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杜鹃管理区举行非遗文化“祭花神”仪式展示活动】3月28日,百里杜鹃管理区隆重举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祭花神”仪式展示活动。活动现场,德高望重的布摩(彝族祭师,彝文化的传承者)设席焚香、祈福诵经,彝家儿女演绎玩火、跳花神、铃铛舞、拜香舞等节目,共同祈愿国泰民安、风调雨顺。活动吸引不少游客和文化学者参与其中,亲身体验浓郁的民族风情。https://t.cn/A66NRzzf
【百里杜鹃管理区举行非遗文化“祭花神”仪式展示活动】3月28日,百里杜鹃管理区隆重举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祭花神”仪式展示活动。活动现场,德高望重的布摩(彝族祭师,彝文化的传承者)设席焚香、祈福诵经,彝家儿女演绎玩火、跳花神、铃铛舞、拜香舞等节目,共同祈愿国泰民安、风调雨顺。活动吸引不少游客和文化学者参与其中,亲身体验浓郁的民族风情。https://t.cn/A66NRzzf
条例来了①12月1日起《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正式施行
县、乡、村三级图书馆怎么建?按什么标准建?如何将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古蜀文化与公共文化服务有机融合?
11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广电局、省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立足四川省情
历经三次审议获表决通过
据了解,《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通过。条例共七章六十七条,包括总则、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社会参与、保障措施等内容,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十三五’以来,我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有序推进,构建了较好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但仍面临投入不足、供需脱节、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表示,条例的出台顺应了人民群众对于公共文化服务的期盼,对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而为了保证条例的严谨、全面以及更符合四川省情,在条例的立项、调研、起草、审议过程中,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委宣传部等多部门紧密协作,充分发挥立法工作者、业务工作者、专家学者的作用,广泛开展调研,多次就重点问题和重要制度设计进行专题研究,多次将条例草案征求省级部门、市(州)及公众意见,多次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类文化体育协会、新文艺组织、新媒体、民间博物馆等单位座谈,广泛了解情况,深入听取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反复论证和修改完善,确保立得住、有特色、可操作。
适应四川新发展要求
将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巴蜀文化等纳入条例范畴
公共文化服务如何适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又如何适应四川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指出,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成渝双城经济圈的发展需要,积极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而针对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具体实际,条例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提升改造纳入城市改造范畴,整合各类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活动项目组织、服务资源配送等,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和人文品质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同时对加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传承和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作了细化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为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条例明确,要建立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为服务点的总分馆制度。杨筠还透露,条例在内容上衔接了我省刚出台不久的《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明确将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古蜀文明、巴蜀文化、藏羌彝文化等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
文章转自:四川观察
县、乡、村三级图书馆怎么建?按什么标准建?如何将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古蜀文化与公共文化服务有机融合?
11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广电局、省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立足四川省情
历经三次审议获表决通过
据了解,《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通过。条例共七章六十七条,包括总则、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社会参与、保障措施等内容,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十三五’以来,我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有序推进,构建了较好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但仍面临投入不足、供需脱节、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表示,条例的出台顺应了人民群众对于公共文化服务的期盼,对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而为了保证条例的严谨、全面以及更符合四川省情,在条例的立项、调研、起草、审议过程中,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委宣传部等多部门紧密协作,充分发挥立法工作者、业务工作者、专家学者的作用,广泛开展调研,多次就重点问题和重要制度设计进行专题研究,多次将条例草案征求省级部门、市(州)及公众意见,多次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类文化体育协会、新文艺组织、新媒体、民间博物馆等单位座谈,广泛了解情况,深入听取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反复论证和修改完善,确保立得住、有特色、可操作。
适应四川新发展要求
将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巴蜀文化等纳入条例范畴
公共文化服务如何适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又如何适应四川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指出,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成渝双城经济圈的发展需要,积极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而针对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具体实际,条例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提升改造纳入城市改造范畴,整合各类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活动项目组织、服务资源配送等,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和人文品质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同时对加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传承和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作了细化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为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条例明确,要建立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为服务点的总分馆制度。杨筠还透露,条例在内容上衔接了我省刚出台不久的《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明确将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古蜀文明、巴蜀文化、藏羌彝文化等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
文章转自:四川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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