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抵赖拒不付薪又报假警倒打一耙,律师伸张正义维护劳动者权益。
承办律师 江苏道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姬广宇
【导读】 乙公司向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口头承诺付一笔补偿后又矢口否认。姬广宇律师通过工资发放协议和结算清单关联性推断出承诺确实存在,在乙公司报警指控甲伪造协议后又向法官提出甲没有相关行为时公安机关不能处理。最终法院认定对方欠薪事实后主持双方达成调解。
【成功案例入选理由】 证据理论理解深刻、运用得当,主持正义,为被欠薪的劳动者讨回了欠薪。
【基本案情】 AAAA年AA月AA日,甲应聘到乙公司任副总经理一职,乙公司未和甲签订劳动合同。
BBBB年BB月BB日,甲和乙公司签订《甲工资核算及发放的协议》(以下简称:《工资发放协议》)。《工资发放协议》约定了甲BBBB年及次年度的工资和奖励办法。
BBBB年底,乙公司只向甲支付《工资发放协议》约定的部分工资和奖励。元旦后,乙公司负责人提出与甲解除劳动关系,并口头承诺只要甲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可以支付给甲NN万元。此后,甲在乙公司拟定的《甲BBBB年未结清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上签了名。
后,乙公司仅支付了《结算清单》上记载的少量款项,拒绝支付其承诺向甲支付的NN万元。
甲向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咨询,如何才能要求乙公司支付《结算清单》上记载的剩余款项和前述NN万元。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答复甲:
①甲要求乙公司支付《结算清单》上记载的剩余款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
②因为甲不能通过证据证明乙公司负责人口头承诺的存在,所以,甲要求乙公司支付乙公司负责人口头承诺支付的NN万元,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甲认为,乙公司负责人确实口头承诺过甲,只要甲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就可以向甲支付NN万元。现在,乙公司对其负责人口头承诺的内容不认账,自己一定要把这个问题和乙公司理论清楚,遂又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我们对本案的分析意见及工作方法】 我们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确实集中在②甲能否要求乙公司支付乙公司负责人口头承诺支付的NN万元这个问题上。因为,甲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乙公司负责人口头承诺的存在,因此,能否证明乙公司负责人口头承诺的存在,是本案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孤立的看这个问题,涉案的证据环境确实是对甲非常不利的。但是,我们应该高度关注这样一个事实,即:《结算清单》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孤立产生的。
第一,该《结算清单》应该具有相应的合理性,否则,甲是不会无缘无故的在《结算清单》上签字的;
第二,乙公司负责人也是不会毫无根据的信口开河同意支付甲NN万元的。
以此为切入点,我们很有可能从《工资发放协议》和《结算清单》之间的关联入手,根据证据规则,将乙公司负责人口头承诺支付的NN万元这个事实,依法进行合理的推定。然后再根据这个合理推定的结果,依法维护甲的合法权益。
甲充分认可我们的分析意见,委托我们的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自己应该得到的相关款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承办本案的姬广宇律师认为:
①将“《工资发放协议》的内容”和“BBBB年底乙公司向甲支付《工资发放协议》约定的部分工资和奖励”结合起来,是可以推定出乙公司按照《工资发放协议》的约定,尚未支付给甲的工资和奖励之具体数额的(以下简称:K)。
②《结算清单》中记载“甲BBBB年未结算款项的具体数额”(以下简称:Y)是和K无关的,乙公司应该支付给甲的、另外一部分的欠薪。这样K+Y正好等于NN万元,就是乙公司负责人不会毫无根据的信口开河同意支付甲NN万元的事实依据。
据此事实,我们依法可以推定出这样一个事实,即,截止《结算清单》产生之日,乙公司实际对甲欠款的具体数额为:K+Y=NN。如此,乙公司负责人在《结算清单》产生前,口头承诺支付给甲NN万元就应该是有事实依据的了。
因此,正确的理解乙公司实际对甲欠款的具体数额为:K+Y=NN,是我们厘清并且正确认识本案的重要事实依据。再通俗一点说,就是乙公司在和甲整体结算时,仅仅就Y和甲进行了结算,并针对Y对甲出具了《结算清单》,而没有就K对甲出具结算文书。
如此,就使得乙公司可以通过“用《结算清单》掩盖乙公司没有就K对甲出具结算文书”的方式,形成了这样一个充满诡辩的逻辑。即:甲要求乙公司在《结算清单》(也就是Y)以外就K进行兑现,乙公司就利用结算Y的《结算清单》对甲说“我们之间已经结算完毕了”。
这种避开K不涵盖在《结算清单》之中,而强调《结算清单》表明“我们之间已经结算完毕了”的诡辩方式,是很容易把常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引导到“甲应该就乙公司负责人是否做过口头承诺这个问题进行举证”这个方向上去的。
所以,厘清了“K+Y=NN,即NN=K+Y,《结算清单》不含K”这个问题以后,本案中,乙公司负责人是否做过口头承诺的问题,也就没有太重要的法律意义了。这样,甲也就从“必须举证证明乙公司负责人做过口头承诺的举证困境”中走了出来。
走出这个困境以后,我们就可以很自然的将“截止《结算清单》产生之日,乙公司实际对甲欠款的具体数额为:K+Y=NN”作为已知事实,而依法推导出这样一个非常清晰的的事实,即:由于《结算清单》记载的内容Y只是NN万元中的一部分(NN万元中少了K这个数值),后来,乙公司又针对Y向甲支付了部分款项(以下简称:L),这样,乙公司尚未支付给甲的欠款,就应该是K+Y=NN万元以后减去L的结果(以下简称:H)。H才(就)是乙公司应该向甲支付的具体欠薪数额。
概括起来说就是,乙公司实际对甲欠款的具体数额为:K+Y=NN,NN-L=H,是有事实根据的。据此事实,甲无需再针对“乙公司负责人是否做过口头承诺”的问题履行举证责任。
甲认为姬广宇律师理性的分析,不仅让自己解脱了证据的困境,而且还原了乙公司对甲欠薪的真相事实。更重要的是破解了乙公司的诡辩,即:“乙公司明知Y是和K无关且具体数额小于NN万元的另外一部分欠薪,却采取用把“《结算清单》记载的内容”偷换成“乙公司对甲实际欠薪的具体数额”的手法,而将“乙公司对甲实际欠薪的具体数额”的问题,偷换成了“甲应该就乙公司负责人口头承诺存在的举证责任”的概念。
诉讼过程中,虽然乙公司继续否认其负责人口头承诺过支付甲NN万元的事实存在,但是,乙公司根本无法解释为什么“K+Y”正好等于“NN万元”的问题。
于是,法庭认为,姬广宇律师关于本案证据问题的的理性分析,确实还原了乙公司对甲欠薪具体数额的事实真相。以“K+Y=NN”作为基础事实,减去L,应该是乙公司实际需要向甲支付的欠薪具体数额H。
乙公司发现本案的诉讼走向开始对自己不利,转向公安机关报警,试图指控甲涉嫌伪造《工资发放协议》。公安机关接受乙公司报警后,拟传唤甲并对甲进行刑事拘留。
正在外地开庭的姬广宇律师得知以上消息后,及时向审理本案的主审法官反映:在法院尚未对涉案《工资发放协议》的真伪进行认定前,公安机关接受乙公司报警,拟传唤甲并对甲进行刑事拘留,是不利于法院正常审理本案的。
审理本案的主审法官及时和公安机关沟通以后,公安机关表示,待法院对涉案的《工资发放协议》真伪进行认定以后,再考虑是否根据乙公司的报警,对甲做刑事立案处理的问题。
【案件处理的结果】 法院认定乙公司对甲欠薪的具体数额为NN万元-L=H万元,主持乙公司和甲进行了调解,乙公司和甲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律##法律咨询##拖欠工资##拖欠工资[超话]##口头承诺#
承办律师 江苏道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姬广宇
【导读】 乙公司向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口头承诺付一笔补偿后又矢口否认。姬广宇律师通过工资发放协议和结算清单关联性推断出承诺确实存在,在乙公司报警指控甲伪造协议后又向法官提出甲没有相关行为时公安机关不能处理。最终法院认定对方欠薪事实后主持双方达成调解。
【成功案例入选理由】 证据理论理解深刻、运用得当,主持正义,为被欠薪的劳动者讨回了欠薪。
【基本案情】 AAAA年AA月AA日,甲应聘到乙公司任副总经理一职,乙公司未和甲签订劳动合同。
BBBB年BB月BB日,甲和乙公司签订《甲工资核算及发放的协议》(以下简称:《工资发放协议》)。《工资发放协议》约定了甲BBBB年及次年度的工资和奖励办法。
BBBB年底,乙公司只向甲支付《工资发放协议》约定的部分工资和奖励。元旦后,乙公司负责人提出与甲解除劳动关系,并口头承诺只要甲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可以支付给甲NN万元。此后,甲在乙公司拟定的《甲BBBB年未结清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上签了名。
后,乙公司仅支付了《结算清单》上记载的少量款项,拒绝支付其承诺向甲支付的NN万元。
甲向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咨询,如何才能要求乙公司支付《结算清单》上记载的剩余款项和前述NN万元。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答复甲:
①甲要求乙公司支付《结算清单》上记载的剩余款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
②因为甲不能通过证据证明乙公司负责人口头承诺的存在,所以,甲要求乙公司支付乙公司负责人口头承诺支付的NN万元,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甲认为,乙公司负责人确实口头承诺过甲,只要甲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就可以向甲支付NN万元。现在,乙公司对其负责人口头承诺的内容不认账,自己一定要把这个问题和乙公司理论清楚,遂又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我们对本案的分析意见及工作方法】 我们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确实集中在②甲能否要求乙公司支付乙公司负责人口头承诺支付的NN万元这个问题上。因为,甲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乙公司负责人口头承诺的存在,因此,能否证明乙公司负责人口头承诺的存在,是本案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孤立的看这个问题,涉案的证据环境确实是对甲非常不利的。但是,我们应该高度关注这样一个事实,即:《结算清单》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孤立产生的。
第一,该《结算清单》应该具有相应的合理性,否则,甲是不会无缘无故的在《结算清单》上签字的;
第二,乙公司负责人也是不会毫无根据的信口开河同意支付甲NN万元的。
以此为切入点,我们很有可能从《工资发放协议》和《结算清单》之间的关联入手,根据证据规则,将乙公司负责人口头承诺支付的NN万元这个事实,依法进行合理的推定。然后再根据这个合理推定的结果,依法维护甲的合法权益。
甲充分认可我们的分析意见,委托我们的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自己应该得到的相关款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承办本案的姬广宇律师认为:
①将“《工资发放协议》的内容”和“BBBB年底乙公司向甲支付《工资发放协议》约定的部分工资和奖励”结合起来,是可以推定出乙公司按照《工资发放协议》的约定,尚未支付给甲的工资和奖励之具体数额的(以下简称:K)。
②《结算清单》中记载“甲BBBB年未结算款项的具体数额”(以下简称:Y)是和K无关的,乙公司应该支付给甲的、另外一部分的欠薪。这样K+Y正好等于NN万元,就是乙公司负责人不会毫无根据的信口开河同意支付甲NN万元的事实依据。
据此事实,我们依法可以推定出这样一个事实,即,截止《结算清单》产生之日,乙公司实际对甲欠款的具体数额为:K+Y=NN。如此,乙公司负责人在《结算清单》产生前,口头承诺支付给甲NN万元就应该是有事实依据的了。
因此,正确的理解乙公司实际对甲欠款的具体数额为:K+Y=NN,是我们厘清并且正确认识本案的重要事实依据。再通俗一点说,就是乙公司在和甲整体结算时,仅仅就Y和甲进行了结算,并针对Y对甲出具了《结算清单》,而没有就K对甲出具结算文书。
如此,就使得乙公司可以通过“用《结算清单》掩盖乙公司没有就K对甲出具结算文书”的方式,形成了这样一个充满诡辩的逻辑。即:甲要求乙公司在《结算清单》(也就是Y)以外就K进行兑现,乙公司就利用结算Y的《结算清单》对甲说“我们之间已经结算完毕了”。
这种避开K不涵盖在《结算清单》之中,而强调《结算清单》表明“我们之间已经结算完毕了”的诡辩方式,是很容易把常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引导到“甲应该就乙公司负责人是否做过口头承诺这个问题进行举证”这个方向上去的。
所以,厘清了“K+Y=NN,即NN=K+Y,《结算清单》不含K”这个问题以后,本案中,乙公司负责人是否做过口头承诺的问题,也就没有太重要的法律意义了。这样,甲也就从“必须举证证明乙公司负责人做过口头承诺的举证困境”中走了出来。
走出这个困境以后,我们就可以很自然的将“截止《结算清单》产生之日,乙公司实际对甲欠款的具体数额为:K+Y=NN”作为已知事实,而依法推导出这样一个非常清晰的的事实,即:由于《结算清单》记载的内容Y只是NN万元中的一部分(NN万元中少了K这个数值),后来,乙公司又针对Y向甲支付了部分款项(以下简称:L),这样,乙公司尚未支付给甲的欠款,就应该是K+Y=NN万元以后减去L的结果(以下简称:H)。H才(就)是乙公司应该向甲支付的具体欠薪数额。
概括起来说就是,乙公司实际对甲欠款的具体数额为:K+Y=NN,NN-L=H,是有事实根据的。据此事实,甲无需再针对“乙公司负责人是否做过口头承诺”的问题履行举证责任。
甲认为姬广宇律师理性的分析,不仅让自己解脱了证据的困境,而且还原了乙公司对甲欠薪的真相事实。更重要的是破解了乙公司的诡辩,即:“乙公司明知Y是和K无关且具体数额小于NN万元的另外一部分欠薪,却采取用把“《结算清单》记载的内容”偷换成“乙公司对甲实际欠薪的具体数额”的手法,而将“乙公司对甲实际欠薪的具体数额”的问题,偷换成了“甲应该就乙公司负责人口头承诺存在的举证责任”的概念。
诉讼过程中,虽然乙公司继续否认其负责人口头承诺过支付甲NN万元的事实存在,但是,乙公司根本无法解释为什么“K+Y”正好等于“NN万元”的问题。
于是,法庭认为,姬广宇律师关于本案证据问题的的理性分析,确实还原了乙公司对甲欠薪具体数额的事实真相。以“K+Y=NN”作为基础事实,减去L,应该是乙公司实际需要向甲支付的欠薪具体数额H。
乙公司发现本案的诉讼走向开始对自己不利,转向公安机关报警,试图指控甲涉嫌伪造《工资发放协议》。公安机关接受乙公司报警后,拟传唤甲并对甲进行刑事拘留。
正在外地开庭的姬广宇律师得知以上消息后,及时向审理本案的主审法官反映:在法院尚未对涉案《工资发放协议》的真伪进行认定前,公安机关接受乙公司报警,拟传唤甲并对甲进行刑事拘留,是不利于法院正常审理本案的。
审理本案的主审法官及时和公安机关沟通以后,公安机关表示,待法院对涉案的《工资发放协议》真伪进行认定以后,再考虑是否根据乙公司的报警,对甲做刑事立案处理的问题。
【案件处理的结果】 法院认定乙公司对甲欠薪的具体数额为NN万元-L=H万元,主持乙公司和甲进行了调解,乙公司和甲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律##法律咨询##拖欠工资##拖欠工资[超话]##口头承诺#
婚姻圆满的决定因素,就是男女双方自身的生辰八字。
合婚分析男女二人的八字,主要是看二人八字中有关爱情、婚姻及桃花等的信息。
如果男女双方的八字好,婚姻运势都不错,且双方命理配合得当,这样的婚配,就会婚姻美满幸福。这是八字合婚中最喜欢看到的情形。
如果男女双方中一方的八字不好,命中有不利婚姻的因素,就很难婚姻幸福;或者是夫妻感情不睦,婚姻不顺;或者一方病痛不已,甚至早夭等等,不会有好的结果。合婚中如果出现这种情形,就要注意了。今天就通过一个案例来看看这对夫妻的婚姻走势。
【婚姻感情分析】乾造:壬戌、辛亥、壬寅、乙巳,起大运周岁:7岁 5个月 9天,2020年 4月 24日起乙卯运(公历)。大运: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
坤造:癸亥、壬戌、壬申、丁未,起大运周岁:9岁 2个月 29天,2013年 1月 9日起乙丑运(公历)。大运:癸亥、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
图片
男,壬水生于亥月,辛金壬水生扶,身弱,喜金水,忌木火土。女,壬水生于戌月,丁火未土克耗,身弱,喜金水,忌木火土。
男,命局以寅木巳火中的丙火偏财为妻子,偏财为短暂情缘,正财才是长久婚配,八字没有正财,只有偏财,预示婚姻情感不稳定,如果注意好好培养夫妻感情,单纯论命的话,一婚难以到头,容易婚变之象。想要婚姻更幸福,走得更远,除了人为努经营,夫妻之间互相包容,互敬互爱,别无其他捷径可走。
2020—2029年,乙卯大运,卯木为桃花,结了婚的人走桃花运,夫妻感情不佳,20,21年夫妻感情都不和谐,误会分歧多,建议相互包容予以化解,如果任性而为,21年矛盾升级,甚至闹离婚,22,23年情感依然不和,23年容易外遇的迹象,离婚的风险非常大。一旦离婚,23,26年有再婚的机会。
2028年,丙辰大运的30,31,32,35年,丁卯大运的40,43,47年,夫妻之间还有争吵,其中43年,还有分居或者闹离婚的风险。
女,戌土申金中的戊土七杀为短暂情缘,土中的己土正官为丈夫,官杀混杂,透意味着情感比较复杂,如果夫妻两不注意好好经营家庭,对彼此负责的话,一旦年运不利,夫妻矛盾激化,容易离婚。
2013—2022年,乙丑大运,伤官大运不利婚姻,女命逢之容易家庭失和,闹离婚。20,21,22年,情感上都不理想(20年桃花入命,有可能有男性喜欢自己或者对自己示好),需要相互谦让,少计较,多付出,求同存异,才能化解,如果任性冲动,222年,容易离婚。
一旦离婚,丙寅大运的25,29年,有再婚迹象,25年再婚几率更大,29年次之。
2031,32年,丁卯大运的34,37,41,42年,夫妻之间还有斗嘴怄气之事,如果能够提前化解分歧,积极防范,不积累矛盾,还是有希望避免问题发生的。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几点:1,夫妻俩都是婚姻不顺利的八字,近几年感情不佳,尤其是女命婚姻情感运势不佳,对婚姻不满度较大,缺少女性温柔的一面,如果夫妻俩不相互包容,比此迁就,照目前的情况发展下去,22,23年,会离婚。
2,一旦离婚,因为二人再婚信息不同步,所以复合的几率低,再者,因为二人以后的婚姻同步性不高,除了31,32年同步以外,其余年份基本不同步,这就意味着二人以后的缘分浅薄,生活交集点不多,不太符合夫妻情感运势一致性较强的特征,增加了离婚的几率。
3,两个人婚姻同步性不高,以后婚姻不利年份又较多,从婚姻运势而言,二人属于中等偏下的婚配。生活中如果做不到互敬互爱,以心换心的话,很难相伴到老,离婚的几率非常大。
八字上,二人日支相冲,又有寅巳申三刑,意味着二人性格不合拍,分歧大于共同点。如果做不到相互包容,彼此迁就,争吵多。也不是很理想。不过,男方的八字显示自己对配偶比较顺从,女方的八字显示配偶对自己比较顺从木,这一点还是比较吻合的。
五行上,二人互补性不强,或者说没有互补性,属于一般婚姻配合。
结论:综合来说,二人属于中等偏下的婚姻配合,离婚风险大,如果生活中做不到互敬互助,相互包容的话,离婚几成定局(自然谈不上以后的婚姻能够和谐、长久了),快的话21年下半年或者22年上半年,慢的话2023年会离婚。除非双方能够各自改正自己的不足。对对方包容,少计较,多为对方付出,才有可能不离婚,但是二人要做到这些非常难。
即便21,22年能够熬过去,不离婚。但是如果夫妻两不能以家庭为重,对彼此负责的的话,男方23年外遇的风险很大,一旦外遇,23年还是会闹离婚。女方虽然聪明,能干,但是个性强,眼里容不得沙子,很难容忍男方有二心的行为。
我的建议是,夫妻两还是尽量好好挽救,各自改正自己的不足,避免离婚,此后更要努力经营家庭,对彼此负责,争取走得更远。当然,因为二人都是婚姻不顺利的人。如果实在合不来,做不到互敬互爱的话,还是早点分手,对彼此更好。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双方离婚再婚,以后的婚姻还是好好经营,不然的话,以后各自的婚姻还是会有波动#致自己##愿你遇到的人都是温暖的#
合婚分析男女二人的八字,主要是看二人八字中有关爱情、婚姻及桃花等的信息。
如果男女双方的八字好,婚姻运势都不错,且双方命理配合得当,这样的婚配,就会婚姻美满幸福。这是八字合婚中最喜欢看到的情形。
如果男女双方中一方的八字不好,命中有不利婚姻的因素,就很难婚姻幸福;或者是夫妻感情不睦,婚姻不顺;或者一方病痛不已,甚至早夭等等,不会有好的结果。合婚中如果出现这种情形,就要注意了。今天就通过一个案例来看看这对夫妻的婚姻走势。
【婚姻感情分析】乾造:壬戌、辛亥、壬寅、乙巳,起大运周岁:7岁 5个月 9天,2020年 4月 24日起乙卯运(公历)。大运: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
坤造:癸亥、壬戌、壬申、丁未,起大运周岁:9岁 2个月 29天,2013年 1月 9日起乙丑运(公历)。大运:癸亥、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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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壬水生于亥月,辛金壬水生扶,身弱,喜金水,忌木火土。女,壬水生于戌月,丁火未土克耗,身弱,喜金水,忌木火土。
男,命局以寅木巳火中的丙火偏财为妻子,偏财为短暂情缘,正财才是长久婚配,八字没有正财,只有偏财,预示婚姻情感不稳定,如果注意好好培养夫妻感情,单纯论命的话,一婚难以到头,容易婚变之象。想要婚姻更幸福,走得更远,除了人为努经营,夫妻之间互相包容,互敬互爱,别无其他捷径可走。
2020—2029年,乙卯大运,卯木为桃花,结了婚的人走桃花运,夫妻感情不佳,20,21年夫妻感情都不和谐,误会分歧多,建议相互包容予以化解,如果任性而为,21年矛盾升级,甚至闹离婚,22,23年情感依然不和,23年容易外遇的迹象,离婚的风险非常大。一旦离婚,23,26年有再婚的机会。
2028年,丙辰大运的30,31,32,35年,丁卯大运的40,43,47年,夫妻之间还有争吵,其中43年,还有分居或者闹离婚的风险。
女,戌土申金中的戊土七杀为短暂情缘,土中的己土正官为丈夫,官杀混杂,透意味着情感比较复杂,如果夫妻两不注意好好经营家庭,对彼此负责的话,一旦年运不利,夫妻矛盾激化,容易离婚。
2013—2022年,乙丑大运,伤官大运不利婚姻,女命逢之容易家庭失和,闹离婚。20,21,22年,情感上都不理想(20年桃花入命,有可能有男性喜欢自己或者对自己示好),需要相互谦让,少计较,多付出,求同存异,才能化解,如果任性冲动,222年,容易离婚。
一旦离婚,丙寅大运的25,29年,有再婚迹象,25年再婚几率更大,29年次之。
2031,32年,丁卯大运的34,37,41,42年,夫妻之间还有斗嘴怄气之事,如果能够提前化解分歧,积极防范,不积累矛盾,还是有希望避免问题发生的。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几点:1,夫妻俩都是婚姻不顺利的八字,近几年感情不佳,尤其是女命婚姻情感运势不佳,对婚姻不满度较大,缺少女性温柔的一面,如果夫妻俩不相互包容,比此迁就,照目前的情况发展下去,22,23年,会离婚。
2,一旦离婚,因为二人再婚信息不同步,所以复合的几率低,再者,因为二人以后的婚姻同步性不高,除了31,32年同步以外,其余年份基本不同步,这就意味着二人以后的缘分浅薄,生活交集点不多,不太符合夫妻情感运势一致性较强的特征,增加了离婚的几率。
3,两个人婚姻同步性不高,以后婚姻不利年份又较多,从婚姻运势而言,二人属于中等偏下的婚配。生活中如果做不到互敬互爱,以心换心的话,很难相伴到老,离婚的几率非常大。
八字上,二人日支相冲,又有寅巳申三刑,意味着二人性格不合拍,分歧大于共同点。如果做不到相互包容,彼此迁就,争吵多。也不是很理想。不过,男方的八字显示自己对配偶比较顺从,女方的八字显示配偶对自己比较顺从木,这一点还是比较吻合的。
五行上,二人互补性不强,或者说没有互补性,属于一般婚姻配合。
结论:综合来说,二人属于中等偏下的婚姻配合,离婚风险大,如果生活中做不到互敬互助,相互包容的话,离婚几成定局(自然谈不上以后的婚姻能够和谐、长久了),快的话21年下半年或者22年上半年,慢的话2023年会离婚。除非双方能够各自改正自己的不足。对对方包容,少计较,多为对方付出,才有可能不离婚,但是二人要做到这些非常难。
即便21,22年能够熬过去,不离婚。但是如果夫妻两不能以家庭为重,对彼此负责的的话,男方23年外遇的风险很大,一旦外遇,23年还是会闹离婚。女方虽然聪明,能干,但是个性强,眼里容不得沙子,很难容忍男方有二心的行为。
我的建议是,夫妻两还是尽量好好挽救,各自改正自己的不足,避免离婚,此后更要努力经营家庭,对彼此负责,争取走得更远。当然,因为二人都是婚姻不顺利的人。如果实在合不来,做不到互敬互爱的话,还是早点分手,对彼此更好。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双方离婚再婚,以后的婚姻还是好好经营,不然的话,以后各自的婚姻还是会有波动#致自己##愿你遇到的人都是温暖的#
夫妻八字合婚,算婚配看合不合!
原创文/蚕子老师
命理学说认为,婚姻圆满的决定因素,就是男女双方自身的生辰八字。
合婚分析男女二人的八字,主要是看二人八字中有关爱情、婚姻及桃花等的信息。
如果男女双方的八字好,婚姻运势都不错,且双方命理配合得当,这样的婚配,就会婚姻美满幸福。这是八字合婚中最喜欢看到的情形。
如果男女双方中一方的八字不好,命中有不利婚姻的因素,就很难婚姻幸福;或者是夫妻感情不睦,婚姻不顺;或者一方病痛不已,甚至早夭等等,不会有好的结果。合婚中如果出现这种情形,就要注意了。今天就通过一个案例来看看这对夫妻的婚姻走势。
【婚姻感情分析】乾造:壬戌、辛亥、壬寅、乙巳,起大运周岁:7岁 5个月 9天,2020年 4月 24日起乙卯运(公历)。大运: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
坤造:癸亥、壬戌、壬申、丁未,起大运周岁:9岁 2个月 29天,2013年 1月 9日起乙丑运(公历)。大运:癸亥、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
男,壬水生于亥月,辛金壬水生扶,身弱,喜金水,忌木火土。女,壬水生于戌月,丁火未土克耗,身弱,喜金水,忌木火土。
男,命局以寅木巳火中的丙火偏财为妻子,偏财为短暂情缘,正财才是长久婚配,八字没有正财,只有偏财,预示婚姻情感不稳定,如果注意好好培养夫妻感情,单纯论命的话,一婚难以到头,容易婚变之象。想要婚姻更幸福,走得更远,除了人为努经营,夫妻之间互相包容,互敬互爱,别无其他捷径可走。
2020—2029年,乙卯大运,卯木为桃花,结了婚的人走桃花运,夫妻感情不佳,20,21年夫妻感情都不和谐,误会分歧多,建议相互包容予以化解,如果任性而为,21年矛盾升级,甚至闹离婚,22,23年情感依然不和,23年容易外遇的迹象,离婚的风险非常大。一旦离婚,23,26年有再婚的机会。
2028年,丙辰大运的30,31,32,35年,丁卯大运的40,43,47年,夫妻之间还有争吵,其中43年,还有分居或者闹离婚的风险。
女,戌土申金中的戊土七杀为短暂情缘,土中的己土正官为丈夫,官杀混杂,透意味着情感比较复杂,如果夫妻两不注意好好经营家庭,对彼此负责的话,一旦年运不利,夫妻矛盾激化,容易离婚。
2013—2022年,乙丑大运,伤官大运不利婚姻,女命逢之容易家庭失和,闹离婚。20,21,22年,情感上都不理想(20年桃花入命,有可能有男性喜欢自己或者对自己示好),需要相互谦让,少计较,多付出,求同存异,才能化解,如果任性冲动,222年,容易离婚。
一旦离婚,丙寅大运的25,29年,有再婚迹象,25年再婚几率更大,29年次之。
2031,32年,丁卯大运的34,37,41,42年,夫妻之间还有斗嘴怄气之事,如果能够提前化解分歧,积极防范,不积累矛盾,还是有希望避免问题发生的。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几点:1,夫妻俩都是婚姻不顺利的八字,近几年感情不佳,尤其是女命婚姻情感运势不佳,对婚姻不满度较大,缺少女性温柔的一面,如果夫妻俩不相互包容,比此迁就,照目前的情况发展下去,22,23年,会离婚。
2,一旦离婚,因为二人再婚信息不同步,所以复合的几率低,再者,因为二人以后的婚姻同步性不高,除了31,32年同步以外,其余年份基本不同步,这就意味着二人以后的缘分浅薄,生活交集点不多,不太符合夫妻情感运势一致性较强的特征,增加了离婚的几率。
3,两个人婚姻同步性不高,以后婚姻不利年份又较多,从婚姻运势而言,二人属于中等偏下的婚配。生活中如果做不到互敬互爱,以心换心的话,很难相伴到老,离婚的几率非常大。
八字上,二人日支相冲,又有寅巳申三刑,意味着二人性格不合拍,分歧大于共同点。如果做不到相互包容,彼此迁就,争吵多。也不是很理想。不过,男方的八字显示自己对配偶比较顺从,女方的八字显示配偶对自己比较顺从木,这一点还是比较吻合的。
五行上,二人互补性不强,或者说没有互补性,属于一般婚姻配合。
结论:综合来说,二人属于中等偏下的婚姻配合,离婚风险大,如果生活中做不到互敬互助,相互包容的话,离婚几成定局(自然谈不上以后的婚姻能够和谐、长久了),快的话21年下半年或者22年上半年,慢的话2023年会离婚。除非双方能够各自改正自己的不足。对对方包容,少计较,多为对方付出,才有可能不离婚,但是二人要做到这些非常难。
即便21,22年能够熬过去,不离婚。但是如果夫妻两不能以家庭为重,对彼此负责的的话,男方23年外遇的风险很大,一旦外遇,23年还是会闹离婚。女方虽然聪明,能干,但是个性强,眼里容不得沙子,很难容忍男方有二心的行为。
我的建议是,夫妻两还是尽量好好挽救,各自改正自己的不足,避免离婚,此后更要努力经营家庭,对彼此负责,争取走得更远。当然,因为二人都是婚姻不顺利的人。如果实在合不来,做不到互敬互爱的话,还是早点分手,对彼此更好。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双方离婚再婚,以后的婚姻还是好好经营,不然的话,以后各自的婚姻还是会有波动。
原创文/蚕子老师
命理学说认为,婚姻圆满的决定因素,就是男女双方自身的生辰八字。
合婚分析男女二人的八字,主要是看二人八字中有关爱情、婚姻及桃花等的信息。
如果男女双方的八字好,婚姻运势都不错,且双方命理配合得当,这样的婚配,就会婚姻美满幸福。这是八字合婚中最喜欢看到的情形。
如果男女双方中一方的八字不好,命中有不利婚姻的因素,就很难婚姻幸福;或者是夫妻感情不睦,婚姻不顺;或者一方病痛不已,甚至早夭等等,不会有好的结果。合婚中如果出现这种情形,就要注意了。今天就通过一个案例来看看这对夫妻的婚姻走势。
【婚姻感情分析】乾造:壬戌、辛亥、壬寅、乙巳,起大运周岁:7岁 5个月 9天,2020年 4月 24日起乙卯运(公历)。大运: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
坤造:癸亥、壬戌、壬申、丁未,起大运周岁:9岁 2个月 29天,2013年 1月 9日起乙丑运(公历)。大运:癸亥、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
男,壬水生于亥月,辛金壬水生扶,身弱,喜金水,忌木火土。女,壬水生于戌月,丁火未土克耗,身弱,喜金水,忌木火土。
男,命局以寅木巳火中的丙火偏财为妻子,偏财为短暂情缘,正财才是长久婚配,八字没有正财,只有偏财,预示婚姻情感不稳定,如果注意好好培养夫妻感情,单纯论命的话,一婚难以到头,容易婚变之象。想要婚姻更幸福,走得更远,除了人为努经营,夫妻之间互相包容,互敬互爱,别无其他捷径可走。
2020—2029年,乙卯大运,卯木为桃花,结了婚的人走桃花运,夫妻感情不佳,20,21年夫妻感情都不和谐,误会分歧多,建议相互包容予以化解,如果任性而为,21年矛盾升级,甚至闹离婚,22,23年情感依然不和,23年容易外遇的迹象,离婚的风险非常大。一旦离婚,23,26年有再婚的机会。
2028年,丙辰大运的30,31,32,35年,丁卯大运的40,43,47年,夫妻之间还有争吵,其中43年,还有分居或者闹离婚的风险。
女,戌土申金中的戊土七杀为短暂情缘,土中的己土正官为丈夫,官杀混杂,透意味着情感比较复杂,如果夫妻两不注意好好经营家庭,对彼此负责的话,一旦年运不利,夫妻矛盾激化,容易离婚。
2013—2022年,乙丑大运,伤官大运不利婚姻,女命逢之容易家庭失和,闹离婚。20,21,22年,情感上都不理想(20年桃花入命,有可能有男性喜欢自己或者对自己示好),需要相互谦让,少计较,多付出,求同存异,才能化解,如果任性冲动,222年,容易离婚。
一旦离婚,丙寅大运的25,29年,有再婚迹象,25年再婚几率更大,29年次之。
2031,32年,丁卯大运的34,37,41,42年,夫妻之间还有斗嘴怄气之事,如果能够提前化解分歧,积极防范,不积累矛盾,还是有希望避免问题发生的。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几点:1,夫妻俩都是婚姻不顺利的八字,近几年感情不佳,尤其是女命婚姻情感运势不佳,对婚姻不满度较大,缺少女性温柔的一面,如果夫妻俩不相互包容,比此迁就,照目前的情况发展下去,22,23年,会离婚。
2,一旦离婚,因为二人再婚信息不同步,所以复合的几率低,再者,因为二人以后的婚姻同步性不高,除了31,32年同步以外,其余年份基本不同步,这就意味着二人以后的缘分浅薄,生活交集点不多,不太符合夫妻情感运势一致性较强的特征,增加了离婚的几率。
3,两个人婚姻同步性不高,以后婚姻不利年份又较多,从婚姻运势而言,二人属于中等偏下的婚配。生活中如果做不到互敬互爱,以心换心的话,很难相伴到老,离婚的几率非常大。
八字上,二人日支相冲,又有寅巳申三刑,意味着二人性格不合拍,分歧大于共同点。如果做不到相互包容,彼此迁就,争吵多。也不是很理想。不过,男方的八字显示自己对配偶比较顺从,女方的八字显示配偶对自己比较顺从木,这一点还是比较吻合的。
五行上,二人互补性不强,或者说没有互补性,属于一般婚姻配合。
结论:综合来说,二人属于中等偏下的婚姻配合,离婚风险大,如果生活中做不到互敬互助,相互包容的话,离婚几成定局(自然谈不上以后的婚姻能够和谐、长久了),快的话21年下半年或者22年上半年,慢的话2023年会离婚。除非双方能够各自改正自己的不足。对对方包容,少计较,多为对方付出,才有可能不离婚,但是二人要做到这些非常难。
即便21,22年能够熬过去,不离婚。但是如果夫妻两不能以家庭为重,对彼此负责的的话,男方23年外遇的风险很大,一旦外遇,23年还是会闹离婚。女方虽然聪明,能干,但是个性强,眼里容不得沙子,很难容忍男方有二心的行为。
我的建议是,夫妻两还是尽量好好挽救,各自改正自己的不足,避免离婚,此后更要努力经营家庭,对彼此负责,争取走得更远。当然,因为二人都是婚姻不顺利的人。如果实在合不来,做不到互敬互爱的话,还是早点分手,对彼此更好。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双方离婚再婚,以后的婚姻还是好好经营,不然的话,以后各自的婚姻还是会有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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