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检察“云服务”助企】知识产权风险应对小妙招(二)
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支撑,更是做好“六稳”工作的迫切要求。随着南昌县企业有序复工,员工也陆续返工,但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检察机关该如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如何尽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尽力支持复工复产?我院特推出【检察云服务】专栏,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帮助,规避企业经营中的常见风险。
(一)注册商标保护类
注册商标是企业产品进入市场的“准入证”,也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和信誉的载体。违反商标法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是一种破坏商标管理制度,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常见风险]
1.企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可能涉嫌注册商标类犯罪。
2.企业通过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或者文字横竖排列,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改变注册商标颜色等方式。虽未直接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但与该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可能涉嫌注册商标类犯罪。
3,企业明知他人实施侵犯注册商标犯罪,仍为其提供生产、制造侵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标签标识,生产技术、配方等帮助,或者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费用结算等服务的,可能成为侵犯注册商标类犯罪的共犯。
[防控建议]
1.企业应提高注册商标保护意识,及时进行商标注册。注册商标也是企业本身重要的无形资产,企业有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及时进行商标注册,依法行使权利,保护自己的权益。
2.企业应依法诚信经营,杜绝恶意侵犯他人注册商标行为的发生,预防“搭便车”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避免在经营中使用虽经改变但视觉上与他人注册商标无差别的商标标识等带有明显恶意的行为。
3.企业应自律审慎经营,防止成为他人侵权行为的帮助者。对于交易相对方经营活动的合法性有合理的注意义务,不能抱有事不关己的侥幸心理,在明知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情况下,仍提供帮助或服务。尤其是互联网平台企业,应采取积极态度及合理有效的措施,防止经由该平台而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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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利保护类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特别是技术依赖型企业,专利更代表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护和维护好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企业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侵犯他人专利权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情节严重的,可能还涉嫌刑事犯罪。
[常见风险]
下列行为之一,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
2.在广告、其他宣传材料或者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3.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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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著作权保护类
著作权是法律赋予著作权人对其作品及相关客体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部分。虽然著作权作为一种私权,多数情况只产生民事责任,但部分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
[常见风险]
1.企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包括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权利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
2.企业未经许可将享有著作权的电影、音乐作品等以数字化形式置于网络中,免费供公众在线欣赏或下载的,但只要该网站刊登收费广告的,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
3.企业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侵权复制品而予以销售的,可能涉嫌销售侵权复制品犯罪。
4.企业明知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制造侵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标签标识、生产技术、配方等帮助,或者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费用结算等服务的,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防控建议]
1.企业应杜绝恶意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复制发行他人作品的行为外,未经授权许可,破解他人加密作品的“私服”“外挂"及深埋链接等行为都是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
2.企业应避免为他人侵权行为提供帮助。不能有事不关己的侥幸心理,不能在明知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情况下,仍提供帮助或服务。
3.企业应提高著作权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著作权作品及作
品使用的管理,如主动进行著作权登记,采用信息加密技术等方式,保护自己的著作权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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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业秘密保护类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关乎企业的竞争力,有的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不仅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而且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企业或者相关人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常见风险]
1.企业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他人商业秘密的,或者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的。
2.企业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合法掌握的他人商业秘密的,
3.企业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商业秘密系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仍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该风险常见于新雇佣员工使用前雇佣企业商业秘密的情形。
[防控建议]
1企业应严守法律底线,不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不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合法掌握的商业秘密,也不使用他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2.企业应审慎使用信息,对于可能存在的新雇佣员工使用原雇佣企业商业秘密的情况,应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不应纵容或默许此类情况的发生。
3.企业应加强自我保护,建立某达科技健全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确保商业秘密的秘密属性,对于工作可能涉及商业秘密的员工应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有必要时可以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支撑,更是做好“六稳”工作的迫切要求。随着南昌县企业有序复工,员工也陆续返工,但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检察机关该如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如何尽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尽力支持复工复产?我院特推出【检察云服务】专栏,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帮助,规避企业经营中的常见风险。
(一)注册商标保护类
注册商标是企业产品进入市场的“准入证”,也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和信誉的载体。违反商标法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是一种破坏商标管理制度,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常见风险]
1.企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可能涉嫌注册商标类犯罪。
2.企业通过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或者文字横竖排列,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改变注册商标颜色等方式。虽未直接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但与该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可能涉嫌注册商标类犯罪。
3,企业明知他人实施侵犯注册商标犯罪,仍为其提供生产、制造侵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标签标识,生产技术、配方等帮助,或者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费用结算等服务的,可能成为侵犯注册商标类犯罪的共犯。
[防控建议]
1.企业应提高注册商标保护意识,及时进行商标注册。注册商标也是企业本身重要的无形资产,企业有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及时进行商标注册,依法行使权利,保护自己的权益。
2.企业应依法诚信经营,杜绝恶意侵犯他人注册商标行为的发生,预防“搭便车”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避免在经营中使用虽经改变但视觉上与他人注册商标无差别的商标标识等带有明显恶意的行为。
3.企业应自律审慎经营,防止成为他人侵权行为的帮助者。对于交易相对方经营活动的合法性有合理的注意义务,不能抱有事不关己的侥幸心理,在明知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情况下,仍提供帮助或服务。尤其是互联网平台企业,应采取积极态度及合理有效的措施,防止经由该平台而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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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利保护类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特别是技术依赖型企业,专利更代表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护和维护好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企业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侵犯他人专利权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情节严重的,可能还涉嫌刑事犯罪。
[常见风险]
下列行为之一,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
2.在广告、其他宣传材料或者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3.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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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著作权保护类
著作权是法律赋予著作权人对其作品及相关客体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部分。虽然著作权作为一种私权,多数情况只产生民事责任,但部分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
[常见风险]
1.企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包括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权利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
2.企业未经许可将享有著作权的电影、音乐作品等以数字化形式置于网络中,免费供公众在线欣赏或下载的,但只要该网站刊登收费广告的,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
3.企业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侵权复制品而予以销售的,可能涉嫌销售侵权复制品犯罪。
4.企业明知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制造侵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标签标识、生产技术、配方等帮助,或者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费用结算等服务的,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防控建议]
1.企业应杜绝恶意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复制发行他人作品的行为外,未经授权许可,破解他人加密作品的“私服”“外挂"及深埋链接等行为都是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
2.企业应避免为他人侵权行为提供帮助。不能有事不关己的侥幸心理,不能在明知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情况下,仍提供帮助或服务。
3.企业应提高著作权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著作权作品及作
品使用的管理,如主动进行著作权登记,采用信息加密技术等方式,保护自己的著作权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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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业秘密保护类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关乎企业的竞争力,有的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不仅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而且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企业或者相关人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常见风险]
1.企业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他人商业秘密的,或者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的。
2.企业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合法掌握的他人商业秘密的,
3.企业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商业秘密系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仍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该风险常见于新雇佣员工使用前雇佣企业商业秘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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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让环境音变得丰富,
昭示着每种声音都与它有关,
这在晴天往往会被视觉所冲淡。
被脚步踏过的水洼,
被车轮碾过的道路,
被风声轰鸣过的鼓膜,
被暴雨洗礼过的行道树,
……
不喜欢浑身都黏着水珠的下雨时,
却格外地享受雨后这份喧哗的宁静。
没有嘈杂纷扰的人声,
你只需独自前行,
数着散落的木棉花,
吞吐着湿润的冷空气,
凝望着忽隐忽现的光晕,
聆听着屋檐上滚落的雨水,
……
提醒自己雨后出来走走,
过了这一阵,
便无这16℃的风景。
#随拍##随笔#
昭示着每种声音都与它有关,
这在晴天往往会被视觉所冲淡。
被脚步踏过的水洼,
被车轮碾过的道路,
被风声轰鸣过的鼓膜,
被暴雨洗礼过的行道树,
……
不喜欢浑身都黏着水珠的下雨时,
却格外地享受雨后这份喧哗的宁静。
没有嘈杂纷扰的人声,
你只需独自前行,
数着散落的木棉花,
吞吐着湿润的冷空气,
凝望着忽隐忽现的光晕,
聆听着屋檐上滚落的雨水,
……
提醒自己雨后出来走走,
过了这一阵,
便无这16℃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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