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品山东# “森林卫士”山科智汇守护绿水青山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森林消防带来了一种全新的解决方案。青岛山科智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山东科技大学,基于物联网技术研发,面向公共安全与应急服务领域,持续在林业灾害预警防范、林业生态资源保护、森林火灾安全应急处置等方向深耕,以人工智能守护绿水青山,切实保护森林资源,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的风险。
据了解,山科智汇与山东科技大学共建的公共安全物联网研究中心,基于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热红外探火关键技术,采用远红外热成像系统,实现远距离昼夜监控,不仅对燃烧的明火具有精准的判断,同时对冒烟状态的暗火高温状态的自燃物,预警识别率高达98%以上,将错报率降低至5%以内,真正实现林区管理数字化、科学化,有效提高了林业部门的综合防控能力,大大提高林区安全。
未来,山科智汇将继续夯实山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建设工作,加快充实高水平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骨干的加入,壮大专家团队和基础研究团队,充分利用高校院所+科技头部企业的双向协同机制,开展协同性科技创新和成果输出。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森林消防带来了一种全新的解决方案。青岛山科智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山东科技大学,基于物联网技术研发,面向公共安全与应急服务领域,持续在林业灾害预警防范、林业生态资源保护、森林火灾安全应急处置等方向深耕,以人工智能守护绿水青山,切实保护森林资源,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的风险。
据了解,山科智汇与山东科技大学共建的公共安全物联网研究中心,基于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热红外探火关键技术,采用远红外热成像系统,实现远距离昼夜监控,不仅对燃烧的明火具有精准的判断,同时对冒烟状态的暗火高温状态的自燃物,预警识别率高达98%以上,将错报率降低至5%以内,真正实现林区管理数字化、科学化,有效提高了林业部门的综合防控能力,大大提高林区安全。
未来,山科智汇将继续夯实山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建设工作,加快充实高水平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骨干的加入,壮大专家团队和基础研究团队,充分利用高校院所+科技头部企业的双向协同机制,开展协同性科技创新和成果输出。
#乐享菏泽##菏报时政##菏泽日报#【湿地保护有法可依,助力“生态菏泽”建设】我国专门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首部法律昨起实施,山东省贯彻实施主题宣传活动在菏泽市举行。
6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湿地保护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当日,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菏泽市人民政府主办,菏泽市林业局、曹县人民政府承办的山东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暨菏泽市湿地保护工作现场会在曹县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举行。省自然资源厅相关领导及我市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近50人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郑汝志在致辞中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是我国专门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首部法律。它的正式实施,将科学保护湿地的理念和有益做法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并对湿地资源管理、湿地保护利用、湿地修复、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要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不断探索湿地保护修复新路径、新举措,更好地发挥湿地保护在推动“美丽山东”建设和落实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中的积极作用。
据菏泽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璐璐介绍,当前我市建设省级以上湿地公园14处,其中国家级4处,省级10处。东明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曹县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单县浮龙湖国家湿地公园3处湿地已被正式列入《山东省重点保护湿地名录》(第一批)。通过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的实施,我市湿地生态系统与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不断加强,生物物种资源日益丰富,蓄水滞洪能力得到充分发挥。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提出了三个“不得”和十五项“禁止”,其中三个“不得”中涉及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且不能建永久性建筑,不得破坏鸟类和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在相关部门执法过程中不得拒绝、阻碍。十五项“禁止”中涉及禁止开垦、排干、填埋自然湿地,禁止向湿地排污,禁止过度放牧、滥采野生植物、禁止占用红树湿地等。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湿地资源保护与恢复工作,把湿地保护摆在“生态菏泽”建设的突出位置,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菏政办发〔2015〕4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意见》(菏政发〔2016〕27号),并于2019-2020年开展了《菏泽市湿地保护管理条例》的湿地立法调研。(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 孟欣)
6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湿地保护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当日,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菏泽市人民政府主办,菏泽市林业局、曹县人民政府承办的山东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暨菏泽市湿地保护工作现场会在曹县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举行。省自然资源厅相关领导及我市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近50人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郑汝志在致辞中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是我国专门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首部法律。它的正式实施,将科学保护湿地的理念和有益做法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并对湿地资源管理、湿地保护利用、湿地修复、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要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不断探索湿地保护修复新路径、新举措,更好地发挥湿地保护在推动“美丽山东”建设和落实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中的积极作用。
据菏泽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璐璐介绍,当前我市建设省级以上湿地公园14处,其中国家级4处,省级10处。东明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曹县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单县浮龙湖国家湿地公园3处湿地已被正式列入《山东省重点保护湿地名录》(第一批)。通过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的实施,我市湿地生态系统与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不断加强,生物物种资源日益丰富,蓄水滞洪能力得到充分发挥。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提出了三个“不得”和十五项“禁止”,其中三个“不得”中涉及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且不能建永久性建筑,不得破坏鸟类和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在相关部门执法过程中不得拒绝、阻碍。十五项“禁止”中涉及禁止开垦、排干、填埋自然湿地,禁止向湿地排污,禁止过度放牧、滥采野生植物、禁止占用红树湿地等。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湿地资源保护与恢复工作,把湿地保护摆在“生态菏泽”建设的突出位置,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菏政办发〔2015〕4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意见》(菏政发〔2016〕27号),并于2019-2020年开展了《菏泽市湿地保护管理条例》的湿地立法调研。(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 孟欣)
#清丰你早##清丰新闻# 县委副书记、县长赵丹带队考察山东鲁丽木业
5月2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赵丹带队考察山东鲁丽木业,县领导程春艳、师敬川,县政府办、县家居研究院、县家居产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陪同。
鲁丽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原木进口和木制品、板材等加工销售,是第四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名单,获第四届“中国林业产业创新奖、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赵丹一行先后参观了鲁丽钢铁有限公司,鲁丽木业可饰面定向结构(OSB)生产线、原木加工及烘干生产线、集成材生产线、木地板生产线,可饰面定向结构板加工车间,并于鲁丽集团董事长助理、鲁丽家居有限公司董事长钟笃章座谈交流。
赵丹表示,鲁丽木业致力于规模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是一家具有多元化产品的完整产业链企业,必将会成为清丰家居产业延链补链的重要一环,希望鲁丽集团各位领导能到清丰考察指导、投资兴业,我们将以最有力的举措、最优质的服务、最优良的环境,支持企业发展、支持大家投资创业,在清丰这片沃土上,成就事业、成就理想、成就美好未来!
5月2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赵丹带队考察山东鲁丽木业,县领导程春艳、师敬川,县政府办、县家居研究院、县家居产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陪同。
鲁丽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原木进口和木制品、板材等加工销售,是第四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名单,获第四届“中国林业产业创新奖、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赵丹一行先后参观了鲁丽钢铁有限公司,鲁丽木业可饰面定向结构(OSB)生产线、原木加工及烘干生产线、集成材生产线、木地板生产线,可饰面定向结构板加工车间,并于鲁丽集团董事长助理、鲁丽家居有限公司董事长钟笃章座谈交流。
赵丹表示,鲁丽木业致力于规模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是一家具有多元化产品的完整产业链企业,必将会成为清丰家居产业延链补链的重要一环,希望鲁丽集团各位领导能到清丰考察指导、投资兴业,我们将以最有力的举措、最优质的服务、最优良的环境,支持企业发展、支持大家投资创业,在清丰这片沃土上,成就事业、成就理想、成就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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