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P、DDU、DAP的区别你都知道吗?
DDP和DDU这两种贸易术语在货物的进出口中也经常会被使用到,而很多出口商对这些贸易术语的了解并不深,因此在货物的出口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那么,究竟什么是DDP和DDU,这两种贸易术语究竟有哪些区别?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作个详细介绍。
什么是DDU?
DDU的英语为“Delivered Duty Unpaid”,也就是“未完税交货 (指定目的地)”。这种贸易术语是指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出口商和进口商在进口国的某个地方进行货物的交付,在其中,出口商必须承担货物运送到指定 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这里边并不包括关税、捐税以及货物进口时所需要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进口商 则需要办理因为没有能够及时办理货物的进口结关流程而额外引发的费用和风险。
一般来说,DDU所涉及到的费用明细还是比较杂的,如果使用这种贸易术语,进口商在跟货代确认价格的时候,一定要让对方留下书面文字,并且盖章留底,以免发生后期的纠纷问题。
什么是DDP?
DDP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Paid”,意为“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这种交货方式是指出口商在进出口双方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的手续后,再将货物交给进口商。
在这种贸易术语下,出口商需要承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的目的地过程中的一切风险,还需要办理目的港清关手续,交纳税费、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可以说,这种贸易术语下,卖家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最大的。如果卖家无法直接或者间接取得进口许可证,那么还是应当谨慎使用这种术语。
DDU和DDP的区别有哪些?
DDU和DDP的最大区别,主要在于货物在目的港进口清关过程中的风险和费用究竟由谁承担的问题。如果出口商有能力完成进口报关,那么就可以选择DDP,如果出口商没有能力办理相关事项,或者不愿意办理进口手续、承担风险和费用,那么则应该使用DDU术语。
以上就是DDU和DDP之间的一些基本定义和之间的区别介绍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各位出口商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需求,选择合适的贸易术语,这样才能够保证自己工作的正常完成。
DUU和DDP费用怎么算:
Fob金额.加上:1、出口口岸所有的local charge 2、海运费(不管是正的,还是负的)就是cif金额了 如果要ddu:加上目的港的local charge 如果要ddp:再加上目的港的关税
DAP和DDU的区别: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条件(加填指定目的地)它是2010通则的新术语,DDU是2000通则的术语,2010里已经没有DDU了。DAP的条款约定如下:目的地交货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是指在指定目的地,将到达的 运送工具上准备卸载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属于卖方交货,卖方负担货物运 至指定地的一切风险。当事人最好能清楚地列明约定目的地内的地点,因为至该 地点的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A 卖方的义务:
A1 一般义务 卖方必须要题提供符合买卖合同中的货物及相符商业发票,以及合同可能要 求的任何其他符合证据。自A1至A10 项中所提及的任何单据,如当事人有约定 或有惯例时,采用电子记录或者程序具有同等的效力。
A2 许可证、批准证书、安全通关及其他手续 当需要办理通关手续时,卖方必须要自负风险与费用,以取得任何出口许可 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并办理货物出口及其在交货前通过任何国家运送时所需 的一切通关手续。
A3 运输与保险契约
a)运输契约 卖方必须要自负费用订立运输契约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或位于在指定目 的地的约定地点(如有),如该特定地点未经约定,或不能依照实务做法确定,则卖方有权选择在约定目的港或目的地最适合其本意的地点交货。
b)保险契约 卖方并无对买房订立保险契约的义务。然而,卖方必须要应买方请求,并由 买方负担风险与费用(如有),提供买方为取得保险所需的信息。
A4 交货 卖方必须要D于约定日期或约定期限内,在指定目的地(如有),将货物放置 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准备卸货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
A5 风险转移 卖方负担货物灭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已经依照A4 项交付时为止, 但B5项所载明状况中的货物灭失或毁损不在此列。
A6 费用的划分 卖方必须要支付
a)除依照A3 款而产生的费用外,有关该货物的一切费用,直至货物已 依照A4 项交付时为止,但如B6 项情形下而应该由买方支付者除外;
b)货物在目的地,依照运输契约系由卖方负担的任何卸货费用;
c)当需要办理通关手续时,出口所需的通关手续费用,及出口应付一切关 税、税捐及其他费用,以及按照A4 项交货前,货物通过任何国家运送时的费用。
A7 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要必须给予买方所需的任何通知,以便于买方能够采取通常必要的 措施以接收货物。
A8 交货单据 卖方必须要自负费用提供买方能够如 A4/B4 项情形而接收货物的单据。
A9 检查、包装、标示 卖方必须要支付依照 A4 项交付货物所需的检查(如检查品质、丈量、过磅及计数)费用,以及如何由出口国要求强制装运前检验的费用。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包装货物,除非按照惯例货物无需包装。除非订立运输契约前买方已经通知卖方特别的包装要求,卖方得以依照合适货物运送方式包装该货物,包 装上应该有适当的标示。
A10 信息的协助及相关费用 在可适用情况下,卖方应该依照买方请求,并由买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以适时方式,为买方提供或给予以取得买方为货物进口,及(或)未货物运送至最终目的 地所需的任何单据及信息,包括与安全有关的信息。卖方必须要补偿买方如 B10 项情形而由买方提供或者给予协助以取得单据及信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B 买方的义务
B1 一般义务 买方必须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自 B1 至B10 项中所提及的任何单据,如当事人事先约定或有惯例时,电子记录或程序具有同等效力。
B2 许可证、批准证书、安全通关及其他手续 当需要办理通关手续时,买方自负风险与费用,以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者其他官方批准证书,并办理货物进口的一切通关手续。
B3 运输与保险契约
a)运输契约 买方对卖方并无订立运输契约的义务。
b)保险契约 买方对卖方并无订立保险契约的义务,买方必须要按照卖方要求,提供卖方取得保险所需的信息。
B4 接收货物 当货物如 A4 项情形交付时,买方必须要接收货物。
B5 风险转移 买方自货物如 A4 项情形交付时起,负担货物灭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如果 a)如买方未能按照B2 项履行其义务,则其负担因而产生货物灭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或 b)买方未依照B7 项发出通知;则其自约定交货日或期限届满日起,负担货物灭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但以 该货物已经清楚地辨认其为该合约的货物为条件。
B6 费用的划分 买方必须要支付 a)自货物如A4 项情形所交付时起有关该货物的一切费用;b)于指定目的地自到达的运输工具为接收货物所。
转自:海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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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P和DDU这两种贸易术语在货物的进出口中也经常会被使用到,而很多出口商对这些贸易术语的了解并不深,因此在货物的出口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那么,究竟什么是DDP和DDU,这两种贸易术语究竟有哪些区别?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作个详细介绍。
什么是DDU?
DDU的英语为“Delivered Duty Unpaid”,也就是“未完税交货 (指定目的地)”。这种贸易术语是指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出口商和进口商在进口国的某个地方进行货物的交付,在其中,出口商必须承担货物运送到指定 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这里边并不包括关税、捐税以及货物进口时所需要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进口商 则需要办理因为没有能够及时办理货物的进口结关流程而额外引发的费用和风险。
一般来说,DDU所涉及到的费用明细还是比较杂的,如果使用这种贸易术语,进口商在跟货代确认价格的时候,一定要让对方留下书面文字,并且盖章留底,以免发生后期的纠纷问题。
什么是DDP?
DDP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Paid”,意为“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这种交货方式是指出口商在进出口双方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的手续后,再将货物交给进口商。
在这种贸易术语下,出口商需要承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的目的地过程中的一切风险,还需要办理目的港清关手续,交纳税费、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可以说,这种贸易术语下,卖家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最大的。如果卖家无法直接或者间接取得进口许可证,那么还是应当谨慎使用这种术语。
DDU和DDP的区别有哪些?
DDU和DDP的最大区别,主要在于货物在目的港进口清关过程中的风险和费用究竟由谁承担的问题。如果出口商有能力完成进口报关,那么就可以选择DDP,如果出口商没有能力办理相关事项,或者不愿意办理进口手续、承担风险和费用,那么则应该使用DDU术语。
以上就是DDU和DDP之间的一些基本定义和之间的区别介绍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各位出口商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需求,选择合适的贸易术语,这样才能够保证自己工作的正常完成。
DUU和DDP费用怎么算:
Fob金额.加上:1、出口口岸所有的local charge 2、海运费(不管是正的,还是负的)就是cif金额了 如果要ddu:加上目的港的local charge 如果要ddp:再加上目的港的关税
DAP和DDU的区别: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条件(加填指定目的地)它是2010通则的新术语,DDU是2000通则的术语,2010里已经没有DDU了。DAP的条款约定如下:目的地交货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是指在指定目的地,将到达的 运送工具上准备卸载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属于卖方交货,卖方负担货物运 至指定地的一切风险。当事人最好能清楚地列明约定目的地内的地点,因为至该 地点的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A 卖方的义务:
A1 一般义务 卖方必须要题提供符合买卖合同中的货物及相符商业发票,以及合同可能要 求的任何其他符合证据。自A1至A10 项中所提及的任何单据,如当事人有约定 或有惯例时,采用电子记录或者程序具有同等的效力。
A2 许可证、批准证书、安全通关及其他手续 当需要办理通关手续时,卖方必须要自负风险与费用,以取得任何出口许可 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并办理货物出口及其在交货前通过任何国家运送时所需 的一切通关手续。
A3 运输与保险契约
a)运输契约 卖方必须要自负费用订立运输契约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或位于在指定目 的地的约定地点(如有),如该特定地点未经约定,或不能依照实务做法确定,则卖方有权选择在约定目的港或目的地最适合其本意的地点交货。
b)保险契约 卖方并无对买房订立保险契约的义务。然而,卖方必须要应买方请求,并由 买方负担风险与费用(如有),提供买方为取得保险所需的信息。
A4 交货 卖方必须要D于约定日期或约定期限内,在指定目的地(如有),将货物放置 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准备卸货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
A5 风险转移 卖方负担货物灭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已经依照A4 项交付时为止, 但B5项所载明状况中的货物灭失或毁损不在此列。
A6 费用的划分 卖方必须要支付
a)除依照A3 款而产生的费用外,有关该货物的一切费用,直至货物已 依照A4 项交付时为止,但如B6 项情形下而应该由买方支付者除外;
b)货物在目的地,依照运输契约系由卖方负担的任何卸货费用;
c)当需要办理通关手续时,出口所需的通关手续费用,及出口应付一切关 税、税捐及其他费用,以及按照A4 项交货前,货物通过任何国家运送时的费用。
A7 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要必须给予买方所需的任何通知,以便于买方能够采取通常必要的 措施以接收货物。
A8 交货单据 卖方必须要自负费用提供买方能够如 A4/B4 项情形而接收货物的单据。
A9 检查、包装、标示 卖方必须要支付依照 A4 项交付货物所需的检查(如检查品质、丈量、过磅及计数)费用,以及如何由出口国要求强制装运前检验的费用。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包装货物,除非按照惯例货物无需包装。除非订立运输契约前买方已经通知卖方特别的包装要求,卖方得以依照合适货物运送方式包装该货物,包 装上应该有适当的标示。
A10 信息的协助及相关费用 在可适用情况下,卖方应该依照买方请求,并由买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以适时方式,为买方提供或给予以取得买方为货物进口,及(或)未货物运送至最终目的 地所需的任何单据及信息,包括与安全有关的信息。卖方必须要补偿买方如 B10 项情形而由买方提供或者给予协助以取得单据及信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B 买方的义务
B1 一般义务 买方必须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自 B1 至B10 项中所提及的任何单据,如当事人事先约定或有惯例时,电子记录或程序具有同等效力。
B2 许可证、批准证书、安全通关及其他手续 当需要办理通关手续时,买方自负风险与费用,以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者其他官方批准证书,并办理货物进口的一切通关手续。
B3 运输与保险契约
a)运输契约 买方对卖方并无订立运输契约的义务。
b)保险契约 买方对卖方并无订立保险契约的义务,买方必须要按照卖方要求,提供卖方取得保险所需的信息。
B4 接收货物 当货物如 A4 项情形交付时,买方必须要接收货物。
B5 风险转移 买方自货物如 A4 项情形交付时起,负担货物灭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如果 a)如买方未能按照B2 项履行其义务,则其负担因而产生货物灭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或 b)买方未依照B7 项发出通知;则其自约定交货日或期限届满日起,负担货物灭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但以 该货物已经清楚地辨认其为该合约的货物为条件。
B6 费用的划分 买方必须要支付 a)自货物如A4 项情形所交付时起有关该货物的一切费用;b)于指定目的地自到达的运输工具为接收货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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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助力建设美丽中国】
环保衣着、有机食品、绿色家居、低碳出行……如今,绿色生活方式已成潮流。同时,“客路青山外,行舟绿水前”也是我国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绿色发展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发展理念,日益得到践行。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增加绿色金融供给,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自2016年以来全面提速。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明确提出“发展绿色金融”。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在理论、政策、市场和实践等层面不断创新发展,处于全球第一方阵。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2019年8月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阶段性成效,即市场发展最快速、政策框架最完善、区域试点最前沿、全球推广最积极。
加强绿色金融顶层设计
绿色金融这一新兴概念,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提供的金融服务。
近年来,我国先后将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写入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十三五”规划,将绿色金融列入二十国集团(G20)议题并发起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以制度谋划推动绿色金融加快发展。特别是2016年8月31日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和绿色金融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创新举措,成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从总体思路看,《指导意见》主要体现为“四个有机结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有效防范风险有机结合;坚持发挥政府完善制度环境职责与激发市场内生动能有机结合;坚持强化中央政府顶层设计职能与发挥地方政府自主创新有机结合;坚持立足国情彰显中国特色与引领参与制定国际规则有机结合。
从创新举措看,为更好满足绿色产业发展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指导意见》有五大亮点: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通过央行再贷款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利用绿色债券市场为中长期绿色项目提供融资渠道;发展碳交易市场和碳金融产品;强化环境信息披露。
有了顶层设计支持,绿色金融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据统计,2018年,境内主体在境内外发行绿色债券超过2600亿元,境内绿色债券存量规模接近6000亿元,位居世界前列;全年绿色贷款增加1.13万亿元,占同期企业及其他单位贷款增量的14.2%,年末全国绿色贷款余额8.23万亿元,同比增长16%。
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
《指导意见》出台后,我国还相继发布了与之配套的绿色债券、绿色信贷、评估认证、信息披露等一系列具体政策,为绿色金融规范发展提供了全面制度保障。
货币政策方面,人民银行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纳入货币政策操作的合格担保品范围;印发了《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试行)》,对全国存款类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宏观审慎政策评估体系(MPA),提升金融机构拓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内在动力。
财政政策方面,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了针对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财政贴息、奖补及税收优惠。
价格机制方面,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明确到2020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和价格政策体系。
金融标准方面,人民银行牵头组建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聚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和研究机构之合力,推动构建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评估认证方面,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联合出台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对评估认证机构及其业务予以规范。银行业协会组织和实施中国银行业绿色银行评价,借助行业自律力量规范银行绿色信贷业务。
统计制度方面,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均建立了专项统计制度,为银行识别绿色信贷提供依据。
信息披露方面,人民银行出台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规范,降低绿色金融债券信息不对称程度。证监会制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三步走目标,在2020年末之前实现所有上市公司的强制信息披露,提升市场透明度。
如今,我国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租赁、绿色PPP、环境权益等产品业态蓬勃发展,各项绿色金融市场制度逐步完善,绿色投资者群体逐步成熟和壮大。
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
2017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选择部分地方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陈雨露在上述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表示,两年来,试验区取得了三项阶段性成功经验。
一是完善激励约束政策体系,调动绿色金融市场主体内在动力。据不完全统计,5省(区)8地试验区先后出台了20多个绿色金融专项政策文件,通过货币金融政策、财税政策和其他一系列政策支持绿色金融发展,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二是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满足不同绿色项目个性化融资需求。比如,试验区陆续推出了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绿色市政债券等近200项创新型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不断拓宽绿色项目融资渠道。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工作。比如,成立绿色金融行业自律机制,强化环境信息披露要求,特别是重点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高标准地把好绿色项目入项目库的关口,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人民银行正在持续牵头构建涵盖六大板块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按照“需求导向、急用先行”原则,目前已完成一项国家标准、五项行业标准的草案稿,并且进入到立项流程,其他标准也正在按计划推进。
“下一步,我们要持续推动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和立项工作,还要结合各地实际,继续在试验区推动相关标准精准落地。与此同时,我们也坚持开放理念,积极推动绿色金融标准的国际化。”陈雨露强调。
促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2016年,中国发起成立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由人民银行和英格兰银行共同主持,联合国环境署担任秘书处。当年,绿色金融议题被写入了《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随后,在中国倡议下,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发表了《2016年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提出推动全球发展绿色金融的七个选项,成为国际绿色金融领域的指导性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一贯积极参与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为促进全球绿色金融共识的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大力推动下,G20连续3年讨论绿色金融议题。2017年12月,由法国、中国等8个国家的央行和监管机构联合成立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开展绿色金融经验交流和研究。中英、中法等双边框架下的绿色金融合作持续推进。
以2019年6月第十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政策成果为例,其中,中英双方欢迎在伦敦设立中英绿色金融中心;双方欢迎《“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这一重要倡议将助力基础设施和其他领域的绿色投资;双方支持NGFS工作,欢迎英格兰银行及其审慎监管局(PRA)、人民银行及银保监会就加强环境与气候相关风险管理的监管分享最佳实践。
发展绿色金融既是建设美丽中国、构筑尊崇自然的生态体系的必然要求,也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和金融合作的共同理念。今后,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将继续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环保衣着、有机食品、绿色家居、低碳出行……如今,绿色生活方式已成潮流。同时,“客路青山外,行舟绿水前”也是我国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绿色发展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发展理念,日益得到践行。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增加绿色金融供给,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自2016年以来全面提速。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明确提出“发展绿色金融”。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在理论、政策、市场和实践等层面不断创新发展,处于全球第一方阵。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2019年8月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阶段性成效,即市场发展最快速、政策框架最完善、区域试点最前沿、全球推广最积极。
加强绿色金融顶层设计
绿色金融这一新兴概念,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提供的金融服务。
近年来,我国先后将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写入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十三五”规划,将绿色金融列入二十国集团(G20)议题并发起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以制度谋划推动绿色金融加快发展。特别是2016年8月31日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和绿色金融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创新举措,成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从总体思路看,《指导意见》主要体现为“四个有机结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有效防范风险有机结合;坚持发挥政府完善制度环境职责与激发市场内生动能有机结合;坚持强化中央政府顶层设计职能与发挥地方政府自主创新有机结合;坚持立足国情彰显中国特色与引领参与制定国际规则有机结合。
从创新举措看,为更好满足绿色产业发展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指导意见》有五大亮点: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通过央行再贷款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利用绿色债券市场为中长期绿色项目提供融资渠道;发展碳交易市场和碳金融产品;强化环境信息披露。
有了顶层设计支持,绿色金融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据统计,2018年,境内主体在境内外发行绿色债券超过2600亿元,境内绿色债券存量规模接近6000亿元,位居世界前列;全年绿色贷款增加1.13万亿元,占同期企业及其他单位贷款增量的14.2%,年末全国绿色贷款余额8.23万亿元,同比增长16%。
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
《指导意见》出台后,我国还相继发布了与之配套的绿色债券、绿色信贷、评估认证、信息披露等一系列具体政策,为绿色金融规范发展提供了全面制度保障。
货币政策方面,人民银行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纳入货币政策操作的合格担保品范围;印发了《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试行)》,对全国存款类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宏观审慎政策评估体系(MPA),提升金融机构拓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内在动力。
财政政策方面,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了针对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财政贴息、奖补及税收优惠。
价格机制方面,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明确到2020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和价格政策体系。
金融标准方面,人民银行牵头组建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聚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和研究机构之合力,推动构建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评估认证方面,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联合出台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对评估认证机构及其业务予以规范。银行业协会组织和实施中国银行业绿色银行评价,借助行业自律力量规范银行绿色信贷业务。
统计制度方面,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均建立了专项统计制度,为银行识别绿色信贷提供依据。
信息披露方面,人民银行出台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规范,降低绿色金融债券信息不对称程度。证监会制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三步走目标,在2020年末之前实现所有上市公司的强制信息披露,提升市场透明度。
如今,我国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租赁、绿色PPP、环境权益等产品业态蓬勃发展,各项绿色金融市场制度逐步完善,绿色投资者群体逐步成熟和壮大。
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
2017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选择部分地方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陈雨露在上述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表示,两年来,试验区取得了三项阶段性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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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民银行正在持续牵头构建涵盖六大板块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按照“需求导向、急用先行”原则,目前已完成一项国家标准、五项行业标准的草案稿,并且进入到立项流程,其他标准也正在按计划推进。
“下一步,我们要持续推动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和立项工作,还要结合各地实际,继续在试验区推动相关标准精准落地。与此同时,我们也坚持开放理念,积极推动绿色金融标准的国际化。”陈雨露强调。
促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2016年,中国发起成立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由人民银行和英格兰银行共同主持,联合国环境署担任秘书处。当年,绿色金融议题被写入了《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随后,在中国倡议下,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发表了《2016年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提出推动全球发展绿色金融的七个选项,成为国际绿色金融领域的指导性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一贯积极参与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为促进全球绿色金融共识的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大力推动下,G20连续3年讨论绿色金融议题。2017年12月,由法国、中国等8个国家的央行和监管机构联合成立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开展绿色金融经验交流和研究。中英、中法等双边框架下的绿色金融合作持续推进。
以2019年6月第十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政策成果为例,其中,中英双方欢迎在伦敦设立中英绿色金融中心;双方欢迎《“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这一重要倡议将助力基础设施和其他领域的绿色投资;双方支持NGFS工作,欢迎英格兰银行及其审慎监管局(PRA)、人民银行及银保监会就加强环境与气候相关风险管理的监管分享最佳实践。
发展绿色金融既是建设美丽中国、构筑尊崇自然的生态体系的必然要求,也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和金融合作的共同理念。今后,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将继续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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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食用产品时更多的是关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大多忽略“运输、储存、销售、冷藏保存”环节,这个环节一旦出现“断裂”,就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件。俗话说,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国家对人民的饮食问题也特别关注,我国的食品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加强食品的冷链基础建设已经刻不容缓,我国很多的大中型的冷库都是始建于上世纪60、70年代,现也已经陈旧了,亟待扩建和技术革新。虽然我国各地的小型冷库的数量有一定的增长,但是针对人们的需求量还是远远不够的。从消费需求方面来看,国内的消费者对速冻食品、乳制品、冷饮的需求正在呈现快速增长。其中,速冻食品的销售额已经连续多年在全国连锁超市的所售食品日用品中排名前列,乳制品消费的年平均增长率已达15%~25%之间,并居世界首位,而冷饮市场的需求总量也达到了260万吨,人均消费量2公斤/年。冷库作为食品低温流通的中枢环节,几年我国冷库在行业规模、贮存容量、科学管理、电子技术等方面都有了质的提高,世界冷库行业所受的重视更加集中,资环境良好,求空间拉大.良好的运行环境促进了我国冷库智能化的发展,并逐渐成为发展趋势,而冷藏箱的发展随着智能冷库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冷库中的霉菌
随着大量中小冷库的建立,冷库所带来的霉菌污染问题也给食品的冷库保存带来较大的损失,经常使用的冷库库房,潜伏大量的真菌、细菌、酵母 菌等致病菌,冷库冷藏的食品都有含有一定的脂肪、蛋白质和淀粉。这些营养成分,当食品贮藏期裸露于空间时,病菌即由伤口、皮孔等处侵入。霉菌污染原因在于霉菌比其他微生物更能够耐受酸性、日光、紫外光以及干燥的环境,并且能够在很低的温度环境中生存下来,导致冷库很容易受到霉菌污染。霉菌最爱在阴湿的地方生长,冷库被霉菌污染之后,由于霉菌能适应较低的温度,首先被储藏的食品遭受霉菌污染,使食品品质下降,导致发生变质不能食用;其次由于冷库空气不流通,使得霉菌孢子密度过大,冷库散发霉败气味,影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最后就是霉菌和致病菌不同,它本身是无害的,也不产生毒素,但是霉菌生长以后,肉眼都可以见到,严重地损害了商品的外观,造成经济损失。因此,设置专人管理并定期对冷库进行消毒灭菌就显得非常重要。
冷库中的异味
冷库是现代制冷设备的一种,存储容量非常的大。随着储存物品的增多,冷库就出现了各种难闻的异味,如果没有及时的清理异味,时间久了,这些气味就会粘附于冷库的墙壁、顶棚以及设备和工具上,再想清除可就难了。这不仅影响工作人员的工作还会加速物品的腐烂,给客户带来不必要的损失。那么一般冷库中的异味都是来自哪里呢?下面和小编为您讲解一下冷库异味产生的原因。
(1)、食物本身气味 有些食物本身就是有味道的,如各种鱼类产品,就带着浓浓的鱼腥味。有异味的食品如果没有进行处理,直接送入冷库进行冰冻,那么也会在移动程度上加重冷库的异味。因此,有异味的食物可以在储存之前进行简单的处理,使食物的气味不挥发出来。一般包装就成为处理这些食品的最好方法。 冷库的异味虽然会产生,但是只要人们采取合理的处理措施,那么就能始终保持库内的空气质量。
(2)、食品腐败 食品腐败之后就会产生各种味道。冷库中的食物虽然能保存比较长的时间,但是如在保质期之前没有运出冷库,那么最终它就会发生腐败,从而产生各种异味。食物腐败就是冷库异味的一大来源,只要能及时处理掉腐败食品,那么就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异味浓度。
(3)、冷库本身的异味 有些冷库在使用之前,人们就进行了打扫,但是冷库还是带有异味。这是冷库自身携带的,并不能很好的处理。尤其冷库是一个密封的场所,通风性能很差,不能保证其异味的排除。这就需要人们采取各种方法,从而缓解冷库的异味。
冷库传统消毒方法
冷库库房消毒杀菌除霉除异味,是果蔬入贮前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果蔬贮藏质量的重要前提,冷库库房消毒的方法很多,下面就目前各地冷库库房消毒情况做一介绍。
1、硫磺消毒法
这是传统的消毒方法,已沿用多年,就是在库内将工业硫磺与锯末混合点燃,然后密闭12—24小时后通风排气的库房消毒法,一般标准用药量为4—6g/m3,但贮户用药量一般为20 —25g/m3,2000m3的库房一般用药40—50kg左右,这种消毒方法在果蔬商业冷库贮藏的前期,也就是80年前后至95年期间用该法最多。该消毒方法虽然简单易行,但副作用极大,硫磺点燃后产生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遇水形成亚硫酸等物质,该酸性物质对果蔬贮架、风筒、蒸发器有很强腐蚀作用,在其表面生锈,降低该设施使用安全性,连续使用该法消毒的冷库有些出现过倒架、漏氨等现象,给贮户造成较大损失,用该法消毒弊大于利。
2、甲醛高锰酸钾法
目前各冷库一般按甲醛与高锰酸钾2:1的重量比将甲醛溶液慢慢注入高锰酸钾中,然后密闭48 小时再通风排气的消毒方法,一般标准用量为每立方用40%的甲醛溶液10ml与高锰酸钾5g混合,按2000m3库房计算,用20kg甲醛溶液及10kg高锰酸钾,这种方法也起到较好的库房消毒效果,但该法产生的气体对人刺激很大,库房熏蒸后长时间难以排除刺激性气体,以至于能影响果蔬入库进度,贮户不得不采取提前十几天熏库、然后3—5天连续用风机排气,连续排风又将库外的一些病菌重新带入库内,造成库内消毒不彻底。
3、臭氧消毒
臭氧可使果蔬、饮料喝其他食品的贮藏期延长3-10倍。在实际应用中,臭氧发生器应安装在冷库上方,或自下向上吹;果蔬的堆码要有利于臭氧接触、扩散。防霉菌臭氧强大的杀菌能力能抑制霉菌的生长,有效防霉。但臭氧设备投资大,费用较其它消毒高剂;水中O3不稳定,控制和检测O3需一定的技术;消毒后对管道有腐蚀作用,故出厂水无剩余O3因此需要第二消毒剂;与铁、锰、有机物等反应,可产生微絮凝,使水的浊度提高;对人体呼吸道粘膜有刺激,空气中臭氧浓度达0.15ppm时,即可嗅出;对多种物品有损坏,浓度越高对物品损坏越重,可使铜片出现绿色锈斑、橡胶老化,变色,弹性减低,以致变脆、断裂,使织物漂白褪色等。
4、紫外线消毒
用紫外光组合冷库消毒方法是一种较好的方法,它既能杀菌,又能除霉,也有一些除臭的作用。但紫外线消毒无持续杀菌能力,消毒后的水如果遇到新的污染源,会再次被污染,浊度及水中悬浮物对紫外线杀菌有较大影响,降低消毒效果;紫外灯套管容易结垢,影响紫外光的透出和杀菌效果,细菌出现复活现象,一些细菌被紫外线照射失活的病毒细菌可通过光的协助修复自身被破坏的组织,达到复活目的。
冷库消毒剂的选择要求
1、对人体没有伤害;
2、对机械设备管道等没有腐蚀性;
3、无色、无味、无毒、无残留;
4、杀菌能力强,消毒彻底;
5、对库内食品有保鲜防腐的作用;
6、消毒剂为食品级;
7、易于保存,使用成本低;
8、经政府相关部门验证认可。
综合上述:有没有一种消毒杀菌除霉除异味四合一的药剂可以同时满足以上要求,并且避免传统消毒剂带来的负面作用,满足现代化冷库的需求,奥克泰士的出现,让这一切变成了现实。
奥克泰士
BUDICH国际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德国,1882年成立,创建至今已拥有130多年的传承,专业从事冷库库房的消毒、灭菌、除霉、除异味等行业,具备卓越的设计研发能力和世界领先的生产制造工艺,经过多年研发,研制出奥克泰士。该消毒溶液的名称是oxytech消毒溶液,是一款食品级高浓缩型消毒产品,在欧盟已注册商标,并获得多个国际权威机构的认证。如ISO9001、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IFS食品检测认证,欧盟EMAS检测认证等。奥克泰士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高效、广谱、快速、安全、无残留、不污染环境的杀菌消毒剂。它对人无害,无致癌、致畸、致突变性,是一种安全可靠的消毒剂。产品的主要成分是过氧化氢 银离子,是一款高效广谱的冷库专用消毒杀菌剂,能够高效杀灭冷库库房中的细菌孢子、真菌孢子、放射菌、分支杆菌、酵母菌、霉菌、病毒在内的所有类型的微生物,彻底解决因冷库微生物污染所面临的困扰。所采用的氧化剂为过氧化物,它与稳定剂结合形成复合溶液。作为催化剂添加的痕量银离子可以保持长久的效用。银离子的杀菌作用是基于单价银离子通过共价键和配位键来与细菌蛋白质牢固结合,从而使细菌钝化或沉淀。奥克泰士是过氧化氢银离子的复合物,在生产中的优势逐渐凸显,相对普通消毒清洗剂,克服了后者不稳定、对光和热敏感易分解、保存期短的缺点,奥克泰士采用了食品级的过氧化氢、银离子两种普通的消毒剂成分通过科学配比和特殊工艺混合在一起,产生协同作用后,效果是各自单独使用时杀菌消毒效果的50~100倍,在冷库消毒中与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发生反应后的产物是水和氧气,不产生有害残留,安全环保。
奥克泰士特点
1、完全环保,完全生物可分解,对人体无害,无腐蚀性,无残留,无抗药性。
2、无色,无气味,无味道,不起沫,完全溶于水,使用安全,从而也保证了冷库消毒除霉除异味等过程中,颜色及口味不会发生改变。
3、杀灭细菌、真菌、病毒、阿米巴原虫等各种类型致病微生物
5、消除异味,保持生产环境清新气味
6、防治微生物重复污染
7、见效快,作用时间长,效果明显,能完全杀死有害菌
8、应用弹性大:在低浓度时,依然有显著效果,在0-95摄氏度的不同阶段都能起作用。
9、光谱杀菌效果,可杀灭有害菌以及有害微生物种类包括:大肠杆菌Bacillus mesenterious、霉菌、酵母菌、葡萄球菌、粪链球菌(Streptococcus faecalis)、嗜热菌(Pyrodictium)等130多种。作用效果相当持久,不受外界条件影响。可杀灭有害菌以及有害微生物种类,可以直接有效的杀灭食品中常见的大肠杆菌、霉菌,酵母菌乳酸菌等
10、应用简便,无需特殊装置
11、与现有采用二氧化氯、季胺盐类、溴氧类等的消毒杀菌手段相比,无论安全性、二次污染情度以及杀菌能力都有大幅度提高。
奥克泰士冷库的应用领域
肉类冷库、水产品冷库、冷饮品冷库、茶叶冷库、花卉冷库、乳品厂冷库、制药厂冷库、疫苗冷库、化工厂冷库、果蔬冷库、禽蛋冷库、宾馆冷库、酒店冷库、超市冷库、医院冷库、血站冷库、部队冷库、试验室冷库、冷藏车、冷冻车等。
总结
冷库库房消毒是货物入贮前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货物贮藏质量的重要前提,防止产品腐败,必须提前进行消毒。济南辰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引进德国原装进口消毒剂--奥克泰士。专为冷库的霉菌、异味、环境、空气、设备等进行消毒。在中国食品品质日益严峻的环境下,济南辰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杀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中国冷库行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食用产品时更多的是关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大多忽略“运输、储存、销售、冷藏保存”环节,这个环节一旦出现“断裂”,就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件。俗话说,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国家对人民的饮食问题也特别关注,我国的食品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加强食品的冷链基础建设已经刻不容缓,我国很多的大中型的冷库都是始建于上世纪60、70年代,现也已经陈旧了,亟待扩建和技术革新。虽然我国各地的小型冷库的数量有一定的增长,但是针对人们的需求量还是远远不够的。从消费需求方面来看,国内的消费者对速冻食品、乳制品、冷饮的需求正在呈现快速增长。其中,速冻食品的销售额已经连续多年在全国连锁超市的所售食品日用品中排名前列,乳制品消费的年平均增长率已达15%~25%之间,并居世界首位,而冷饮市场的需求总量也达到了260万吨,人均消费量2公斤/年。冷库作为食品低温流通的中枢环节,几年我国冷库在行业规模、贮存容量、科学管理、电子技术等方面都有了质的提高,世界冷库行业所受的重视更加集中,资环境良好,求空间拉大.良好的运行环境促进了我国冷库智能化的发展,并逐渐成为发展趋势,而冷藏箱的发展随着智能冷库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冷库中的霉菌
随着大量中小冷库的建立,冷库所带来的霉菌污染问题也给食品的冷库保存带来较大的损失,经常使用的冷库库房,潜伏大量的真菌、细菌、酵母 菌等致病菌,冷库冷藏的食品都有含有一定的脂肪、蛋白质和淀粉。这些营养成分,当食品贮藏期裸露于空间时,病菌即由伤口、皮孔等处侵入。霉菌污染原因在于霉菌比其他微生物更能够耐受酸性、日光、紫外光以及干燥的环境,并且能够在很低的温度环境中生存下来,导致冷库很容易受到霉菌污染。霉菌最爱在阴湿的地方生长,冷库被霉菌污染之后,由于霉菌能适应较低的温度,首先被储藏的食品遭受霉菌污染,使食品品质下降,导致发生变质不能食用;其次由于冷库空气不流通,使得霉菌孢子密度过大,冷库散发霉败气味,影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最后就是霉菌和致病菌不同,它本身是无害的,也不产生毒素,但是霉菌生长以后,肉眼都可以见到,严重地损害了商品的外观,造成经济损失。因此,设置专人管理并定期对冷库进行消毒灭菌就显得非常重要。
冷库中的异味
冷库是现代制冷设备的一种,存储容量非常的大。随着储存物品的增多,冷库就出现了各种难闻的异味,如果没有及时的清理异味,时间久了,这些气味就会粘附于冷库的墙壁、顶棚以及设备和工具上,再想清除可就难了。这不仅影响工作人员的工作还会加速物品的腐烂,给客户带来不必要的损失。那么一般冷库中的异味都是来自哪里呢?下面和小编为您讲解一下冷库异味产生的原因。
(1)、食物本身气味 有些食物本身就是有味道的,如各种鱼类产品,就带着浓浓的鱼腥味。有异味的食品如果没有进行处理,直接送入冷库进行冰冻,那么也会在移动程度上加重冷库的异味。因此,有异味的食物可以在储存之前进行简单的处理,使食物的气味不挥发出来。一般包装就成为处理这些食品的最好方法。 冷库的异味虽然会产生,但是只要人们采取合理的处理措施,那么就能始终保持库内的空气质量。
(2)、食品腐败 食品腐败之后就会产生各种味道。冷库中的食物虽然能保存比较长的时间,但是如在保质期之前没有运出冷库,那么最终它就会发生腐败,从而产生各种异味。食物腐败就是冷库异味的一大来源,只要能及时处理掉腐败食品,那么就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异味浓度。
(3)、冷库本身的异味 有些冷库在使用之前,人们就进行了打扫,但是冷库还是带有异味。这是冷库自身携带的,并不能很好的处理。尤其冷库是一个密封的场所,通风性能很差,不能保证其异味的排除。这就需要人们采取各种方法,从而缓解冷库的异味。
冷库传统消毒方法
冷库库房消毒杀菌除霉除异味,是果蔬入贮前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果蔬贮藏质量的重要前提,冷库库房消毒的方法很多,下面就目前各地冷库库房消毒情况做一介绍。
1、硫磺消毒法
这是传统的消毒方法,已沿用多年,就是在库内将工业硫磺与锯末混合点燃,然后密闭12—24小时后通风排气的库房消毒法,一般标准用药量为4—6g/m3,但贮户用药量一般为20 —25g/m3,2000m3的库房一般用药40—50kg左右,这种消毒方法在果蔬商业冷库贮藏的前期,也就是80年前后至95年期间用该法最多。该消毒方法虽然简单易行,但副作用极大,硫磺点燃后产生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遇水形成亚硫酸等物质,该酸性物质对果蔬贮架、风筒、蒸发器有很强腐蚀作用,在其表面生锈,降低该设施使用安全性,连续使用该法消毒的冷库有些出现过倒架、漏氨等现象,给贮户造成较大损失,用该法消毒弊大于利。
2、甲醛高锰酸钾法
目前各冷库一般按甲醛与高锰酸钾2:1的重量比将甲醛溶液慢慢注入高锰酸钾中,然后密闭48 小时再通风排气的消毒方法,一般标准用量为每立方用40%的甲醛溶液10ml与高锰酸钾5g混合,按2000m3库房计算,用20kg甲醛溶液及10kg高锰酸钾,这种方法也起到较好的库房消毒效果,但该法产生的气体对人刺激很大,库房熏蒸后长时间难以排除刺激性气体,以至于能影响果蔬入库进度,贮户不得不采取提前十几天熏库、然后3—5天连续用风机排气,连续排风又将库外的一些病菌重新带入库内,造成库内消毒不彻底。
3、臭氧消毒
臭氧可使果蔬、饮料喝其他食品的贮藏期延长3-10倍。在实际应用中,臭氧发生器应安装在冷库上方,或自下向上吹;果蔬的堆码要有利于臭氧接触、扩散。防霉菌臭氧强大的杀菌能力能抑制霉菌的生长,有效防霉。但臭氧设备投资大,费用较其它消毒高剂;水中O3不稳定,控制和检测O3需一定的技术;消毒后对管道有腐蚀作用,故出厂水无剩余O3因此需要第二消毒剂;与铁、锰、有机物等反应,可产生微絮凝,使水的浊度提高;对人体呼吸道粘膜有刺激,空气中臭氧浓度达0.15ppm时,即可嗅出;对多种物品有损坏,浓度越高对物品损坏越重,可使铜片出现绿色锈斑、橡胶老化,变色,弹性减低,以致变脆、断裂,使织物漂白褪色等。
4、紫外线消毒
用紫外光组合冷库消毒方法是一种较好的方法,它既能杀菌,又能除霉,也有一些除臭的作用。但紫外线消毒无持续杀菌能力,消毒后的水如果遇到新的污染源,会再次被污染,浊度及水中悬浮物对紫外线杀菌有较大影响,降低消毒效果;紫外灯套管容易结垢,影响紫外光的透出和杀菌效果,细菌出现复活现象,一些细菌被紫外线照射失活的病毒细菌可通过光的协助修复自身被破坏的组织,达到复活目的。
冷库消毒剂的选择要求
1、对人体没有伤害;
2、对机械设备管道等没有腐蚀性;
3、无色、无味、无毒、无残留;
4、杀菌能力强,消毒彻底;
5、对库内食品有保鲜防腐的作用;
6、消毒剂为食品级;
7、易于保存,使用成本低;
8、经政府相关部门验证认可。
综合上述:有没有一种消毒杀菌除霉除异味四合一的药剂可以同时满足以上要求,并且避免传统消毒剂带来的负面作用,满足现代化冷库的需求,奥克泰士的出现,让这一切变成了现实。
奥克泰士
BUDICH国际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德国,1882年成立,创建至今已拥有130多年的传承,专业从事冷库库房的消毒、灭菌、除霉、除异味等行业,具备卓越的设计研发能力和世界领先的生产制造工艺,经过多年研发,研制出奥克泰士。该消毒溶液的名称是oxytech消毒溶液,是一款食品级高浓缩型消毒产品,在欧盟已注册商标,并获得多个国际权威机构的认证。如ISO9001、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IFS食品检测认证,欧盟EMAS检测认证等。奥克泰士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高效、广谱、快速、安全、无残留、不污染环境的杀菌消毒剂。它对人无害,无致癌、致畸、致突变性,是一种安全可靠的消毒剂。产品的主要成分是过氧化氢 银离子,是一款高效广谱的冷库专用消毒杀菌剂,能够高效杀灭冷库库房中的细菌孢子、真菌孢子、放射菌、分支杆菌、酵母菌、霉菌、病毒在内的所有类型的微生物,彻底解决因冷库微生物污染所面临的困扰。所采用的氧化剂为过氧化物,它与稳定剂结合形成复合溶液。作为催化剂添加的痕量银离子可以保持长久的效用。银离子的杀菌作用是基于单价银离子通过共价键和配位键来与细菌蛋白质牢固结合,从而使细菌钝化或沉淀。奥克泰士是过氧化氢银离子的复合物,在生产中的优势逐渐凸显,相对普通消毒清洗剂,克服了后者不稳定、对光和热敏感易分解、保存期短的缺点,奥克泰士采用了食品级的过氧化氢、银离子两种普通的消毒剂成分通过科学配比和特殊工艺混合在一起,产生协同作用后,效果是各自单独使用时杀菌消毒效果的50~100倍,在冷库消毒中与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发生反应后的产物是水和氧气,不产生有害残留,安全环保。
奥克泰士特点
1、完全环保,完全生物可分解,对人体无害,无腐蚀性,无残留,无抗药性。
2、无色,无气味,无味道,不起沫,完全溶于水,使用安全,从而也保证了冷库消毒除霉除异味等过程中,颜色及口味不会发生改变。
3、杀灭细菌、真菌、病毒、阿米巴原虫等各种类型致病微生物
5、消除异味,保持生产环境清新气味
6、防治微生物重复污染
7、见效快,作用时间长,效果明显,能完全杀死有害菌
8、应用弹性大:在低浓度时,依然有显著效果,在0-95摄氏度的不同阶段都能起作用。
9、光谱杀菌效果,可杀灭有害菌以及有害微生物种类包括:大肠杆菌Bacillus mesenterious、霉菌、酵母菌、葡萄球菌、粪链球菌(Streptococcus faecalis)、嗜热菌(Pyrodictium)等130多种。作用效果相当持久,不受外界条件影响。可杀灭有害菌以及有害微生物种类,可以直接有效的杀灭食品中常见的大肠杆菌、霉菌,酵母菌乳酸菌等
10、应用简便,无需特殊装置
11、与现有采用二氧化氯、季胺盐类、溴氧类等的消毒杀菌手段相比,无论安全性、二次污染情度以及杀菌能力都有大幅度提高。
奥克泰士冷库的应用领域
肉类冷库、水产品冷库、冷饮品冷库、茶叶冷库、花卉冷库、乳品厂冷库、制药厂冷库、疫苗冷库、化工厂冷库、果蔬冷库、禽蛋冷库、宾馆冷库、酒店冷库、超市冷库、医院冷库、血站冷库、部队冷库、试验室冷库、冷藏车、冷冻车等。
总结
冷库库房消毒是货物入贮前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货物贮藏质量的重要前提,防止产品腐败,必须提前进行消毒。济南辰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引进德国原装进口消毒剂--奥克泰士。专为冷库的霉菌、异味、环境、空气、设备等进行消毒。在中国食品品质日益严峻的环境下,济南辰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杀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中国冷库行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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