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岷县# 【岷县人民检察院:执正义之剑 铸检察之魂】洮水之滨,巍巍岷山。山水相依,洮河明珠。在这片悠久历史的土地之上,活跃着一支朝气蓬勃的检察队伍,他们就是岷县检察人。以忠诚和坚韧践行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铮铮誓言;用青春和热血捍卫着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以清正廉洁的作风,开拓创新的激情,护航岷县经济的崛起和发展。点击详情https://t.cn/AigI6nBU
检爱护航丨给妇女儿童有温度的检察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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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强化法治宣传和对妇女的维权服务,加大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力度, 保护家庭成员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11月22日,广西反家暴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发布会议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集控中心召开,会议对2019年获认定的检察院、法院、公安系统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进行了授牌。其中,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是全区获得妇女儿童维权岗命名的六个市级检察院部门之一。
图为: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莫璐宁接受牌匾
近年来,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工作主题,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宗旨,以“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已任,正确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并积极探索妇女儿童维权刑事检察工作新思路,多层面、多角度地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为全市的妇女儿童保驾护航。
全面开展创岗活动,筑就护航之路。
2012年,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及所辖11个基层检察院相继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全市两级检察院均已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青少年维权岗。2017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多个未检办分别荣获自治区、市级“青少年维权岗”、 “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未检部门在维护青少年、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发生在贫困家庭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方面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另一方面柔性保护未成年被害人,运用全程心理干预、修复身心创伤、开展司法救助等多种办法,结合“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实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全方位救助,给孩子们有温度的检察守护。2018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对受害妇女儿童进行司法救助167人,发放救助金110.3万元,积极为权益受侵害的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促进社会和谐。
图为: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裕到南丹开展司法救助
积极抓好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为祖国花朵保驾护航。
多措并举深入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为祖国花朵保驾护航。河池市两级检察院与教育部门召开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进座谈会、推进会12次,并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120多场次,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团委等部门人员参加现场活动。2018年以来,两级检察院就共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推动学校预防性侵害、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发送未成年保护专项检察建议7份,皆已获得当地政府、教育部门的回复,并附相关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图为:河池市人民检察院领导、未检部门到河池市教育局召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
落实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长效机制、实现法治进校园活动全覆盖。
为落实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长效机制,切实把“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2018年以来,河池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院领导、未检部门员额检察官到各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68人,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法治时校园活动120多场次,覆盖师生10万余人,发放宣传手册8万余份,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加强在校学生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害,增强教师、学生法治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校合作和校园普法的长效机制,创建平安校园,让“检察蓝”成为校园平安的保护色。
同时,以检察官入村活动为契机,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预防性侵专题讲座,走进社区、深入乡村开展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加群众的法治观念,引导妇女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和谐家庭、平安乡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图为:河池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道强到扶贫联系点南丹县利乐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图为:河池市人民检察院、都安县人民检察院到都安县地苏镇丹阳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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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强化法治宣传和对妇女的维权服务,加大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力度, 保护家庭成员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11月22日,广西反家暴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发布会议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集控中心召开,会议对2019年获认定的检察院、法院、公安系统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进行了授牌。其中,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是全区获得妇女儿童维权岗命名的六个市级检察院部门之一。
图为: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莫璐宁接受牌匾
近年来,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工作主题,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宗旨,以“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已任,正确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并积极探索妇女儿童维权刑事检察工作新思路,多层面、多角度地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为全市的妇女儿童保驾护航。
全面开展创岗活动,筑就护航之路。
2012年,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及所辖11个基层检察院相继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全市两级检察院均已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青少年维权岗。2017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多个未检办分别荣获自治区、市级“青少年维权岗”、 “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未检部门在维护青少年、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发生在贫困家庭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方面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另一方面柔性保护未成年被害人,运用全程心理干预、修复身心创伤、开展司法救助等多种办法,结合“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实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全方位救助,给孩子们有温度的检察守护。2018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对受害妇女儿童进行司法救助167人,发放救助金110.3万元,积极为权益受侵害的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促进社会和谐。
图为: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裕到南丹开展司法救助
积极抓好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为祖国花朵保驾护航。
多措并举深入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为祖国花朵保驾护航。河池市两级检察院与教育部门召开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进座谈会、推进会12次,并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120多场次,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团委等部门人员参加现场活动。2018年以来,两级检察院就共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推动学校预防性侵害、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发送未成年保护专项检察建议7份,皆已获得当地政府、教育部门的回复,并附相关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图为:河池市人民检察院领导、未检部门到河池市教育局召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
落实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长效机制、实现法治进校园活动全覆盖。
为落实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长效机制,切实把“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2018年以来,河池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院领导、未检部门员额检察官到各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68人,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法治时校园活动120多场次,覆盖师生10万余人,发放宣传手册8万余份,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加强在校学生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害,增强教师、学生法治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校合作和校园普法的长效机制,创建平安校园,让“检察蓝”成为校园平安的保护色。
同时,以检察官入村活动为契机,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预防性侵专题讲座,走进社区、深入乡村开展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加群众的法治观念,引导妇女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和谐家庭、平安乡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图为:河池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道强到扶贫联系点南丹县利乐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图为:河池市人民检察院、都安县人民检察院到都安县地苏镇丹阳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咸阳身边事# 【暖人心! “ 等孩子懂事后,我会把这个事情告诉孩子,让他铭记一生”】“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对我进行救助,等孩子懂事后,我会把这个事情告诉孩子,让他铭记一生,让孩子怀着一颗感恩国家、感恩社会的心回报国家和社会。”救助申请人秦某满含热泪激动地说到。11月21日上午,救助申请人秦某在收到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发放的救助金人民币5万元后,连声道谢,并送来了两面锦旗。.
申请人秦某的家庭发生刑事案件,身在农村家庭,独自抚养一个不满周岁的婴儿,且无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咸阳市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相关情况,经过实地调查,认为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办案检察官详细指导救助人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经咸阳市委政法委批复,仅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就为申请人申请到5万元救助金。
今年以来,咸阳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截至目前,共为申请救助人申请司法救助金29.4万元,最大限度的帮助申请人解决实际困难,让“因案致贫”的家庭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充分彰显“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by咸阳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秦某的家庭发生刑事案件,身在农村家庭,独自抚养一个不满周岁的婴儿,且无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咸阳市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相关情况,经过实地调查,认为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办案检察官详细指导救助人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经咸阳市委政法委批复,仅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就为申请人申请到5万元救助金。
今年以来,咸阳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截至目前,共为申请救助人申请司法救助金29.4万元,最大限度的帮助申请人解决实际困难,让“因案致贫”的家庭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充分彰显“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by咸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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