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的王大爷,晒的腊肠被人连偷2次,一气之下就在腊肠里下毒,没想到真的把小偷给毒死了!事后,小偷家属报案,说王大爷故意把人给毒死了。警方找到王大爷,认为他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大爷:这怎么能怪我?他不偷我的腊肠,又怎么会死?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618现金红包,每天可领一次,
掏宝戳: https://t.cn/A6XWy26S ;
鲸东戳:https://t.cn/A6XWcSok。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618现金红包,每天可领一次,
掏宝戳: https://t.cn/A6XWy26S ;
鲸东戳:https://t.cn/A6XWcSok。
河北的王大爷,晒的腊肠被人连偷2次,一气之下就在腊肠里下毒,没想到真的把小偷给毒死了!事后,小偷家属报案,说王大爷故意把人给毒死了。警方找到王大爷,认为他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大爷:这怎么能怪我?他不偷我的腊肠,又怎么会死?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618现金红包,每天可领一次,
掏宝戳: https://t.cn/A6XWy26S ;
鲸东戳:https://t.cn/A6XWcSok。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618现金红包,每天可领一次,
掏宝戳: https://t.cn/A6XWy26S ;
鲸东戳:https://t.cn/A6XWcSok。
男人结婚已经快十年了,妻子却仍然没有生下孩子,无奈只能跟妻子商量后娶了一个小妾。结果没过几个月小妾就给他生下了一个儿子,男人十分高兴地宴请四方。就在酒席期间却来了个道士告诉他:“这不是你的亲生儿子”。
男人叫何福顺,在当地是一个很有名的商人,拥有花不完的钱财,唯独结婚这么多年来却没有子女。虽然何福顺自己表现得很不在意,但他的妻子秀芳的内心却一直很不是滋味,一直认为是自己的原因才导致生不出孩子。几个月前她终于跟何福顺说了这事情,并表示让他娶个小妾。
何福顺听完后白了秀芳一脸说道:“胡思乱想什么呢? 这事情看天注定的,你不要乱想” 。虽然何福顺已经这样和妻子说了,可是秀芳心里还是十分过意不去,于是便隔一段时间就跟何福顺提起这事。何福顺无奈只能在自家大哥的引荐下找了一个小妾,小妾进门后没过几个月便给何福顺生下了一个儿子,这让何家全家上下都十分高兴。何福顺当即表示要大摆宴席,请附近所有的人来吃饭。
宴席期间何福顺表示:“来吃宴席的不用花钱,只要给我的儿子送上几句祝福就行” 大家伙都纷纷给何福顺的儿子送上了祝福,场面很是热闹。这时有一位道士路过,见如此热闹便往里走了两步,何福顺见状连忙迎了上去说道:“大师,今日贵府有喜,可否赏个脸进来吃顿饭?”
道士环顾了一周后说道:“你今天是庆祝自己有了孩子才摆的宴席吧?” 何福顺点点头,可接下来道士却说出了一句让他很不开心的话,道士说:“你这孩子虽说是你家的,可却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他并不是你的亲生儿子”。
何福顺听完后很生气,让道士给个说法。道士没说话,绕着何府走了一圈后喃喃自语道:“果然跟我猜测的一样啊”,随后对何福顺说道:“你的命数已经注定了你这辈子不会有孩子的”。何福顺听完后不解地问道:“我这辈子从未做过伤天害理之事,并且自己有钱后也没有忘记乡亲们,一直在行善积德,为什么我的命数会这样啊”。
道士没有回答何福顺的问题,开口说道:“你这房子是谁负责盖的?” 何福顺见道士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有点不高兴,但还是回答了道士的问题,说道:“这房子是我大哥负责的,我的父母亲相继去世后大哥就成为了我唯一的亲人。在盖房子的时候我生意繁忙无法顾及,请外人来做又不放心,于是便拜托我大哥来负责”。
道士听完后把何福顺带到了一个偏僻的角落位置,手指着一块与普通砖块颜色有点不一样的砖说道:“这是失传了很久的绝命砖,只要在这块砖附近住,就永远都不会有孩子了,甚至你你们的寿元也在逐渐变少,只是这个幅度非常小,你们并没有感受到罢了” 。
何福顺听完后十分生气,悄悄回房内拿来工具把砖取了出来,拿到宴席上当众质问大哥。大哥见他手上举着的那块砖有些六神无主,可没过一会就恢复了正常的脸色,说道:“是啊,就是我做的,谁叫当年父亲临走前把大部分遗产都分给了你,你过得倒是荣华富贵,我却只能过平平淡淡的生活。我们都是亲兄弟,凭什么父亲对你这么好”。
何福顺被问得哑口无言,可却不好反驳,便说道:“我可以保证你以后也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随后扭头看向了小妾,开口问道:“你老实告诉我这孩子究竟是谁的?”
大哥听到这句话被吓了一跳,没坐稳倒在了地上,小妾也被吓得六神无主。何福顺作为生意人眼神是何其锋利,一眼就看出了事情的经过。立刻命人端来一碗酒,要求大哥和小孩进行滴血认亲!
大哥已经被吓得瘫倒在地上,何福顺命了两个人扶起大哥,割破了手指滴入了两滴血。随后就要抱起孩子滴血,这时小妾突然冲上来阻拦,说道:“你下得去手吗,这么小的孩子也要给他滴血,你是不是宁愿相信这个破道士的话也不相信我?” 可何福顺很是坚决,把孩子的血滴入后没过多久就融在了一起。
何福顺见状当场大发雷霆,把碗往地上一摔,对着大哥和小妾吼道:“孩子是无辜的,你们今后好好抚养他吧,毕竟是你们的亲生骨肉,这件事我就不追究了,从此以后你便不再是我大哥”。说完便命人把两人请出家门。随后对宾客们说道:“今日让大家看笑话了,不过家丑不可外扬,何某在这给每人封一副红包,希望大家出去后不要乱说话”。大家也很明事理,收下红包后把嘴堵得严严实实,这事便再也没有流传过。
转眼就过去了一年,这天何福顺突然发现秀芳的肚子越来越大,连忙叫来大夫,大夫诊断后双手抱拳说道:“恭喜何先生,有喜了”。何福顺听完非常高兴,再次大摆宴席,宴席进行到一半后那位道士再次到来,对何福顺说道:“恭喜如愿以偿,你前半辈子种下善因,到了收获善果的时候了”。
半年后,秀芳给何福顺生下了一个儿子,何福顺单独把道士请到家中感谢了一番。一家人的生活十分幸福美满。
本文改编自《民间故事》,故事告诉了我们种善因,得善果,行善事,得福报,与风水迷信毫无关联。
#因果##故事#
男人叫何福顺,在当地是一个很有名的商人,拥有花不完的钱财,唯独结婚这么多年来却没有子女。虽然何福顺自己表现得很不在意,但他的妻子秀芳的内心却一直很不是滋味,一直认为是自己的原因才导致生不出孩子。几个月前她终于跟何福顺说了这事情,并表示让他娶个小妾。
何福顺听完后白了秀芳一脸说道:“胡思乱想什么呢? 这事情看天注定的,你不要乱想” 。虽然何福顺已经这样和妻子说了,可是秀芳心里还是十分过意不去,于是便隔一段时间就跟何福顺提起这事。何福顺无奈只能在自家大哥的引荐下找了一个小妾,小妾进门后没过几个月便给何福顺生下了一个儿子,这让何家全家上下都十分高兴。何福顺当即表示要大摆宴席,请附近所有的人来吃饭。
宴席期间何福顺表示:“来吃宴席的不用花钱,只要给我的儿子送上几句祝福就行” 大家伙都纷纷给何福顺的儿子送上了祝福,场面很是热闹。这时有一位道士路过,见如此热闹便往里走了两步,何福顺见状连忙迎了上去说道:“大师,今日贵府有喜,可否赏个脸进来吃顿饭?”
道士环顾了一周后说道:“你今天是庆祝自己有了孩子才摆的宴席吧?” 何福顺点点头,可接下来道士却说出了一句让他很不开心的话,道士说:“你这孩子虽说是你家的,可却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他并不是你的亲生儿子”。
何福顺听完后很生气,让道士给个说法。道士没说话,绕着何府走了一圈后喃喃自语道:“果然跟我猜测的一样啊”,随后对何福顺说道:“你的命数已经注定了你这辈子不会有孩子的”。何福顺听完后不解地问道:“我这辈子从未做过伤天害理之事,并且自己有钱后也没有忘记乡亲们,一直在行善积德,为什么我的命数会这样啊”。
道士没有回答何福顺的问题,开口说道:“你这房子是谁负责盖的?” 何福顺见道士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有点不高兴,但还是回答了道士的问题,说道:“这房子是我大哥负责的,我的父母亲相继去世后大哥就成为了我唯一的亲人。在盖房子的时候我生意繁忙无法顾及,请外人来做又不放心,于是便拜托我大哥来负责”。
道士听完后把何福顺带到了一个偏僻的角落位置,手指着一块与普通砖块颜色有点不一样的砖说道:“这是失传了很久的绝命砖,只要在这块砖附近住,就永远都不会有孩子了,甚至你你们的寿元也在逐渐变少,只是这个幅度非常小,你们并没有感受到罢了” 。
何福顺听完后十分生气,悄悄回房内拿来工具把砖取了出来,拿到宴席上当众质问大哥。大哥见他手上举着的那块砖有些六神无主,可没过一会就恢复了正常的脸色,说道:“是啊,就是我做的,谁叫当年父亲临走前把大部分遗产都分给了你,你过得倒是荣华富贵,我却只能过平平淡淡的生活。我们都是亲兄弟,凭什么父亲对你这么好”。
何福顺被问得哑口无言,可却不好反驳,便说道:“我可以保证你以后也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随后扭头看向了小妾,开口问道:“你老实告诉我这孩子究竟是谁的?”
大哥听到这句话被吓了一跳,没坐稳倒在了地上,小妾也被吓得六神无主。何福顺作为生意人眼神是何其锋利,一眼就看出了事情的经过。立刻命人端来一碗酒,要求大哥和小孩进行滴血认亲!
大哥已经被吓得瘫倒在地上,何福顺命了两个人扶起大哥,割破了手指滴入了两滴血。随后就要抱起孩子滴血,这时小妾突然冲上来阻拦,说道:“你下得去手吗,这么小的孩子也要给他滴血,你是不是宁愿相信这个破道士的话也不相信我?” 可何福顺很是坚决,把孩子的血滴入后没过多久就融在了一起。
何福顺见状当场大发雷霆,把碗往地上一摔,对着大哥和小妾吼道:“孩子是无辜的,你们今后好好抚养他吧,毕竟是你们的亲生骨肉,这件事我就不追究了,从此以后你便不再是我大哥”。说完便命人把两人请出家门。随后对宾客们说道:“今日让大家看笑话了,不过家丑不可外扬,何某在这给每人封一副红包,希望大家出去后不要乱说话”。大家也很明事理,收下红包后把嘴堵得严严实实,这事便再也没有流传过。
转眼就过去了一年,这天何福顺突然发现秀芳的肚子越来越大,连忙叫来大夫,大夫诊断后双手抱拳说道:“恭喜何先生,有喜了”。何福顺听完非常高兴,再次大摆宴席,宴席进行到一半后那位道士再次到来,对何福顺说道:“恭喜如愿以偿,你前半辈子种下善因,到了收获善果的时候了”。
半年后,秀芳给何福顺生下了一个儿子,何福顺单独把道士请到家中感谢了一番。一家人的生活十分幸福美满。
本文改编自《民间故事》,故事告诉了我们种善因,得善果,行善事,得福报,与风水迷信毫无关联。
#因果##故事#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