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助万企丨南阳中院秦德平院长端午期间深入西峡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为推动惠企政策落到实处,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端午假期期间,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德平深入西峡开展“万人助万企”走访慰问活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西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新征陪同走访。https://t.cn/A6XErMrJ
【非法电打鱼 男子领刑受罚】6月2日,新野县人民法院在县法治文化公园巡回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附近居民旁听见证,法官现场以案说法。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3月29日20时至22时,在新野县新甸铺镇白河水域处,被告人张某用自制的电打鱼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时,被当场查获。经称重,张某捕捞的水产品重30.36公斤,其电捕鱼时间在“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24时”禁渔时间段内,违反禁渔期规定,严重影响了电捕鱼作业范围内渔业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庭审中,张某深刻悔过,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新野县人民法院遂当庭宣判,张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于判决生效后购买不低于1335.84公斤的原种鱼苗增殖放流;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南阳市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就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以案释法:
电捕鱼,是某些人在渔业资源大幅下降的背景下,为快速捕捞大量渔获,采取的一种用高压电捕捉鱼类的非法捕鱼方法,是一种毁灭性的、极具危险性的捕鱼方法。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达到一定数量的,就构成刑事犯罪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在白河流域的禁渔期内采用国家禁止的电捕鱼方法非法捕捞,不但直接造成了野生鱼类的大面积死亡,还会导致某些鱼类种群因为没有繁殖能力而逐渐消亡。同时,电鱼还会对鱼的天然饵料造成伤害致死,当鱼类的食物链遭到破坏后,将对渔业资源和环境资源造成连锁的毁灭性破坏。生态保护无小事。电捕鱼,对鱼、对人、对生态环境都有着巨大的危害,每位公民都应认识到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严重危害性,树立资源保护意识,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抵制非法捕捞,一旦发现非法电捕鱼行为,应积极主动上前教育劝阻,制止违法行为,并立即向公安、渔政执法机关报案。(记者 于欢)#南阳身边事儿##以案说法#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3月29日20时至22时,在新野县新甸铺镇白河水域处,被告人张某用自制的电打鱼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时,被当场查获。经称重,张某捕捞的水产品重30.36公斤,其电捕鱼时间在“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24时”禁渔时间段内,违反禁渔期规定,严重影响了电捕鱼作业范围内渔业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庭审中,张某深刻悔过,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新野县人民法院遂当庭宣判,张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于判决生效后购买不低于1335.84公斤的原种鱼苗增殖放流;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南阳市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就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以案释法:
电捕鱼,是某些人在渔业资源大幅下降的背景下,为快速捕捞大量渔获,采取的一种用高压电捕捉鱼类的非法捕鱼方法,是一种毁灭性的、极具危险性的捕鱼方法。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达到一定数量的,就构成刑事犯罪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在白河流域的禁渔期内采用国家禁止的电捕鱼方法非法捕捞,不但直接造成了野生鱼类的大面积死亡,还会导致某些鱼类种群因为没有繁殖能力而逐渐消亡。同时,电鱼还会对鱼的天然饵料造成伤害致死,当鱼类的食物链遭到破坏后,将对渔业资源和环境资源造成连锁的毁灭性破坏。生态保护无小事。电捕鱼,对鱼、对人、对生态环境都有着巨大的危害,每位公民都应认识到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严重危害性,树立资源保护意识,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抵制非法捕捞,一旦发现非法电捕鱼行为,应积极主动上前教育劝阻,制止违法行为,并立即向公安、渔政执法机关报案。(记者 于欢)#南阳身边事儿##以案说法#
【我为群众办实事】卧龙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腾房专项执行行动
输了官司被判腾房,或“赖”着房子不走人,或大门紧锁避而不见,或让老人居住“威慑”法院......被执行人使出各种“赖招”,使得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迟迟得不到保护。为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6月2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腾房专项执行活动,以雷霆手段促进生效判决的履行。
早上8时,40余名执行干警集合完毕,随着执行局负责人崔炯一声令下,执行干警迅速出发,兵分多路按计划直奔执行现场。
案例一
某银行与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4月6日,某银行将其所有的位于南阳市卧龙区工业路某办公楼房屋租赁给某公司。2020年8月13日,因该公司欠缴2019年、2020年租金,某银行经多次催要未果,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某公司腾出所占房屋。因某公司拒不腾出房屋,某银行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因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刘旭带领团队干警多次前往案涉房产,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判决,但是某公司一直推脱不予配合。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上午8点30分,20余名执行干警来到卧龙区工业路某办公楼,对案涉房产内物品进行强制查封。在执行现场,执行局负责人崔炯耐心对被执行人沟通明理释法,督促其配合法院执行。执行干警按照执行预案和分工安排,在房屋周围拉起警戒线,利用执法记录仪对房屋环境及室内物品进行录制、留存。在公证处的见证下对室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经过近11个小时的努力,所有财物成功清点查封完毕。
案例二
上午9时,执行干警来到南阳市宛城区长江中路某小区,对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的房产进行强制腾房。据了解,宋某某与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王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宋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高豫飞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督促其尽快偿还借款,但被执行人心存侥幸,态度强硬,拒不履行。经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信息,并依法启动房产拍卖程序,经两次网络拍卖,案外人王某购买了案涉房产。被执行人得知房屋拍卖后,情绪激动,拒不腾房。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来到长江中路某小区,按照执行预案和分工安排,迅速控制执行现场,对案涉房产进行强制腾空。此次强制腾房专项执行活动,卧龙区法院执行干警共实勘房屋5套,评估2套,腾房4处,有力彰显了司法权威,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输了官司被判腾房,或“赖”着房子不走人,或大门紧锁避而不见,或让老人居住“威慑”法院......被执行人使出各种“赖招”,使得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迟迟得不到保护。为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6月2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腾房专项执行活动,以雷霆手段促进生效判决的履行。
早上8时,40余名执行干警集合完毕,随着执行局负责人崔炯一声令下,执行干警迅速出发,兵分多路按计划直奔执行现场。
案例一
某银行与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4月6日,某银行将其所有的位于南阳市卧龙区工业路某办公楼房屋租赁给某公司。2020年8月13日,因该公司欠缴2019年、2020年租金,某银行经多次催要未果,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某公司腾出所占房屋。因某公司拒不腾出房屋,某银行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因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刘旭带领团队干警多次前往案涉房产,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判决,但是某公司一直推脱不予配合。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上午8点30分,20余名执行干警来到卧龙区工业路某办公楼,对案涉房产内物品进行强制查封。在执行现场,执行局负责人崔炯耐心对被执行人沟通明理释法,督促其配合法院执行。执行干警按照执行预案和分工安排,在房屋周围拉起警戒线,利用执法记录仪对房屋环境及室内物品进行录制、留存。在公证处的见证下对室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经过近11个小时的努力,所有财物成功清点查封完毕。
案例二
上午9时,执行干警来到南阳市宛城区长江中路某小区,对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的房产进行强制腾房。据了解,宋某某与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王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宋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高豫飞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督促其尽快偿还借款,但被执行人心存侥幸,态度强硬,拒不履行。经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信息,并依法启动房产拍卖程序,经两次网络拍卖,案外人王某购买了案涉房产。被执行人得知房屋拍卖后,情绪激动,拒不腾房。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来到长江中路某小区,按照执行预案和分工安排,迅速控制执行现场,对案涉房产进行强制腾空。此次强制腾房专项执行活动,卧龙区法院执行干警共实勘房屋5套,评估2套,腾房4处,有力彰显了司法权威,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