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身边事# ■沧州公安侦破一起交通事故骗保案
“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侦破了骗保案,太感谢你们了……”5月30日下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专程将一面锦旗送到沧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民警快速破案表达谢意。
◎客户出事故后索赔,保险公司感觉蹊跷
2021年3月31日晚,沧县旧州镇感化屯村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大众牌轿车撞断了村中的一根电线杆。在撞击的一瞬间,白色轿车车尾高高翘起,落下时正砸在从此经过的一辆夏利牌轿车左前部,致使车辆受损,司机受伤。
沧县交警大队民警当晚出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肇事司机”沧县人姚甲表示,他当晚想开弟弟姚乙的车去姑姑家,便让父亲驾车带他到弟弟喝酒的饭店取车。他驾驶弟弟的车途经感化屯村时,一时疏忽撞上了电线杆。
次日,“肇事司机”的弟弟、车主姚乙向保险公司报备,要求公司赔付车损。
时隔不久,沧县交警大队对这起事故下达了姚甲负事故全责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处理这起理赔案件时,发现姚乙和他的哥哥姚甲、父亲姚丙3人在接受询问时所说的情况有出入,且3人拒绝提供在事故发生时间段的相关通话记录。工作人员感觉这起事故非常蹊跷,认为姚乙等人可能涉嫌骗保,却找不到证据。
◎疑点不断出现,保险公司报警
2021年9月,姚乙就此案向沧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022年1月3日,经过鉴定,保险公司需赔付车损等各项费用共计6万余元。经过沧州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调解,双方就赔付金额达成一致:保险公司赔付姚乙5.2万元。
在此期间,负责维修事故中受损夏利牌汽车的汽车修理厂以车主的名义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依合同规定赔付修理费2500元。
“按照常理,姚乙负事故全责,不应该只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自己车的损失,应该连夏利牌轿车的损失一起追索。”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发现了问题。另外,在整个赔付的过程中,夏利牌汽车的车主始终都没有露面,也没有配合相关取证工作。
结合之前的种种疑点,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愈发感觉姚乙等人可能涉嫌骗保。今年5月20日,保险公司向沧县公安局报案。
◎警方展开调查,车主说出真相
沧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报案后,立即对此案展开调查。经过对案情的细致分析,警方决定将涉事的夏利牌轿车车主作为突破口。
民警第一时间找到夏利牌轿车车主展开询问。经过民警做工作,车主很快向民警讲明了事故发生后真正的肇事者找人“顶包”的经过。
夏利车司机称,驾驶大众牌轿车撞断电线杆的司机和交警处理事故时自称司机的男子不是同一人。当时,自己的车无故被砸,他很生气。还没等他发火,就被几个赶来的朋友劝住了。在朋友的调停下,他碍于面子没有戳破肇事司机让人“顶包”一事。事发第二天,姚家父子3人一起找他协商,以1.7万元的价格买下了他受损的夏利车。
“一辆价值三四千元的旧夏利牌轿车,姚家父子竟愿意花1.7万元买下,这明显有问题。”民警告诉记者。另外,姚家父子3人都有车,姚甲当晚去15公里外的姑姑家,放着自己和父亲的车不用,竟让他的父亲驾车去找姚乙借车,这明显有悖常理。
◎父子三人落网,交代“顶包”经过
5月27日,警方依法分别对姚家父子3人进行传唤。
经过讯问,姚甲等3人分别交代了事情经过。原来,2021年3月31日晚,姚乙驾车外出喝酒,返程时在沧县旧州镇感化屯村内撞断了路边的电线杆,还砸坏了正巧从此经过的一辆夏利牌轿车。姚乙当即打电话给他的哥哥姚甲以及一起喝酒的朋友。姚甲和他的父亲姚丙以及一众朋友赶到后,安抚好夏利车司机的情绪。姚甲则替姚乙“顶包”,让姚乙迅速离开现场。
次日一早,父子3人订立了攻守同盟,对外一致称是姚甲要去串亲,让父亲姚丙驾车送他去弟弟姚乙喝酒的饭店开车。随后,姚甲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为了不发生“意外”,3人当天找到夏利车车主协商,以1.7万元的价格买下了受损的夏利车,并将车直接低价卖给了修理厂。事后,姚乙为了弥补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没想到,他偷鸡不成蚀把米,让父子3人都落入法网。
目前,姚家父子3人已被沧县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文中姚甲、姚乙、姚丙均为化名)
来源:沧州晚报 记者 张楠 摄影报道 https://t.cn/RJZk0ky
“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侦破了骗保案,太感谢你们了……”5月30日下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专程将一面锦旗送到沧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民警快速破案表达谢意。
◎客户出事故后索赔,保险公司感觉蹊跷
2021年3月31日晚,沧县旧州镇感化屯村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大众牌轿车撞断了村中的一根电线杆。在撞击的一瞬间,白色轿车车尾高高翘起,落下时正砸在从此经过的一辆夏利牌轿车左前部,致使车辆受损,司机受伤。
沧县交警大队民警当晚出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肇事司机”沧县人姚甲表示,他当晚想开弟弟姚乙的车去姑姑家,便让父亲驾车带他到弟弟喝酒的饭店取车。他驾驶弟弟的车途经感化屯村时,一时疏忽撞上了电线杆。
次日,“肇事司机”的弟弟、车主姚乙向保险公司报备,要求公司赔付车损。
时隔不久,沧县交警大队对这起事故下达了姚甲负事故全责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处理这起理赔案件时,发现姚乙和他的哥哥姚甲、父亲姚丙3人在接受询问时所说的情况有出入,且3人拒绝提供在事故发生时间段的相关通话记录。工作人员感觉这起事故非常蹊跷,认为姚乙等人可能涉嫌骗保,却找不到证据。
◎疑点不断出现,保险公司报警
2021年9月,姚乙就此案向沧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022年1月3日,经过鉴定,保险公司需赔付车损等各项费用共计6万余元。经过沧州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调解,双方就赔付金额达成一致:保险公司赔付姚乙5.2万元。
在此期间,负责维修事故中受损夏利牌汽车的汽车修理厂以车主的名义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依合同规定赔付修理费2500元。
“按照常理,姚乙负事故全责,不应该只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自己车的损失,应该连夏利牌轿车的损失一起追索。”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发现了问题。另外,在整个赔付的过程中,夏利牌汽车的车主始终都没有露面,也没有配合相关取证工作。
结合之前的种种疑点,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愈发感觉姚乙等人可能涉嫌骗保。今年5月20日,保险公司向沧县公安局报案。
◎警方展开调查,车主说出真相
沧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报案后,立即对此案展开调查。经过对案情的细致分析,警方决定将涉事的夏利牌轿车车主作为突破口。
民警第一时间找到夏利牌轿车车主展开询问。经过民警做工作,车主很快向民警讲明了事故发生后真正的肇事者找人“顶包”的经过。
夏利车司机称,驾驶大众牌轿车撞断电线杆的司机和交警处理事故时自称司机的男子不是同一人。当时,自己的车无故被砸,他很生气。还没等他发火,就被几个赶来的朋友劝住了。在朋友的调停下,他碍于面子没有戳破肇事司机让人“顶包”一事。事发第二天,姚家父子3人一起找他协商,以1.7万元的价格买下了他受损的夏利车。
“一辆价值三四千元的旧夏利牌轿车,姚家父子竟愿意花1.7万元买下,这明显有问题。”民警告诉记者。另外,姚家父子3人都有车,姚甲当晚去15公里外的姑姑家,放着自己和父亲的车不用,竟让他的父亲驾车去找姚乙借车,这明显有悖常理。
◎父子三人落网,交代“顶包”经过
5月27日,警方依法分别对姚家父子3人进行传唤。
经过讯问,姚甲等3人分别交代了事情经过。原来,2021年3月31日晚,姚乙驾车外出喝酒,返程时在沧县旧州镇感化屯村内撞断了路边的电线杆,还砸坏了正巧从此经过的一辆夏利牌轿车。姚乙当即打电话给他的哥哥姚甲以及一起喝酒的朋友。姚甲和他的父亲姚丙以及一众朋友赶到后,安抚好夏利车司机的情绪。姚甲则替姚乙“顶包”,让姚乙迅速离开现场。
次日一早,父子3人订立了攻守同盟,对外一致称是姚甲要去串亲,让父亲姚丙驾车送他去弟弟姚乙喝酒的饭店开车。随后,姚甲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为了不发生“意外”,3人当天找到夏利车车主协商,以1.7万元的价格买下了受损的夏利车,并将车直接低价卖给了修理厂。事后,姚乙为了弥补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没想到,他偷鸡不成蚀把米,让父子3人都落入法网。
目前,姚家父子3人已被沧县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文中姚甲、姚乙、姚丙均为化名)
来源:沧州晚报 记者 张楠 摄影报道 https://t.cn/RJZk0ky
#咸宁身边事# 【市银保监局:保险公司不得拒买交强险 搭售商业险】昨天(8月30日),咸宁广播问政以《摩托车上牌强制购买保险为哪般?》为题,曝光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在市民摩托车上牌买交强险时,搭配意外险出售的问题,问政后,市银保监督局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搭售商业险行为进行约谈,同时,要求全市12家财险公司进行排查,规范全市车险销售行为。
约谈会上,中华联合财险保险公司汇报了问政曝光问题处理结果。问政后,该公司关闭了相关工作人员出单工号,取消了其代理资格。暂时关闭了该公司移动端的出单平台。对该公司各机构开展集中排查,要求对摩托车交强险不拒保,对意外险不搭售。如果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追责。
市银保监局表示:该公司涉嫌捆绑销售商业保险,严重违反了《保险法》和《交强险责任管理条例》,责令该公司撤销在交警队的驻点,对视频中反映的相关客户在购买交强险时搭配购买了意外险的进行退保;对各网点所有业务特别是对两车保险业务及进行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摩托车、电动车保险销售行为,今天下午,该局对全市12家财险公司下发《关于规范摩托车、电动车保险销售行为的通知》,要求全市各财险公司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要求各公司对2019年以来摩托车、电动车交强险承保业务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排查交强险业务开展过程中是否存在拒保、强制搭售商业险等违规问题,限期落实整改。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禁无理拒保、强制搭售、销售误导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各公司在营业场所等醒目位置公布投诉处理电话或其他投诉渠道信息,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车保险销售行为。(记者 李华荣 郑星)
约谈会上,中华联合财险保险公司汇报了问政曝光问题处理结果。问政后,该公司关闭了相关工作人员出单工号,取消了其代理资格。暂时关闭了该公司移动端的出单平台。对该公司各机构开展集中排查,要求对摩托车交强险不拒保,对意外险不搭售。如果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追责。
市银保监局表示:该公司涉嫌捆绑销售商业保险,严重违反了《保险法》和《交强险责任管理条例》,责令该公司撤销在交警队的驻点,对视频中反映的相关客户在购买交强险时搭配购买了意外险的进行退保;对各网点所有业务特别是对两车保险业务及进行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摩托车、电动车保险销售行为,今天下午,该局对全市12家财险公司下发《关于规范摩托车、电动车保险销售行为的通知》,要求全市各财险公司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要求各公司对2019年以来摩托车、电动车交强险承保业务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排查交强险业务开展过程中是否存在拒保、强制搭售商业险等违规问题,限期落实整改。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禁无理拒保、强制搭售、销售误导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各公司在营业场所等醒目位置公布投诉处理电话或其他投诉渠道信息,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车保险销售行为。(记者 李华荣 郑星)
【方便群众诉讼保全,保险公司进驻法院】
当事人为了保障法院生效判决能顺利执行,往往要求在起诉时或诉前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或诉前保全,但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保全应提供相应财产进行担保,而有的当事人可能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相应财产做担保,致使诉讼保全无法进行。为降低当事人进行诉讼保全的门槛和成本,控制案件当事人诉讼保全的损失风险,湘潭县法院联合县金融办积极推广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制度举措。
6月1日上午,湘潭县法院立案大厅迎来了太平洋保险公司、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保公司等三家保险公司的入驻,我院与县金融办共同举行简短的启动仪式,三家保险公司将各自的宣传展板树立在立案大厅显要位置,相关投保资料放在法院为他们专设的办公桌上,让当事人一目了然,极大地方便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
启动仪式后,由立案庭庭长左才虎主持召开了法院、保险公司便民服务座谈会,三家保险公司负责人均表态会积极配合法院开展好此项工作,县金融办张乐芳主任对保险公司开展这项便民举措提出了具体要求,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谷峰对县金融办和三家保险公司提供便民举措表达了赞赏,对三家保险公司入驻县法院表示热烈欢迎,也对今后如何开展好这项惠民举措提出了意见,以期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目的。会后三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还现场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了解答,并预约办理2件诉讼保全保险事项。
今年以来,湘潭县法院立案诉讼保全案件共有186件,其中,121件当事人选择了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涉案诉讼标的最大的一千多万元,最小的4000余元,但均是由申请人到保险公司办理好担保手续后再提交法院,致使申请人为担保一事要多跑几趟路,申请人感觉不方便,有怨言。湘潭县法院立案庭左才虎庭长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将这一情况迅速反馈给保险公司的主管部门县金融办,县金融办张乐芳主任高度重视,及时与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后,便有了今天三家保险公司的入驻,这样,申请人可以在法院立案大厅就可以申请并办理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法院也就能更及时作出财产保全措施,这项便民举措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
当事人为了保障法院生效判决能顺利执行,往往要求在起诉时或诉前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或诉前保全,但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保全应提供相应财产进行担保,而有的当事人可能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相应财产做担保,致使诉讼保全无法进行。为降低当事人进行诉讼保全的门槛和成本,控制案件当事人诉讼保全的损失风险,湘潭县法院联合县金融办积极推广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制度举措。
6月1日上午,湘潭县法院立案大厅迎来了太平洋保险公司、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保公司等三家保险公司的入驻,我院与县金融办共同举行简短的启动仪式,三家保险公司将各自的宣传展板树立在立案大厅显要位置,相关投保资料放在法院为他们专设的办公桌上,让当事人一目了然,极大地方便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
启动仪式后,由立案庭庭长左才虎主持召开了法院、保险公司便民服务座谈会,三家保险公司负责人均表态会积极配合法院开展好此项工作,县金融办张乐芳主任对保险公司开展这项便民举措提出了具体要求,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谷峰对县金融办和三家保险公司提供便民举措表达了赞赏,对三家保险公司入驻县法院表示热烈欢迎,也对今后如何开展好这项惠民举措提出了意见,以期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目的。会后三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还现场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了解答,并预约办理2件诉讼保全保险事项。
今年以来,湘潭县法院立案诉讼保全案件共有186件,其中,121件当事人选择了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涉案诉讼标的最大的一千多万元,最小的4000余元,但均是由申请人到保险公司办理好担保手续后再提交法院,致使申请人为担保一事要多跑几趟路,申请人感觉不方便,有怨言。湘潭县法院立案庭左才虎庭长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将这一情况迅速反馈给保险公司的主管部门县金融办,县金融办张乐芳主任高度重视,及时与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后,便有了今天三家保险公司的入驻,这样,申请人可以在法院立案大厅就可以申请并办理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法院也就能更及时作出财产保全措施,这项便民举措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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