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村的扛把子# #散文#

我到巴西不久,船长把我介绍给一位种植园主;这人与船长一样正直无私。他拥有一个甘蔗种植园和一个制糖厂。我在他家住了一段时间,了解了一些种甘蔗和制糖的方法。我看到,在巴西的这些种植园主生活优裕,他们都在短时期内就发家致富了。所以我想,如果我能获得在巴西的居留证,我也要做个种植园主。同时,我决定设法把我寄存在伦敦的那笔钱汇到巴西来。为了获得入藉证书,我倾囊买了一些没有开垦过的土地,并根据我将要从伦敦收到的资本,拟定了一个经管种植园和定居的计划。

我有个邻居,是葡萄牙人,生于里斯本,但他父母却是英国人。他名叫威尔斯。当时他的境况与我差不多。我称他为邻居,是因为我们两家的种植园紧紧相邻,而且我们也经常来往。我们两人的资本都很少。开始两年,我们只种些粮食为生。可是不久,我们开始发展起来,经营的种植园也开始走上了轨道。因此,在第三年,我们种了一些烟草;同时,我们各自又购进了一大块土地,准备来年种甘蔗。然而,我们都感到缺乏劳动力。这时,我想到真不该把佐立让给别人,以致现在后悔莫及。

可是,天哪,我这个人老是把事情办糟,却从未办好过一件事情;这种行事处世对我来说又不足为怪了。现在我已别无选择,只能勉强维持下去。现在的生计与我的天性和才能是完全不相称的,与我所向往的生活也大相径庭。为了我所向往的生活,我违抗父命,背井离乡。我现在经营种植园,也快过上我父亲一直劝我过的中产阶级生活了。但是,如果我真的想过中产阶级的生活,那我可以完全呆在家里,何必在世界上到处闯荡,劳苦自己呢?要过上中产阶级的生活,我完全可以留在英国,生活在亲朋好友中间,又何必千里迢迢,来到这举目无亲的荒山僻壤之地,与野蛮人为伍呢?在这儿,我远离尘世,谁也不知道我的音讯。

每当我想到自己目前的境遇,总是悔恨不已。除了偶尔与我的那位邻居交往外,简直没有其他人可以交谈。我也没有什么工作可做,只有用自己的双手辛苦劳作。我老是对自己说,我就像被丢弃在一个杳无人烟的荒岛上,形单影只,雀然一身。可是,当人们把自己目前的处境与境况更糟的人相比时,老天往往会让他们换一换地位,好让他们以自己的亲身阅历,体会过去生活的幸福。老天爷这么做是十分公道的。

对此,我们人人都得好好反省一下。我把自己目前的生活,比作荒岛上孤独的生活,结果我真的命中注定要过这种生活,那正是因为我不应该不满足于当前的境遇。老天爷这样对待我,也真是天公地道的。要是我真的继续我当时的生活,也许我可以变成个大富翁呢!

当我经营种植园的计划稍有眉目时,我的朋友,就是在海上救我的船长,又回来了。这次他的船是停在这儿装货的,货装完后再出航,航程将持续三个月左右。我告诉他,我在伦敦还有一笔小小的资本;他给了我一个友好而又诚恳的建议。"英国先生,"他说,他一直这么叫我的,"你写封信,再给我一份正式委托书请那位在伦敦替你保管存款的人把钱汇到里斯本,交给我所指定的人,再用那笔钱办一些这儿有用的货物。我回来时,如果上帝保佑,就可替你一起运来。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建议你动用你一半的资本,也就是一百英镑,冒一下险。如果一切顺利,你可以用同样的方法支取另一半。那样,即使万一失手,你还可用剩下的一半来接济自己。"船长的建议确实是一个万全良策,且出于真诚的友谊。我深信,这简直是一个万无一失的办法。所以,我按船长的要求,给保管我存款的太太写了一封信,并又写了一份委托书,交给这位葡萄牙船长。

在我给那位英国船长寡妇的信里,我详细叙述了我的冒险经历。我怎样成了奴隶,怎样逃跑,又怎样在海上遇到这位葡萄牙船长,船长又怎样对我慷慨仁慈,以及我目前的境况。此外,我还把我需要的货物详细地开列了一个单子。这位正直的葡萄牙船长到了里斯本之后,通过在里斯本的某个英国商人,设法把我的信以及我冒险经历的详情,送达在伦敦的一位商人;这位伦敦商人又把我的情况详详细细地转告了那位寡妇。这位太太接到了信,获知了我的遭遇后,不仅把钱如数交出,还从自己的私人积蓄中拿出一笔钱来酬谢葡萄牙船长,以报答他对我的恩情。

在伦敦的那位商人用这笔钱--一百英镑--购买了葡萄牙船长开列的单子上的全部货物,直接运往里斯本给船长。

船长又把全部货物安全运抵巴西。在这些货物中,他替我带来了各种各样的工具、铁器和用具;这些都是经营种植园非常有用的东西。船长对我可谓想得周到备至,因为我自己并未想到要带这些东西。当时,我经营种植园还是个新手呢!

当这批货物运抵巴西时,我以为自己发了大财了,真是喜出望外。同时,我的那位能干的管家,就是这位船长,用那位寡妇给他作为礼物的五英镑钱,替我买了一个佣人,契约期为六年;在此期间,他不拿报酬,只要给他一点我们自己种的烟草就行了。这点烟草也是我一定要给他他才收受的。

不仅如此,我的货物,什么布啊,绒啊,粗呢啊等等,都是地地道道的英国货;另外一些东西则都是这儿特别贵重和需要的物品。我设法高价出售,结果赚了四倍的利润。现在,就我的种植园发展情况而言,已大大超过了我那可怜的邻居了。因为,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买了一个黑奴和一个欧洲人佣人。另外,前面提到过,那位葡萄牙船长从里斯本也给我带来了一个仆人。

常言道,富得快,麻烦来。我的情形完全是这样。第二年,我的种植园大获成功。我从自己的地里收了五十捆烟叶,除了供应当地的需要外,还剩下很多。这五十捆烟叶每捆一百多磅重;我都把它们晒好存放起来,专等那些商船从里斯本回来。这时,生意发展,资财丰厚,我的头脑里又开始充满了各种不切实际的计划和梦想。这种虚妄的念头往往会毁掉最有头脑的商人。

我若能长此安居乐业下去,生活必然会无比幸福。正是为了能获得这些幸福,我父亲曾竭力规劝我过一种安份守己的平静生活;而且,他告诉我,只有中间地位的生活,才享有种种幸福。他的看法确实是通情达理、切合实际的。然而,冥冥中另一种命运在等待着我。我自己一手造成了自己的不幸,增加了自己的过错,使我后来回想起来倍加悔恨。我后来遭遇的种种灾难都是由于我执迷不悟,坚持我遨游世界的愚蠢愿望,并刻意去实现这种愿望。结果,我违背了大自然与造物主的意愿和自己的天职,放弃用通常正当的手段追求幸福的生活,以致给自己造成无穷的危害。

《我与地坛》——史铁生
最早知道这本书应该是在初中吧,也可能是小学,总之,不太记得了,就是很久很久之前。
今天,读完了这本书。没有太深的阅读体会,只是想记下些什么。
「好运设计」一章很是有趣,是多数人理想的平坦大道,一路绿灯畅通无阻。现实中有这样的人吗?或许是有的,又或许不可能存在这样的人生。通途和坎坷,好运与不幸,顺境与逆境,都是相对的。
在书中,史老有不少童年回忆,自然而然也会让我想起小时候:第一次看的电视,是黑白《刘三姐》,后来看上了彩色;学龄前,我是放养在村里的,爸妈在镇上开有铺子,早出晚归,我也记不起吃过谁家的饭,倒是应该经常到饭点就去隔壁村舅舅舅妈家吃饭;还在村里住时,捏过泥巴;小学的几个暑假在舅舅家度过,跟着去挖过莲藕,淤泥没过我的小腿;后来,到镇上住了,偶有马戏团来演出,离家不远,妈妈给我买了票,送我去看,快散场了她会来接我;露天电影,也是看过的,夏天,在小学的球场上,一块幕布,下面是晚饭后赶来的观众,我注意到放电影的中年男人,觉得眼熟,原来是在街上住着的,以至于我后来长大了,在街上看见他都会想他最近有没有去什么地方放电影呢,不过,应该是没有了。

一些摘抄 :
◆ 第1章 我与地坛
>> 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潭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

>> 人真正的名字叫欲望。

>> 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

>> 但是太阳,它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它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它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

◆ 第2章 我二十一岁那年

>> 在科学的迷茫之处,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惟有乞灵于自己的精神。不管我们信仰什么,都是我们自己的精神的描述和引导。

◆ 第5章 墙下短记

>> 开不尽的门前是撞不尽的墙壁

◆ 第6章 黄土地情歌

>> 任何以自己的观念干涉别人爱情的行为,都只是一股逆流。

◆ 第7章 我的梦想

>> 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

>> 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火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

◆ 第8章 好运设计

>> 这不失为一剂良药——先可以安神,而后又可以振奋,就像输惯了的赌徒把屡屡的败绩置于脑后,输光了裤子也还是对下一局存着饱满的好奇和必赢的冲动。

>> 我想,倘有来世,我先要占住几项先天的优越:聪明、漂亮和一副好身体。

>> 命运从一开始就不公平,人一生下来就有走运的和不走运的

>> 罗曼·罗兰所说:“看清了这个世界,而后爱它。”

>> 你这个幸运的人,世界上最幸运的人,偏偏是你被上帝选作了美的化身。

>> 劫难之后失而复得,现在你才真正是一个幸福的人了。苦尽甜来,对,这才是最为关键的好运道。

>> 一时没有了痛苦的衬照便一时没有了幸福感。

>> 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你能创造这过程的美好与精彩,生命的价值就在于你能够镇静而又激动地欣赏这过程的美丽与悲壮。

◆ 第9章 记忆与印象1

>> 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 俘虏尚可表现忠勇,希望未来;叛徒则是彻底无望,忽然间大家都把你抛弃了。

>> 以往的描画如同一叠精心保存的旧钞,虽已无用,但一时还舍不得扔掉,独身主义大约就是在那时从无奈走向了坚定。

>> 一些人真实的困苦变成了另一些人编织的愉快,一个时代的绝望与祈告,变成了另一个时代的潇洒的文字调遣。

>> 所有的人都是一样,从老家久远的历史中抽取一个点,一条线索,作为开端。

>> 丑弱的人和圆满的神之间,是信者永远的路。

>> 此岸永远是残缺的,否则彼岸就要坍塌。

◆ 第10章 记忆与印象2

>> 历史的每一瞬间,都有无数的历史蔓展,都有无限的时间延伸。我们生来孤单,无数的历史和无限的时间因破碎而成片断。互相埋没的心流,在孤单中祈祷,在破碎处眺望,或可指望在梦中团圆。记忆,所以是一个牢笼。印象是牢笼以外的天空。

>> 那个可怕的孩子已经长大,长大得到处都在。

>> 模仿电影里的行动,是一切童年必有的乐事。

>> 历史常就是这样被割断着、湮灭着。梅娘好像从不存在。一个人,生命中最美丽的时光竟似消散得无影无踪。一个人丰饶的心魂,竟可以沉默到无声无息。

>> 阳光暗淡下去,鸽子瑟缩地蹲在灰暗的屋檐上,春天的风卷起尘土,卷起纸屑,卷起那不死不活的叫卖声在小巷里流窜。

>> “啥东西,值得这么贵?”他们不懂,春天是不能这样计算的。

>> 世上有一种东西,其价值远远超过它的价格。这儿的价值,并不止于“物化劳动”,还物化着春天整整一个季节的能量。

>> 能量要释放,呼喊期待着回应,故而春天的张扬务须选取一种形式。

>> 春天按时到来,保证这颗星球不会死去。春风肆意呼啸,鼓动起狂妄的情绪,传扬着甚至是极端的消息,似乎,否则,冬天就不解冻,生命便难以从中苏醒。

>> 想想春风若非强劲,夏天的暴雨可怎样来临?想想最初的生命之火若非猛烈,如何能走过未来秋风萧瑟的旷野(譬如一头极地的熊,或一匹荒原的狼)?因而想想吧,灵魂一到人间便被囚入有限的躯体,那灵魂原本就是多少梦想的埋藏,那躯体原本就是多少欲望的储备!

>> 因而年轻的歌手没日没夜地叫喊,求救般地呼号。灵魂尚在幼年,而春天,生命力已如洪水般暴涨;那是幼小的灵魂被强大的躯体所胁迫的时节,是简陋的灵魂被豪华的躯体所蒙蔽的时节,是喑哑的灵魂被喧腾的躯体所埋没的时节。

>> 不过你要记得,春天的美丽也正在于此。在于纯真和勇敢,在于未通世故。

>> 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它们无法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比如说邮票,有些是用于寄信的,有些仅仅是为了收藏。

◆ 第11章 想念地坛

>> 每当你立于生命固有的疑难,立于灵魂一向的祈盼,你就回到了零度。

>> 现在我看虚空中也有一条界线,靠想念去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面而来。

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阿甘正传》-

又是一部94年的影片。这部影片我大概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了,但直到看之前我一直觉得这部电影的名字起的很傻,那讲的故事也应该是很傻的。
电影开幕前,飘过的一句弹幕说“这是一部能够让你安静下来的电影。”
整部电影看下来,嗯,也确实如此。
因为与其说这是一部电影,我更像只是安静地从别人那里听了一段很长很长的故事。
整部电影都是用叙述的方式开篇。在一开始,主角就坐在了一个公车站的椅子上,各种不一样的陌生人开始坐在他身边,他便自言自语地对那些来往的人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而从电影开头到结尾,坐在男主身边的人,也从一开始的“等待者”,慢慢变成了后面的“倾听者”。
这何不就像是作为屏幕外的我们?
关于男主阿甘,从小就和别人不太一样的他,最大的幸运是有着一个会跟他说“你没有和别人不一样“的母亲。
他后来认识了人生的中第一位挚友:珍妮。
珍妮会主动在校车上让位置给他,珍妮不会嘲笑他傻不会说他笨,珍妮会带他爬树,会朝夕陪伴在他身边。
珍妮是第一个叫他“跑起来!”的人
珍妮是阿甘除了母亲外最重要的女孩子。
珍妮是他的女孩。

以至于后来,珍妮占据了阿甘的整个人生中心。

阿甘遇到的第二个挚友,是个逮虾户的bob。
bob是他遇到的第二个会给他让车位置的人。
bob会在他们进军营当兵开口闭口都会提虾的人。
bob最大的梦想是能够买一艘船然后自己去捕虾,并且要带上阿甘。
但这样的bob却永远死在了越南的河边上。

阿甘遇到的第三个挚友,是他的上司军官:丹。
他出生于一个世世代代都英勇死在战场上的家族后代。
对于丹来说,他最大的理想也是如此:战死沙场,授予英雄的称号。
但阿甘却在丹临死前把他从战场上救了回来。
丹永远失去了做英雄的机会,变成了双腿截肢的“废人”。
只能靠政府的救济金度日。
丹不明白为什么阿甘要救他,丹嫉妒阿甘。
特别是电视上播着阿甘拿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英雄勋章时
可他又实实在在地把阿甘当作是自己的朋友
在圣诞节两名女孩过夜嘲笑阿甘是傻子时,丹生气的把两名女孩赶了出去。
又在后来阿甘去实现bob的愿望:去买一艘船去捕虾。”时
兑现了当时和阿甘许下的承诺:如果你当上船长,那我就当你的副大使。
当然,一个军官是不可能对自己的小兵喊船长的。
丹和阿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成为了捕虾大户,当上了百万富翁。
丹第一次看到了人生的希望,接受了自己,选择和上帝和平相处。
他和阿甘说:“你救了我,我却从未感激你。”
丹从阿甘那里得到了救赎。

对于阿甘,在外人看来,他的一生可谓是多姿多彩:靠跑步就进了橄榄球队,还因此去上了个大学,最后还跑进了国家队,和总统见面;毕业后参军进了军队,救了队友,拿了勋章,和总统见面;因为在军队里打乒乓球打的好,又进了国家队,成为了第一批访华的外国佬。和总统见面;买船捕虾,结果不小心捕成了个百万富翁。;功勋太多,回老家当起了没事干除除草的公务员。;去跑步跑了三年,登上了无数杂志。

里面特别搞笑的是,阿甘一直在面见不同的总统,却又一直在电视上得知不同总统死讯。

整部电影中,我最喜欢的是阿甘从房子里跑出去的片段:

“我一直跑,一直跑,觉得自己可以围绕着绿茵镇跑一圈,但跑着跑着,我又突然觉得自己可以围着整个市跑,跑着跑着,我觉得我还可以围绕着整个美国跑,我可以跑到这里的另一岸,我可以跑到别的国家,我可以跑到任何地方。”

“人们总是要为某件事情赋予一定的理由和目的,但对于我来说,我只是单纯的喜欢跑起来,仅此而已。

阿甘最珍贵的品质是他身上的纯粹。纯粹地喜欢,纯粹地奔跑。
更难的的是,他奔跑时也从未忘记过抬头看天空落下的夕阳。

他的身后跟了一群人,有被他无目的的奔跑吸引住的,有被他的精神打动的。
然后有一天,阿甘说累了,他想回家。
于是他就回家了。

无论奔跑到多远,奔跑到哪里,最终的归宿都是想要一个“家”。

看到这段的时候,脑海里不自觉地想起了一个说“我想要一个家”的人。
但在我这里,“家”不一定是指爱人,子女,暖黄色的灯光和热乎乎的饭菜。
“家”更多是代表着一种温暖,舒适,有安全感,稳定的地方。
努力拼搏也好,摆烂躺平也好,最终的旅途终点站都是为了追求“家”。
阿甘如此,我们尚且是如此。
跑累了,就回家。

阿甘最珍贵的第二个品质,是来自于他高度的专注力。
也许是来自于天生智商就判定为75的阿甘,使他只能呆板地专注于一件事情去思考,没有余力再去想别的了。而这种高度的专注力,也让他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只会认认真真地专注做这件事情,这也是他后来得到这么多重大成就的原因之一。
这告诉我们,专注,是有多么重要。

《阿甘正传》这部电影最出名的一句台词是:“人生就像一块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味道。”
这就好像,我永远都在晚上闭眼的最后一刻幻想着“明天和意外到底哪个会先到来。”
然而我也只有在第二天早上睁眼看见跃进来的一丝丝阳光时,才能心里暗喜着““是明天先来了。”
仔细回顾阿甘的一生,又仔细回顾了我自己度过了快二十年的前半生,好像每次面临重要选择时都是在被别人从后面推着走,但每一次的选择却也都是我自己做决定的,就好像妈妈和阿甘说的,阿甘和我们说的一样,人生真的就好像打上问号的巧克力,只有不停的走下去,每天不停的睁眼闭眼,你才知道会吃到什么样不同味道的,或是不同形状的巧克力,才能知道今天会发生什么,明天会发生什么,一年会发生什么,十年又会发生什么,但总之,只有好好生活下去,才能知道将来到底会发生什么,而我们要做的,只是做好当下事,珍惜眼前人。

然而,对于我来说,我最喜欢的台词却是影片中不同人们对阿甘的每一次呐喊:

“跑起来!格雷斯!跑起来!” 这是珍妮对着穿了脚捆的阿甘呐喊

“跑起来!阿甘!跑起来!”这是橄榄球队和现场的观众们对阿甘呐喊

“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忘记跑起来!”这是珍妮对要去参军的阿甘呐喊。

“跑!快点跑!!跑起来!”这是在战场上丹对阿甘的呐喊

从此,阿甘无论走到哪里,都是跑着去的。

无论如何,先跑起来,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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