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嘱品第十
付嘱 第一节
☀原文:师一日唤门人法海、志诚、法达、神会、智常、智通、志彻、志道、法珍、法如等,曰:“汝等不同馀人,吾灭度后,各为一方师,吾今教汝说法,不失本宗。先须举三科法门,动用三十六对,出没即离两边,说一切法,莫离自性。忽有人问汝法,出语尽双,皆取对法,来去相因,究竟二法尽除,更无去处。
译文: 有一天,慧能大师叫来弟子法海、志诚、法达、神会、智常、智通、志彻、志道、法珍、法如等人,对他们说:“你们和其他人不一样,都有使命,等到我圆寂以后,你们要成为一方的佛法领路人,我现在教授你们怎样宣讲佛法,以不失佛法的根本宗旨。讲佛法时,先要举出三科法门,运用三十六相对法,这样就能自如地讲说,不管怎么运用,都不会着两边之相,记住,在我们讲说一切法时,都不要离开本性而言说。假如有人向你提问,回答时要语义圆满,不着两边,涵盖两边,要用相对法,以来和去互为因果,如果言说究竟之法,最终连来和去相对二法也要全部予以消泯,不执着任何一面。
☀原文: “三科法门者,阴、界、入也。阴是五阴,色受想行识是也。入是十二入,外六尘色声香味触法、内六门眼耳鼻舌身意是也。界是十八界,六尘六门六识是也。自性能含万法,名含藏识。若起思量,即是转识。生六识,出六门,见六尘,如是一十八界,皆从自性起用。自性若邪,起十八邪;自性若正,起十八正。若恶用即众生用,善用即佛用。用由何等?由自性有。
译文:“所谓三科法门,就是指阴、界、入。阴是五阴,就是色、受、想、行、识。入指的是十二入,就是外六尘色、声、香、味、触、法和内六门眼、耳、鼻、舌、身、意。界是十八界,就是六尘、六门和六识的合称。自己的本性中能包含万种佛法,名叫含藏识。如果心中产生了思量,就是转识。这时就会生六识,出六门,见六尘,像这样的十八界,都是从自己的本性中发生和运用的。自己的本性若起邪念,就会产生十八种邪见;自己的本性若不起邪念,就会产生十八种正见。如果有是非爱憎的分别心,即是恶念,那就是众生的行为,如果大渡无渡,无是无非,无有分别,即是善念,那就是佛的行为。这种运用从何而来?是从自己的本性中来的。
☀原文: “对法外境,无情五对:天与地对,日与月对,明与暗对,阴与阳对,水与火对,此是五对也。法相语言十二对:语与法对,有与无对,有色与无色对,有相与无相对,有漏与无漏对,色与空对,动与静对,清与浊对,凡与圣对,僧与俗对,老与少对,大与小对,此是十二对也。自性起用十九对:长与短对,邪与正对,痴与慧对,愚与智对,乱与定对,慈与毒对,戒与非对,直与曲对,实与虚对,险与平对,烦恼与菩提对,常与无常对,悲与害对,喜与嗔对,舍与悭对,进与退对,生与灭对,法身与色身对,化身与报身对,此是十九对也。”
译文:“外境的相对,无情有五对:天与地对,日与月对,明与暗对,阴与阳对,水与火对,这就是五对,均为尘境之相。解说诸法相的语言有十二对:语与法对,有与无对,有色与无色对,有相与无相对,有漏与无漏对,色与空对,动与静对,清与浊对,凡与圣对,僧与俗对,老与少对,大与小对,这是十二对,均为对尘境之相的解说运用。从自己的本性发生运用的有十九对:长与短对,邪与正对,痴与慧对,愚与智对,乱与定对,慈与毒对,戒与非对,直与曲对,实与虚对,险与平对,烦恼与菩提对,常与无常对,悲与害对,喜与嗔对,舍与悭对,进与退对,生与灭对,法身与色身对,化身与报身对,这就是十九对,均为本性智慧对尘境的识别。”
☀原文: 师言此三十六对法,若解用,即道贯一切经法,出入即离两边。
译文:大师说这三十六种相对的法则,如果能够理解运用,就能用本性智慧解读践行一切经法,就能在修行弘法中自如运用,不着两边之相,行于中道。
付嘱 第一节
☀原文:师一日唤门人法海、志诚、法达、神会、智常、智通、志彻、志道、法珍、法如等,曰:“汝等不同馀人,吾灭度后,各为一方师,吾今教汝说法,不失本宗。先须举三科法门,动用三十六对,出没即离两边,说一切法,莫离自性。忽有人问汝法,出语尽双,皆取对法,来去相因,究竟二法尽除,更无去处。
译文: 有一天,慧能大师叫来弟子法海、志诚、法达、神会、智常、智通、志彻、志道、法珍、法如等人,对他们说:“你们和其他人不一样,都有使命,等到我圆寂以后,你们要成为一方的佛法领路人,我现在教授你们怎样宣讲佛法,以不失佛法的根本宗旨。讲佛法时,先要举出三科法门,运用三十六相对法,这样就能自如地讲说,不管怎么运用,都不会着两边之相,记住,在我们讲说一切法时,都不要离开本性而言说。假如有人向你提问,回答时要语义圆满,不着两边,涵盖两边,要用相对法,以来和去互为因果,如果言说究竟之法,最终连来和去相对二法也要全部予以消泯,不执着任何一面。
☀原文: “三科法门者,阴、界、入也。阴是五阴,色受想行识是也。入是十二入,外六尘色声香味触法、内六门眼耳鼻舌身意是也。界是十八界,六尘六门六识是也。自性能含万法,名含藏识。若起思量,即是转识。生六识,出六门,见六尘,如是一十八界,皆从自性起用。自性若邪,起十八邪;自性若正,起十八正。若恶用即众生用,善用即佛用。用由何等?由自性有。
译文:“所谓三科法门,就是指阴、界、入。阴是五阴,就是色、受、想、行、识。入指的是十二入,就是外六尘色、声、香、味、触、法和内六门眼、耳、鼻、舌、身、意。界是十八界,就是六尘、六门和六识的合称。自己的本性中能包含万种佛法,名叫含藏识。如果心中产生了思量,就是转识。这时就会生六识,出六门,见六尘,像这样的十八界,都是从自己的本性中发生和运用的。自己的本性若起邪念,就会产生十八种邪见;自己的本性若不起邪念,就会产生十八种正见。如果有是非爱憎的分别心,即是恶念,那就是众生的行为,如果大渡无渡,无是无非,无有分别,即是善念,那就是佛的行为。这种运用从何而来?是从自己的本性中来的。
☀原文: “对法外境,无情五对:天与地对,日与月对,明与暗对,阴与阳对,水与火对,此是五对也。法相语言十二对:语与法对,有与无对,有色与无色对,有相与无相对,有漏与无漏对,色与空对,动与静对,清与浊对,凡与圣对,僧与俗对,老与少对,大与小对,此是十二对也。自性起用十九对:长与短对,邪与正对,痴与慧对,愚与智对,乱与定对,慈与毒对,戒与非对,直与曲对,实与虚对,险与平对,烦恼与菩提对,常与无常对,悲与害对,喜与嗔对,舍与悭对,进与退对,生与灭对,法身与色身对,化身与报身对,此是十九对也。”
译文:“外境的相对,无情有五对:天与地对,日与月对,明与暗对,阴与阳对,水与火对,这就是五对,均为尘境之相。解说诸法相的语言有十二对:语与法对,有与无对,有色与无色对,有相与无相对,有漏与无漏对,色与空对,动与静对,清与浊对,凡与圣对,僧与俗对,老与少对,大与小对,这是十二对,均为对尘境之相的解说运用。从自己的本性发生运用的有十九对:长与短对,邪与正对,痴与慧对,愚与智对,乱与定对,慈与毒对,戒与非对,直与曲对,实与虚对,险与平对,烦恼与菩提对,常与无常对,悲与害对,喜与嗔对,舍与悭对,进与退对,生与灭对,法身与色身对,化身与报身对,这就是十九对,均为本性智慧对尘境的识别。”
☀原文: 师言此三十六对法,若解用,即道贯一切经法,出入即离两边。
译文:大师说这三十六种相对的法则,如果能够理解运用,就能用本性智慧解读践行一切经法,就能在修行弘法中自如运用,不着两边之相,行于中道。
【佛教中的十大真理】
一、苦聚:
苦,通常是指我们受到业、妄想、烦恼的控制,而有五阴炽盛身心痛苦的感受;所谓“苦受”固然是“苦苦”,“乐受”也会“坏苦”,“不苦不乐受”也会“行苦”。
总之,四大五蕴所积聚的人生就是苦聚,苦聚是人生的实相。所以,必须寻找灭苦的方法,才能超越娑婆苦海,从忧悲苦恼中得到解脱,也就是“照见五蕴皆空”,才能离开苦聚。
二、无常:
是指世间的万象,无一不是在刹那生灭变化中,没有一样是常住不变的。
例如:一年有春夏秋冬的更替,人有生老病死的转化,器世间山河大地有成住坏空的现象,心念有生住异灭的迁流,这些都说明了世间一切都是刹那无常。
虽然如此,“无常”也不一定都是不好的,幸福的人生是无常,穷困的人生也是无常,唯有超越世间无常,才能获得永恒自在。
三、无我:
所谓“我”,是主宰和实体的意思,但实际上并没有一个真正可以主宰的“我”,或是可依赖的“我”。因为“我”不能自由,不能自主,更没有实体。吾人要求青春永驻,希望永远幸福安乐,哪里能如我所愿呢!
所以佛教讲“诸法无我”,是认为宇宙万有皆是因缘和合所生,不能单一、独立或自我单独的存在,人生要超越“假我”的执著,才能证得“真我”的自性涅槃。
四、空性:
所谓“空性”,并非指存在的东西忽然变得不存在了,而是指一切事物的存在,是无自性的,没有不变不灭的实体,所以空性才是实相。
佛陀说:“物质的存在如泡粒,感受如水泡,表象如阳焰,意欲行为如芭蕉,识别作用如幻化。”唯有离开错误虚幻的认知,才能证悟生灭缘起的空性。
五、业感:
业,是指“行为”、“行动”或“造作”的意思,它包括身体、语言、思想三业。
“业”,无论善恶好坏,都会产生一种力量,能驱使我们去造作新的行为,而新的行为又会产生新的力量。如此行为生力量,力量又推动行为,辗转相生,就形成了业力轮回。
所谓自作自受,就是有情生死流转的动力,由此形成了惑、业、苦,不断循环,相互地纠缠。
六、因果:
因果是指宇宙生灭变化的法则。
《瑜伽师地论》卷三十八说:“已作不失,未作不得。”
这揭示了佛教因果论的特点,说明万事万物都是仗“因”托“缘”,才有“果”的生起。而此“果”又成为“因”,等待缘聚合又生他果,如是相依相摄,因缘果报形成森罗万象、无穷无尽的世界。
七、缘起:
即“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是说明世间万物彼此依待而存在的法则。
世间一切的事物,既非凭空而有,也不能单独存在,必须依靠种种因缘条件和合才能现起和存在,一旦组成的因缘散失,事物本身也就不复存在。
八、中道:
中道就是超越有无、增减、善恶、爱憎等二边的极端,如人生热烘烘的一味追求欲望享乐,或冷冰冰的舍离一切,执持苦行,都是不恰当的,应离开邪见执著,而行不偏于左右任何一方的中正之道——“中道”。
但吾人也不能将“中道”误以为是折中之道、中庸之道。中道应以般若智慧来调和事理,融和有无;中道是以般若智慧来导正吾人的行为,趋向解脱之道。
九、般若:
是指向人生正途的光明法炬。有了般若,才能照见缘起性空,洞悉事事物物的无常、无我,而能知苦灭苦。
佛教所讲的一切法,凡无般若,皆为世法,一切法有了般若,才是佛法。
如“布施”而有般若,才能三轮体空;“持戒”而有般若,才能饶益众生;“忍辱”而有般若,才能无生法忍;“精进”而有般若,才能奋而不懈;“禅定”而有般若,才能证悟觉道。
般若就是一种能透彻宇宙真相的智慧。
十、涅槃:
涅槃是灭除一切痛苦的究极理想境地,是净化贪爱,舍诸执著,拔除烦恼,息灭欲念的世界,进而到一大总相的常寂光世界。
当吾人透过佛法的修持,拥有般若的慧解,舍弃贪瞋痴烦恼的束缚时,当下就能获得清净自在的涅槃境界。
一、苦聚:
苦,通常是指我们受到业、妄想、烦恼的控制,而有五阴炽盛身心痛苦的感受;所谓“苦受”固然是“苦苦”,“乐受”也会“坏苦”,“不苦不乐受”也会“行苦”。
总之,四大五蕴所积聚的人生就是苦聚,苦聚是人生的实相。所以,必须寻找灭苦的方法,才能超越娑婆苦海,从忧悲苦恼中得到解脱,也就是“照见五蕴皆空”,才能离开苦聚。
二、无常:
是指世间的万象,无一不是在刹那生灭变化中,没有一样是常住不变的。
例如:一年有春夏秋冬的更替,人有生老病死的转化,器世间山河大地有成住坏空的现象,心念有生住异灭的迁流,这些都说明了世间一切都是刹那无常。
虽然如此,“无常”也不一定都是不好的,幸福的人生是无常,穷困的人生也是无常,唯有超越世间无常,才能获得永恒自在。
三、无我:
所谓“我”,是主宰和实体的意思,但实际上并没有一个真正可以主宰的“我”,或是可依赖的“我”。因为“我”不能自由,不能自主,更没有实体。吾人要求青春永驻,希望永远幸福安乐,哪里能如我所愿呢!
所以佛教讲“诸法无我”,是认为宇宙万有皆是因缘和合所生,不能单一、独立或自我单独的存在,人生要超越“假我”的执著,才能证得“真我”的自性涅槃。
四、空性:
所谓“空性”,并非指存在的东西忽然变得不存在了,而是指一切事物的存在,是无自性的,没有不变不灭的实体,所以空性才是实相。
佛陀说:“物质的存在如泡粒,感受如水泡,表象如阳焰,意欲行为如芭蕉,识别作用如幻化。”唯有离开错误虚幻的认知,才能证悟生灭缘起的空性。
五、业感:
业,是指“行为”、“行动”或“造作”的意思,它包括身体、语言、思想三业。
“业”,无论善恶好坏,都会产生一种力量,能驱使我们去造作新的行为,而新的行为又会产生新的力量。如此行为生力量,力量又推动行为,辗转相生,就形成了业力轮回。
所谓自作自受,就是有情生死流转的动力,由此形成了惑、业、苦,不断循环,相互地纠缠。
六、因果:
因果是指宇宙生灭变化的法则。
《瑜伽师地论》卷三十八说:“已作不失,未作不得。”
这揭示了佛教因果论的特点,说明万事万物都是仗“因”托“缘”,才有“果”的生起。而此“果”又成为“因”,等待缘聚合又生他果,如是相依相摄,因缘果报形成森罗万象、无穷无尽的世界。
七、缘起:
即“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是说明世间万物彼此依待而存在的法则。
世间一切的事物,既非凭空而有,也不能单独存在,必须依靠种种因缘条件和合才能现起和存在,一旦组成的因缘散失,事物本身也就不复存在。
八、中道:
中道就是超越有无、增减、善恶、爱憎等二边的极端,如人生热烘烘的一味追求欲望享乐,或冷冰冰的舍离一切,执持苦行,都是不恰当的,应离开邪见执著,而行不偏于左右任何一方的中正之道——“中道”。
但吾人也不能将“中道”误以为是折中之道、中庸之道。中道应以般若智慧来调和事理,融和有无;中道是以般若智慧来导正吾人的行为,趋向解脱之道。
九、般若:
是指向人生正途的光明法炬。有了般若,才能照见缘起性空,洞悉事事物物的无常、无我,而能知苦灭苦。
佛教所讲的一切法,凡无般若,皆为世法,一切法有了般若,才是佛法。
如“布施”而有般若,才能三轮体空;“持戒”而有般若,才能饶益众生;“忍辱”而有般若,才能无生法忍;“精进”而有般若,才能奋而不懈;“禅定”而有般若,才能证悟觉道。
般若就是一种能透彻宇宙真相的智慧。
十、涅槃:
涅槃是灭除一切痛苦的究极理想境地,是净化贪爱,舍诸执著,拔除烦恼,息灭欲念的世界,进而到一大总相的常寂光世界。
当吾人透过佛法的修持,拥有般若的慧解,舍弃贪瞋痴烦恼的束缚时,当下就能获得清净自在的涅槃境界。
《六祖坛经》译注~连载
付嘱品 第一节
☀原文:师一日唤门人法海、志诚、法达、神会、智常、智通、志彻、志道、法珍、法如等,曰:“汝等不同馀人,吾灭度后,各为一方师,吾今教汝说法,不失本宗。先须举三科法门,动用三十六对,出没即离两边,说一切法,莫离自性。忽有人问汝法,出语尽双,皆取对法,来去相因,究竟二法尽除,更无去处。
译文: 有一天,慧能大师叫来弟子法海、志诚、法达、神会、智常、智通、志彻、志道、法珍、法如等人,对他们说:“你们和其他人不一样,都有使命,等到我圆寂以后,你们要成为一方的佛法领路人,我现在教授你们怎样宣讲佛法,以不失佛法的根本宗旨。讲佛法时,先要举出三科法门,运用三十六相对法,这样就能自如地讲说,不管怎么运用,都不会着两边之相,记住,在我们讲说一切法时,都不要离开本性而言说。假如有人向你提问,回答时要语义圆满,不着两边,涵盖两边,要用相对法,以来和去互为因果,如果言说究竟之法,最终连来和去相对二法也要全部予以消泯,不执着任何一面。
☀原文: “三科法门者,阴、界、入也。阴是五阴,色受想行识是也。入是十二入,外六尘色声香味触法、内六门眼耳鼻舌身意是也。界是十八界,六尘六门六识是也。自性能含万法,名含藏识。若起思量,即是转识。生六识,出六门,见六尘,如是一十八界,皆从自性起用。自性若邪,起十八邪;自性若正,起十八正。若恶用即众生用,善用即佛用。用由何等?由自性有。
译文:“所谓三科法门,就是指阴、界、入。阴是五阴,就是色、受、想、行、识。入指的是十二入,就是外六尘色、声、香、味、触、法和内六门眼、耳、鼻、舌、身、意。界是十八界,就是六尘、六门和六识的合称。自己的本性中能包含万种佛法,名叫含藏识。如果心中产生了思量,就是转识。这时就会生六识,出六门,见六尘,像这样的十八界,都是从自己的本性中发生和运用的。自己的本性若起邪念,就会产生十八种邪见;自己的本性若不起邪念,就会产生十八种正见。如果有是非爱憎的分别心,即是恶念,那就是众生的行为,如果大渡无渡,无是无非,无有分别,即是善念,那就是佛的行为。这种运用从何而来?是从自己的本性中来的。
☀原文: “对法外境,无情五对:天与地对,日与月对,明与暗对,阴与阳对,水与火对,此是五对也。法相语言十二对:语与法对,有与无对,有色与无色对,有相与无相对,有漏与无漏对,色与空对,动与静对,清与浊对,凡与圣对,僧与俗对,老与少对,大与小对,此是十二对也。自性起用十九对:长与短对,邪与正对,痴与慧对,愚与智对,乱与定对,慈与毒对,戒与非对,直与曲对,实与虚对,险与平对,烦恼与菩提对,常与无常对,悲与害对,喜与嗔对,舍与悭对,进与退对,生与灭对,法身与色身对,化身与报身对,此是十九对也。”
译文:“外境的相对,无情有五对:天与地对,日与月对,明与暗对,阴与阳对,水与火对,这就是五对,均为尘境之相。解说诸法相的语言有十二对:语与法对,有与无对,有色与无色对,有相与无相对,有漏与无漏对,色与空对,动与静对,清与浊对,凡与圣对,僧与俗对,老与少对,大与小对,这是十二对,均为对尘境之相的解说运用。从自己的本性发生运用的有十九对:长与短对,邪与正对,痴与慧对,愚与智对,乱与定对,慈与毒对,戒与非对,直与曲对,实与虚对,险与平对,烦恼与菩提对,常与无常对,悲与害对,喜与嗔对,舍与悭对,进与退对,生与灭对,法身与色身对,化身与报身对,这就是十九对,均为本性智慧对尘境的识别。”
☀原文: 师言此三十六对法,若解用,即道贯一切经法,出入即离两边。
译文:大师说这三十六种相对的法则,如果能够理解运用,就能用本性智慧解读践行一切经法,就能在修行弘法中自如运用,不着两边之相,行于中道。 https://t.cn/R2WxS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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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师一日唤门人法海、志诚、法达、神会、智常、智通、志彻、志道、法珍、法如等,曰:“汝等不同馀人,吾灭度后,各为一方师,吾今教汝说法,不失本宗。先须举三科法门,动用三十六对,出没即离两边,说一切法,莫离自性。忽有人问汝法,出语尽双,皆取对法,来去相因,究竟二法尽除,更无去处。
译文: 有一天,慧能大师叫来弟子法海、志诚、法达、神会、智常、智通、志彻、志道、法珍、法如等人,对他们说:“你们和其他人不一样,都有使命,等到我圆寂以后,你们要成为一方的佛法领路人,我现在教授你们怎样宣讲佛法,以不失佛法的根本宗旨。讲佛法时,先要举出三科法门,运用三十六相对法,这样就能自如地讲说,不管怎么运用,都不会着两边之相,记住,在我们讲说一切法时,都不要离开本性而言说。假如有人向你提问,回答时要语义圆满,不着两边,涵盖两边,要用相对法,以来和去互为因果,如果言说究竟之法,最终连来和去相对二法也要全部予以消泯,不执着任何一面。
☀原文: “三科法门者,阴、界、入也。阴是五阴,色受想行识是也。入是十二入,外六尘色声香味触法、内六门眼耳鼻舌身意是也。界是十八界,六尘六门六识是也。自性能含万法,名含藏识。若起思量,即是转识。生六识,出六门,见六尘,如是一十八界,皆从自性起用。自性若邪,起十八邪;自性若正,起十八正。若恶用即众生用,善用即佛用。用由何等?由自性有。
译文:“所谓三科法门,就是指阴、界、入。阴是五阴,就是色、受、想、行、识。入指的是十二入,就是外六尘色、声、香、味、触、法和内六门眼、耳、鼻、舌、身、意。界是十八界,就是六尘、六门和六识的合称。自己的本性中能包含万种佛法,名叫含藏识。如果心中产生了思量,就是转识。这时就会生六识,出六门,见六尘,像这样的十八界,都是从自己的本性中发生和运用的。自己的本性若起邪念,就会产生十八种邪见;自己的本性若不起邪念,就会产生十八种正见。如果有是非爱憎的分别心,即是恶念,那就是众生的行为,如果大渡无渡,无是无非,无有分别,即是善念,那就是佛的行为。这种运用从何而来?是从自己的本性中来的。
☀原文: “对法外境,无情五对:天与地对,日与月对,明与暗对,阴与阳对,水与火对,此是五对也。法相语言十二对:语与法对,有与无对,有色与无色对,有相与无相对,有漏与无漏对,色与空对,动与静对,清与浊对,凡与圣对,僧与俗对,老与少对,大与小对,此是十二对也。自性起用十九对:长与短对,邪与正对,痴与慧对,愚与智对,乱与定对,慈与毒对,戒与非对,直与曲对,实与虚对,险与平对,烦恼与菩提对,常与无常对,悲与害对,喜与嗔对,舍与悭对,进与退对,生与灭对,法身与色身对,化身与报身对,此是十九对也。”
译文:“外境的相对,无情有五对:天与地对,日与月对,明与暗对,阴与阳对,水与火对,这就是五对,均为尘境之相。解说诸法相的语言有十二对:语与法对,有与无对,有色与无色对,有相与无相对,有漏与无漏对,色与空对,动与静对,清与浊对,凡与圣对,僧与俗对,老与少对,大与小对,这是十二对,均为对尘境之相的解说运用。从自己的本性发生运用的有十九对:长与短对,邪与正对,痴与慧对,愚与智对,乱与定对,慈与毒对,戒与非对,直与曲对,实与虚对,险与平对,烦恼与菩提对,常与无常对,悲与害对,喜与嗔对,舍与悭对,进与退对,生与灭对,法身与色身对,化身与报身对,这就是十九对,均为本性智慧对尘境的识别。”
☀原文: 师言此三十六对法,若解用,即道贯一切经法,出入即离两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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