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窑派出所民警巡逻途中抓获盗窃嫌疑人1名https://t.cn/A6XR9U44月2日12时许,秦安县公安局王窑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过程中发现一男子手提竹篮左顾右盼疾步行走,在发现民警后迅速沿小路逃离,其行迹十分可疑。民警见疑不放,遂上前对其进行盘查,发现竹篮内装有一只活鸡、两包香烟和一些方便面等物品。面对民警的盘查询问,该男子神色慌张,答非所问。民警通过手持警务终端对该男子身份进行核查,发现该男子系郭嘉镇人姜某。经民警多方排查核实,最终发现姜某在王窑镇高庙村村民杜某某家门口长时间逗留徘徊。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姜某有偷盗杜某某家中物品的重大嫌疑。民警遂联系到杜某某本人对其物品进行辨认,经辨认,确认上述物品为杜某某家中物品。
有些人不了解佛法,以为有苦恼或不幸的人才需要宗教;以为佛教是消极、逃避现实的,这是错误的观念。其实是有知识、有志节,要追求宇宙真谛、深讨生命奥秘之士,需要了解宗教------佛教。正信的佛教徒称“礼敬诸佛”,不只是“拜佛”,而是要学佛陀的大慈悲和大智慧。
一个人的心灵若是清净无染,即使身处困厄的境界,也不会有众多的烦忧;一个人的心灵若是不安、烦乱,即使身在山林天天静修,心也如同在闹市,不得安宁。因此,“维摩诘经”说:“若菩萨欲得净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则佛土净。”真正的净土,不在它方,也并不遥远,就是一颗干干净净的心。
一味追求拥有财富、名利,迟早会被身外之物所拥有。一味追逐遥不可及的奢望而不珍惜身边幸福,等你恍然大悟之时,就是人生快要结束之日。岁月是贼,总是不经意地从幸福箱里偷走美好的容颜、真实的情感、奋发的劲头。还是珍惜当下,珍惜身边的人,幸福来得实实在在,不然,你会被贪婪洗劫一空。
顺境和逆境,好事和坏事,都是成就的助缘,都是修行中必须要经过的。就像人要有两只脚才能行走,靠一只脚很难。我们总想追求顺境,逃避逆境,顺利了就高兴,有坎坷就难过,这叫动心。其实在修行的道路上,遇到什么都一样。佛讲平等,什么叫平等?好事坏事,顺境逆境,在哪个境界中都一样,这叫平等。
一个人的心灵若是清净无染,即使身处困厄的境界,也不会有众多的烦忧;一个人的心灵若是不安、烦乱,即使身在山林天天静修,心也如同在闹市,不得安宁。因此,“维摩诘经”说:“若菩萨欲得净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则佛土净。”真正的净土,不在它方,也并不遥远,就是一颗干干净净的心。
一味追求拥有财富、名利,迟早会被身外之物所拥有。一味追逐遥不可及的奢望而不珍惜身边幸福,等你恍然大悟之时,就是人生快要结束之日。岁月是贼,总是不经意地从幸福箱里偷走美好的容颜、真实的情感、奋发的劲头。还是珍惜当下,珍惜身边的人,幸福来得实实在在,不然,你会被贪婪洗劫一空。
顺境和逆境,好事和坏事,都是成就的助缘,都是修行中必须要经过的。就像人要有两只脚才能行走,靠一只脚很难。我们总想追求顺境,逃避逆境,顺利了就高兴,有坎坷就难过,这叫动心。其实在修行的道路上,遇到什么都一样。佛讲平等,什么叫平等?好事坏事,顺境逆境,在哪个境界中都一样,这叫平等。
萌宠偶遇打架 主人劝架被咬谁担责
案情简介
陈某的丈夫骑电动车搭载抱着泰迪狗的陈某前往住所地附近散步,途中陈某下车后让泰迪狗跟着骑行的电动车后奔跑,自己在泰迪狗后面行走。突然,一只大狼狗尾随泰迪狗并咬住它,陈某随即赶上来尝试将两只狗分开,在分开过程中手指被大狗咬伤。受伤后,陈某自行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注射了狂犬病疫苗,并将泰迪狗送往宠物诊所治疗,共花费医疗费3000余元。治疗后,陈某前往大狼狗的饲养主人李某某、周某某(两人为夫妻)家中,向其索要医疗费,双方协商未果,陈某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派出所民警出警了解案件情况后,告知双方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陈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李某某、周某某向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000余元。
荆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虽然陈某并未提供直接证据证明侵权事实发生的全部过程,但根据派出所民警出警记录显示,陈某报警的原因系前期被李某某、周某某饲养的狗所咬,民警现场询问过程中周某某对自家狗咬伤他人的事实并没有表示异议,只是对赔偿金额有争议而导致协商未果;由于事发现场处于乡村道路,没有监控视频资料来还原事实经过,同时动物致人损害的事实发生一般具有突发性,受害方未能及时进行手机拍照或摄像来保存证据存在合理性,不能苛求受害方能够提供直接证据来证明,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及公安部门出警记录结合日常生活经验可以推定李某某、周某某饲养的狗存在致人损害的事实。
陈某在遛狗过程中,未给狗束犬链牵引,对于狗之间形成相互追逐的情形有一定责任,且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贸然徒手去分开正在撕咬的狗,自身存在过错,可以减轻李某某、周某某的赔偿责任。综合本案案情,判令李某某、周某某向陈某赔偿经济损失2700余元。
法律释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提醒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饲养宠物的居民数量不断增加,日益丰富了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但随着饲养动物数量的增加,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随之而来,由于动物饲养人对动物管理的缺失,导致宠物扰民、伤人、甚至引发交通事故的事件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不小的威胁。本案正是因为饲养宠物所引起的一起民事纠纷。
在此提醒大家,在面对他人饲养的动物时,要注意学会运用适当的方式保护自己,避免受到动物伤害,尤其要注意不要主动去挑逗猫、狗等宠物导致宠物产生过激反应从而引发事故。动物饲养人也要严格遵守动物饲养规定,自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戴犬嘴套、束牵引绳,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及儿童,避免因自身饲养宠物而对身边的群众,对社会带来不良的影响,做到对宠物负责、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案情简介
陈某的丈夫骑电动车搭载抱着泰迪狗的陈某前往住所地附近散步,途中陈某下车后让泰迪狗跟着骑行的电动车后奔跑,自己在泰迪狗后面行走。突然,一只大狼狗尾随泰迪狗并咬住它,陈某随即赶上来尝试将两只狗分开,在分开过程中手指被大狗咬伤。受伤后,陈某自行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注射了狂犬病疫苗,并将泰迪狗送往宠物诊所治疗,共花费医疗费3000余元。治疗后,陈某前往大狼狗的饲养主人李某某、周某某(两人为夫妻)家中,向其索要医疗费,双方协商未果,陈某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派出所民警出警了解案件情况后,告知双方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陈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李某某、周某某向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000余元。
荆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虽然陈某并未提供直接证据证明侵权事实发生的全部过程,但根据派出所民警出警记录显示,陈某报警的原因系前期被李某某、周某某饲养的狗所咬,民警现场询问过程中周某某对自家狗咬伤他人的事实并没有表示异议,只是对赔偿金额有争议而导致协商未果;由于事发现场处于乡村道路,没有监控视频资料来还原事实经过,同时动物致人损害的事实发生一般具有突发性,受害方未能及时进行手机拍照或摄像来保存证据存在合理性,不能苛求受害方能够提供直接证据来证明,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及公安部门出警记录结合日常生活经验可以推定李某某、周某某饲养的狗存在致人损害的事实。
陈某在遛狗过程中,未给狗束犬链牵引,对于狗之间形成相互追逐的情形有一定责任,且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贸然徒手去分开正在撕咬的狗,自身存在过错,可以减轻李某某、周某某的赔偿责任。综合本案案情,判令李某某、周某某向陈某赔偿经济损失2700余元。
法律释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提醒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饲养宠物的居民数量不断增加,日益丰富了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但随着饲养动物数量的增加,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随之而来,由于动物饲养人对动物管理的缺失,导致宠物扰民、伤人、甚至引发交通事故的事件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不小的威胁。本案正是因为饲养宠物所引起的一起民事纠纷。
在此提醒大家,在面对他人饲养的动物时,要注意学会运用适当的方式保护自己,避免受到动物伤害,尤其要注意不要主动去挑逗猫、狗等宠物导致宠物产生过激反应从而引发事故。动物饲养人也要严格遵守动物饲养规定,自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戴犬嘴套、束牵引绳,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及儿童,避免因自身饲养宠物而对身边的群众,对社会带来不良的影响,做到对宠物负责、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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