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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六险一金,免费吃住提供夫妻间,
年龄:男女18-38周岁
薪资待遇
1. 18/小时[红包]17+1元绩效,日工资187/天
综合工资5500左右
员工入职三个月转正(自愿),
3.公司免费提供两顿工作餐
4.每月 5 日发放工资
5.公司提供免费公寓住宿
6.不住宿补助200/月,免费班车!
7.入职体检65元、入职满月报销、打工资里!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温州街1318号
☎️1314432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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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温州街1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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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恢复!】
1.中韩示范区关于恢复线下正常服务模式的通知
即日起,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政务服务大厅取消预约,全面恢复线下正常服务模式。业务办理相关人员出示绿色吉祥码、吉事办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有序进入大厅。
咨询电话:0431-81187301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3日
2.长春市图书馆
为满足读者借阅需求,2022年5月25日起长春市图书馆恢复喜阅荐购借阅服务、U书到家借阅服务。读者证上过期图书将统一顺延,不影响喜阅和U书。
长春市图书馆
2022年5月24日
3.吉林省东北虎园5月25日正式开园
4.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5月25日有序恢复门(急)诊诊疗服务工作
5.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的公告
根据二道区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为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我院决定自2022年5月25日起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倡导优先通过吉林电子法院、吉林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网上申诉信访平台或邮寄方式办理相关诉讼事务。
二、确有必要来院办理的,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可至我院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办理相关事务;根据法院通知要求,可参加线下诉讼活动。
三、有境外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诉讼参与人暂缓接待;其他外地来长返长人员,按照长春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在健康管理措施结束前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场所。
四、线下办理相关事务的诉讼参与人需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在安检大厅接受现场抗原检测。如果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24小时内,不需接受现场抗原检测。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或有发热(体温超过37.2度)、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场所。
五、到院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全程戴口罩,与他人需保持2米以上距离,在规定的场所参加诉讼活动。办理相关事务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材料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6233号 邮政编码:130031
特此公告。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4日
来源: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吉林省东北虎有限公司、长春市图书馆、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1.中韩示范区关于恢复线下正常服务模式的通知
即日起,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政务服务大厅取消预约,全面恢复线下正常服务模式。业务办理相关人员出示绿色吉祥码、吉事办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有序进入大厅。
咨询电话:0431-81187301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3日
2.长春市图书馆
为满足读者借阅需求,2022年5月25日起长春市图书馆恢复喜阅荐购借阅服务、U书到家借阅服务。读者证上过期图书将统一顺延,不影响喜阅和U书。
长春市图书馆
2022年5月24日
3.吉林省东北虎园5月25日正式开园
4.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5月25日有序恢复门(急)诊诊疗服务工作
5.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的公告
根据二道区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为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我院决定自2022年5月25日起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倡导优先通过吉林电子法院、吉林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网上申诉信访平台或邮寄方式办理相关诉讼事务。
二、确有必要来院办理的,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可至我院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办理相关事务;根据法院通知要求,可参加线下诉讼活动。
三、有境外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诉讼参与人暂缓接待;其他外地来长返长人员,按照长春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在健康管理措施结束前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场所。
四、线下办理相关事务的诉讼参与人需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在安检大厅接受现场抗原检测。如果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24小时内,不需接受现场抗原检测。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或有发热(体温超过37.2度)、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场所。
五、到院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全程戴口罩,与他人需保持2米以上距离,在规定的场所参加诉讼活动。办理相关事务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材料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6233号 邮政编码:130031
特此公告。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4日
来源: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吉林省东北虎有限公司、长春市图书馆、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最新公告】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吉林省城镇职工个人账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账户管理,配合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59号)文件精神,我局牵头起草了《吉林省城镇职工个人账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
电子邮件:jl_hsa@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个人账户管理办法意见反馈”。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待遇服务部(邮编130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个人账户管理办法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吉林省城镇职工个人账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0日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关于明确零星报销相关待遇政策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零星报销业务,简化零星报销材料,提高零星报销工作效率,本着参保人员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我局起草了《关于明确零星报销相关待遇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
电子邮箱:jl_hsa@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明确零星报销相关待遇政策意见反馈”。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待遇服务部(邮编:130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明确零星报销相关待遇政策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关于明确零星报销相关待遇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0日
来源: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吉林省城镇职工个人账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账户管理,配合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59号)文件精神,我局牵头起草了《吉林省城镇职工个人账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
电子邮件:jl_hsa@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个人账户管理办法意见反馈”。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待遇服务部(邮编130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个人账户管理办法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吉林省城镇职工个人账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0日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关于明确零星报销相关待遇政策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零星报销业务,简化零星报销材料,提高零星报销工作效率,本着参保人员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我局起草了《关于明确零星报销相关待遇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
电子邮箱:jl_hsa@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明确零星报销相关待遇政策意见反馈”。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待遇服务部(邮编:130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明确零星报销相关待遇政策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关于明确零星报销相关待遇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0日
来源: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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