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逛超市时吵着口渴了,母亲就从货架上拿了一瓶饮料给孩子先喝了。孩子喝完以后,母亲拿着空瓶去买单,老板却认为母亲的行为是盗窃,要求母亲偷一赔十!老板说:在没有付钱的情况下,饮料还属于超市,不问自取就是偷!
张女士带孩子逛超市,她觉得自己只要不逃单,拿空瓶子去买单其实性质是一样的,超市并没有什么损失。可是,这次她遇到的老板却让她傻眼了!(来源:观察者网)
老板说,你来我超市买东西,只要还没付钱,那饮料的所有权就是我的,那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喝了,是不是就等于偷吃了我的东西?我们超市有规矩,偷一赔十,你按10倍赔偿才能走!
张女士说,我今天如果偷喝不买单被你抓住,我肯定赔。但是我孩子吵着口渴,我才提前给他喝了,事后也主动买单了,怎么能冤枉我偷呢?哪怕去饭店吃饭,也是先吃饭后买单的,难道去饭店先吃就是偷了?你不能不讲道理?
老板说,你去饭店吃饭,那是人家把菜端上来给你的,视为人家同意了。但你没问过我,不问自取就是偷!如果每个顾客都来我超市大吃特吃,然后再买单,我到时候账都算不清楚了!
1、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先喝饮料后付钱,到底算不算盗窃呢?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 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需要构成“四要件说”,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从主观上来看,张女士主动拿着空瓶子去买单,没有把饮料瓶子给藏起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从客观上来看,张女士在收银台和老板发生争论,她是主动要买单,没有离开超市,属于超市老板的可控范围内,张女士也没有实施使老板失去对饮料控制的行为,故张女士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2、那么,从民事的角度看,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张女士去超市买东西,实际上与超市形成了买卖合同的关系!超市将饮料摆放在货架上,并且明码标价,视为向顾客发出要约,张女士从货架上把饮料拿下来,视为承诺,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
但是,超市没有提前告知顾客怎么履约,何时履约。简单点说,超市没有提前告知张女士要先买单才能吃,张女士只要结账即可,并不违法!
而且,张女士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有支付合同款项的意愿,所以张女士不存在违约或者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
3、那么,超市老板有权利要求张女士偷一赔十吗?这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偷一赔十”,可以认定为是霸 王条款!超市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罚款权,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张女士按照10倍赔。如果真的有人偷了超市的东西,那也只需要把东西退回,或者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能向顾客加倍索取!而怎么处理小偷,那是警方的事情了。
另外,张女士要付钱,老板却说不付10倍的钱就不让走,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且,老板咬定张女士是盗窃,也可以视为对张女士的威胁,对其产生精神强制,进而向其索取“赔偿”,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
不过,一瓶饮料也就几块钱,达不到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其实,是否构成盗窃,就看有没有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张女士拿着饮料瓶主动去柜台结账,这是公平交易,没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喝完饮料,没有把瓶子藏起来,也没有偷偷离开,而是在布满监控的超 市里,拿着空瓶去买单,这又何来的秘密窃取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支持老板还是张女士呢?说说你的看法吧?
张女士带孩子逛超市,她觉得自己只要不逃单,拿空瓶子去买单其实性质是一样的,超市并没有什么损失。可是,这次她遇到的老板却让她傻眼了!(来源:观察者网)
老板说,你来我超市买东西,只要还没付钱,那饮料的所有权就是我的,那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喝了,是不是就等于偷吃了我的东西?我们超市有规矩,偷一赔十,你按10倍赔偿才能走!
张女士说,我今天如果偷喝不买单被你抓住,我肯定赔。但是我孩子吵着口渴,我才提前给他喝了,事后也主动买单了,怎么能冤枉我偷呢?哪怕去饭店吃饭,也是先吃饭后买单的,难道去饭店先吃就是偷了?你不能不讲道理?
老板说,你去饭店吃饭,那是人家把菜端上来给你的,视为人家同意了。但你没问过我,不问自取就是偷!如果每个顾客都来我超市大吃特吃,然后再买单,我到时候账都算不清楚了!
1、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先喝饮料后付钱,到底算不算盗窃呢?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 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需要构成“四要件说”,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从主观上来看,张女士主动拿着空瓶子去买单,没有把饮料瓶子给藏起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从客观上来看,张女士在收银台和老板发生争论,她是主动要买单,没有离开超市,属于超市老板的可控范围内,张女士也没有实施使老板失去对饮料控制的行为,故张女士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2、那么,从民事的角度看,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张女士去超市买东西,实际上与超市形成了买卖合同的关系!超市将饮料摆放在货架上,并且明码标价,视为向顾客发出要约,张女士从货架上把饮料拿下来,视为承诺,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
但是,超市没有提前告知顾客怎么履约,何时履约。简单点说,超市没有提前告知张女士要先买单才能吃,张女士只要结账即可,并不违法!
而且,张女士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有支付合同款项的意愿,所以张女士不存在违约或者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
3、那么,超市老板有权利要求张女士偷一赔十吗?这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偷一赔十”,可以认定为是霸 王条款!超市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罚款权,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张女士按照10倍赔。如果真的有人偷了超市的东西,那也只需要把东西退回,或者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能向顾客加倍索取!而怎么处理小偷,那是警方的事情了。
另外,张女士要付钱,老板却说不付10倍的钱就不让走,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且,老板咬定张女士是盗窃,也可以视为对张女士的威胁,对其产生精神强制,进而向其索取“赔偿”,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
不过,一瓶饮料也就几块钱,达不到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其实,是否构成盗窃,就看有没有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张女士拿着饮料瓶主动去柜台结账,这是公平交易,没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喝完饮料,没有把瓶子藏起来,也没有偷偷离开,而是在布满监控的超 市里,拿着空瓶去买单,这又何来的秘密窃取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支持老板还是张女士呢?说说你的看法吧?
《32条适合生日发的文案》:
1.一岁一礼 一寸欢喜
2.愿成长, 落落大方,枯木逢春,不负众望
3“愿以诚挚之心 领岁月之教诲”
4.生而自由,爱而无畏 共度岁月的x年
5.为了这一天 我已经准备了xx年了
6.“有趣有盼 不负心中热爱”
7.不过是又长大一岁的美女罢了。
8.无事绊心弦 所念皆如愿 xx岁 幸會
9.干了这碗18年的人间烟火
10.让一让,让一让,过生日了
11.纪念下凡十九周年
ʜᴀᴘᴘʏ ʙɪʀᴛʜᴅᴀʏ ᴛᴏ ᴍᴇ ◟̆◞̆
12.生日快乐 愿以后的你多一点小幸运
13.岁岁年年,深情未减。
以梦为马,期待人间。
14.我这个迷人的小东西又要长大一岁
15.新鲜的××一定会更闪闪发光
16.再见限定的××岁 你好限定的××岁
17.少女不惧年岁长
18.打扰一下,这个美女在线等生日祝福
19.偷走了xx个春天
20.做自己的宝贝 祝自己生日快乐
21.比任何时候都坚定的奔向属于我的XX岁
22.xx年的今天 上帝派遣了一位天使来人间历练
23.今天风很大,吹来了我的十八岁。
24.来到快乐星球已经___年啦!
25.距离下次生日还有365天
26.今天是世界上最快乐的小孩生日
让我们祝他生日快乐!
27.我与地球见面第___年
28.从今天开始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我不适用了
29.生而自由 日日欢愉 快意人生 乐得自在
30.和爸爸妈妈相遇的第___个春夏秋冬
31.又与这值得的人间多相处了一年/爱心
32.祝我快乐,不止在生日。
#九宫格##朋友圈文案##生日文案##适合生日发的朋友圈文案##生日祝福##朋友圈分享#
1.一岁一礼 一寸欢喜
2.愿成长, 落落大方,枯木逢春,不负众望
3“愿以诚挚之心 领岁月之教诲”
4.生而自由,爱而无畏 共度岁月的x年
5.为了这一天 我已经准备了xx年了
6.“有趣有盼 不负心中热爱”
7.不过是又长大一岁的美女罢了。
8.无事绊心弦 所念皆如愿 xx岁 幸會
9.干了这碗18年的人间烟火
10.让一让,让一让,过生日了
11.纪念下凡十九周年
ʜᴀᴘᴘʏ ʙɪʀᴛʜᴅᴀʏ ᴛᴏ ᴍᴇ ◟̆◞̆
12.生日快乐 愿以后的你多一点小幸运
13.岁岁年年,深情未减。
以梦为马,期待人间。
14.我这个迷人的小东西又要长大一岁
15.新鲜的××一定会更闪闪发光
16.再见限定的××岁 你好限定的××岁
17.少女不惧年岁长
18.打扰一下,这个美女在线等生日祝福
19.偷走了xx个春天
20.做自己的宝贝 祝自己生日快乐
21.比任何时候都坚定的奔向属于我的XX岁
22.xx年的今天 上帝派遣了一位天使来人间历练
23.今天风很大,吹来了我的十八岁。
24.来到快乐星球已经___年啦!
25.距离下次生日还有365天
26.今天是世界上最快乐的小孩生日
让我们祝他生日快乐!
27.我与地球见面第___年
28.从今天开始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我不适用了
29.生而自由 日日欢愉 快意人生 乐得自在
30.和爸爸妈妈相遇的第___个春夏秋冬
31.又与这值得的人间多相处了一年/爱心
32.祝我快乐,不止在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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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替这个故事感谢属于它的幸运。
点唱机音乐剧「“偷”故事的人」入围了今年的孵化计划。一直忐忑不安,担心自己万一没入选是不是就证明自己退步到完犊子的状态了……所以谢谢孵化计划的选择,就像再次回到学校念书一样,我又回来了。
一直想写一个胖女孩为主角的作品,它可能有关容貌焦虑,有关成长,有关青春,但最重要的是它可以拥有天马行空的细腻。
点唱机音乐剧是从没学过的类型,它无法从故事开始自由建立,必须要从原曲开始设计故事。但庆幸的是我们拥有很多“有故事”的歌曲,有的可能被时间错过了,有的却深入人心,如果能做好,真的很棒。
我喜欢《小碎药丸》那样的点唱机,也喜欢《致埃文汉森》那样有光的作品,希望在这部作品也能够照亮一部分人,就像它的主人公一样:胖女孩祝安然与她的幻想小说,在幻想世界里寻找光,在剧场中寻找梦。所以,剧场见。
走起@吴思达_SDDD [干杯]
点唱机音乐剧「“偷”故事的人」入围了今年的孵化计划。一直忐忑不安,担心自己万一没入选是不是就证明自己退步到完犊子的状态了……所以谢谢孵化计划的选择,就像再次回到学校念书一样,我又回来了。
一直想写一个胖女孩为主角的作品,它可能有关容貌焦虑,有关成长,有关青春,但最重要的是它可以拥有天马行空的细腻。
点唱机音乐剧是从没学过的类型,它无法从故事开始自由建立,必须要从原曲开始设计故事。但庆幸的是我们拥有很多“有故事”的歌曲,有的可能被时间错过了,有的却深入人心,如果能做好,真的很棒。
我喜欢《小碎药丸》那样的点唱机,也喜欢《致埃文汉森》那样有光的作品,希望在这部作品也能够照亮一部分人,就像它的主人公一样:胖女孩祝安然与她的幻想小说,在幻想世界里寻找光,在剧场中寻找梦。所以,剧场见。
走起@吴思达_SDDD [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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