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 #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医保#为促进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发展,提高基金使用效益,推进分级诊疗,提高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水平和简化门诊医疗办事流程,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促进中蒙医事业健康发展,结合呼市实际,呼和浩特市医保局制定《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并于5月30日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1基本原则
(一)坚持基金收支平衡、总额预算控制、系统实时结算和定点协议管理原则;
(二)保障参保人员门诊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负担,逐步推进分级诊疗,解决小病大治、挂床住院问题;
(三)中(蒙)医特色门诊以传统疗法为主,应坚持“简、便、廉、验”原则,确保疗效确切、临床安全和患者认可。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3组织实施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实施,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具体业务经办。
4基金筹集
门诊统筹基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出,参保人员个人不再另行缴费。每年根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当年收支、运行及历年基金结余情况,采取按人头付费、总额预算等方式支付。
5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
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实行定点协议管理。市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及网络建设情况、居民居住分布情况等条件,本着因地制宜、方便群众的原则,因需设置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
6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
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和标准》的门、急诊(含中蒙医特色门诊)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40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分别设定、分别累计,具体支付标准如下:
(一)普通门(急)诊支付标准
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累计超过200元以上的部分按65%支付,支付限额为600元;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累计超过5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支付,支付限额为2400元;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按50%支付,支付限额为2400元。
(二)中(蒙)医特色门诊支付标准
中(蒙)医特色门诊的支付范围为中药饮片(颗粒)、蒙药及蒙中医传统疗法的费用。
中(蒙)医治疗项目按疗程进行结算,每个疗程的治疗周期为7—20天,一个疗程内发生的费用在治疗结束后一次性予以结算,一个年度内治疗疗程不超过4次,每个疗程具体支付标准如下:
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累计超过80元以上的部分按75%支付,支付限额为150元;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累计超过160元以上的部分按70%支付,支付限额为600元;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累计超过240元以上的部分按60%支付,支付限额为600元。
(三)参保大学生校内门诊支付标准
参保大学生在本校定点医院(医务室)发生的费用,不设起付线,直接按50%支付,支付限额为150元。
7结算管理
(一)参保人员在呼和浩特市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发生的费用通过读取医保凭证直接结算,属于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处理,与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协议规定进行结算;属于参保人员自付的部分由参保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二)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要求将参保居民门诊就诊信息及相关费用及时上传,对上月发生的统筹记账费用,每月初由医保部门与财务部门核对后形成结算情况报表,再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对账。
(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核清账目后,按照医疗服务协议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结算时先支付费用的90%,其余10%留作保证金,待年度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予以结清。
8医疗服务管理
(一)普通门(急)诊、中(蒙)医特色门诊、大学生门诊定点分别设定。
(二)中(蒙)医特色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在签订协议后,应先将本院开展的中(蒙)医治疗项目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备案通过的治疗项目发生的门诊统筹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未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自行开展项目发生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三)定点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控管理,制定合理的门诊就诊、结算流程,方便参保人员就诊结算,并配备专人负责门诊统筹管理工作。在内部显要位置设置宣传栏,将门诊就医、结算流程及相关政策告知参保人。
(四)定点医疗机构应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药品使用遵循目录内逐级遴选原则,严禁串换药品。
(五)定点医疗机构应落实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对纳入国家集采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用药要优先推荐使用,切实减轻参保人员门诊用药负担,并做好备药工作。
(六)定点医疗机构在门诊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但对长期服用一般常用药品的慢性病患者应按照《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规定,处方用量适当增加。
(七)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组织签订协议,采取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组织各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考核。
(八)各旗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及日常监管。
(九)定点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举报和投诉机制,设置投诉箱,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或投诉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受理和解决,接受社会监督。
9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一)在待遇享受等待期内的;
(二)在住院治疗期间的;
(三)已申报办理门诊慢特病及门诊特殊用药待遇的;
(四)一个年度内达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最高支付限额的;
(五)非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六)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10异地门诊统筹政策另行制定
11 本办法由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12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为:BG—2022—06号。《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呼医保发〔2019〕35号)和《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呼医保发〔2019〕40号)同时废止。
1基本原则
(一)坚持基金收支平衡、总额预算控制、系统实时结算和定点协议管理原则;
(二)保障参保人员门诊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负担,逐步推进分级诊疗,解决小病大治、挂床住院问题;
(三)中(蒙)医特色门诊以传统疗法为主,应坚持“简、便、廉、验”原则,确保疗效确切、临床安全和患者认可。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3组织实施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实施,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具体业务经办。
4基金筹集
门诊统筹基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出,参保人员个人不再另行缴费。每年根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当年收支、运行及历年基金结余情况,采取按人头付费、总额预算等方式支付。
5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
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实行定点协议管理。市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及网络建设情况、居民居住分布情况等条件,本着因地制宜、方便群众的原则,因需设置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
6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
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和标准》的门、急诊(含中蒙医特色门诊)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40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分别设定、分别累计,具体支付标准如下:
(一)普通门(急)诊支付标准
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累计超过200元以上的部分按65%支付,支付限额为600元;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累计超过5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支付,支付限额为2400元;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按50%支付,支付限额为2400元。
(二)中(蒙)医特色门诊支付标准
中(蒙)医特色门诊的支付范围为中药饮片(颗粒)、蒙药及蒙中医传统疗法的费用。
中(蒙)医治疗项目按疗程进行结算,每个疗程的治疗周期为7—20天,一个疗程内发生的费用在治疗结束后一次性予以结算,一个年度内治疗疗程不超过4次,每个疗程具体支付标准如下:
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累计超过80元以上的部分按75%支付,支付限额为150元;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累计超过160元以上的部分按70%支付,支付限额为600元;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累计超过240元以上的部分按60%支付,支付限额为600元。
(三)参保大学生校内门诊支付标准
参保大学生在本校定点医院(医务室)发生的费用,不设起付线,直接按50%支付,支付限额为150元。
7结算管理
(一)参保人员在呼和浩特市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发生的费用通过读取医保凭证直接结算,属于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处理,与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协议规定进行结算;属于参保人员自付的部分由参保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二)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要求将参保居民门诊就诊信息及相关费用及时上传,对上月发生的统筹记账费用,每月初由医保部门与财务部门核对后形成结算情况报表,再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对账。
(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核清账目后,按照医疗服务协议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结算时先支付费用的90%,其余10%留作保证金,待年度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予以结清。
8医疗服务管理
(一)普通门(急)诊、中(蒙)医特色门诊、大学生门诊定点分别设定。
(二)中(蒙)医特色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在签订协议后,应先将本院开展的中(蒙)医治疗项目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备案通过的治疗项目发生的门诊统筹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未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自行开展项目发生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三)定点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控管理,制定合理的门诊就诊、结算流程,方便参保人员就诊结算,并配备专人负责门诊统筹管理工作。在内部显要位置设置宣传栏,将门诊就医、结算流程及相关政策告知参保人。
(四)定点医疗机构应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药品使用遵循目录内逐级遴选原则,严禁串换药品。
(五)定点医疗机构应落实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对纳入国家集采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用药要优先推荐使用,切实减轻参保人员门诊用药负担,并做好备药工作。
(六)定点医疗机构在门诊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但对长期服用一般常用药品的慢性病患者应按照《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规定,处方用量适当增加。
(七)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组织签订协议,采取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组织各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考核。
(八)各旗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及日常监管。
(九)定点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举报和投诉机制,设置投诉箱,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或投诉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受理和解决,接受社会监督。
9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一)在待遇享受等待期内的;
(二)在住院治疗期间的;
(三)已申报办理门诊慢特病及门诊特殊用药待遇的;
(四)一个年度内达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最高支付限额的;
(五)非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六)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10异地门诊统筹政策另行制定
11 本办法由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12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为:BG—2022—06号。《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呼医保发〔2019〕35号)和《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呼医保发〔2019〕40号)同时废止。
【#驻泰国使馆发布防诈提醒#】#海外留学防诈指南# @领事直通车 消息,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在海外呈多发严峻态势,各类针对留学生的案例更是层出不穷。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醒在泰留学生们谨防各类电诈骗局,务必做到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接听、个人信息不泄露、转账汇款不轻信!
一、诈骗案件常见步骤
(一)骗取信任
“这里是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你有一封邮件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快递公司,你有一件包裹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银行,你的银行账户出现异常,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电信公司客服,你在上海注册了一个手机号码,这个号码在向别人发送恐吓短信……”
“这里是XX海关,我们查获了一个你邮寄的包裹,里面有你的护照……”
“这里是XX市出入境管理局,你涉嫌卷入一起犯罪案件,可能会被限制入境,具体情况请按9……”
“这里是泰国移民局,你的身份证件已被取消……”
......
骗子通过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为有关机构的电话号码,并以提供查询服务的形式要求你接入另一个电话,骗子会想方设法套取你的姓名、护照号码、身份证号、住址信息等个人信息。骗取受害者初步信任后,骗子会让你通过114、网站等渠道查询验证来电人信息,进一步增强受害人的信任。
防诈提醒:
1、接起电话凡是录音来电的,大多是诈骗或推销电话,请毫不犹豫立即挂断。
2、挂断对方电话后,可主动联系对方电话中所说机构,核实事件真实性。
(二)震慑
诈骗通常是团伙作案。骗子用事先设计好的骗局,让你相信自己涉嫌参与一个重大违法案件,已被通缉,随时可能被逮捕遣返。骗子会主动帮助你转接“公安”和“检察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电话。电话接通后,骗子在电话里自称是执法人员,使用声色俱厉的语气强势震慑,增加受害人心理紧张感,逐步引导受害人走入陷阱。为了让骗局更加逼真,增强效果,骗子会提供给你一个网页链接,让你查询到伪造的“执法机关官网”发布的“通缉令”。
防诈提醒:
1、公检法执法部门有严格的办案程序,一定会有执法人员当面与当事人做笔录,不会相互接转电话。
2、当事人可通过公检法的官方网站(而不是骗子提供的网页链接)核查相应信息,确认真实性。
3、当事人可与家人朋友沟通,并联系相应法律人员协助解决问题。
(三)断绝与外界的联系
骗子会以涉案为由,要求你与他人(包括家人)断绝一切联系,还会威胁你,犯罪分子会根据你提供的联络信息,查找到你的家人和朋友,给他们带来危害。骗子会以监视居住为由,要求你24小时保持电脑摄像头打开,保持手机通话状态,以便随时掌握你的情况,并从中套取你的信息。
防诈提醒:
1、真正的执法不可能要求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即便是服刑期间,家人也有探视权。
2、即便涉案,也有权利聘请律师。如要聘请律师,也一定不要聘请骗子推荐的律师。
(四)转钱
骗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前面所有的铺垫都是为了进行到这一步。骗子会利用你极度紧张、恐慌的心理,甚至大脑混乱的情况诱骗你进一步入局,以给予帮助为由,提出各种与金钱有关的解决方案。骗子会要求对你进行资金审查,以缴纳保证金(保释金)等形式,要求你转钱至某家境外银行,或以小额度形式分别转至多个账户。
防诈提醒:
1、中国执法部门不会要求你缴纳保证金或保释金。
2、不存在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
3、接收银行是境外银行一定是诈骗。
4、小额多次转账是为了规避金融监管。
5、骗子会以小额入手,一旦成功,会以新的骗局逐渐要求更大额度的转账。
(五)遥控“绑架”
当骗子把你的个人资金全部骗走后,会要求你继续配合调查,例如指导你把自己绑起来,拍摄求救视频。骗子会利用已掌握的个人信息,用你的微信号联系方式等与你家人联系,谎称你被绑架,发视频,向家人索要巨额赎金。家人在着急恐慌的情绪下将大量资金汇出。有时也会出现能和“绑匪”讨价还价的情况。
防诈提醒:
1、当事人家人收到相关联系后应及时报警。
2、留学生当事人家人应掌握学生的住址和室友、朋友、学生所在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的联系方式,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及时寻求协助。
3、当事人家人可以拨打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或向驻外使领馆寻求帮助。
二、其他常见骗局
(一)代购
骗子以一定回报为诱饵,提供一些信用卡,要求你帮助购买一些商品。而你在用这些信用卡付账时,会被执法人员逮捕,而骗子早已逃之夭夭。
防诈提醒:
1、骗子的信用卡是盗用其他人的信息办理的,如已在执法部门报案,一旦刷卡,就会报警。
2、当事人会因涉嫌欺诈被起诉。
(二)代缴费用
骗子会以一定折扣的形式,帮助你缴纳水电气费用。试过几次后,你会发现确实有折扣。然而,当你委托缴纳大额学费时,骗子会马上消失。你会被学校催促缴纳学费,并不得不缴纳滞纳金。
防诈提醒:
1、在国外的一些银行开通账户或办理信用卡,一般会有一定金额的奖励。骗子用这些奖励作折扣,逐步骗取你的信任,最终骗取你委托代缴学费。
2、骗子向学校缴纳学费成功后,会截屏发给你,然后马上撤回转账。
(三)网络投资
骗子多称自己是投资公司专业内部人员,联系受害人不久后,即开始表明自身的投资获利丰厚,向受害人承诺高额回报,要求受害人向有关平台转账。当受害人投入巨额资金,但回报不高甚至亏损,受害人要求撤回投资时,才发现需要缴纳税金、管理费等障碍,最终导致个人资金损失。
防诈提醒:
1、投资理财有专业的人员和渠道,不要相信任何所谓“内部消息”去委托他人进行。
2、警惕声称自身投资获利丰厚的专业人士。
(四)盗用身份
骗子盗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以优厚回报为诱饵,利用其身份信息骗领信用卡进行消费,或将一些假支票存入银行后马上提取现金,在自己获取货品或现金后马上消失无踪,留给受害者的则是不良信用记录,甚至成为警方调查的疑犯。
防诈提醒:
1、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
2、发现身份信息被盗后立即联系相关机构,采取冻结措施并报警。
一、诈骗案件常见步骤
(一)骗取信任
“这里是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你有一封邮件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快递公司,你有一件包裹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银行,你的银行账户出现异常,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电信公司客服,你在上海注册了一个手机号码,这个号码在向别人发送恐吓短信……”
“这里是XX海关,我们查获了一个你邮寄的包裹,里面有你的护照……”
“这里是XX市出入境管理局,你涉嫌卷入一起犯罪案件,可能会被限制入境,具体情况请按9……”
“这里是泰国移民局,你的身份证件已被取消……”
......
骗子通过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为有关机构的电话号码,并以提供查询服务的形式要求你接入另一个电话,骗子会想方设法套取你的姓名、护照号码、身份证号、住址信息等个人信息。骗取受害者初步信任后,骗子会让你通过114、网站等渠道查询验证来电人信息,进一步增强受害人的信任。
防诈提醒:
1、接起电话凡是录音来电的,大多是诈骗或推销电话,请毫不犹豫立即挂断。
2、挂断对方电话后,可主动联系对方电话中所说机构,核实事件真实性。
(二)震慑
诈骗通常是团伙作案。骗子用事先设计好的骗局,让你相信自己涉嫌参与一个重大违法案件,已被通缉,随时可能被逮捕遣返。骗子会主动帮助你转接“公安”和“检察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电话。电话接通后,骗子在电话里自称是执法人员,使用声色俱厉的语气强势震慑,增加受害人心理紧张感,逐步引导受害人走入陷阱。为了让骗局更加逼真,增强效果,骗子会提供给你一个网页链接,让你查询到伪造的“执法机关官网”发布的“通缉令”。
防诈提醒:
1、公检法执法部门有严格的办案程序,一定会有执法人员当面与当事人做笔录,不会相互接转电话。
2、当事人可通过公检法的官方网站(而不是骗子提供的网页链接)核查相应信息,确认真实性。
3、当事人可与家人朋友沟通,并联系相应法律人员协助解决问题。
(三)断绝与外界的联系
骗子会以涉案为由,要求你与他人(包括家人)断绝一切联系,还会威胁你,犯罪分子会根据你提供的联络信息,查找到你的家人和朋友,给他们带来危害。骗子会以监视居住为由,要求你24小时保持电脑摄像头打开,保持手机通话状态,以便随时掌握你的情况,并从中套取你的信息。
防诈提醒:
1、真正的执法不可能要求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即便是服刑期间,家人也有探视权。
2、即便涉案,也有权利聘请律师。如要聘请律师,也一定不要聘请骗子推荐的律师。
(四)转钱
骗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前面所有的铺垫都是为了进行到这一步。骗子会利用你极度紧张、恐慌的心理,甚至大脑混乱的情况诱骗你进一步入局,以给予帮助为由,提出各种与金钱有关的解决方案。骗子会要求对你进行资金审查,以缴纳保证金(保释金)等形式,要求你转钱至某家境外银行,或以小额度形式分别转至多个账户。
防诈提醒:
1、中国执法部门不会要求你缴纳保证金或保释金。
2、不存在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
3、接收银行是境外银行一定是诈骗。
4、小额多次转账是为了规避金融监管。
5、骗子会以小额入手,一旦成功,会以新的骗局逐渐要求更大额度的转账。
(五)遥控“绑架”
当骗子把你的个人资金全部骗走后,会要求你继续配合调查,例如指导你把自己绑起来,拍摄求救视频。骗子会利用已掌握的个人信息,用你的微信号联系方式等与你家人联系,谎称你被绑架,发视频,向家人索要巨额赎金。家人在着急恐慌的情绪下将大量资金汇出。有时也会出现能和“绑匪”讨价还价的情况。
防诈提醒:
1、当事人家人收到相关联系后应及时报警。
2、留学生当事人家人应掌握学生的住址和室友、朋友、学生所在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的联系方式,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及时寻求协助。
3、当事人家人可以拨打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或向驻外使领馆寻求帮助。
二、其他常见骗局
(一)代购
骗子以一定回报为诱饵,提供一些信用卡,要求你帮助购买一些商品。而你在用这些信用卡付账时,会被执法人员逮捕,而骗子早已逃之夭夭。
防诈提醒:
1、骗子的信用卡是盗用其他人的信息办理的,如已在执法部门报案,一旦刷卡,就会报警。
2、当事人会因涉嫌欺诈被起诉。
(二)代缴费用
骗子会以一定折扣的形式,帮助你缴纳水电气费用。试过几次后,你会发现确实有折扣。然而,当你委托缴纳大额学费时,骗子会马上消失。你会被学校催促缴纳学费,并不得不缴纳滞纳金。
防诈提醒:
1、在国外的一些银行开通账户或办理信用卡,一般会有一定金额的奖励。骗子用这些奖励作折扣,逐步骗取你的信任,最终骗取你委托代缴学费。
2、骗子向学校缴纳学费成功后,会截屏发给你,然后马上撤回转账。
(三)网络投资
骗子多称自己是投资公司专业内部人员,联系受害人不久后,即开始表明自身的投资获利丰厚,向受害人承诺高额回报,要求受害人向有关平台转账。当受害人投入巨额资金,但回报不高甚至亏损,受害人要求撤回投资时,才发现需要缴纳税金、管理费等障碍,最终导致个人资金损失。
防诈提醒:
1、投资理财有专业的人员和渠道,不要相信任何所谓“内部消息”去委托他人进行。
2、警惕声称自身投资获利丰厚的专业人士。
(四)盗用身份
骗子盗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以优厚回报为诱饵,利用其身份信息骗领信用卡进行消费,或将一些假支票存入银行后马上提取现金,在自己获取货品或现金后马上消失无踪,留给受害者的则是不良信用记录,甚至成为警方调查的疑犯。
防诈提醒:
1、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
2、发现身份信息被盗后立即联系相关机构,采取冻结措施并报警。
怎么说呢,这次又是粉圈论坛和大众路人盘意识割裂的一个代表性事件吧。等复盘起来挺有意思的。
其实有时候也会觉得蛮讽刺的,明明是最活跃在线上,最有资本获得各种信息途径,最有条件看到各方反馈的一批人,却会窝在一些信息蚕房闭起眼睛关上耳朵,到头来把自己都忽悠进去了[允悲]一些理所当然的事实,结果会在粉圈思维的主导下感觉到“震惊”“这怎么可能”“ta没对家黑吧”……
还是那句话,不要太自恋了。
还有一个好玩的地方,路人盘对粉圈抱团强行维护作品口碑的做法已经天生偏见,深恶痛绝,日积月累下只会对这个地方发出的声音天然感到不信任甚至抵制。
你说它好看,不好意思,我不信了。
这种粉圈感让作品得到公正评价的可能性变得越来越低,但反作用下对真正路人盘发出的声音只会越发偏爱甚至无条件采纳:你们在抱团,他们也在被你们逼得抱团。
但区别在于,你们可能20个人每人10个号,他们200个人每人1个号。
其实有时候也会觉得蛮讽刺的,明明是最活跃在线上,最有资本获得各种信息途径,最有条件看到各方反馈的一批人,却会窝在一些信息蚕房闭起眼睛关上耳朵,到头来把自己都忽悠进去了[允悲]一些理所当然的事实,结果会在粉圈思维的主导下感觉到“震惊”“这怎么可能”“ta没对家黑吧”……
还是那句话,不要太自恋了。
还有一个好玩的地方,路人盘对粉圈抱团强行维护作品口碑的做法已经天生偏见,深恶痛绝,日积月累下只会对这个地方发出的声音天然感到不信任甚至抵制。
你说它好看,不好意思,我不信了。
这种粉圈感让作品得到公正评价的可能性变得越来越低,但反作用下对真正路人盘发出的声音只会越发偏爱甚至无条件采纳:你们在抱团,他们也在被你们逼得抱团。
但区别在于,你们可能20个人每人10个号,他们200个人每人1个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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