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 请问医保自己交要怎么交?
医保每月缴费怎么计算?有什么软件系统可以在手机上方便缴费的吗?
已受理市医疗保障局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2-04-08 14:39:27]回复如下:
亲爱的网友您好:
根据我市现行政策,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其中在单位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是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单位8%,个人2%;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上下线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2022年的保底线为3746;封顶线为18726),缴费比例为9%。
如果您是在单位参保,医保费由单位代扣代缴;如果您是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登录“济宁医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办理医保参保登记,再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申报缴费,您可以选择按月、季度或按年缴纳,为了避免影响待遇,请及时提前缴费。如有参保登记方面的疑问,请致电医保服务热线2937536;如有缴费方面的问题,请致电税务热线12366。 https://t.cn/A6LagaZp
医保每月缴费怎么计算?有什么软件系统可以在手机上方便缴费的吗?
已受理市医疗保障局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2-04-08 14:39:27]回复如下:
亲爱的网友您好:
根据我市现行政策,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其中在单位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是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单位8%,个人2%;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上下线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2022年的保底线为3746;封顶线为18726),缴费比例为9%。
如果您是在单位参保,医保费由单位代扣代缴;如果您是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登录“济宁医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办理医保参保登记,再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申报缴费,您可以选择按月、季度或按年缴纳,为了避免影响待遇,请及时提前缴费。如有参保登记方面的疑问,请致电医保服务热线2937536;如有缴费方面的问题,请致电税务热线12366。 https://t.cn/A6LagaZp
【参保单位注意啦!#青岛医保缴费基数申报进入倒计时# 】青岛市参保单位2022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月15日,为了不影响单位缴费及职工医保待遇,请尚未申报的参保单位抓紧时间申报啦!具体申报流程请点击如下图。
特别提醒:参保单位须按照职工上年度实际工资总额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其中,职工个人工资基数高于18726元的,医保部门将按照18726元封顶,低于3746元的按照3746元保底。(来源:青岛医保公众号)
特别提醒:参保单位须按照职工上年度实际工资总额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其中,职工个人工资基数高于18726元的,医保部门将按照18726元封顶,低于3746元的按照3746元保底。(来源:青岛医保公众号)
【2022年度我市市直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工作启动 职工个人按2021年本人月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2022年度泰安市直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工作开始了。记者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2022年度我市市直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28日。参保单位要在申报时间内如实申报本单位参保缴费人数、2021年职工个人工资总额及月平均工资,在统一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599元和4121元执行。
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599元和4121元执行
2022年度申报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适用于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我市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险一票征缴、统一申报,不允许选择单险种或个别险种缴费。省属及以上驻泰企业按规定险种申报缴费,缴费基数以养老保险基数为准。
按照规定,参保单位要如实申报本单位参保缴费人数、2021年职工个人工资总额及月平均工资。职工个人按2021年本人月均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作为缴费基数(保留整数)。本人月均工资收入低于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月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收入高于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个人月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核定采用临时保底封顶办法,在统一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参保单位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599元和4121元执行;申报时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如实申报;缴费基数须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2022年1月份缴费时,涉及保底封顶的缴费基数,先按保底4121元、封顶20599元缴费,待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约在2022年7月份),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已死亡、出国等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不再补退。此外,按照规定,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暂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归集,确需转移、归集的,月缴费基数不足60%部分、超出300%部分,不再补退。
灵活就业人员线上线下均可缴费
对于事改企单位,需要按登记立户管理的事业户、企业户采取分别申报的方式。事业户缴费基数按改企转制相关规定,以审批的档案工资进行申报;企业户缴费基数按我市企业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下限分别暂按18726元和3746元)。省社平工资公布前,灵活就业人员可在3746元至18726元之间自主选择,全省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对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据了解,目前,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移动办税平台或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服务窗口自行缴纳。需要注意的是,为避免因社平工资调整进行补退,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在省社平工资公布后进行缴费及办理转移、归集业务。
全面实行网上申报,1月28日完成
此次我市市直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全面实行网上申报,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应先办理开通。集中申报从1月11日开始,1月28日完成。根据社会保险政策要求,今年社保经办机构将联合相关部门随机抽取1/3的参保单位进行稽核稽查,由稽核组电话通知单位,报送审核2021年度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会计报表、应付工资凭证、成本费用明细账、纳税申报表等缴费申报相关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申报缴费,对未履行申报要求,1月28日前未完成申报缴费的单位,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将严格按政策规定加收滞纳金。此外,对随机抽取的稽核单位中不按时申报、不按时报送稽核材料的纳入社会保险领域负面清单,并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处理。(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杨文洁)
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599元和4121元执行
2022年度申报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适用于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我市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险一票征缴、统一申报,不允许选择单险种或个别险种缴费。省属及以上驻泰企业按规定险种申报缴费,缴费基数以养老保险基数为准。
按照规定,参保单位要如实申报本单位参保缴费人数、2021年职工个人工资总额及月平均工资。职工个人按2021年本人月均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作为缴费基数(保留整数)。本人月均工资收入低于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月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收入高于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个人月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核定采用临时保底封顶办法,在统一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参保单位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599元和4121元执行;申报时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如实申报;缴费基数须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2022年1月份缴费时,涉及保底封顶的缴费基数,先按保底4121元、封顶20599元缴费,待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约在2022年7月份),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已死亡、出国等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不再补退。此外,按照规定,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暂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归集,确需转移、归集的,月缴费基数不足60%部分、超出300%部分,不再补退。
灵活就业人员线上线下均可缴费
对于事改企单位,需要按登记立户管理的事业户、企业户采取分别申报的方式。事业户缴费基数按改企转制相关规定,以审批的档案工资进行申报;企业户缴费基数按我市企业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下限分别暂按18726元和3746元)。省社平工资公布前,灵活就业人员可在3746元至18726元之间自主选择,全省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对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据了解,目前,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移动办税平台或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服务窗口自行缴纳。需要注意的是,为避免因社平工资调整进行补退,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在省社平工资公布后进行缴费及办理转移、归集业务。
全面实行网上申报,1月28日完成
此次我市市直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全面实行网上申报,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应先办理开通。集中申报从1月11日开始,1月28日完成。根据社会保险政策要求,今年社保经办机构将联合相关部门随机抽取1/3的参保单位进行稽核稽查,由稽核组电话通知单位,报送审核2021年度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会计报表、应付工资凭证、成本费用明细账、纳税申报表等缴费申报相关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申报缴费,对未履行申报要求,1月28日前未完成申报缴费的单位,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将严格按政策规定加收滞纳金。此外,对随机抽取的稽核单位中不按时申报、不按时报送稽核材料的纳入社会保险领域负面清单,并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处理。(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杨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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