮用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白酒。
二、购买白酒应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
三、家庭自酿白酒不得对外销售,不得在集体用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
四、甲醇、工业酒精、醇基液体燃料属于非食品原料,不得用于白酒生产,应标贴明显标识单独存放,不得同白酒混放。
五、倡导健康饮酒、文明饮酒新风尚,饮酒后如果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治疗。
六、发现白酒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12315。
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
为进一步落实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 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白酒等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履行主体责任
小作坊是白酒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向县级市场监管局申请并取得《营业执照》《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等合法有效的白酒生产资质后,方可从事白酒生产,并确保生产条件持续符合相关规定,承担法律和社会责任。
二、依法依规生产
小作坊只能生产固态法白酒,严禁外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白酒,严禁超范围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香精香料等食品添加剂;食品原料、食品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直接接触白酒的管道、容器、包装物不得使用塑化剂超标的塑料材质;生产用水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对人体安全、无害,杀虫剂、灭鼠剂等应按照规定使用并妥善保管,防止对白酒造成污染。
三、规范标签标识
小作坊生产的白酒应当有简易包装并附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者配料表;贮存条件;小作坊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登记证编号。不得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得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等字样的白酒。散装白酒生产者采用的容器和外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标明食品的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建立进销记录
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索取、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严格出厂检验
小作坊应当每年将生产的白酒送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白酒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并记录处理或者销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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