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婷这角色心理病态得可怕[二哈][二哈][二哈]看到她那笑脸我就翻白眼,其实编剧写得挺好的,这种妈不把孩子折磨出精神疾病才怪呢,就该把就诊记录丢到她面前,让她好好看看自己到底多疼爱孩子爱出个啥结果科科[太开心]
尖尖真好,真体贴,我好喜欢她[给你小心心]
话说这剧里到处是亲情绑架的例子,还每个都不带重样的,我有理有据怀疑编剧在报社[允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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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7】待看法官何以认定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原告起诉北京市东方公证处的“公证损害责任纠纷案”正在审理中,本案争议焦点是“遗嘱人何德明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东方公证处主张“何德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其本证的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漏洞百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被告有举证责任,而原告无需反证,只需反驳。原告反驳如下:
1.反驳其现有的直接证据《诊断证明书》
公证档案中的“遗嘱人精神诊断证明”,是和平里医院张宏艳医师于2010年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其上写着:“该老人神志清,思维正常”。原告的反驳证据是东城区卫健委卫生监督所的信访《答复》,其上写着:“北京市和平里医院以及张宏艳医师在2010年无开具精神疾病诊断证明的资质”。显然,该《诊断证明书》是非法开具,不具法律效力。
2.反驳其应有的最强间接证据《录音录像》
公证档案中的现场录音录像证据,被公证处毁灭。原告的证据是《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安全研究与服务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和工作单,其上明示:送检时,“光盘表面有裂缝、圆形孔,表面划伤、污染”,故障现象为“破坏性以打孔”,检验结果为“无法数据恢复”。显然,该《录音录像》证据已消失,无从观察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反驳其坚守的次强间接证据《遗嘱手稿》
遗嘱人的《遗嘱手稿》,是目前公证处力图支持其主张的唯一举证,东方公证处辩称《遗嘱手稿》语言流畅,证明了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原告反驳:《遗嘱手稿》把“夫妻共同财产”(有前案生效判决为证)胡说成是“个人财产”;把离休老干部(有老干部局证明)胡说成靠下岗失业工人扶养;把“家庭关系和睦”(有10次住院病历的10次记载)胡说成“子女不孝”。显然,用一纸胡言乱语不能证明执笔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综上所述,东方公证处主张“何德 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证无一坚挺,而原告的反驳证据已形成证据链。不仅如此,原告虽无需反证,但也不乏反证:将何德明的《住院病历》与权威医书《实用老年精神医学》第453页“老年精神障碍影响行为能力”的案例作对比:案例中“被鉴定人患有①多发腔隙性脑梗塞;②脑萎缩。诊断为: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痴呆)。结论:阿尔兹海默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而当年遗嘱人何德明不仅同样患有前两项病症,还多出③“脑白质脱髓鞘”(有住院病历为证)。可见何德明痴呆的严重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本案正在继续审理,待看法官如何认定遗嘱人何德明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原告起诉北京市东方公证处的(2020)京0101民初1657号案件,将于2020年8月24日二次开庭,原告欢迎关注者向东城法院申请云旁听。
原告:-
2020-8-12
三原告起诉北京市东方公证处的“公证损害责任纠纷案”正在审理中,本案争议焦点是“遗嘱人何德明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东方公证处主张“何德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其本证的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漏洞百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被告有举证责任,而原告无需反证,只需反驳。原告反驳如下:
1.反驳其现有的直接证据《诊断证明书》
公证档案中的“遗嘱人精神诊断证明”,是和平里医院张宏艳医师于2010年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其上写着:“该老人神志清,思维正常”。原告的反驳证据是东城区卫健委卫生监督所的信访《答复》,其上写着:“北京市和平里医院以及张宏艳医师在2010年无开具精神疾病诊断证明的资质”。显然,该《诊断证明书》是非法开具,不具法律效力。
2.反驳其应有的最强间接证据《录音录像》
公证档案中的现场录音录像证据,被公证处毁灭。原告的证据是《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安全研究与服务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和工作单,其上明示:送检时,“光盘表面有裂缝、圆形孔,表面划伤、污染”,故障现象为“破坏性以打孔”,检验结果为“无法数据恢复”。显然,该《录音录像》证据已消失,无从观察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反驳其坚守的次强间接证据《遗嘱手稿》
遗嘱人的《遗嘱手稿》,是目前公证处力图支持其主张的唯一举证,东方公证处辩称《遗嘱手稿》语言流畅,证明了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原告反驳:《遗嘱手稿》把“夫妻共同财产”(有前案生效判决为证)胡说成是“个人财产”;把离休老干部(有老干部局证明)胡说成靠下岗失业工人扶养;把“家庭关系和睦”(有10次住院病历的10次记载)胡说成“子女不孝”。显然,用一纸胡言乱语不能证明执笔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综上所述,东方公证处主张“何德 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证无一坚挺,而原告的反驳证据已形成证据链。不仅如此,原告虽无需反证,但也不乏反证:将何德明的《住院病历》与权威医书《实用老年精神医学》第453页“老年精神障碍影响行为能力”的案例作对比:案例中“被鉴定人患有①多发腔隙性脑梗塞;②脑萎缩。诊断为: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痴呆)。结论:阿尔兹海默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而当年遗嘱人何德明不仅同样患有前两项病症,还多出③“脑白质脱髓鞘”(有住院病历为证)。可见何德明痴呆的严重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本案正在继续审理,待看法官如何认定遗嘱人何德明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原告起诉北京市东方公证处的(2020)京0101民初1657号案件,将于2020年8月24日二次开庭,原告欢迎关注者向东城法院申请云旁听。
原告:-
2020-8-12
【夜深了,民警为走失老人找到回家路!】3月3日22时许,容县公安局灵山派出所值班室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灵山镇某沙场处有一位约60岁的老人不懂回家,其看天气突变,准备降温下雨,担心老人出现意外,因而向民警求助。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上前询问该老人相关信息,但老人对陌生人比较防备,啥都不肯说。后来,经民警耐心沟通,老人终于从其身上拿出一个没有电的手机给民警,只见手机的背后写有一个电话号码。民警马上拨打该电话号码,联系上老人的姐姐罗某某。罗某某告诉民警,妹妹是广东省茂名市人,患有精神疾病,前段时间,其把妹妹接来岑溪市南渡镇其家中居住,不料妹妹于3月1日走失,其焦急万分,多方寻找无果。罗某某表示,其现在和孙女两个人在家,无法外出将妹妹接回。考虑到老人衣着单薄而天气又准备降温,民警决定连夜送老人回去。经驱车60多公里,3月4日凌晨0时许,民警终于将老人平安送到岑溪市南渡镇其姐姐罗某某家中,罗某某对民警的热心救助表示感谢。@警民携手同行 @八桂警方在线 @玉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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