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街头,发生了惊险一幕。一名男子手持钝器,正在击打一名倒地的女子,女子则发出了阵阵惨叫,而男子根本不顾女子的反抗和喊叫,拿着钝器连续击打女子。
据目击者介绍,两人因交通事故引发纠纷,男子骑三轮车逆行把女车主撞了以后,被撞汽车左前大灯破裂,随即女车主打算报警处理,可是因协商无果男子于是拿出了钝器击打女子,最终男子被路人联合制服后交给赶来的民警,随后男子被带走调查。
如果目击者所称的是事实,那么这名男子真的是太过分了,不但逆行撞了人,还拿着钝器连续击打已经倒地的女子,这简直是赤裸裸地杀人。
可是,对男子的定性目前还不能如此武断,虽然男子手持钝器连续击打女子,但是也要看男子的钝器是否估计击打女子的要害部位,比如头部还是说四肢,或者是两者皆有。
如果是以非法剥夺女子生命为目的实施的连续击打行为,那么对这名男子的定性应为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如果男子是以故意伤害他人为目的,就要看女子的伤情如何了,是轻伤还是重伤,最终根据伤情来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既然是逆行,那么发生了交通事故,显然就是男子的全责,这毫无争议,怎么会因为协商赔偿发生争议呢?事实上男子不仅仅要对女司机进行赔偿,因为逆行以及无证驾驶等行为,还会受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其实,这本身只是一件很普通的交通事故,在整个过程中,女司机是否有什么言语激怒了男子,这也不好说,从而遭致男子的锤杀。
不过最后幸好有路人和外卖小哥的及时介入,女子在侥幸获救,不然如果旁观者一直没有上前救治,可想而知等待女子的将会是什么样的结果,真的无法想象。
最后还是提醒大家,不要为了一点小事就去和他人发生不必要的争执,说不定对方被生活或者工作压抑太久了,反而因为你的一句话,对方爆发了小宇宙,那可能就是一场无妄之灾了。
据目击者介绍,两人因交通事故引发纠纷,男子骑三轮车逆行把女车主撞了以后,被撞汽车左前大灯破裂,随即女车主打算报警处理,可是因协商无果男子于是拿出了钝器击打女子,最终男子被路人联合制服后交给赶来的民警,随后男子被带走调查。
如果目击者所称的是事实,那么这名男子真的是太过分了,不但逆行撞了人,还拿着钝器连续击打已经倒地的女子,这简直是赤裸裸地杀人。
可是,对男子的定性目前还不能如此武断,虽然男子手持钝器连续击打女子,但是也要看男子的钝器是否估计击打女子的要害部位,比如头部还是说四肢,或者是两者皆有。
如果是以非法剥夺女子生命为目的实施的连续击打行为,那么对这名男子的定性应为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如果男子是以故意伤害他人为目的,就要看女子的伤情如何了,是轻伤还是重伤,最终根据伤情来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既然是逆行,那么发生了交通事故,显然就是男子的全责,这毫无争议,怎么会因为协商赔偿发生争议呢?事实上男子不仅仅要对女司机进行赔偿,因为逆行以及无证驾驶等行为,还会受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其实,这本身只是一件很普通的交通事故,在整个过程中,女司机是否有什么言语激怒了男子,这也不好说,从而遭致男子的锤杀。
不过最后幸好有路人和外卖小哥的及时介入,女子在侥幸获救,不然如果旁观者一直没有上前救治,可想而知等待女子的将会是什么样的结果,真的无法想象。
最后还是提醒大家,不要为了一点小事就去和他人发生不必要的争执,说不定对方被生活或者工作压抑太久了,反而因为你的一句话,对方爆发了小宇宙,那可能就是一场无妄之灾了。
【违停开车门击落妇重瘫驾驶乘客遭判刑】台中市张姓男子2年前开车载刘姓岳母,张因临时违停路边,刘姓岳母则开左后车门下车,导致后方王姓女骑士行经闪避不及撞上倒地,送医后有脑伤、肢体瘫痪情形;台中地方法院认为,王女因其伤害导致生活无法自理,需专人24小时照顾,身心痛苦,判张、刘过失伤害人致重伤罪,判有期徒刑7月,可上诉。
因手机无法充电,贵州一男子酒后竟把8岁女儿从7楼扔下
都说女儿是爸爸的小棉袄,但是在贵州省盘州市却发生了一件令人愤怒的事件。38岁的洪某酒后让女儿帮忙给手机充电,当女儿不会充电时,他竟然直接将9岁的女儿玲玲从7楼阳台扔了下去,导致其创伤失血性休克,多处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级。洪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女儿被父亲从7楼扔下
据洪某的母亲说,洪某14岁的时候他父亲去世了,没有读书就出远处打工。洪某之前有两段婚姻,第一个媳妇和他生活了七年,没有儿女,因为洪某经常喝酒,酒品不好,一喝酒就会打媳妇,有一次喝酒用酒瓶打他媳妇,后来他媳妇就被打跑了;第二个媳妇没有见过,也没有来过她家,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分开。现在这个是她第三个媳妇,洪某十七八岁开始喝酒,喝醉了就睡觉,话也不多,只听她第一个媳妇讲,洪某喝酒后拿酒瓶打她,他在老家时不会赌博,但上门到现在家庭以后就会赌博,有一次洪某因为赌钱还和别人打架,眼睛被别人打肿了。洪某和他现在的媳妇关系不好,这个媳妇一直想把洪某撵出去,还闹到法院去过,后来因为财产的事情没有离婚,他们会打架和吵架。
洪某的妻子徐某表示,洪某到她家的时候,两人感情还可以,2013年洪某开始赌博在外面到处借钱,没有钱就让拿家里的钱给他,家里的钱是她前夫死前留下的和土地搬迁款,“我没给他钱,洪某就经常找借口和我吵架,一吵架还会拿刀吓我,我这么多年一直尽力忍让他。洪某心情好的时候会带玲玲去买东西,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吼女儿,玲玲和她爸爸的感情还是不错的。”
据玲玲说,事发当天,父亲洪某喊她到七楼帮他把手机拿去充电,她上楼后把手机插在洪某床上的充电器上,发现手机充不了电,“我爸爸上完回房间,我跟我爸爸说手机充电器有问题充不了电,我爸爸就双手把我抱起来到隔壁的厨房窗台上当时,父亲将其抱着站在窗台上,我趁父亲开窗时跑了,但又被父亲抓回来,再次抱上窗台丢下楼。他一开始用手推我的背,没有把我推下去,他用手把我抓着他衣服的手拿开,又推我的背才把我从厨房的窗口推下去。”
玲玲从楼上掉下时砸中一个水桶受伤,其喊堂姐来救她,堂姐发现她后,将她带到家中,并电话喊回其母亲,玲玲被送至医院治疗。
玲玲回忆,当天中午她母亲上班以后,父亲洪某在外面买了两瓶松子酒在一楼后面喝。她父亲将自己推下楼之后,没有下楼来看她,是母亲报警后,警察来才把父亲带下来。
而洪某却辩称对女儿坠楼一事“一无所知”。“我叫玲玲拿手机去充电,但她说我的手机充不进去电,我说不怕,充一下就会有电了,接下来我就睡觉了,下午警察来叫醒我,说我女儿摔倒了,喊我下楼去,我下楼后看到我女儿在我家一楼的沙发上躺着,腿上有血迹。”
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
经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8月11日14时许,被告人洪某酒后与其女儿玲玲在贵州省盘州市打浪安置区家中,洪某让被害人玲玲帮其手机充电,因玲玲无法将洪某手机充进电,洪某遂在复杂性醉酒状态下,将玲玲从家中七楼厨房窗台推出去,摔到一楼地面的桶上,致被害人玲玲受伤。被害人玲玲被送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治疗,诊断为:创伤失血性休克,左侧股骨粗隆粉碎性骨折,左侧耻骨上、下支骨折,右侧髋关节脱位,骶椎左侧块骨折,左臀部开放伤,左侧少量气胸(约1%)。
2020年9月15日,经云南鼎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鉴定人洪某患有人格障碍;酒精依赖综合征;被鉴定人洪某作案时处于复杂性醉酒状态,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2021年3月15日,经云南鼎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玲玲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洪某主观上有非法剥夺玲玲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将玲玲从七楼推下掉到一楼的行为,洪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洪某有非法剥夺玲玲生命的故意,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致犯罪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作案时处于复杂性醉酒状态,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法给予减轻处罚。被告人洪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年月,有犯罪前科,酌情给予从重处罚。最终判决为被告人洪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华商报记者 郝锦龙
都说女儿是爸爸的小棉袄,但是在贵州省盘州市却发生了一件令人愤怒的事件。38岁的洪某酒后让女儿帮忙给手机充电,当女儿不会充电时,他竟然直接将9岁的女儿玲玲从7楼阳台扔了下去,导致其创伤失血性休克,多处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级。洪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女儿被父亲从7楼扔下
据洪某的母亲说,洪某14岁的时候他父亲去世了,没有读书就出远处打工。洪某之前有两段婚姻,第一个媳妇和他生活了七年,没有儿女,因为洪某经常喝酒,酒品不好,一喝酒就会打媳妇,有一次喝酒用酒瓶打他媳妇,后来他媳妇就被打跑了;第二个媳妇没有见过,也没有来过她家,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分开。现在这个是她第三个媳妇,洪某十七八岁开始喝酒,喝醉了就睡觉,话也不多,只听她第一个媳妇讲,洪某喝酒后拿酒瓶打她,他在老家时不会赌博,但上门到现在家庭以后就会赌博,有一次洪某因为赌钱还和别人打架,眼睛被别人打肿了。洪某和他现在的媳妇关系不好,这个媳妇一直想把洪某撵出去,还闹到法院去过,后来因为财产的事情没有离婚,他们会打架和吵架。
洪某的妻子徐某表示,洪某到她家的时候,两人感情还可以,2013年洪某开始赌博在外面到处借钱,没有钱就让拿家里的钱给他,家里的钱是她前夫死前留下的和土地搬迁款,“我没给他钱,洪某就经常找借口和我吵架,一吵架还会拿刀吓我,我这么多年一直尽力忍让他。洪某心情好的时候会带玲玲去买东西,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吼女儿,玲玲和她爸爸的感情还是不错的。”
据玲玲说,事发当天,父亲洪某喊她到七楼帮他把手机拿去充电,她上楼后把手机插在洪某床上的充电器上,发现手机充不了电,“我爸爸上完回房间,我跟我爸爸说手机充电器有问题充不了电,我爸爸就双手把我抱起来到隔壁的厨房窗台上当时,父亲将其抱着站在窗台上,我趁父亲开窗时跑了,但又被父亲抓回来,再次抱上窗台丢下楼。他一开始用手推我的背,没有把我推下去,他用手把我抓着他衣服的手拿开,又推我的背才把我从厨房的窗口推下去。”
玲玲从楼上掉下时砸中一个水桶受伤,其喊堂姐来救她,堂姐发现她后,将她带到家中,并电话喊回其母亲,玲玲被送至医院治疗。
玲玲回忆,当天中午她母亲上班以后,父亲洪某在外面买了两瓶松子酒在一楼后面喝。她父亲将自己推下楼之后,没有下楼来看她,是母亲报警后,警察来才把父亲带下来。
而洪某却辩称对女儿坠楼一事“一无所知”。“我叫玲玲拿手机去充电,但她说我的手机充不进去电,我说不怕,充一下就会有电了,接下来我就睡觉了,下午警察来叫醒我,说我女儿摔倒了,喊我下楼去,我下楼后看到我女儿在我家一楼的沙发上躺着,腿上有血迹。”
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
经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8月11日14时许,被告人洪某酒后与其女儿玲玲在贵州省盘州市打浪安置区家中,洪某让被害人玲玲帮其手机充电,因玲玲无法将洪某手机充进电,洪某遂在复杂性醉酒状态下,将玲玲从家中七楼厨房窗台推出去,摔到一楼地面的桶上,致被害人玲玲受伤。被害人玲玲被送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治疗,诊断为:创伤失血性休克,左侧股骨粗隆粉碎性骨折,左侧耻骨上、下支骨折,右侧髋关节脱位,骶椎左侧块骨折,左臀部开放伤,左侧少量气胸(约1%)。
2020年9月15日,经云南鼎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鉴定人洪某患有人格障碍;酒精依赖综合征;被鉴定人洪某作案时处于复杂性醉酒状态,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2021年3月15日,经云南鼎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玲玲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洪某主观上有非法剥夺玲玲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将玲玲从七楼推下掉到一楼的行为,洪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洪某有非法剥夺玲玲生命的故意,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致犯罪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作案时处于复杂性醉酒状态,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法给予减轻处罚。被告人洪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年月,有犯罪前科,酌情给予从重处罚。最终判决为被告人洪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华商报记者 郝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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