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通报17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例# 【引以为戒!我市通报17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例】获嘉县关于五起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广大干部群众同心同向,自觉履行责任,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但是,在大疫面前,仍有极少数人员不顾及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严重影响了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现将近期我县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2022年4月份,获嘉县亢村镇亢西村田园网吧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吧、KTV等场所暂停营业的禁令,私自开门营业,2022年4月10日,获嘉县公安局对其负责人毛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2年4月30日,平顶山籍居民王某某,徐某某,陈某某,宋某,未按规定履行入新报备,且在获嘉县城区富裕上景小区组织聚集性活动进行商品促销,获嘉县公安局于当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2年5月10日,获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对辖区宾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获嘉县熙尚酒店未落实进店扫场所码对入住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每日对酒店进行消毒的疫情防控措施,当日对该酒店及其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2022年5月10日,位于获嘉县楼村的中正大药房工作人员田某,未要求入店人员扫场所码进行登记, 2022年5月10日,获嘉县公安局对田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2022年5月11日,位于我县亢村镇广告产业园内河南优艺美智能标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要求前往该公司拉货的豫RL2792货车司机戚某进行报备,也未代其报备,当日获嘉县公安局对河南优艺美智能标识有限公司及戚某作出行政处罚。
防疫安全,关系你我。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履行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共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获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封丘县关于七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的通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国内多地出现散发病例,我们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守住法律法规的底线。但仍有极少数人员不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现将近期我县7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2022年4月22日,封丘县冯村乡小里薛村村民范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范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二:2022年4月13日,封丘县居厢镇大沙村村民郭某未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从南昌市东湖区返回封丘县,未提前报备,到达封丘明知自己健康码是红码,故意隐瞒未向村委会报备,且多次出入公共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郭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七日。
案例三:2022年4月15日,封丘县李庄镇后辛庄村村民张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出入隔离点,并辱骂医护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张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四:2022年4月16日,封丘县李庄镇后辛庄村葛某于3月17日从安阳市返回封丘后,故意隐瞒外出史,瞒报自己行程,不进行报备。2022年4月4日,在未进行报备的情况下私自前往郑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葛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五:2022年4月3日,封丘县李庄镇朱寨村村民朱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从有疫情的江苏省返回到封丘县李庄镇朱寨村家中后,未执行自行隔离的决定、命令,3月18日期间反复多次在封丘县境内多地、多次活动接触了大量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朱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
案例六:2022年5月5日,封丘县温莎KTV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营业,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法人张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七:2022年4月21日,封丘县“奈斯网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营业,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法人祁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防控管理,自觉履行防控义务,从细从实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长垣市关于5起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
典型案例的通报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疫工作中,社会各界自觉履行责任,广大城乡居民主动配合,为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但是,也有少数人员不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现将近期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2022年03月23日,在长垣市樊相镇疫情防控卡点处,赵某不听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劝阻,不按照防疫工作安排,强行离开疫情防控卡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因阻碍执行职务,公安机关对赵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二:2022年03月21日,南蒲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长垣市南蒲区金陵南苑足浴店(经营者:李某),未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擅自开门营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因拒不执行在紧急情况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对李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三:2022年04月19日,长垣市孟岗镇孔村村民姚某未执行提前三天报备制度,私自驾车从天津市滨海新区返回长垣市孟岗镇孔村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因拒不执行在紧急情况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对姚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2022年04月3日,芦岗派出所民警日常巡查时发现芦岗乡双庙村村民马某、赵某、李某未执行提前三天报备制度,私自驾车从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返回长垣市芦岗乡双庙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因拒不执行在紧急情况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对马某、赵某、李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2022年4月15日,长垣市恼里镇西沙窝村村民秦某,从山东济宁市返回西沙窝村,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因拒不执行在紧急情况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对秦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防疫安全,关系你我。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经验。希望广大群众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关注官方信息,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携手并肩、共同守护健康平安家园。
长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新乡日报)https://t.cn/A6XcMFHr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广大干部群众同心同向,自觉履行责任,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但是,在大疫面前,仍有极少数人员不顾及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严重影响了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现将近期我县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2022年4月份,获嘉县亢村镇亢西村田园网吧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吧、KTV等场所暂停营业的禁令,私自开门营业,2022年4月10日,获嘉县公安局对其负责人毛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2年4月30日,平顶山籍居民王某某,徐某某,陈某某,宋某,未按规定履行入新报备,且在获嘉县城区富裕上景小区组织聚集性活动进行商品促销,获嘉县公安局于当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2年5月10日,获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对辖区宾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获嘉县熙尚酒店未落实进店扫场所码对入住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每日对酒店进行消毒的疫情防控措施,当日对该酒店及其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2022年5月10日,位于获嘉县楼村的中正大药房工作人员田某,未要求入店人员扫场所码进行登记, 2022年5月10日,获嘉县公安局对田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2022年5月11日,位于我县亢村镇广告产业园内河南优艺美智能标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要求前往该公司拉货的豫RL2792货车司机戚某进行报备,也未代其报备,当日获嘉县公安局对河南优艺美智能标识有限公司及戚某作出行政处罚。
防疫安全,关系你我。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履行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共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获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封丘县关于七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的通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国内多地出现散发病例,我们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守住法律法规的底线。但仍有极少数人员不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现将近期我县7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2022年4月22日,封丘县冯村乡小里薛村村民范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范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二:2022年4月13日,封丘县居厢镇大沙村村民郭某未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从南昌市东湖区返回封丘县,未提前报备,到达封丘明知自己健康码是红码,故意隐瞒未向村委会报备,且多次出入公共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郭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七日。
案例三:2022年4月15日,封丘县李庄镇后辛庄村村民张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出入隔离点,并辱骂医护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张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四:2022年4月16日,封丘县李庄镇后辛庄村葛某于3月17日从安阳市返回封丘后,故意隐瞒外出史,瞒报自己行程,不进行报备。2022年4月4日,在未进行报备的情况下私自前往郑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葛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五:2022年4月3日,封丘县李庄镇朱寨村村民朱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从有疫情的江苏省返回到封丘县李庄镇朱寨村家中后,未执行自行隔离的决定、命令,3月18日期间反复多次在封丘县境内多地、多次活动接触了大量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朱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
案例六:2022年5月5日,封丘县温莎KTV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营业,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法人张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七:2022年4月21日,封丘县“奈斯网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营业,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法人祁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防控管理,自觉履行防控义务,从细从实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长垣市关于5起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
典型案例的通报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疫工作中,社会各界自觉履行责任,广大城乡居民主动配合,为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但是,也有少数人员不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现将近期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2022年03月23日,在长垣市樊相镇疫情防控卡点处,赵某不听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劝阻,不按照防疫工作安排,强行离开疫情防控卡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因阻碍执行职务,公安机关对赵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二:2022年03月21日,南蒲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长垣市南蒲区金陵南苑足浴店(经营者:李某),未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擅自开门营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因拒不执行在紧急情况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对李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三:2022年04月19日,长垣市孟岗镇孔村村民姚某未执行提前三天报备制度,私自驾车从天津市滨海新区返回长垣市孟岗镇孔村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因拒不执行在紧急情况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对姚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2022年04月3日,芦岗派出所民警日常巡查时发现芦岗乡双庙村村民马某、赵某、李某未执行提前三天报备制度,私自驾车从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返回长垣市芦岗乡双庙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因拒不执行在紧急情况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对马某、赵某、李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2022年4月15日,长垣市恼里镇西沙窝村村民秦某,从山东济宁市返回西沙窝村,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因拒不执行在紧急情况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对秦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防疫安全,关系你我。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经验。希望广大群众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关注官方信息,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携手并肩、共同守护健康平安家园。
长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新乡日报)https://t.cn/A6XcMFHr
【清白从警路 苑为你喝彩】谱青春华章,展时代风采——保定市公安局第六届“最美青年民警”胡乾幸
他们是公安队伍中跟党奋进、赤诚奉献的青年典型代表,他们中有默默无闻、扎根群众的派出所治安警,有坚毅果敢、铁血柔情的刑警和巡特警,也有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网安民警和科信民警,还有守护百姓出行平安的交管民警。虽然岗位不同,但他们始终用忠诚与汗水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展现了新时代公安机关青年民警积极进取、不懈奋斗、誓争一流的精神风貌。他们扎根岗位、奋勇争先,忠诚担当、砥砺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我们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之际,为激励广大青年民警奋发有为、再创佳绩,保定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第六届“最美青年民警”评选活动。
经过组织推荐、层层选拔、单位投票、综合评审,我局石桥派出所所长胡乾幸荣获最美青年民警。
胡乾幸,男,1982年1月出生,毕业于保定市人民警察学校,中共党员,2008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清苑区公安分局石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胡乾幸同志从警14年,2017年8月,因严打成绩突出荣获个人嘉奖,2020年度被清苑区公安分局评为优秀公务员,2021年3月获得“保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炸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1年7月被保定市公安局授予个人嘉奖。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
青年,是祖国发展的希望,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石。胡乾幸同志身为一名80后基层派出所所长,一名共产党员,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坚持以制度律警,以制度管人,以身作则,狠抓纪律作风、警容风纪、值班备勤,对所内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健全制度,促进工作水平。在提高受立案及时,查处到位,处理公平,执法严明等几个环节上狠下功夫,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增强了全体民辅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调动了同志们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带病坚守岗位 用行动诠释责任担当
在一次警务技能比赛训练中,胡乾幸所长不慎摔伤,造成左臂骨折,工伤认定中建议他休息五个月,可胡乾幸所长胳膊打上石膏仅休息了几天,就返回了工作岗位,和同志们并肩作战。他说:“单位人少事多,只要我能动,我就得在所里,这样比我在床上躺着心里更踏实。”
去年7月份,由于日夜坚守在工作岗位上,胡乾幸所长在执勤过程中受了凉,患上了重感冒。他轻伤不下火线,白天带领石桥派出所的战友们工作,晚上在单位输液,始终坚持在石桥派出所这个阵地上。7月21日,清苑遭遇特大强降雨,胡乾幸所长积极筹备和落实车辆、麻袋、铁锹等防汛物资,组织各村成立抢险队伍,制定河道防汛避险方案。滂沱大雨,暴雨如注,雨点呛得人喘不过气来,胡乾幸所长带领石桥派出所工作人员冒雨打着手电、开着车灯装起了一个个沙袋,在重点场所门口筑起一道道平安堤坝。
雨天受凉加上搬运沙袋,胡乾幸所长的感冒还没好,腰间盘突出的老毛病又发作了,不能弯腰,正常生活受限,洗脸刷牙都难以做到,医生建议他卧床休息,不能再长时间站立久坐,他说:单位事多人少,我不能歇啊......可这种病痛让他真的难以坚持,他就爬在单位的床上主持工作,手机就成为了他不离手的指挥工具。局领导劝他养好身体再工作,他却说:不行,咱们工作这么多,我在家躺着也上火。
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胡乾幸所长这种以身作则,干在前、冲在前,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石桥派出所每一名工作人员,全所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昂扬斗志,各项工作均名列全局前茅。在胡乾幸所长的带领下,石桥派出所获得2021年度绩效考评优秀单位,在分局开展的“全力冲刺十二月,圆满收官21年”行动中获得优胜单位,2022年1月份,被保定市公安局授予集体嘉奖。
胡乾幸同志就是这么一个立足岗位,用实际行动描绘了新时代青年民警的良好形象,在今后的工作中,他将继续持之以恒的把派出所工作抓的更实,抓的更细,抓的更有成效,以更扎实的工作态度,全心全意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中去。
他们是公安队伍中跟党奋进、赤诚奉献的青年典型代表,他们中有默默无闻、扎根群众的派出所治安警,有坚毅果敢、铁血柔情的刑警和巡特警,也有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网安民警和科信民警,还有守护百姓出行平安的交管民警。虽然岗位不同,但他们始终用忠诚与汗水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展现了新时代公安机关青年民警积极进取、不懈奋斗、誓争一流的精神风貌。他们扎根岗位、奋勇争先,忠诚担当、砥砺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我们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之际,为激励广大青年民警奋发有为、再创佳绩,保定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第六届“最美青年民警”评选活动。
经过组织推荐、层层选拔、单位投票、综合评审,我局石桥派出所所长胡乾幸荣获最美青年民警。
胡乾幸,男,1982年1月出生,毕业于保定市人民警察学校,中共党员,2008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清苑区公安分局石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胡乾幸同志从警14年,2017年8月,因严打成绩突出荣获个人嘉奖,2020年度被清苑区公安分局评为优秀公务员,2021年3月获得“保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炸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1年7月被保定市公安局授予个人嘉奖。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
青年,是祖国发展的希望,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石。胡乾幸同志身为一名80后基层派出所所长,一名共产党员,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坚持以制度律警,以制度管人,以身作则,狠抓纪律作风、警容风纪、值班备勤,对所内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健全制度,促进工作水平。在提高受立案及时,查处到位,处理公平,执法严明等几个环节上狠下功夫,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增强了全体民辅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调动了同志们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带病坚守岗位 用行动诠释责任担当
在一次警务技能比赛训练中,胡乾幸所长不慎摔伤,造成左臂骨折,工伤认定中建议他休息五个月,可胡乾幸所长胳膊打上石膏仅休息了几天,就返回了工作岗位,和同志们并肩作战。他说:“单位人少事多,只要我能动,我就得在所里,这样比我在床上躺着心里更踏实。”
去年7月份,由于日夜坚守在工作岗位上,胡乾幸所长在执勤过程中受了凉,患上了重感冒。他轻伤不下火线,白天带领石桥派出所的战友们工作,晚上在单位输液,始终坚持在石桥派出所这个阵地上。7月21日,清苑遭遇特大强降雨,胡乾幸所长积极筹备和落实车辆、麻袋、铁锹等防汛物资,组织各村成立抢险队伍,制定河道防汛避险方案。滂沱大雨,暴雨如注,雨点呛得人喘不过气来,胡乾幸所长带领石桥派出所工作人员冒雨打着手电、开着车灯装起了一个个沙袋,在重点场所门口筑起一道道平安堤坝。
雨天受凉加上搬运沙袋,胡乾幸所长的感冒还没好,腰间盘突出的老毛病又发作了,不能弯腰,正常生活受限,洗脸刷牙都难以做到,医生建议他卧床休息,不能再长时间站立久坐,他说:单位事多人少,我不能歇啊......可这种病痛让他真的难以坚持,他就爬在单位的床上主持工作,手机就成为了他不离手的指挥工具。局领导劝他养好身体再工作,他却说:不行,咱们工作这么多,我在家躺着也上火。
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胡乾幸所长这种以身作则,干在前、冲在前,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石桥派出所每一名工作人员,全所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昂扬斗志,各项工作均名列全局前茅。在胡乾幸所长的带领下,石桥派出所获得2021年度绩效考评优秀单位,在分局开展的“全力冲刺十二月,圆满收官21年”行动中获得优胜单位,2022年1月份,被保定市公安局授予集体嘉奖。
胡乾幸同志就是这么一个立足岗位,用实际行动描绘了新时代青年民警的良好形象,在今后的工作中,他将继续持之以恒的把派出所工作抓的更实,抓的更细,抓的更有成效,以更扎实的工作态度,全心全意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中去。
【温州车主道歉稿是特斯拉写的?官方回应称“系当事车主自愿、自行发布”】
5 月 10 日消息,5 月 9 日,特斯拉温州刹车失灵事件当事车主在微博公开发布道歉信,承认知自己把油门当作刹车踩了,但心有不甘,故意编造假消息。同时在道歉信中还提到,发生事故后,同样因特斯拉发生事故而正在维权的河南张女士和天津韩先生都曾与其联系。
5 月 10 日,河南特斯拉“车顶维权”车主张女士发文称,温州车主道歉信内容不实,并表示“据温州车主陈先生称道歉信是特斯拉写的”。
据财经网汽车报道,特斯拉相关负责人回应称,道歉稿内容的讨论都在法官的见证下形成,最终是陈(当事车主)自己确认所有内容并自愿、自行发布的。道歉信所有内容都经得起推敲,都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并强调:内容真实、程序正当、车主自愿。
IT之家了解到,河南特斯拉“车顶维权”车主张女士称,该道歉信内容不实,“你用蛊惑和蒙蔽双眼这个词汇是什么意思?请问谁蛊惑了你?请你拿出证据!”张女士还发布律师声明称,温州车主必须无条件删除不实言论,并公开赔礼道歉。
5 月 10 日消息,5 月 9 日,特斯拉温州刹车失灵事件当事车主在微博公开发布道歉信,承认知自己把油门当作刹车踩了,但心有不甘,故意编造假消息。同时在道歉信中还提到,发生事故后,同样因特斯拉发生事故而正在维权的河南张女士和天津韩先生都曾与其联系。
5 月 10 日,河南特斯拉“车顶维权”车主张女士发文称,温州车主道歉信内容不实,并表示“据温州车主陈先生称道歉信是特斯拉写的”。
据财经网汽车报道,特斯拉相关负责人回应称,道歉稿内容的讨论都在法官的见证下形成,最终是陈(当事车主)自己确认所有内容并自愿、自行发布的。道歉信所有内容都经得起推敲,都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并强调:内容真实、程序正当、车主自愿。
IT之家了解到,河南特斯拉“车顶维权”车主张女士称,该道歉信内容不实,“你用蛊惑和蒙蔽双眼这个词汇是什么意思?请问谁蛊惑了你?请你拿出证据!”张女士还发布律师声明称,温州车主必须无条件删除不实言论,并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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